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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章程示本【新版多篇】

同鄉會章程示本【新版多篇】

同鄉會章程 篇一

第一章 總 則

“同鄉”主要以出生在xx縣內的籍人士和曾經在工作、生活過的朋友爲主要羣體,基於構建一個:團結同鄉、增進友誼、互動互助而成立的公益性組織,其宗旨爲:宣傳土家文化、推廣資源、支援建設。

“同鄉”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追求工作和事業大發展,實現同鄉之間的真摯友愛,並竭誠爲成員提供、打造一個有效的信息分享和資源交流平臺。

一、爲加強同鄉會的團結協作、共謀發展,制定本章程。本會定名爲“同鄉會”。

二、“同鄉會”必須遵守和維護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開展協會活動。

三、“同鄉會” 的全體會員應:互相幫助、精誠團結、維護榮譽,爲經濟發展獻計獻策,造福xx人民。

四、“同鄉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加強同其它協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

五、“同鄉會”按區域責任制獨立管理。

第二章 會 員

一、“同鄉會”的會員是籍人士和曾經在工作、生活過的朋友爲主要羣體,按照志願申請、加入的方式結合成爲會員。

二、“同鄉會”的成員必須承認本會章程,願意積極參加“同鄉會”所轄區域分會組的活動,能夠執行所轄區域分會的決議,即可加入“同鄉會”。

三、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認真學習“同鄉會”章程,努力進步,提高個人素質和爲本協會會員服務的本領。

2、執行“同鄉會”決議,帶頭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帶動xx人士爲改善其在“同鄉會”所轄區域的社會、經濟地位而艱苦奮鬥。

3、堅持“同鄉會”和全體會員利益高於一切,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自覺遵守本會紀律,嚴格保守協會祕密,積極完成本會的有關任務,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5、維護“同鄉會”的團結和統一,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協會內的一切分裂活動。

6、隨時保持和“同鄉會”的密切聯繫,及時向本會反映各種信息和要求,維護xx人在“同鄉會”所轄區域的正常權益。

四、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協會有關會議,閱讀有關文件,接受教育及培訓。

2、在協會會議和活動中參加討論並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3、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分享信息,得到協會的幫助。

5、向協會組織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協會給以負責的答覆和幫助。

6、對協會的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聲明保留及提出建議。

7、揭露有關組織和會員的違紀行爲。

五、加入同鄉會的人,須認真填寫《信息登記表》。以便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能夠擁有自由、便捷、無障礙的溝通環境!

六、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會員缺乏團體意識,不履行會員義務,不符合會員條件,經幫助仍無轉變的,應勸其退會。

第三章 協會組織

一、“同鄉會”的各組織機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

二、根據情況,相關工作人員由會員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三、每年度至少舉行兩次信息交流會,確定協會發展規劃,篩選協會工作人員。

第四章 協會工作人員

一、“同鄉會”的工作人員是協會事業的骨幹,是會員的公僕。選拔本會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同鄉會”各工作人員必須模範地遵守本章程,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同鄉會”各工作人員均不是終身制,經多數會員決定可以改選或連任。

第五章 協會的經費和財產

一、“同鄉會”經費的來源

1、本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會員捐贈。

3、其它收入。

二、“同鄉會”的經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本會經費屬於“同鄉會”所轄區域的全體會員所有,用於所轄區域組織的工作開展。

三、“同鄉會”所轄區域費用管理,依據經費帳務公開原則,經費使用由全體會員審查監督。

四、“同鄉會”所轄區域組織的財產、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

任意調撥。如發現這種違紀行爲,協會將採用一切手段責其退還並公之於衆。如有違法行爲,本會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章程以後若需修改,則自新的協會章程公佈之日起,舊的協會章程同時廢止。

同鄉會章程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老鄉在聯繫,團結互助、共謀發展,特成立本會,爲規範運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定名爲同鄉會,英文名: 簡稱“同鄉會”。

第三條 本會一切運作必須遵守加拿大有關法律,合法開展一切活動。

第四條 本會是一個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團組織,是一個對、對有聯繫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條 本同鄉會的宗旨是:聯合會員,精誠團結、互相幫助、共謀發展。

第六條 本會聯絡處暫設:。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凡是對、對有聯繫有感情現居住在加拿大境內和嚮往籍人士,承認本會章程,並願意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執行本會決議者,可以申請成爲本同鄉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分家庭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及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活動,認真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關心本會工作,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六)向其他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支持。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參加有關會議的權利。

(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會和會員幫助的權利。

(四)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

(五)有在本會網站上發表信息的權利,但不得中傷和誹謗他人。

(六)有在本會網站優惠登載廣告的權利。

(七)對本會財務開支有知情權。

第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同鄉會者,須填寫“入會登記表”。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擁有本會網站登陸密碼,可查閱內部信息。

第十三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同鄉會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利機構,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同鄉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同鄉會的清算及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本會設理事11-15名,其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閉會期間領導同鄉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各活動小組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理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社會和老鄉中有一定影響力;

(二)熱心本會工作,樂於助人,有奉獻能力和奉獻精神;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同鄉會設會長一名,聘請榮譽會長1-2名、副會長3名、祕書長一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榮譽會長由理事會聘任。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若工作發生變動,可由理事會推薦人選接替其職務,另根據需要理事會可聘任顧問若干人。

第二十三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組織日常工作,實施落實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

(三)代表同鄉會與政府機構和其他社團組織聯繫。

(四)想方設法增強本會的影響力

第二十四條 根據情況,同鄉會下設若干活動小組,各設正副組長一名。各會員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可參加一個和多個活動小組。

第二十五條 被當選的各位同鄉會理事必須以滿腔的熱情爲同鄉會做貢獻,在經濟上、精力上給予最大程度的奉獻。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六條 協會經費的來源

(一) 本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個人會員每年會費加幣10元,家庭會員每年會費加幣15元,每年6月30日前繳清。

(二)會員自覺捐贈,當選理事必須給予一定的捐贈。

(三) 本會網站和其他創收。

(四) 其他社會贊助。

第二十七條 本會來源經費屬同鄉會全體會員所有,用於會員活動開展,用於網站維護,用於對外聯絡。經費的使用辦法由理事會制定,全體會員有權監督。

第五章 服務內容和活動方向

第二十八條 本會主要組織如下方面的服務和活動:

(一) 加強和中國聯繫,讓xx人瞭解 、讓x人瞭解;

(二) 組織同鄉聚會,加強聯繫、共敘鄉情,把這裏變成同鄉的樂園;

(三) 幫助來的新移民安家定居,免費接機,爲來的觀光者免費導遊,把這裏變成老鄉在接待站;

(四) 爲來的留學生做好服務諮詢工作,使他們身在異鄉有家的感覺;

(五) 建立對外聯繫和溝通的平臺,提高老鄉在中國和加拿大的社會地位,把這裏變成海內外和上下聯繫和溝通的橋樑;

(六) 組織各種考察團外出參觀旅遊;

(七) 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機會平臺,共謀發展,爲老鄉的事業發展助一臂之力;

(八) 組織中華傳統節日聚會,鴻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爲加拿大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九) 根據老鄉的各有所長,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如免費報稅、財務、教育諮詢等;

(十) 組織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小組,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於x年2月24日會員大會討論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章程終止。

同鄉會章程 篇三

一、本會定名爲同鄉會。

二、本會地址設立於新街x號花園第x座x樓x座。

三、本會之宗旨是在法律制度下維護本會之合法權益,促進各方友誼,共同建設、發展之繁榮。

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四、凡在本澳生活的同鄉,均可加入本會。

五、會員之權利:

A、參加全體會員大會;

B、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C、享受會員之權利。

六、會員之義務:

A、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

B、向本會常務理事會提供聯絡數據。

七、會員若違反本會章程,理事會可對其給予書面警告或撤銷會員身份。

全體會員大會

八、全體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由所有會員組成。每年開會一次,十五天前必須通知會員召集。

九、會員大會之職能:

A、審議本會年度報告;

B、選舉產生會長,理事,監事;

C、決定本會的發展路線及任務;

D、修改本會之章程。

會員大會

十、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

十一、會長及副會長由理事會提名,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產生,任期三年。

十二、會長之職權:

A、領導本會熱愛,遵紀守法;

B、關心愛護全體會員;

C、主持本會大局。

理事會

十三、理事會由五人或以上理事組成,總人數須爲單數。

十四、理事由提名或自薦,由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產生,任期三年。

十五、由理事選出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任期三年。

十六、理事會通常每月開會一次,若有需要理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

十七、理事會之職能:

A、執行全體會員大會之決議;

B、管理本會各項事務及發表工作報告。

監事會

十八、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

十九、監事由提名或自薦,經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產生,任期三年。

二十、監事會通過互選產生一名監事長(不設副職),任期三年。

二十一、監事會之職權:

A、審覈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B、監管本會的合法權益。

同鄉會章程 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本會定名爲xx大學同鄉會(鄉音不改)。

第2條 本會宗旨: 凝聚力量,維護同鄉間親密聯繫、加強感情促進友誼;提供條件培養個成員的個體能力;加強會員的相互合作、謀求會員共同發展;不斷宣傳、發展文化。爲建立補充大學生活不足的健康機制而努力奮鬥。

第二章 會員

第3條 凡屬於xx大學的學子、認同組織的均可申請入會。非我同校的同鄉、但熱心支持幫助我會者、可聘請爲我會贊成會員。

第4條 會員必須遵守會則、服從各種決議;同時本會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建議和批評權,參加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第5條 會員有自動繳納會費、贊助事業等義務;同鄉會不以牟利爲目的。

第6條 一年沒交納會費且未與組織聯繫者將示爲自動退會。

第7條 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本會會員如有違犯章程規定或損害本會名譽者、経理事會議決、限制其會員權利或開除會籍。

第8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由個人向組織提出申請,有組織確定其資格,並繳納會員會後,正式成爲會員。

第三章 組織

第9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由會長主持工作。

第10條 同鄉會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同鄉會會員選舉產生,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副祕書長由祕書長提出候選人,由會長、副會長投票通過。

第11條 本會下設祕書處、財務管理處、網絡信息聯絡處、幹事處。

四個常務機構的職責:

幹事處:爲最高的執行機構,負責重大事項的決策,監督各處的日常工作。

祕書處:負責協調會長工作,負責日常會務,負責主持各大活動、會議,組織各種活動,以及各項形式的公益活動,如學術研討交流會,團體購票等。

網絡信息聯絡處:負責消息的發部,與會員聯絡,同時負責網絡安全、網站製作、網頁設計、關於網絡方面的技術與諮詢。

財務管理處:爲本會的經濟往來作好財務方面的管理、覈算、工作與監督。

第四章 會 務

第12條:本會業務:學術交流會(鄉音不改),返鄉會(殊途同歸)。。。。。

第五章 資 產

第13條:本會經費來源: 會費;捐贈; 在覈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14條:本會須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15條:本會配備會計人員,由會計專業同學擔任。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覈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章 章 程

第16條: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才能生效。

第七章 終 止

第17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合並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終止決議。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20條 本章程經x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21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xx大學同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