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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_國考報考的條件

廣東省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_國考報考的條件

廣東省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

一、政治方面

報考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這是作爲國家公職人員的基本標準。

二、品行方面

新《公務員法》修訂之後,對於公務員的條件要求中,比較顯著的一點就是要求公務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修訂之後,對於公務員的品行指向就非常的明確,第一,要具備政治素質,第二是,要具備道德品行。公務員作爲公權力的行使者,只有具備良好的品行,才能夠承擔重大的責任,才能夠實踐民主與法治,維護國家秩序、國家利益與公共利益。因此,良好的品行對於公務員來說極爲重要。

三、身心素質

按照新《公務員法》規定,報考人員須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如果在公務員體檢中被查出身體條件不符合規定,是無法被錄用的。建議考生在報考前就多做了解。所有公務員崗位體檢標準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如果報考的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還需滿足《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各項要求。至於對報考人員心理素質的考察,主要在面試環節。如果自身心理素質太差,同樣也是不能成爲公務員的。

四、年齡要求

在年齡方面,無論是國考還是省考,都限制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具體起止時間會根據報名日期有所變化,考生須具體查看公告要求。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人民警察職位一般不超過30歲,法醫職位一般不超過35週歲,公安特警職位一般不超過25週歲...具體年齡要求考生請在部門網站查詢。

五、戶籍限制

戶籍限制一直是限制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的最大門檻之一,多數地方的省考只面向本地生源(戶口)人員招錄,這將很多外省考生拒之門外。相比之下,國家公務員考試對報考人員的戶籍要求就不是那麼嚴格了,大多數職位均沒有戶籍限制,只有少部分特殊職位,如西部職位和鄉鎮公務員職位會在職位表中明確說明限本地人員報考。考生可選擇的範圍還是很大的。而且國考招錄的崗位遍佈全國大部分地區,且筆試地點可以自行選擇,筆試時就近選擇考點即可。

六、學歷條件

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須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如果你是大專及以上學歷都可以報考。自考、專升本等非全日制考生只要在報名前取得相關學歷證明也是可以報考的。

七、專業條件

公務員考試對報考人員的專業要求很嚴格,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完全一致。在職位表發佈之前,考生可先參照專業指導目錄查看自己的專業屬於哪一類別,再對比往年職位表,簡單瞭解一下該專業類別往年的招錄情況,如果實在找不到專業對口的崗位可報,也可以考慮沒有專業要求的“三不限”崗位。

除了上述基本條件以外,職位表中還對政治面貌、工作經歷、英語水平、專業證書等作了特別要求,考生在報考時要仔細看清,確保自己符合職位的所有報考條件,以免審覈不通過,甚至影響最終的報考。

國考報考的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爲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對於202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80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主要招錄高校應屆畢業生。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爲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爲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爲2021年10月。

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可以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對於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地、州、盟)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市(地、州、盟)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關於報名

1.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2. 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3.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是否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爲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4.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查詢。

5. 應屆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6. 爲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範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爲此,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 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採取了哪些傾斜措施?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決定,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規定,今年繼續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8. 《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應當如何理解?

《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爲報考者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考簡章》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9.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爲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0. 哪些情形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爲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1.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關工作(學習)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調(幫助工作)時間和就讀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12. 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的人員是否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後2年內,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13.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規定,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職位計劃。報考定向職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製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複印件,並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4. 錄用人民警察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爲,一般不超過30週歲(即1989年10月以後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10月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即1994年10月以後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幹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週歲(即1989年10月以後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10月以後出生)。

15. 如果報考者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爲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報考者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爲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行爲,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爲面試、體檢、考察或者公示人選。

16.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均應在2020年10月前取得。

17. 什麼情況下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0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

18. 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需要注意什麼?

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19.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

20. 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社會在職人員一般不需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個別招錄機關有專門要求的,從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