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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假期工資算法【精品多篇】

國慶節假期工資算法【精品多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 篇一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國家法定假日如果正常上班,用人單位應在正常支付員工當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之外,另行支付3倍的加班費。

節假日加班工資的相關問題: 篇二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醒,按照《勞動法》和《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來代替加班工資。作爲法定休假日,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應按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如企業安排員工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否則,企業應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簡而言之,法定節假日加班一定要“補錢”,休息日加班可以“補休”或“補錢”。

國慶假期加班工資怎麼算?2016-01-21 20:53 | #2樓

按照規定,在節假日期間(1-3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本站○(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在休息日期間(4-7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過節費和加班工資在性質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

此外,小時工在10月1日至3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10月4日至7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