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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第1篇: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爲了有利於救人和保證救護隊員本身安全,避免瓦斯連續爆炸,及時恢復通風系統、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實火源是救災工作中的技術關鍵。制定救災措施時,必須充分考慮發生二次事故特別是發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礦井配有足夠的測塵人員和測塵儀器,按規定佈置粉塵測點。井下作業場所的總粉塵濃度每月至少測定2次,呼吸性粉塵濃度每月測定1次,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建立健全綜合防塵管理體系,完善綜合防塵管理制度,確保所有防塵設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1.2 煤(粉)塵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防止煤(粉)塵沉積和飛揚

井下要有完善的防塵管路系統,皮帶巷防塵管路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巷道防塵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防塵用水必須保持足夠的供水量。

合理配風,在滿足最小風速的前提下,選擇最佳排塵風速,防止煤塵積聚或飛揚。

採煤機、連採機、綜掘機必須具備有效的內外噴霧裝置,各轉載點使用防塵罩,達到最佳除塵效果;綜採面放煤時架間噴霧必須開啓,煤機割煤期間下風側噴霧裝置正常開啓。

防塵灑水管路到位、系統完善。主要進、迴風巷道及採掘面按規定安設淨化水幕,保證水幕霧化良好,能夠全斷面封閉。

採煤工作面上下順槽必須安設消塵管路,保證供水量、水壓滿足生產及防塵需求。

噴霧設施前加裝過濾裝置,保證水質不致出現堵塞噴咀的現象。通風準備隊、各採掘隊設專人負責噴霧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發現霧化效果不好,及時檢查供水軟管、過濾器、噴咀等部件是否出現堵塞現象,並及時進行維修、更換。轉載點進行封閉,下風側設噴霧,減少煤塵的產生。

按照綜合防塵管理規定各隊定期沖洗所負責巷道的積塵。主要進、迴風井筒、大巷、盤區主要進、迴風巷道每旬至少清掃、沖洗一次積塵;採掘工作面每班沖洗一次;採煤工作面迴風巷、掘進巷道每天至少清掃、沖洗一次。粉塵污染程度嚴重,造成風筒、電纜、機電設備、皮帶管架等積塵較大時,應安排隨時進行清掃、沖洗。

防止火源產生

引起煤塵爆炸的點火源很多,主要分爲四類,即明火火焰、熾熱表面和熾熱氣體、機械摩擦和撞擊火花和電火花。

嚴禁攜帶菸草、點火物品入井、使用燈泡取暖、井下拆卸、敲打、撞擊礦燈。井口房、主要通風機房20m範圍以內,禁止有明火。

入井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井下供電要做到 "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在摩擦發熱的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每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摩擦高溫點。避免截割堅硬岩石。爲了防止產生摩擦衝擊火花,採煤機、綜掘機、連採機不得割頂割底。

加強爆破管理,爆破作業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防止煤(粉)塵事故擴大的措施

優化通風系統,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各採掘面實行獨立通風;入井人員必須配戴壓縮氧自救器;在巷道中設置輔助隔爆設施,盤區和主要通風巷道應設置主要隔爆設施,一旦發生煤塵爆炸時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繼續傳播發展,減少危害。

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設位置:在礦井兩翼與井筒相聯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迴風大巷等巷道;相鄰的採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迴風巷道;相鄰的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迴風石門安設主要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斷面計算,不小於400L/m2。

輔助隔爆水棚的安設位置:在相鄰的採煤工作面間、煤層及半煤巖掘進巷道同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其相連的巷道間、採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巷道安設輔助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斷面計算,不小於200L/m2。

預警條件

防塵供水系統、防塵設施、隔爆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應有作用。

採掘工作面和轉載點煤塵濃度嚴重超限。

巷道、管線積塵未按規定沖刷,連續積塵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

採掘工作面和轉載點煤塵濃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煤(粉)塵爆炸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並按順序通知有關領導和單位。並立即組織災區及受威脅區域人員佩帶自救器按避災路線撤離現場。

2)發生災害時,由指揮部下令,調度室通知井下中央變電所及其他有關變電所停止向事故區域供電。

3)立即組織救護隊偵查,準確查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遇險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情況,爲制定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救護隊員在進入災區搶救之前,應查明井下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控制風流及防止發生連續爆炸的措施。注意檢查沿途氣體情況、溫度變化情況,以確保救災人員的安全。

4)迅速組織兩個救護小隊搶救遇難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小隊首先偵察爆炸區域的情況,檢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搶救重傷、輕傷人員,後搶救遇難者的原則,積極搶救受困人員。在搶救受困人員中,要注意遇難人員的姿勢和倒向,做好記錄。在搶救中要嚴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員進入爆炸區域,防止中毒擴大事故。

5)在組織搶救遇難人員的同時,要組織人員迅速恢復爆炸區域的通風。

6)恢復送電時,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送電地區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限,向救災指揮部彙報後,指揮部按照先送風后送電的原則,下令向指定地點逐級送電。

7)如果爆炸區域巷道距離較長、溫度高、煙霧大,巷道冒落嚴重,瓦斯濃度在允許範圍內時,可採取安裝局部通風機、逐段接風筒、逐段稀釋煙霧的方法進行搶救遇難人員,存在高溫和高濃度瓦斯時,不得采用此法。

8)救災過程中,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煤塵,觀察災區氣體和風流變化情況。當有爆炸危險時,救災人員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採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後再重新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9)煤塵爆炸後,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風設施的破壞,使通風系統紊亂,通風準備隊應根據救災需要及時調整通風系統。

10)有害氣體嚴重威脅迴風流人員時,爲緊急救人,在進風側人員已安全撤出的情況下,可採取區域或局部反風,解救回風側被困人員,但必須經過周密分析,慎重採取行動,避免造成事故擴大。

11)進入災區發現火源要立即撲滅,若火勢大,無法滅火或滅火無效時,應立即予以封閉。

12)當井下發生災變時,在災區或受災變影響的區域,每個工作人員應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

13)爆炸後,遇險人員應立即帶上自救器,並攙扶不能行走的傷員沿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等待營救。

14)事故附近人員應儘量瞭解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各種辦法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相關人員瞭解災情。

15)現場人員彙報時要講清時間、地點、遇險人數等,看到的異常現象(火煙、飛塵等),聽到的異常聲響,感覺到的異常衝擊等,不可隨意推斷,以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災。

16)積極搶救: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害和損失。

17)安全撤離:撤退方向按避災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離。 應儘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退時,要注意防護。

18)妥善避災: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通路冒頂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妥善避災。避災過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維持自身的生存條件,延長生存時間,等待救援。

19)冷靜、不驚慌,判斷事故地點和自己的位置。

20)在進風側時,迎風撤;在迴風側時,迅速配用自救器,儘快轉入進風側。注意連續爆炸的威脅。

21)注意躲避處的生存條件,有危險時,設法改善,條件允許時可以轉移。

6.2 避災路線

6.2.1 正常通風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無法通行時: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2.3 反風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迴風順槽→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迴風大巷→總迴風巷→迴風立井→地面

6.2.4 當井下發生災害,造成採掘工作面順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損堵塞通道而無法撤離時,應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井下的臨時避難硐室和永久避難硐室進行避災,等待救援。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存放

礦井地面供應站、地面消防材料庫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調度室牽頭負責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物供部和調度室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調運方式

當現場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指揮中心迅速下達命令,由物資供應中心調用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等機電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 急救設備管理

醫務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和技術人員,提高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運輸保障

礦調度室、綜合管理部、車隊必須保證24小時有值班車輛。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後,井下所有車輛必須立即爲救援車輛讓行;根據地面交通情況必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殊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第2篇: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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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預案

XXXXX 2014年 7月 9 日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目錄

一.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

一.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1.1 潛在事故:鍋爐爆炸 1.1.1 危險因素:高溫高壓蒸汽 1.1.2 可能的原因事件:

(1)鍋爐水位過低會引起嚴重缺水事故;

(2)鍋爐水位過高會引起滿水事故,長時間高水位運行,還容易使壓力錶管口結垢而堵塞,使壓力錶失靈而導致鍋爐超壓事故; (3)水質管理不善

1)鍋爐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會使受熱面水側積存泥垢和水垢,熱阻增大,而使受熱面金屬燒壞;

2)給水中帶有油質或給水呈酸性,會使金屬壁過熱或腐蝕; 3)鹼性過高,會使鋼板產生苛性脆化。 (4)水循環被破壞

1)結垢會造成水循環被破環,如鍋爐鹼度過高,鍋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騰易使水循環遭到破壞;

2)水循環被破壞,鍋內的水況紊亂,有的受熱面管子將發生倒流或停滯,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滯水流的管子內產生泥垢和水垢堵塞,從而燒壞受熱面管子或發生爆炸事故。 (5)超溫運行

1)由於煙氣流差或燃燒工質不穩定等原因,使鍋爐出口汽溫過高,使受熱面溫度過高,造成金屬燒損或發生爆管事故。

(6)超壓運行

1)如安全閥失靈,或者在水循環系統發生故障,都將造成鍋爐超壓運行,嚴重時會發生鍋爐爆炸。

(7)司鍋工誤操作、錯誤的檢修方法等都將導致事故的發生。 1.1.3 發生條件

超溫、超壓。 1.1.4 觸發事件

長時間超溫、超壓運行,安全閥、壓力錶等安全設施不完善或失靈。 1.1.5 事故後果

鍋爐是一種密閉的壓力容器,在高溫和高壓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險。一旦發生爆炸,將摧毀設備和建築物,造成人身傷亡,破壞性非常驚人。 1.1.6 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 (1)缺水事故的處理

首先進行鍋爐水位的吸水法檢查水位後,以確定是嚴重缺水還是輕微缺水。當鍋爐的所有直觀水位表均看不見水位時,必須立即停爐,並按照下述方法進行處理:

1)對可以進行“叫水”的鍋爐立即進行“叫水”操作。方法如下: 先開疏水閥,再關給水閥以吹洗汽閥,然後開給水閥關汽閥,吹洗給水閥。吹洗完畢後開汽閥疏水閥。這時水位應迅速恢復到實際位置,並上下晃動。“叫水”操作的要點是不要擰動水位表的水旋塞。 2)叫水”操作後,水位表出現水位時,可以緩慢地啓動鍋爐的燃燒設備,使其繼續投入使用。如果啓動鍋爐給水閥門時,鍋爐內有強烈的響聲或加大給水時仍不見水位上來,絕不可以啓動鍋爐的燃燒設備,必須

停爐待檢查。

3)可以進行“叫水”操作的鍋爐,經“叫水”操作後,水位表中不出現水位時,嚴禁再向鍋爐內上水,必須緊急停爐,不允許“叫水”操作的鍋爐,應緊急停爐。

4)在鍋爐運行時,當發現嚴重缺水或滿水;水位計壓力錶或安全閥等安全部件失效;給水裝置全部失效,以及受熱而爆裂嚴重變形、泄漏無法維持正常運行等情況時,應緊急停爐。停爐的主要步驟:停止供給燃料和送風,減弱引風;熄滅和清除爐膛內的燃料(指火牀燃燒鍋爐),注意不能用向爐膛澆水的方法滅火,而要用黃砂或溼煤灰將紅火壓滅;打開爐門、灰門,煙風道閘門等,以冷卻爐子;切斷鍋爐同蒸汽總管的聯繫,打開鍋筒上放空排放或安全閥以及過熱器出口集箱和疏水閥;向鍋爐內進水、放水,以加速鍋爐的冷卻。嚴重缺水事故,切勿向鍋爐進水。

5)預防鍋爐缺水的方法

a 加強鍋爐工的安全技術教育,迅速提高操作水平。 b經常沖洗水位表,確保水位表指示水位準確。

c加強給水裝置及水位報警系統的維護管理,定期進行校驗和調校。 d正確安裝水位表,運行中加強檢查,防止出現假水位。 (2)滿水事故的處理方法:

1)當鍋爐汽壓正常、水位高於最高安全水位線時,但低於上部可見邊緣,應沖洗水位表,驗證水位是否爲假水位,確定水位指示準確性,並採取措施減少給水,恢復水位正常。

2)水位繼續升高時,應開啓排污閥和事故放水閥放水。

3)經上述處理後,鍋筒水位繼續上升,且高於上部可見邊緣,應分析故障原因且消除隱患後,再恢復運行。 (3)汽水共騰事故處理

1)減弱燃燒,關小主汽閥,降低負荷。

2)全開鍋筒表面排污閥,並適當開啓定期排污閥,同時加大給水,保持正常水位,以降低鍋爐的含鹽量,提高鍋水品質。

3)採取有效措施,改善鍋水品質,增加對鍋水的化驗分析次數,造成蒸汽管道水擊時,應開啓蒸汽管道和分汽缸上的疏水器(閥)將水排出。 4)故障排除後,應沖洗水位表恢復正常運行,如經上述處理後故障仍未排除,應立即停爐檢查。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爐管爆破事故的處理

1)當管子輕微破裂,能夠維持正常水位,事故不再擴大時,可減負荷繼續運行、待備用爐啓動後,立即停爐檢修;

2)當管子嚴重破裂,不能夠維持正常水位、汽壓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此時,引風機不能停,給水繼續,盡力維持水位,防止其它管子燒環。

3)如果有兩臺鍋爐並列供汽時,應將爆管鍋爐與蒸汽母管解列。 (5)省煤器損壞事故的處理

1)對非沸騰式省煤器,應開啓旁路煙擋板,關閉主煙道擋板,暫停使用省煤器,同時開啓省煤器旁路給水管閥門,繼續向鍋爐給水。 2)如省煤器煙氣進出口擋板很密封,省煤被隔絕後可不停爐檢修。 3)鍋爐在隔絕有故障省煤器運行時,排煙溫度不應超過引風機銘牌的規定,否則應降低負荷運行。

(6)空氣預熱器損壞事故處理

1)輕微損壞時,可繼續運行,待備用爐投入運行後停爐檢修。 2)嚴重損壞無法保證鍋爐正常運行時,應停爐檢修。 (7)鍋爐運行中水位表玻璃板(管)破裂事故處理 1)鍋爐運行中水位表玻璃板(管)破裂時應緊急停爐檢修。 (8)對鍋爐超壓事故的處理 1)減弱燃燒。

2)如安全閥失靈而不能緊急排汽時,可以手動進行排汽。 3)保持水位表正常水位。 4)進行上水和排污,降低爐溫。

5)弄清超壓產生的原因後,再決定壓火或恢復運行。 (8)爐膛爆燃回火事故應急處理步驟:

1)立即停爐,採取措施熄滅從鼓風機入口噴出的火焰。 2)保持現場,立即向領導彙報。 3)進行吹掃,分析爆燃原因

4)發生人員傷亡時,立即進行急救或送醫院就醫。 5)檢查對流段堵塞是否嚴重,煙囪是否暢通。 1.2 潛在事故:壓力容器爆炸 1.2.1 危險因素:高壓氣體 1.2.2 可能的原因事件

(1)受壓容器存在缺陷(如設計、製造、加工缺陷); (2)受壓容器未定期檢驗;

(3)安全閥、壓力錶等安全設施不完善或失靈

1.2.3 發生條件:超壓 1.2.4 觸發事件

(1)受壓容器受到撞擊; (2)受壓容器靠近火源; (3)充裝時錯裝;

(4)氧氣貯存使用時沾有油脂; (5)未留餘氣。

1.2.5 事故後果:傷害人體、損壞設備、停產。 1.2.6 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

(1)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氣罐、氣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氣罐、氣瓶要遠離火源、熱源,避免陽光直射; (4)避免氣罐、氣瓶受到撞擊;

(5)氧氣瓶在貯存時不能與油脂等物品混存,要單獨存放;使用時要防止油脂沾染;

(6)按規定留有一定餘氣; (7)氣罐、氣瓶要定期檢驗; (8)氣體充裝時不能錯裝; (9)嚴格執行各類氣瓶的安全規定; (10)建立應急預案,制定防範措施。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包括指揮部、指揮辦公室、各應

急小組即告成立,本專項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與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責相同;並迅速成立現場應急組織機構。

2.1 現場指揮部組成:總指揮由到達現場的單位最高領導擔任,成員由事故發生部門、安保科科長工會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研究部署總體救援方案;調集各種救援力量;調集各種搶險救援保障物質和交通工具;發佈現場信息。

2.2 現場指揮部下設機構或人員分工及職責

2.2.1指揮組;組長由事故發生部門領導擔任,成員由安保科和事故發生部門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各項應急行動的落實;擬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搶險小組的協同作戰,發佈行動命令。 2.2.2 安全保衛組:組長由保衛主管擔任,成員由保安員、交管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警戒、車輛疏通、治安秩序的維護和保證指揮部能安全順利開展工作。

2.2.3 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後勤保障科科長擔任,成員由汽車司機、科計處派員、倉庫管理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體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器材、車輛等物質的供應。

2.2.4 專家組:組長由聘請的專業人員擔任,成員由有關方面的專家、技術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及時解決技術難題,爲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2.5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工會派員擔任,成員由醫院救護人員和工會派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3.現場力量調集及報告程序

預防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響應、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均同綜

合應急預案。 4.現場處置原則

4.1 現場處置工作必須遵循”協調一致,救人優先,反應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2 統一指揮、密切協同。鑑於救援行動時參加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專業性強,所以各種力量需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救援搶險任務。

4.3 反應迅速、行動果斷。鑑於爆炸事故具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會快速發生,處置行動必須做到調度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救災展開快,以達到反應迅速的目的。 4.4 講究科學、穩妥可靠。 5.現場處置的程序方法

5.1 接警出動。保衛主管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後,除立即向領導報告外,立即調集力量,奔赴現場。

5.2警戒。查清現場基本情況後,根據需要立即劃定警戒區,由保衛主管組織實施警戒,設立警戒標誌和警戒崗。警戒後要採取果斷措施,消除火種,疏散險區內無關人員。

5.3 進入現場應查清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傷亡人員數量,迅速搶救傷員;

5.4 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偵察情況,組織專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方案內容主要包括:繪製現場總平面圖,確定處置方法及作業程序;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5.5 現場處置。應急救援力量進入指定陣地,預備隊做好隨時進入陣地

和替換的準備;規定撤離信號等。實施技術處置的程序:總指揮下達技術處置開始命令;各路人員迅速按分工實施處置行動;根據情況適時採取破拆、開闢隔離帶、切斷事故源、工藝控制等措施,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5.6 應急救援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和檢測,對人員、裝備進行清點;向事故發生部門和人員交待有關事項,辦理現場交接手續,必要時安排一定看護力量。對器材裝備要進行全面清點,必要時將參加應急救援人員送醫院進行體檢。

6.本專項預案由單位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