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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庫房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庫房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一、爲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國XX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爲省、市二級,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並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範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範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准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並交還出入證後方可離 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並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並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並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覈對,覈對無誤並記錄離開時間後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爲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於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並按照有關規範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並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築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後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並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菸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並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築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菸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誌;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並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範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範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爲治安防範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範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後,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安全防範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範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範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及時啓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並及時啓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彙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並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爲支持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於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並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櫃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並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並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竈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採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並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後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並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全面加強公司各倉庫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相關安全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爲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庫房五距是指: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樑50釐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釐米;

3)牆距:外牆50釐米,內牆30釐米;

4)柱距:留10—20釐米;

5)垛距:留10釐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問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13、庫區範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動火證申請流程詳見附件1、動火證申請表詳見附件2)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私自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範。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6、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範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7、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9、制定並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撤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0、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1、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範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範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菸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並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消防滅火器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3)

3、庫區範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並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並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於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並報告違章作業行爲。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並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範圍發生火災或受颱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採取防範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並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爲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率區域內嚴禁吸菸。(吸菸管理規定詳見附件4)

3、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虧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並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採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颱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牆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颱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並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員,不得擅自使用又車設備。

8、嚴禁酒後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範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並獲得叉車操作資格,並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倖作業。

3、嚴禁酒後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爲。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並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擡高叉背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後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反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並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案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覈,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後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覈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覈對驗放。(倉庫車輛、人員出入庫登記表詳見附件5)

2、保安人員弓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範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菸,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於500元罰款,並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範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菸區吸菸,庫區範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範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庫區值班警衛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身體強壯的人員擔任,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明確職責、防患於未然。

三、庫區應設立崗哨,實行24小時保衛巡迴制度,夜間警衛人員實行雙人雙崗制度,嚴禁脫崗、睡崗、串崗,嚴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對民爆器材倉庫的門窗、通氣孔、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等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對庫區圍牆、排洪溝進行檢查,並認真記錄。

五、倉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庫;煙火、移動通訊裝置不準入庫;不準在庫區動火及架設臨時電線;確需動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

六、夜間不準產品出入庫。夜班應一小時在庫區內巡邏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處理。

七、嚴格出入庫登記手續、查驗制度,對外來人員必須查驗其身份無誤登記後,方可進入庫區。

八、在天氣晴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時,應有專人守衛。

九、倉庫必須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對活動在庫外可疑人員及時盤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及公安機關彙報。

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文物庫房爲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強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並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菸。

五、建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凡入庫房人員須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並由館領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緻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建立《庫房安全工作日誌》,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主管安全的負責人會同保管員對庫房安全定期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館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十、保持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到櫃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