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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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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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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協會章程

39班協會章程

一、團體名稱:

宗旨:擁有健康體魄,讓我們活得更精彩。

二、分會組織結構:

會長:

教練:

隊長:

後勤保障小組:

三、會長產生程序及條件:

1.首任會長由分會發起人擔任,每期由會員評議選舉產生下任會長。

2、會長要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有較強的責任心;

3.要有一定的基礎;爲協會服務;

5.有豐富的經驗;

6.有對外聯絡,組織比賽,切磋技術,使會員的技術水平不斷的能力。

四、申請加入協會的條件:

1.要求參與者擁有一顆愛心,明確參加協會的目的。

2.有團結協作意識,參加協會後,和全體會員一起互相關心,共同提高。

3.每人每月至少參加活動一次。

五、協會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1.訓練的具體時間:進行系統性訓練,不訓練時間另行通知,邀請賽時間另定。

2.訓練地點:

3.協會成員必須準時參加訓練,不遲到,不早退,如有事,要跟會長或相關人員請假,不得無故缺席。隊長負責其隊員練習、活動、比賽的組織工作。

4.協會成員須聽從會長及有關人員的認真安排,由各部門的負責人進行相關訓練,訓練、比賽須積極認真,在比賽中要有團隊精神,努力進取。

5.協會的幹部定時召開會議,並向會長彙報訓練情況,以及隊員的技術身體狀況,總結訓練情況,制訂下一步計劃。

6.對外活動交流(與其它進行比賽,要有一定的精神面貌),須服從會長安排。

協會幹部和成員必須嚴格遵守章程規定,對嚴重違反章程規定者可給與警告或退會。

第二篇:協會章程

協 會 章 程

一、協會全稱:qq羣號:

二、協會性質:由我楊原村年齡相近、志同道合、自願自發組成的非營利性團體。

三、協會宗旨:在我們村形成一個遵紀守法、團結友愛、和諧共處,凝聚力強的團隊。

四、協會組織機構:本協會設理事長一名,理事會成員四人。

五、協會組織活動及會員義務:

1、村裏所有白事,均以協會名議送去花圈,以示共緬;所有會員能到盡到,幫忙打理,旨在我們村形成一個新的風尚。

2、如協會內部成員家中紅白喜事,所有會員必到。如有特殊原因,提前說明。

3、爲增強會員之間的感情,每年召開一次全體大會,時間定在春節前後(時間、地點到另行通知)。如有急需,可由理事會成員商議召開臨時會議決定。

4、每位會員需自願加入並繳納會費,要遵守本協會章程,維護協會名譽;要服從協會理事會的組織,完成協會分配的任務。

5、重大事件需理事會研究後決定。

6、會員退會自由。

六、經費及管理

1、協會成員會費每人每年100元。

2、所有會費交由理事長管理。

3、會費開支情況通過qq羣向所有成員通報。

第三篇:協會章程

富平縣音樂舞蹈協會章程(草案)(2014年12月21日第五屆換屆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富平縣音樂舞蹈協會(簡稱縣音舞協),是富平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是全縣音樂舞蹈工作者與愛好者自願結合的羣衆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在縣文聯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爲人民服務、爲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廣大音樂舞蹈工作者,爲發展和繁榮富平音樂舞蹈事業,爲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

第二章任務

第三條:本會將鼓勵會員深入生活、勇於創新,提倡題材、形式多樣化和多種藝術風格,獎勵優秀創作成果,不斷提高自身思想水平和藝術水準。

第四條:本會將適時組織會員進行音樂舞蹈創作和演出活動,舉辦音樂舞蹈創作、表演培訓班,開展多種形式的音樂舞蹈創作、表演比賽和其他活動,邀請專家舉辦講座,並和兄弟縣(市、區)音樂舞蹈協會的同行進行藝術交流。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凡贊成本會章程的富平縣音樂、舞蹈工作者(包括創作、表演、演奏、理論研究、教學、組織輔導羣衆音樂舞蹈活動者),具有一定水平並作出一定成績的,由本人申請,兩位會員介紹,經理事會評審通過後既爲本會會員。

第六條:凡全國及省、市音樂舞蹈家協會會員,自願加入本會的,辦理登記手續後,作爲本會當然會員。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七條:本會會員名譽和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給予維護。

第八條: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接受本會分配工作任務並按時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九條:本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損壞本會聲譽,並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者,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條:本會會員如無特殊原因,連續兩年不交會費或兩次以上不參加本會活動的作自動離會。

第四章組織

第十一條:本會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若干名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並由主席提名,理事會通過產生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若干人。副祕書長以上組成常務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處理日常工作。理事

會每屆任期五年。

第十二條: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或祕書長召集。第十三條:本會如終止一切活動時,必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的代表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到縣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善後工作由理事會負責處理。

第五章經費

第十四條:本會活動經濟主要來源:

1、 會員會費(每人每年20元,離退休會員免交);

2、 縣文聯撥款;

3、 單位和個人捐贈;

4、 舉辦文藝演出以及文藝培訓活動的收入;

5、 其它來源。

第十五條:本會經費收支情況,應定期向理事會報告。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會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行。本章程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四篇:協會章程

煙臺大學海洋學院

紅樓夢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煙臺大學海洋學院 紅樓夢協會是在院團委領導下實現學生自我管理,

自我服務,自我創作的學生團體。

第二條本協會宗旨:在院領導及老師的帶領下,通過同學與老師、同學與同

學間的自主交流,以文會友、服務同學、提高文學修養;用寫作以及對文學作品的品讀研究透視生活,提高能力,培養自信、鑑定、拼搏向上的毅力和品質。

第三條基本任務:肩負着促進學院文學交流和發展使命,樹立一種積極向上

的大學生文化氛圍,提倡交流合作,堅持自由開放寫作辦刊思想。立足我院同學文化生活,積極爲我院營造一種濃厚的文化底蘊。

第四條協會會訓:自信堅定拼搏 讀文學中的智慧 做生活中的智者。

第二章紅樓夢協會的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紅樓夢協會的主體機構是紅樓夢協會常委會和和各職能部門。

(一)本協會施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和會長負責制。 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副會長由會長任命,常委會負責本協會重大事務的決策和協會日常任務,組織本協會各種活動,並負責選舉新一屆會長。常委會定期召開會議。

幹部選拔:會長由協會會員大會民主選舉並經上屆理事會商定後報經院團委批准任命,各部門正副部長由各個部門民主選舉產生後經上屆理事會任命,對全會負責,爲會員服務;

幹部條件:

(1) 遵守校紀校規,遵守院老師安排,認真虛心接受老師批評教導,學習勤奮認真;

(2) 具有較強的口才、交際和組織能力以及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勝任本工作;

(3) 責任心強,工作主動、積極、深富開拓創新精神和領導魄力;

(4) 具有“向高看、向前看、向外看”的學識水平和寬廣眼界,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推動紅樓夢協會進步發展。

(二)紅樓夢協會組織機構包括各職能部門

紅樓夢協會組織機構——文學部、外聯部、宣傳部、策劃部、文體部、祕書處。1

第六條職責細則。

(一)凡我院學生,自覺遵守學校學院各種規章制度、承認本協會章程,

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者,由本人申請,經協會團批准,不分民族性

別宗教信仰等,均可成爲我協會會員。

(二) 會長及各部部長實行責任制。

(三) 會長的職務:定期召開協會內各部門會議,計劃部署全協會的工

作,負責協會內職務的任免,充分調動會員積極性。

(四) 副會長:協助會長做好有關工作,負責協會內各部門工作監督、

落實,定期向會長彙報工作情況,會長不在時應履行會長職務。

(五)祕書處:協助會長負責及落實各分區工作:活動日程安排表,每次

例會做好籤到工作,會後做好會議總結,熟悉各部門,做好各部門

職能工作,負責會員檔案歸檔,管理保管本協會所有檔案與資料;

負責起草與整理協會文件,擬寫協會學期工作計劃和總結;做好活

動出勤統計,進行期末獎懲考覈及管理協會經費.

(六)文學部:負責舉辦對文學名著《紅樓夢》的研究、解讀,積極整理

筆記心德,積極與其他紅樓夢協會交流,及時組織協會員對文學名

著《紅樓夢》進行探討,交流心得,總結記錄並將成果及時整理徵

詢老師意見,修改成功後發表。

(七)策劃部:負責協會每次活動的策劃及組織,對活動的組織及進展進

行監督,對協會全局發展有比較深刻的見解;負責本紅樓夢協會的

組織:如開展詩展、多媒體文化交流會、詩歌朗誦比賽、文學採風

等活動。

(八) 宣傳部:負責本協會各項宣傳工作,鼓勵宣傳創作意識,協助其

他部門廣泛展開工作;適時的瞭解我院學生的文化生活,加強對同

學的瞭解,知道同學的文化需求,對合理的情況及時反映給老師,

積極配合其他部門舉行活動。

(九)外聯部:負責與各協會保持聯繫,對外代表紅樓夢協會與各協會、

企事業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負責我院紅樓夢協會的形象宣

傳。

(十)文體部:主要配合文學部的工作,將文學部的工作成果進行再加工,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現出來;其次,負責協會成員的文化娛樂。

第三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紅樓夢協會會員的權利

a)會員有權參加紅樓夢協會和學校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

括各種徵文、文學展覽、辯論、文學沙龍、外出參觀訪問及各種形式

的文學活動等。

b)會員的各類作品在院內有發表權,優秀作品向上一級報刊推薦發表。 c)會員在紅樓夢協會中積極參加活動,對解讀《紅樓夢》有突出貢獻、

獨到見解者,學期末將頒發榮譽證書,以資鼓勵。

d)會員作品一經發表,均可在期末測評中享受加分待遇。

第八條紅樓夢協會會員義務

a)會員必須積極遵守我校我院的相關規定,認真虛心聽從老師的安排。

會員有參加協會例會及協會內各種活動的義務,不得無故缺席,凡

缺席三次者取消會員資格。

b)會員有嚴格遵守紅樓夢協會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

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c)會員有積極向紅樓夢協會交稿的義務,每月向文學部交稿兩篇,兩次

不交稿者取消會員資格(不限)。

d)會員必須編入本協會的一個部門,並有服從所在部部長安排的工作的

義務。

第九條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a)會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越職行事,

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會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

協會內批評(2)協會內警告(3)勸其自動退協會。

b)每次協會例會(含各部會議)應準時參加,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

前請假並把請假單交到辦公室備案,也可委託各部長請假,凡無故不

參加會議達三次者,給予勸其退會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c)其他違章違規,不再本章和所列範圍內的,將由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

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

第四章協會活動內容

第十條活動是一個組織的思想載體、生存方式和價值源泉,活動健康、豐富、

活躍、有益與否是衡量組織虛實優劣的基本標誌。紅樓夢協會活動緊

緊圍繞“文學性”這一本質特徵,經過探索和實踐擬定出一套具有個

性特色的活動項目,分爲兩類:一是維護協會發展所不可缺的必要活

動,如招聘工作、協會委例會、會員大會等;二是實現立協會宗旨、

產生良好文學效應的主要活動,如以文字形式的出版刊物、卡片文學、文學茶亭、徵文等,以口頭爲形式的學海文風、創作講座、文學沙龍,以活動爲形式的郊遊、文娛晚會、協會外聯誼。 (一)協會日常活動

一、必要活動

1、納新招聘

2、文學討論

3、會員大會 分學期始、學期中、學期末三次;主題分別以計劃動員、承結啓後、總結分析爲主題。

4、協會委員例會:小結前兩週工作情況,討論並決定下兩週工作任務,安排活動細節,查漏補缺,再接再厲。

5、學期初見面會:歡迎新生,介紹紅樓夢協會,公佈新學期工作計劃,回顧過去展望將來,新起點、高目標、強動力。

6、學期間臨時會(待定)

7、學期末總結會:總結本學期工作情況,評估會員和幹部(選出優秀團幹、優秀會員、先進分子);警惕重蹈覆轍,發揚優良作風,爭取新的更大的成績。

二、主要活動

1、卡片文學:以詩的語言解說美的風景,圖文並茂,相得益彰。

2、文學茶亭:會員優秀作品展覽,展示學生創作水平,繁榮學院文化。

3、各類徵文:詳細依時而異。

4、創作講座:邀請學院老師講授文學知識,傳授寫作技巧等等。

5、文學沙龍:不定期組織文學愛好者座談會、學術交流會

6、郊遊:野炊、聊天、觀光、吹吹風,加強會員間的交流和認識,呼吸自然氣息,領略美景之神韻,感悟造化之神奇。

7、文娛晚會:遊戲、唱歌、跳舞、演奏、朗誦詩歌、表演小品相聲等,以放鬆神經、陶冶情操、美化心靈。(給師兄、師姐餞行,憶往昔,惜離別、展宏圖)

8、協會外聯誼:與校內外其他協會社團聯歡,增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合作,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9、學院任務

10、隨機活動(待定)

(二)協會社團的徵文,展覽等各種活動均要在辦公室及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社團聯合會的要求,策劃申請審批後才能進行。

第五章活動經費來源、管理

第十一條 經費來源

(一)協會會費,學院老師及社團聯合會審批資金。

(二)本協會外出向各協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所拉外聯贊助及廣告所得。 第十二條 經費管理。本協會將會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管理資金的支出使用,嚴格執行審批手續。(本文來自本站)

第六章 出勤記錄證發放細則

紅樓夢協會出勤記錄證管理髮放實行積分原則。基礎分爲50分。

沒有紀律,不成方圓”。嚴明紀律是紅樓夢協會生存與發展的重要保障,遵章守紀是每一位會員的基本義務。爲杜絕組織渙散、成員懈怠、工作遲緩、效率低下等不良現象,保持紅樓夢協會的生機與活力,堅持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執章必嚴,違章必究”,實行包乾到部的事務一律由部長統籌決定,並建立有關成員活動情況的文字檔案,於學期末總結大會一週前呈交理事會。

一、協會團例會

協會內各成員要按時參加例會,除有特殊情況外一律不準請假,連續請假三次按自動退出協會處理。缺席一次扣兩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一分,被雷擊扣除十分者被開除出協會!

二、協會活動

本協會各成員要積極參加由本協會或院團委、協會聯主辦的各項活動。每參加一次活動加一分,對活動的舉行有突出貢獻或在活動中表現突出如獲得榮譽證書等依據具體情況加1-10分。對活動舉行造成負面影響的依據具體情況扣除1-10分。被累計扣除十分者被協會開除出協會。

三、協會榮譽

本協會各成員要以維護協會學院及團榮譽爲榮,損壞學院協會團榮譽爲恥。爲協會團贏得榮譽依據具體情況加1-10分,凡是言行舉止損壞到學院及協會榮譽的依據具體情況扣除1-10分。被累計扣除10分者被協會開除出協會。 四、協會任務

本協會各成員要按時按量完成分配給自己的各項任務,並能夠保證其質量。沒有按時完成工作或是工作質量未達到要求給協會工作造成負面影響者依據具體情況扣除1-10分,被累計扣除十分者被協會開除出協會。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紅樓夢協會各項活動均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遵守校規校紀,遵守學院規定,認真聽從老師安排。不得出版印刷各種有損煙臺大學和不利於協會會國家形象的文章,不得組織與大學生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動。

第十四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於煙臺大學海洋學院紅樓夢協會。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理事會根據情況酌情修補。

第十五條本章程自公佈之時起實施。

煙臺大學海洋學院紅樓夢協會

第五篇:協會章程

手工藝術協會章程

一、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社團名爲西華師範大學手工藝術協會。

第二條 社團宗旨: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適應時代要求,發揚傳統藝術,提高動手能力,陶冶藝術情操,通過手工製作提高個人素質,增強個人思維能力。社團任務:通過對會員手工技能的培訓,提高會員的動手能力,培養會員的創新思維能力,增強社會獨立能力。

社團性質:實踐技能類

第三條 社團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社團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社團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四條 社團接受校團委的領導,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的指導,日常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遵守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全體會員,執行及管理機構是社團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審覈、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三) 籌備召開社團的會員代表(即幹事)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納和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八) 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六條 本社團管理機構設理事長1人,團支書1人,副理事長3人。本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和工作能力;

(二) 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成員,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七條 本社團負責人均通過民主方法選舉產生,報社團聯合會審批;特殊情況下也可公開招聘。校團委有權對各負責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包括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等方面),負責人政治方面出現問題,或社團工作出現嚴重問題,撤消負責人資格由社團重新民主選舉。

第八條 社團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服從校團委的領導。

(二) 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社團的規章制度、活動計劃。

(三) 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四) 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會費,吸納和處分會員。

(五) 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六) 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團交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七) 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第九條 社團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

(二) 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社團,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三) 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爲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 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社團管理機構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十條 社團管理機構每月召開兩次工作例會。

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按時出席並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團管理機構有權提請社聯對其進行免職。社團管理機構重要決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社團負責人必須出席會議,並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並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十一條 社團理事長職責:

(一) 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 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三) 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四)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條 副理事長、團支書協助理事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理事長不在時,代理理事長工作。

第十三條 社團有部長15人,6個部室,幹事若干,下設辦公室,宣傳部,活動部,組織部,手工部,外聯部。各部門職能具體爲:

(一)辦公室

1、 負責會員的招新、入會審批以及社團工作人員和社團會員檔案的管理。

2、 定期進行工作計劃及總結的歸納、整理 。

3、 負責社團活動現場的接待和簽到。

(二)宣傳部

1、負責社團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展板、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佈工作,並能夠蒐集相關信息,且能夠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資料。

2、負責社團與校內外各種新聞媒體的聯繫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社團形象和知名度

(三)活動部

1、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

2、負責本社團所需物品的採購。

3、協助管理機構做好大型活動中各部門的具體分工,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及時 向管理機構反映各部門工作的情況。協調其餘各部的活動安排。

(四)組織部

1、負責社團與其他社團的聯繫和交流,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爲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負責內部事務,協調社團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交流,使社團成爲一個有機整體。

3、維護協會網站正常運作。

(五)手工部

1、爲社團活動提供基本技術支持。包括圖紙,材料,製作方法等基本信息。

2、蒐集新式diy信息,確保社團活動不斷增添新的內容。

3、總結各種手工藝的製作方法,製作樣板。

4、保管整理diy手工製作的信息。歸納整理成文字或圖片資料。

5、建立手工藝製作方法、圖片鑑賞資料庫。

(六)外聯部

1、爲協會各個活動聯繫外部人員,做好協會宣傳工作

2、爲協會活動拉贊助,維持協會活動正常順利的開展。

財務管理、經費使用

第十四條 資金來源 資金主要來源於會員的會費以及其他方面。

第十五條 財務管理 由團支書管理財務收支及使用。

第十六條 財務監督 帳務定期公佈,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指導老師和學校有關部門對其進行日常監督。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社團成員以喜愛動手製作手工或對此方面有興趣的同學爲主,面向全校招收會員,會員享有基本權利、承擔基本義務。

第十八條 申請成爲會員的基本條件

(一) 對手工製作有興趣愛好。

(二) 擁護本社團的章程 。

(三) 有自願加入社團的意願。

第十九條 會員加入社團的程序

(一) 提出申請,招新當場或者平時聯繫社團。

(二) 工作人員登記檔案並分發會員證。

第二十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 對社團工作享有參與權。

(二)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 對社團工作有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四) 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面向會員的活動的權利。

(五) 參加本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並享受優先的權利。

(六) 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 自覺遵守社團章程,執行社團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二) 服從社團組織領導,維護社團權益和聲譽。

(三) 積極參加社團發起的各項活動。

(四) 其他相關義務。

第二十二條 會員的獎懲制度

(一) 對社團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幫助社團宣傳作用的給予獎勵。

(二) 對不遵守社團規章制度、有意擾亂社團正常工作組織、損害社團名譽的給予 懲罰。

(三) 具體獎懲項目視具體情況由內務部決定,嚴重或突發情況還要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四) 用做獎勵的禮品資金將由團支部撥款。

第二十三條 會員內部成員選舉(或者自願申請)成爲社團辦公室成員,負責監督社團管理層和進行會員信息交流聯繫。

第四章技能教授者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四條 技能教授者可爲老師,學生或其他在diy製作上能力突出者。採取社團公開招聘,自薦,或他人舉薦的方式。可以爲非會員,由手工部統一管理安排。教授活動以義務爲主。

第二十五條 技能教授者應尊重會員,並具有相當的耐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若因事不能進行教授活動,應至少提前3天告知社團管理層,以讓社團做好相應準備工作。違反者將不得再次進行教授活動。

第二十六條 社團將會通過與會員的交流對技能教授者的工作進行評估,設立“傑出diyer”獎項。加入社團的技能教授者享受與會員同樣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章 社團活動內容

第二十七條 採取小班指導的形式教授會員各種手工技能。毛線類,繩類、絲網花類、串珠類、紙花類作爲長期立項。

第二十八條 不定期進行新式diy的介紹、教授以及其他有意義的活動。

第六章社團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部門負責制:社團各項事務按各職能部門分工,管理機構制定決策,內務部協調各部工作並解決日常突發事件。

第三十條 檔案制度:內務部部長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對社團的各項活動和人員信息要及時記錄、整理、存檔。

第三十一條 獎懲制度:管理機構定期對各部門進行考評,內容包括活動質量和數量、出勤等方面,考評資料留內務部處存檔。管理機構對工作出色的幹部進行表彰,對違反社團章程和其他制度、決議的幹部進行處分(包括口頭警告、降級處理和開除三個等級)。

第三十二條 本社團開展的各種活動需要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事前要遞交詳細的計劃書並申報,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事後要進行總結、備案。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社團管理機構享有最終解釋權,並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有關章程如與學校團委規定衝突,應以學校團委規定爲基準。

二、團支部

(一)團支部簡介:

這裏,是熱愛生活者的家園;

這裏,是思想充沛者的天地;

這裏,是才華橫溢者的舞臺。

在這裏,你將放飛心中的理想,展現青春的活力,體現人生的價值!

手工藝術協會團支部,本着“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適應時代要求,發揚傳統藝術,提高動手能力,陶冶藝術情操”的宗旨,以發揚“diy”精神,通過手工製作提高個人素質爲目標,通過對會員手工技能的培訓,提高會員的動手能力,培養創新思維能力,增強社會獨立能力.

本支部設有團支書1人,下設宣傳部、組織部兩個部門,有部長和幹事若干名。

(二)團支部建設宗旨:

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適應時代要求、發揚傳統藝術、提高動手能力、陶冶藝術情操

(三)內部組織機構:

手工藝術協會團支部最大權力機構爲手工藝術協會全體會員。手工藝術協會各幹部均由手工藝術協會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幹事由本社團管理機構選舉產生,經任用合格後放給聘書。

本協會團支部設團支書1人, 2部室,幹事若干,下設宣傳部,組織部。由團支部負責,幹事分派各部工作。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手工藝術協會全體會員大會的決議;

2、及時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3、督促各部室履行各自的職責;

(五)組織原則:1、職權分明,

2、各部室要互相協調、互相銜接

(六)日常活動:

1.招新及新會員見面暨幹事招聘大會

2.絲網花系列活動之——百花齊放活動

3.絲網花系列活動之——胸花活動

4.參加團聯合會組織的“趣味尋寶”活動

5.大型“手抄報·漫畫·手工藝作品”展覽大賽活動

6.魅力藝術之——中國結活動

7.剪紙系列活動總結

8.串珠製作之——串小貓,串小兔活動9.“相約玫瑰,牽手百合”紙花製作活動

10.南充特殊學校獻愛心活動

11.換屆改選暨學期總結大會

(七)團支部成員的權利:

1、 對社團工作享有參與權。

2、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對社團工作有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4、 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面向會員的活動的權利。

5、 參加本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並享受優先的權利。

6、 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7、 凡手工藝術協團支部成員有向協會推薦優秀人才的權利。

(八)團支部成員的義務:

1、自覺遵守社團章程,執行社團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2、服從組織領導,參加社團活動;

3、維護社團權益和聲譽,宣傳協會;

4、積極繳納會費;

5、支持,配合協會工作,積極參加社團發起的各項活動;

6、其他相關義務。

(九)獎懲制度:

1、辦公室定期對各部門進行考評,內容包括活動質量和數量、出勤等方面,考評資料存檔。管理機構對工作出色的幹部進行表彰,對違反社團章程和其他制度、決議的幹部進行處分(包括口頭警告、降級處理和開除三個等級)。

2、對社團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幫助社團宣傳作用的給予獎勵。

3、對不遵守社團規章制度、有意擾亂社團正常工作組織、損害社團名譽的給予 懲罰。

4、具體獎懲項目視具體情況由管理機構決定,嚴重或突發情況還要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十)團支部換屆程序:

會員或幹事提出申請---管理機構考覈審查後提名候選人---會員大會決議通過

(十一)團員管理辦法:

由管理機構決議團員的吸納與除名,必要時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手工藝術協會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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