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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連新版落戶政策詳解解讀 大連落戶新政策出臺精品多篇

2023年大連新版落戶政策詳解解讀 大連落戶新政策出臺精品多篇

大連最新落戶政策詳解解讀 大連落戶新政策出臺 篇一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報告

1、投靠方與被投靠方的戶口本

2、投靠方與被投靠方的身份證

3、投靠方與被投靠方的結婚證,未婚子女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證明。

4、被投靠方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原始證件】,若不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與多子女的家庭關係證明。

5、被投靠方手寫申請,到落戶地居民委蓋章。

6、被投靠方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

7、被投靠方的房產證。

注:投靠方爲老人,被投靠方爲子女。

(雙老人平均年齡爲65歲,且被投靠方子女在大連落戶滿5年以上纔可申請)

以上所有材料全部用a4紙複印,自備夾子整理好後交到派出所。

夫妻投靠申請材料

1、投靠方與被投靠方的戶口本

2、投靠方與被投靠方的身份證件

3、結婚證

4、申請人子女的《獨身子女證》1996年之後出生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5、被投靠方手寫申請到落戶地居民委蓋章

6、被投靠方的在職證明

7、被投靠方的房產證

8、投靠方是非農業戶口的需在戶籍地辦理失業證(失業證上能體現出失業記錄)。農業戶口不需要出具。

注:投靠方爲戶口不在大連的一方,被投靠方爲戶口在大連的一方

(結婚需滿2年。未婚子女可隨遷)

以上所有材料全部用a4紙複印,自備夾子整理好後交到派出所。

暫住人員落戶

1、用人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錄用手續或與用人單位簽訂並履行5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2、連續參加社會保險5年的歷史繳費明細。

3、用人單位(落戶時所在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下同):自主創業人員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應提供由工商部門出具的私營企業註冊內容查詢卡,私營企業變更內容查詢卡。

4、《大連市居住證》,《大連市暫住證》(2011年12月以前)或派出所出具的《暫住人員落戶居住證明》

5、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大連市房地產權證》

6、申請遷戶人員原籍戶口簿

7、申請遷戶人員每個人的身份證

8、申請人的結婚證,未婚的到民政局出具未婚證明(符合法定年齡以來每階段的證明)

9、有子女的申請人其孩子的《獨生子女證》,1996年之後出生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需用a4紙複印兩份,自備夾子整理好

注: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必須一起隨遷,成年的未婚子女可選擇遷移。

購房落戶申請手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大連市房地產權證》

2、房屋銷售結算髮票(收據)

3、稅收通用完稅證

4、房屋買賣合同

5、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6、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明細

7、購房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大連市居住證》

8、銀行出具的取消抵押證明(僅限貸款購房)

9、申請遷戶人員原籍戶口簿

10、申請遷戶人員每個人的身份證

11、申請人的結婚證,未婚的到民政局出具未婚證明(符合法定年齡以來每階段的證明)

12、有子女的申請人其孩子的《獨生子女證》,1996年之後出生的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需用a4紙複印兩份,自備夾子整理好

注: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必須一起隨遷,成年的未婚子女可選擇性遷移

大連最新落戶政策詳解解讀 大連落戶新政策出臺 篇二

1.您清楚您檔案的用途嗎? 2.如何將您的戶口遷到大連? 3.還在爲生育險報銷而煩惱嗎?

4.保險斷交了應該怎樣處理纔不會影響退休和住院 5.怎麼做才能夠擁有中高級職稱? 6.您想降低企業管理用工風險嗎? 7.您想爲企業節約成本嗎? 8.您想降低企業內耗嗎? 9.您想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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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代理:代繳保險、公積金,代發員工工資(薪酬外包);指導代理單位新入職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爲離職員工辦理轉出手續,出具勞務發票;

個人代理:代辦人事檔案轉接;代辦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報到、落戶及見習期滿的轉正定級手續;代辦引進 外地人才調動手續;代繳和補繳社會保險,並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代辦醫療保險變更手續;代繳住房公積金、並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聯繫人:張小姐

qq:2833056110 電話:***

《大連市戶籍准入規定》實施細則(試行)

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市戶籍准入工作,根據《大連市戶籍准入規定》(大政發[2012]55號,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一、一元化戶口登記

我市自2013年3月1日起,城鄉居民實行統一戶口登記制度,“戶別”欄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家庭戶”或“集體戶”。之前簽發的戶籍證件、法律文書中戶口性質標註不統一取消,居民自願申請變更的,公安派出所應及時予以辦理。2013年3月1日之前,市公安局的人口信息數據和公安派出所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戶口性質標註不變。

二、戶口遷移

(一)基本要求

1、擬將戶口遷移至我市的各類人員,落戶時均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符合的條件。

2、配偶系現役軍人的申請落戶人員,均按隨軍家屬落戶政策辦理。

3、配偶系我市常住戶口的申請落戶人員,均應在其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符合准入規定的引進人才,配偶系集體戶口且在我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除外)。

4、已婚人員戶口遷移,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須隨遷。

5、隨遷落戶的未婚子女不含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育有子女的。

6、經批准落戶的各類引進人才,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允許將戶口空掛在單位或單位註冊地所在派出所的集體戶口上;也可以落報在直系親屬家

中。

7、在我市旅順口區、新市區常住戶口登記5年以上或符合落戶主城區(旅順口區除外)條件的,遷入主城區時,可到合法穩定住所的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區公安分局審批;否則按主城區准入條件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8、由外市(含我市新區)遷入我市主城區、新市區已落報小城鎮戶口的人員,戶口遷移按相關准入條件辦理。

9、辦理落戶的復退轉軍人和申請家屬隨軍落戶的現役軍人須是已註銷入伍前常住戶口的。

10、需要辦理核籤落戶的人員,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需到市人口結構辦辦理,旅順口區、新市區、新區需到本區人口結構辦辦理。

11、在申請落戶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發現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已落戶本市的由公安機關注銷其在本市常住戶口,回遷入地恢復戶口。

(二)需提交的基礎材料

符合《規定》條件申請落戶的人員,在辦理戶口遷移時,除需準備與申請事由相關的材料外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1、《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已持有《戶口遷移證》的應屆畢業生除外);《居民身份證》(16週歲以上人員)。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人員的婚姻狀況證明,其中未婚人員須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 tel: *** 82812487

本人未婚聲明公證書。

3、隨遷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或足以證明親子關係的原始出生憑證或法醫物證鑑定書;《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准予生育證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須提供由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及繳費收據;超過18週歲初、高中學生所在學校的在讀證明。

4、申請人及隨遷配偶、未婚子女有職業的提交在連就業證明,無職業的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農業人口除外)。

三、各類人員戶口遷移的受理部門及相關說明

(一)暫住人口戶口遷移

符合《規定》第十一條辦理落戶的暫住人員可到合法穩定住所的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受理,報分局審批,人口結構辦核籤。

1、申請落戶的合法穩定住所,須是已取得《大連市房地產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並實際在此居住的。

2、落戶主城區的須已辦理本市《居住證》(暫住證)滿5年,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不在同一單位可連續累計,但用人單位和社保繳費單位須一致)。

3、落戶新市區的須已辦理本市《居住證》滿1年,有合法穩定職業並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

(二)引進人才戶口遷移

符合《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辦理落戶的各類引進人才可登錄“大連市政府網上審批平臺”,點擊“人口結構辦”窗口按相關要求辦理落戶手續(高端人才可持與落戶事由相適應的證件、證明;進、出站工

作的博士後可持《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和《遼寧省博士後工作服務中心介紹信》到市人口結構辦窗口直接辦理落戶手續)。

1、在國、境外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才須先到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國(境)外學歷認證;畢業於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須先到我市教育局相關部門辦理學歷認證,技工院校的畢業生須先到市人社局相關部門辦理學歷認證;持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才須先到市人社局相關部門(船員須到海事局)辦理技術職稱認證,不在認證範圍內的須提供《考試合格登記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持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人才,其職業資格證書在國家、遼寧省官方網站上無法確認的,須到市人社局相關部門辦理資格認證。

2、畢業於我市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和四級國家資格的人才,其用人單位不含人力資源服務及勞務派遣企業(新區除外)。

3、高端人才的落戶年齡可放寬到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我市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和四級國家資格的人才的落戶年齡是距法定退休年齡20年以上;憑國家職業資格落戶的女職工其法定退休年齡是50週歲。

4、在我市自主創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適用引進人才准入規定。

5、我市生源的畢業生,畢業時戶口從學校遷出,可直接回我市原戶籍或與原戶籍同一區域的合法穩定住所派出所落戶;如在擇業期內已在其他城市落戶的,按引進人才落戶辦理。

(三)購房人員戶口遷移

符合《規定》第十五條購房落戶人員可到購房所屬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受理,報分局審批,人口結構辦核籤。

1、共同購房(購房時即爲夫妻除外)、非本人出資購房的人員(直系親屬出資除外)不能辦理落戶。

2、在同一區域內購買單套住宅和單套公建均未達到規定標準,但合計達到單套住宅落戶標準的准予辦理落戶(參與合計須同爲商品房或同爲存量房)。

3、購買公建房落戶的需提供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證明。4、2013年3月1日(以購房合同備案日期爲準)前已購房人員的落戶標準可按原購房落戶政策規定辦理,其他相關條件按現行政策辦理;採用分期付款或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須在2013年3月31日前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償還本金達到規定數額。

(四)投靠人員戶口遷移

1、符合《規定》第十七條無職業投靠人員落戶可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區、市、縣公安(分)局負責審批。

(1)投靠人申請落戶,被投靠人須有合法穩定住所且與本人戶口登記一致,否則不予辦理落戶。

(2)被投靠人因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而與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或使用權,且無房屋權屬糾紛的,可視爲有合法穩定住所。

(3)父母投靠子女僅適用於投靠人在直轄市、省會市、計劃單列市以外的城市無子女的情形。

(4)未成年人因父母雙亡投靠法定監護人的,其法定監護人僅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第二款規定

的兄、姐。

2、符合《規定》第十八條有職業的投靠人員落戶可登錄大連市人民政府網上審批平臺,點擊人口結構辦窗口,按相關要求辦理,其中配偶無合法穩定住所的投靠人須符合人才准入條件,且用人單位須在我市主城區、新市區註冊並參加社會保險。

(五)投資人員戶口遷移

符合《規定》十九條投資落戶的人員可到合法穩定住所的區、市、縣公安(分)局申請辦理落戶,人口結構辦核籤;合法穩定住所和投資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區域的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戶籍大隊受理審批。

1、投資人須個人出資在我市經商辦企業,所註冊的公司爲自然人獨資或所有股東全部爲自然人的有限責任公司。

2、投資款應爲個人出資的註冊資金,轉讓的股份不能辦理;所經營的企業須在我市工商部門註冊且在我市稅務部門納稅。

3、納稅金額指企業應繳納的稅種,不含滯納金及預交稅款等。

4、租賃的經營場所須簽訂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並登記備案。

(六)隨軍家屬戶口遷移

符合《規定》第二十四條有職業的隨軍家屬落戶須先到人社局辦理工作調入,再到人口結構辦辦理落戶手續,其中部隊駐地(團以上機關,下同)和調入單位不在同一區域的由部隊駐地所屬人社部門辦理;無職業的隨軍家屬落戶主城區的須到實際居住地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落戶新市區、新區的須到部隊駐地所在地區、市、縣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申請家屬隨軍的現役軍人須註銷常住戶口。

(七)復退轉軍人、無軍籍職工落戶

符合《規定》第二十四條復轉退役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落戶的人員,須持相關審批部門出具的落戶手續到人口結構辦辦理核籤手續後,再到擬落戶派出所辦理落戶。

(八)其他各類人員戶口遷移

1、符合《規定》第二十條的單位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員戶口遷移到市人口結構辦申請辦理,其用人(工)單位須在我市工商部門註冊,並在我市稅務部門繳納稅款;專業技術、經營管理人員須在該企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申請落戶時已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

2、符合《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華僑需到市政府僑務辦公室辦理審批手續、臺灣同胞需到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辦理審批手續、港澳同胞需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後,到合法穩定住所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

3、符合《規定》第二十二條退學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到原戶籍地派出所辦理落戶;退役運動員須是享受推薦安臵工作政策的人員,到市人社局辦理安臵手續後,由市人口結構辦辦理落戶手續。

4、符合《規定》第二十五條組織部門調入人員,落戶主城區、新市區的需到市委組織部門辦理調入手續後,到市人口結構辦辦理。

5、符合《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成建制遷入人員到市人口結構辦辦理落戶手續,落戶須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辦結。

四、相關用語解釋

(一)本文所指的直系親屬包括本人(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合法穩定職業指被我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正式錄用

或被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聘用,且依法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情形(含自主創業)。

(三)合法穩定住所指在我市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證的住宅(商品房、存量房、農村地區依法取得宅基地並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含主城區、金州新區、保稅區非常住人口有償或無償取得本區域內公有住房承租權的住房)、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型住房,不含承租私人的住房(下同)。

(四)完全產權指沒有抵押擔保等其他權利的房屋產權。

(五)高端人才指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人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外擔任重大科技項目的首席科學家、重大工程項目的首席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在國(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前兩名完成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在世界500強或國內100強企業擔任3年以上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六)大中型企業指國務院確定的國家級大企業(集團)、國務院機構改革後成立的大企業(集團)、中央部委辦確定的大企業(集團)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大企業(集團)以及其它國內著名企業包括決策中心、營銷中心、科研中心、信息中心等機構在內的總部或地區(區域性)總部。

本實施細則自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類准入戶口的辦理流程和

主要手續可登錄大連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網站查詢,亦可到各類戶口的受理部門諮詢。

本實施細則由大連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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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人力資源開發(大連)有限公司是由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批准註冊成立的一家從事人力資源招聘、推薦、培訓、人事代理、高級人才尋訪、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專業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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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山區上海路4號上鼎大廈2015室 諮詢電話:0411-82812487 —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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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服務項目

 人事代理 personnel affaires agency

1、指導辦理入職手續,爲離職員工辦理轉出手續;

2、代繳社會保險,並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3、代繳住房公積金,並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4、爲代理單位員工代辦生育指標並開具相關證明;

5、代辦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報到、落戶及見習期

6、代發員工工資;

7、代辦人事檔案轉接;

8、代辦引進外地人才調動手續;

9、爲代理單位代辦勞動年檢、社會保險年檢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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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續訂與管理;

6、員工檔案接收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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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業政策制度諮詢及企業用工管理的規範;

2、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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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勞動政策法規信息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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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辦業務

社會保險代辦業務是根據社會保險機構相關規定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由博睿人力資源開發(大連)有限公司(以下稱:被委託方)接受用人單位(以下稱:委託方)委託,爲用人單位提供代辦各項社會保險獨立開戶、日常申報、年審、人員轉移等業務的一種綜合性優質服務。

一、社保代辦的優點:

社保代辦是由被委託方針對委託方的各項保險實際情況,提供專業的保險代辦和最佳的人事代理方案。使委託方的人事部門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從而將更多的經力投入到公司核心工作中。使其工作更高效,成本更低廉,員工更滿意。

二、社保代辦的內容:

代辦各項社會保險的獨立開戶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諮詢,具體內容如下:

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報、年檢、帳務覈算業務; 失業保險:申報、年檢、帳務覈算及失業金申領;

醫療保險:關係轉移、年檢、帳務覈算、醫療費用報銷及ic卡的申領; 工傷保險:申報、年檢、帳務覈算、工傷費用報銷; 生育保險:申報、年檢、帳務覈算;

住房公積金:繳費、申報明細、帳務覈算及提取、貸款等; 出具相關社會保險證明、爲員工解答各項保險政策; 協助企業處理勞動關係爭議。

三、服務對象:

在工商部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

外資企業;國營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各地駐大連辦事處。

四、辦理代辦業務企業前後差異:

代辦前,公司人事部門需面對:養老保險經辦處、失業保險管理中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多家政府部門;頻繁出入各個保險機構申報增減人員、申報月繳費;前往不同保險機構填寫各項表格轉移員工保險關係;按時完成各項保險的基數申報、系統維護、數據的上報、下發覈對等工作;處理各項保險的歷史遺留問題,解答員工對各項保險的困惑;還須及時完成保險的審覈。這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的工作效率、浪費了相應的人力、物力資源。

代辦後,公司人事部門只面對被委託方(博睿人力資源)極好地爲委託方節約了人力、物力的同時,使其再不用爲瑣碎的員工社會保險而大傷腦筋,每位員工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爲企業的發展帶來豐厚的利潤,贏得更爲廣闊的市場。

大連最新落戶政策詳解解讀 大連落戶新政策出臺 篇三

大連市對大學畢業生的落戶政策

對於非大連生源應屆畢業生,本科學歷不受限制;專科學歷的,專業必須是大連市人事局引進非大連生源專科畢業生緊

缺專業(見細目錄)。

對於購房落戶,在大連市內購買不得低於800,000rmb的商品房。大連市公安局大連市人事局大連市教育局關於簡化應屆普通高

校畢業研究生及大中專畢業生落戶手續的通知

2005-07-05 大公發[2005]61號

各區、市、縣公安(分)局,人事局、教育局:

爲進一步簡化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及大中專畢業生(以

下簡稱畢業生)報到落戶手續,方便畢業生就業,提高服務效率,根據省公安廳《關於對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辦理戶口

有關事宜的通知》(遼公治戶字[2004]54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應屆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取消《大中專畢業生落戶證明》。非本市生源在市內四

區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指導部,由

指導部在《戶口遷移證》背面加蓋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專用章和

經辦人印章;非本市生源到我市其他地區就業的畢業生,由就業

所在地人事局在《戶口遷移證》背面加蓋畢業生就業專用章和經

辦人印章。畢業生憑《畢業證》、已蓋章的《戶口遷移證》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北三市、長海縣生源畢業生落戶市內四區,新城區生源畢業生落戶市內四區適用本條規定。

二、大連市生源畢業生擬在生源地就業的,戶口可直接歸戶。畢業生憑《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到原遷出地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戶。家庭住址發生變更的,原遷出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再到擬落戶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其中北三市、長海縣生源畢業生因家庭住址發生變更需落戶市內區的,經落戶地的區、市、縣公安(分)局戶籍管理部門同意後辦理落戶。已在市內四區辦理歸戶手續的畢業生,持戶口簿、《畢業證》、《報到證》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報到或人事代理手續。在市內四區以外辦理歸戶手續的畢業生,持戶口簿、《畢業證》、《報到證》到就業所在地人事局辦理報到或人事代理手續。

三、遼寧省內生源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沒有辦理戶口遷移的,憑《畢業證》、《報到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將戶口遷出,到就業所在地人事局辦理報到和落戶手續。農業人口的,落戶時按城鎮非農業人口落報。

四、在市內四區就業的省外生源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沒有辦理戶口遷移的,憑市人才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指導部出具的《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移介紹信》,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戶籍窗口簽發《準遷證》,憑《準遷證》到遷出地公安局辦理遷出

手續,到就業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落戶;在市內四區以外就業的省外生源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沒有辦理戶口遷移的,憑就業所在地人事局出具的《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移介紹信》,由就業所在地公安局簽發《準遷證》,憑《準遷證》到遷出地公安局辦理遷出手續,到就業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落戶。農業人口的,按“農轉城”辦理戶口遷入。

五、在異地工作大連市生源畢業生,允許戶口落回生源地。憑《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直接到原遷出派出所辦理歸戶。

六、已過擇業期(2年)的大連市生源畢業生,因各種原因未落戶的,憑學校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畢業證》、《戶口遷移證》,直接到原遷出派出所辦理落戶。

七、入學時戶口已遷出但沒落入學校的畢業生,畢業時憑《戶口遷移證》、《入學通知書》、《畢業證》直接到生源地辦理歸戶。

八、市教育局接收的畢業生除報到和《戶口遷移證》加蓋印章由市教育局人事處直接辦理外,其他落戶手續和程序均按上述規定辦理。

九、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執行,其他事宜仍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