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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油庫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爲確保電力生產危險性作業安全,規範危險性作業管理。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廠各部門。

三、管理規定

(一)油庫內應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經常處於完好的備用狀態。

(二)油庫進門處應懸掛“嚴禁煙火”等警告標示牌,進入油庫應交出火種。

(三)油庫內的一切電氣設施應爲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暗線或電纜;不得有架空線。

(四)油庫內應保持清潔,不準儲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雜物。

(五)油罐接地線和電氣設備接地線應分別裝設。

(六)油庫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檢修,都必須停電,並設專人監護。

(七)在油庫工作的人員,應瞭解透平油、絕緣油的性質和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對不熟悉的人員應先進行安全教育,然後方可參加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八)油車卸油時,嚴禁將箍有鐵絲的膠皮管或鐵管伸入卸油口。

(九)開啓油罐、油桶的入孔、油蓋,測量油麪或取樣作業時,禁止使用黑色金屬的工具,防止產生火花,防止發生火災。

(十)打開油車密封蓋時,嚴禁用鐵器敲打。卸油時油車、油庫內應設專人監護,以防透平油、絕緣油混裝。

(十一)卸油時應經常巡視,防止跑、冒、滴、漏油。

(十二)油庫保持良好的通風,及時排除可燃氣體。

(十三)濾油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定,並使用紅外線測溫儀密切監視油溫,防止溫度過高。

(十四)每週對油罐的呼吸器、油位計、閥門、人孔門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彙報,及時處理。

(十五)機組檢修回油應抽入運行油罐,經處理合格後方可抽至淨油罐。

(十六)檢修開工前應確保被檢修設備與運行系統可靠地隔離,檢修時應儘量使用有色金屬製成的工具,如使用鐵製工具時,應採取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例如塗油。

(十七)需要動火時,應辦理動火工作票。在進行電、火焊作業時,電、火焊設備均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準使用漏電、漏氣的設備。火線和接地線均應完整、牢固,禁止用鐵棒等物代替接地線和固定接地點。電焊機的接地線應接在被焊接的設備上,接地點應靠近焊接處,不準採用遠距離接地迴路。

(十八)在油罐內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將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統隔絕,拆開管路法蘭通大氣。油罐內部應沖洗乾淨,並進行良好的通風。

(十九)在油罐內進行清掃工作時,應開啓排風扇、軸流風機進行通風。清掃時應使用海綿、灰面,不得使用白布等纖維含量高,且易脫落的材料。使用的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監護人應隨時在現場,不得離開。

(二十一)在管道上進行電、火焊作業時,靠油罐側的法蘭應拆開通大氣,並用絕緣物分隔,衝淨管內積油,放盡餘氣。

(二十二)濾油時油桶應編號,標籤上應註明油的種類、來源、時間,廢油桶應有明顯的標誌。廢油桶、淨油桶應劃分明顯的存放區。

油庫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爲加強油庫、油輪(駁)、油罐汽車用火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用火管理的範圍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場所內各種明火作業、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條 用火審批是由申請用火庫區第一負責人和安全部門、公司領導,對動火現場認真檢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並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指定專人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措施可靠並逐項落實後,由公司領導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准許動火。

第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在庫內施工用火,應由工程項目負責部門提出用火申請,由基建、安全部門和公司領導會同工程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並派出監護人員對用火現場進行監督。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只限一處。

第五條 需要動火的油罐和管線,要認真進行油氣濃度測試,將檢測數據填入用火作業許可證中。如果作業條件、工作範圍等發生任何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

第六條 關於機動車輛進入油庫罐區及危險場所的規定:

1、機動車輛進入罐區和危險場所作業,必須落實車輛防火措施,由油庫制定行車路線,檢查預防措施落實,油庫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進入。

2、非防爆電瓶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翻斗車等未採取防護措施和未經批准不準進入正在作業的罐區等危險場所。

第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和對用火管理中有爭議的問題,由公司安全部門協調裁決。

第八條 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法令、法規執行。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油庫是企業的要害部位。油庫房建築和設備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雷擊、防腐蝕規範標準要求。

2、各類油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嚴禁帶入火種,禁止在防火間距和範圍內進行明火作業。

3、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嚴格執行庫房管理制度,否則不準操作。

4、嚴禁非本庫管理人員隨意進入庫房內和動用庫房設備。

5、各類油庫必須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且必須置於明顯方便的地方,庫房周圍的消防道路應保持暢通無阻。

6、油庫內不得裝設電鐘、電話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用具。室內的照明線路及電動設備等裝置應選用密閉防爆型器材,開關應設在室外,倉庫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裝修理。

7、距庫房30米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並嚴禁攜帶火種和發生產生火花的行爲,在明顯地點應有警示標誌,因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應經領導和安全部門、保衛部門批准,在指定地點安全進行。

8、儲存或運輸中會產生靜電的設備、容器及管道,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9、油庫內各類物品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定分類隔離分放,防止發生事故。

10、採取安全措施防止產生靜電。在可能產生靜電設備和車輛上,安裝可靠的按地裝置。

11、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分級、按區指定安全負責人,使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和制度得以有效貫徹,確保油庫的安全。

12、各類油庫必須建立和健全以崗位責任爲中心的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並要嚴格執行。

13、各類油庫工作人員下班前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14、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類油庫的消防設施和各個油門、油櫃、油罐、管路、庫內溫度、通風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

油庫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規範潤滑油庫的'日常管理,確保潤滑油品得到合理、有效地保管和準確使用,確保油品品質,防止油品混用、錯用,杜絕油庫安全事故,從而最大程度地從源頭上降低現場設備潤滑不良、機械部件損壞以及導致設備事故的概率。

二、油庫日常管理

①油品庫房 應防雨、防曬、乾燥、清潔、通風良好,並有完善的消防設施。

②油庫內各種貯油容器應清潔乾燥,完好無損,零附件齊全完好,容器外表應標明所盛油品的名稱和牌號。

③裝有油品的容器,應做到按種類規格分組、分層存放,每組要有油品標籤,註明油品名稱、牌號、入庫時間和質量鑑定時間,入庫日期不同的同種油品不允許混放。

④油庫內原有合格油品不允許倒罐或開蓋存放,開蓋存放3個月的潤滑油必須進行檢驗。

⑤各潤滑用具應標記清晰,專油專用,定期清掃。一般情況下,領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3個月清掃1次;其餘各用具每週清掃1次;三級過濾網保持完好、清潔無雜質。

⑥開蓋未使用完領油到桶不得長期敞口放置。

三、油庫定置管理

①各種用具使用或清洗後均按指定地點放置整齊,潤滑器具必須保持好用、整潔,對損壞器具必須及時更換或修復。

②廢油桶須與其它油桶分開存放,擺放整齊,密封。

③油庫分區:根據潤滑油庫具體情況進行分區分類擺放不同種類油品。 ④潤滑油品按牌號分類存放:把潤滑油和潤滑脂進行分類,並在相應位置設置標有油品牌號的標識牌。

⑤潤滑油具的放置:嚴格執行潤滑油三級過濾制度,用紅色油漆在油具上標註油品牌號,並與相應油品放置在櫃子的同一位置,避免油具混用。

⑥潤滑油抽和潤滑脂注入器的放置:爲防止潤滑油抽和潤滑脂注入器被灰塵污染,應存放在密閉的儲櫃內,爲防止混用,油抽和注入器上應貼上牌號標籤。

四、大油庫的輪流管理

目前大油庫是水泥部和製造一部輪流維護,關於大油庫擺放的物品和衛生規定:

1、大油庫內只能擺放:廢油、廢油桶、油車及濾油車;

2、油庫內嚴禁菸、火及擺放易然物品如:廢布,廢紙等非規定物品;

3、油庫內嚴禁開蓋儲存油品,

4、存放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乾淨整潔,儘可能的避免露天擺放;

5、規定製造一部爲雙月,水泥部爲單月輪流做好油房管理工作;

6、每月2號請雙方班組(班長或者副班長)做好交接工作;

7、交接管理油庫的班組有義務檢查油庫的衛生、物質擺放、及消防

安全用品的情況,如發現存在問題有權要求上月管理責任班組進行處理;交接成功後當月油庫的維護工作將由責任班組承擔;

油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設備管理

第一條:油庫設備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設備、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設備、鍋爐、消防設備及裝卸油設備、油料配送運輸設備等。

第二條:油庫設備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設備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設備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設備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設備臺帳管理,每一設備獨立設卡、帳,包括設備編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設備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設備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爲了保持設備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設備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設備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設備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設備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接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啓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範文網)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裏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設備(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①變壓器運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運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接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設備導電部分運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運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泄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設備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設備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設備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設備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設備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

第九條:油庫的設備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設備使用情況,可分爲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

第十條:對設備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覈、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設備完好記錄,均在設備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設備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設備、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設備、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爲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性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