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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打卡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異常未打卡考勤處理辦法 篇一

1、指紋考勤機爲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喪假等),必須由本人根據公司制度填寫相應表單,由領導審批後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人員處留存備查。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無法按時進行指紋簽到或簽退的員工,需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說明情況,並於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部門員工需各部門經理簽字,部門經理需分管副總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未考勤處理。

3、各部門考勤員於每週一12:00之前將上週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報至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進行統計覈實,確認無誤後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爲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爲遲到行爲,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爲早退行爲。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爲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爲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覈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爲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爲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註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

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篇三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放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地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爲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爲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無法正常驗證可採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後再輸入指紋。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映,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爲未出勤。

5、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6、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7、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試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堅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8、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9、員工上午下班簽退、下午上班簽到時不能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打卡一次計算。

考勤的制度 篇四

爲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爲: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爲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

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爲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爲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爲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

九、離職

離職分爲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爲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後,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准後,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爲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准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

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爲

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爲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佈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打卡考勤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忙他人打卡和理解他人幫忙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爲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爲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爲8時30分,下班時間爲12時;下午上班時間爲13時,下班時間爲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爲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爲早退。

2、以月爲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准;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註明原因,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於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准,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覈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覈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爲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務必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覈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爲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務必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能夠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務必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狀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審覈。

2、婚假假期爲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爲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xx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爲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齊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爲,均視爲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考勤的制度 篇六

一、總則。

爲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週實行五天工作制(週六、週日休息),每週工作時間爲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爲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週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爲: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爲: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爲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爲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xx年6月10日後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爲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爲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爲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採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爲主,手工考勤記錄爲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覈查。如數據覈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籤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爲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採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於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採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託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並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後,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週六、週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於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爲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覈工資下降爲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爲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爲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准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佈一次上月考勤彙總數據。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一)帶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審覈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覈,最終報總經理批准。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徵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爲曠工。

考勤管理規定目的 篇七

一、管理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覈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在職員工。

三、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所有員工閱讀並簽收後予以公佈實施。

四、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考勤人員統一管理,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五、上班時間規定:

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每天計7.5小時。每月有2個週六上午9:00-11:30上班。工作日每天打卡兩次,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2、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打卡、不遲到、不早退。

3、外勤人員可不打下班卡。

六、遲到考勤規定:

1、遲到: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後一小時內到崗的行爲。

2、個人一個月內第一次遲到罰款20元,第二次遲到罰款40元,第三次罰款60元。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遲到累積罰款=(20*i)(其中n爲當月累計遲到次數)。

七、早退考勤規定:

1、早退:指在規定下班時間前一小時內離崗的行爲。

2、無特殊原因,員工不得早退。

3、個人一個月內第一次早退罰款20元,第二次早退罰款40元,第三次罰款60元。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早退累積罰款=(20*i)(其中n爲當月累計早退次數)。

八、忘打卡規定:

忘打卡的,必須填寫《忘打卡審批單》(見附件1),需有同事證明,直接主管審覈,上級主管覈准簽字,否則視爲曠工。

九、曠工規定:

1、遲到或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上的時間,無請假手續的,視爲曠工。

2、缺勤半天(含)以上,返回單位上班後一週內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視爲曠工。

3、請/續假未獲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視爲曠工。

4、以虛假理由請假並獲批准而不上班的,視爲曠工。

5、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的,視爲曠工。

6、曠工時間最小計算單位爲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的以0.5個工作日計。

7、依照個人當月總薪計算出平均日薪,按其曠工者曠工時間,以個人平均日薪的三倍予以罰款。計算公式爲:曠工日罰款=本人當月總薪/21.75天*3。

8、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達十二日者,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發給資遣費。

十、外出公幹規定:

因工作關係,外出公幹的時間與上班時間重疊而不能打卡的,需填寫《外出公幹審批單》(見附件2),直接主管審批,在外出公幹完一週內交考勤人員方爲有效。

十一、請假規定:

1、員工假期分爲非申請假日和申請假日。非申請假日有國家法定假日、週末休息日等,申請假日有年休假、事假和非事假,非事假有婚假、產假、陪產假、計劃生育假、哺乳假、病假、工傷假和喪假等。

2、我公司員工要休申請假日(即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見附件3),並提前一週提出請假申請(緊急意外情況除外)。

3、3天內(含3天)由直接主管審批;請假超過3天的,由直接主管審覈,上級主管

4、請假2天以上的(含2天),非緊急意外情況的,請假人需發郵件給所有人員說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及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情況(含代理人安排)。

5、非事假假期結束,需提交相關證據資料向人力資源部門銷假。一個月內男性員工病假一天以內,女性員工病假兩天以內無需提供證據資料。

6、其他假期管理規定依照公司《員工手冊》(2007年12月修訂版)及政府現時相關法律法規而定。

十二、考勤人員每週公開通報考勤異常情況。每月初公開通報上月考勤情況。

十三、經總經理授權可予員工免打卡。

十四、中國大陸各地分公司和辦事處嚴格參照本制度實施,由負責人安排考勤,每月根據需要報總部人力資源部。中國大陸境外分公司和辦事處,由負責人根據當地情況,參照本制度安排考勤,每月根據需要報總部人力資源部。

十五、員工在本制度文稿上簽字即表示同意。

十六、公司人力資源部擁有對本制度的修改權、解釋權和廢止權。

考勤打卡制度 篇八

爲規範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將制定本規定。

一,指紋簽到記錄是覈算員工基本工資的重要依據,無記錄者將不予計算工資。

二,所有在職員工實行指紋簽到考勤。員工上、下班時間以指紋記錄爲準。

三,所有在職員工實行指紋簽到時,必須聽到考勤機發出“謝謝”的語音提示後方能進出公司。

四,對因機器故障造成指紋無法錄入的'情況時,請及時與保安聯繫,由保安負責進行考勤登記。保安在每月的30日,必須將《未錄入考勤機的人員登記表》交給行政人事部。

五,新員工入職,由行政人事管理部負責指紋錄入備案。指紋打卡機由保安負責維護,保持機器的清潔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