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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設置要求及注意事項【新版多篇】

消防控制室設置要求及注意事項【新版多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網絡控制室專人負責,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和使用各種設備及各種資料。

二、具體做到對學校現有服務器有檢查、有記錄、有備份(文件備份及單機備份,對異常情況能及時恢復);

三、緊密注意網絡運行狀況,發現病毒或受到黑客攻擊,應立即採取恢復和補救措施,並教育局網管保持緊密聯繫,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四、正確使用網絡硬件防火牆、網絡殺毒軟件;

五、網絡中心和校園網絡系統的各種設備定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如有嚴重問題的及時請維修單位修理,確保正常使用。

六、嚴格控制網絡控制室的人員進出。外來人員、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網絡中心控制室,嚴禁非工作人員接觸網絡設備、設施。

七、平時定期做好網絡中心和閉路電視系統有關設備衛生清潔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毒工作。

八、加強對網絡中心的服務器、交換機、UPS等設備的管理,確保網絡暢通。

九、網絡中心、校園網絡系統等的設備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信息技術組和校長批准。

十、網管人員必須嚴格保密服務器相關密碼,不可泄露。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爲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爲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爲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啓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複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二、消防監控室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進行兩小時防火巡查制度。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二、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立即上報,反饋中控室,可按下就近的消防報警按鈕報警並及時撲救。

三、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四、巡查人員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及時發現、詢問、制止、上報,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酒店的有序經營環境。檢查消防通道內有無雜物,門窗是否完好。安防執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五、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閒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域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入,並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六、巡查人員應按規定着裝,執勤期間按相關要求規定完成本職工作,突發事件不能及時處理的請示上級領導,詳細記錄現場的事態發展情況,並上報。

三、消防監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本崗位,做好交接準備。

二、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着裝,檢查儀容儀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檢查崗位的設備運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視檢查、執機注意事項。

四、當班人員必須在記錄本上填寫好設備運行、巡檢等情況,並要求字跡清楚,記錄齊全。

五、將消防應急工具,相關資料如數按規定擺放整齊。

六、做好中控室衛生清理工作,保證機器、地面、牆面潔淨。

七、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崗,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請示處理辦法。

八、交接班各項內容經確認後必須在交接班本上簽名和時間,以示確認和負責。

九、如遇到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接班者協助交班者對事件進行處理,待事件處理告一段落,經交上級領導批准,再進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緒不穩、意識不清、不得交接班,應上報請示處理辦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進行交班,如未按規定辦,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見,要求交班人員立即補辦,否則可以不接班,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雙人執機,不得單人交接班,不得電話信譽交接,應有文字體現。

四、火災接警處警程序

一、員工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呼救,並利用電話或火災報警按鈕撥打“119”電話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二、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處置: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進行工作分工。一名爲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爲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啓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2、在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應頭腦冷靜,保持鎮定,並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3、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後,應迅速覈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報警控制器不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在報警地址編碼對照表中進行覈實。

4、迅速通過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攜帶通信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點確認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控制室內做好處置火警的準備。

5、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現場覈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後,應立即通過報警按鈕、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確認火災信息,同時組織本樓層或防火分區工作人員和員工,按分工及時引導本樓層顧客、消費者疏散,並實施撲救初起火災;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確認信息時,值機人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傳達人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繫電話等基本情況;

(四)傳達人在報警後必須立即啓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報告單位負責人。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發出火災處置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開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顧客、消費者不要驚慌,在工作人員和員工的引導下有序地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卡拉OK場所應啓動聲像報警系統),並用通訊工具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五)值機人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並及時做好記錄。

(六)火警處置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設施至正常運行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在現場覈實爲火警誤報時,應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誤報的有關信息,並排除現場干擾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誤報信息時,應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復位,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並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四、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單位,值班人員確認火災後,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有線無線對講系統、警鈴、廣播等方式,發出火災信號,啓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警;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涉及的人員,立即按照預案分工,迅速展開滅火和疏散救援。

六、發出火災信號後,單位應當於2分鐘內全面投入滅火救援工作,並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預案要求通知預案涉及的員工趕赴火場,向消防隊報警,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2、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

3、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4、安全救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5、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於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2520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並顯示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並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並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並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並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爲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啓動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着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着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啓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築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佈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築物的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並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採用中文標註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於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啓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啓、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啓、停,並顯示其手動啓、停和自動啓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啓、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啓、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啓、停,並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採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採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啓、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啓、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乾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啓動和停止,並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並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捲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捲簾和常開防火門,並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並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並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並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於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啓動或停止應急廣播,並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製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後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後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後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並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後,該指示燈應常亮並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於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爲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爲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爲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啓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複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 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 護管理》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 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 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 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 “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啓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 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啓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六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熟悉各種按鍵的功能,能夠熟練操作。

(三)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運行狀況,並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四)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誤報警、故障等有關情況。

(六)熟練掌握公安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七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八

1.報警處理程序

(1)接到報警信號後,應帶上通信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如對煙感因灰塵等原因報警排除時,應用酒精棉擦乾淨,並認真做好記錄。

(3)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迅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啓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向保衛處有關人員和值班領導報告,對不能自行撲救的火災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5)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狀態。

(6)交接班時應將當日記錄交待清楚,確需對消防控制櫃測試的,要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有倆人以上相互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2.日常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喝酒,打私人電話,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聊天,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白天不準躺在牀上休息和睡覺。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對參加者視情況,可適當給予加班補助。

(6)輪值巡視人員應每天不少於對樓內6次巡查,發現閒雜人員和收廢品、推銷人員要及時制止並勸其離樓。要認真查看消防設施,發現失靈、損壞、丟失部件應及時上報和維修。

3、以上適用於防盜報警處理程序和日常管理制度。並實行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