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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彩多篇】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彩多篇】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一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斷提高一切爲學生的思想認識,增強安全保衛意識,各班認真學好用好學校印發的《自救自護安全常識》手冊。

二、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加強校舍及設施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安全。

三、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對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數,對護欄、雨棚等防止傾覆和墜落。

四、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對線路、插座、吊扇、日光燈進行維護和檢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對師生進行安全用電的常識教育,確保安全用電。

五、落實防範措施,重點庫室雙門雙鎖,重要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儲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時門房日夜設專人守衛,節假日由領導和教職工輪值加強保衛工作。

七、校園內禁止騎車,經允許進入學校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隨意進入校園,更不能將車輛駛入校園。

九、學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課前半小時開門);放學後不得在學校內逗留(放學後半小時清校)。

十、定期召開校園安全、消防、飲食飲水工作會議,分析、佈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十一、加強信息反饋和彙報工作,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資料的保存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二

爲了加強單位的內務管理工作,確保單位的安全和整潔,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人員出入保衛

(一)積極維護單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紀守法,樹立自我防範意識,增強責任感。

1、不得攜帶各種違禁品、危險品和進入辦公場所;

2、不得私帶公物出單位變爲己有;

3、主動接受門衛保安人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二)值勤保安對待外來人員,應做到文明禮貌,並主動爲來訪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詢問來意,並做好登記,然後電話聯繫或引薦對口接待部門或接待人。來訪結束後記錄好離開時間,並存檔備查。

二、單位財產保衛

每天下班後,各科室要關掉用電電源,關好門窗,做到防火、防盜、保證安全,並做好下列工作:

(一)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的櫥櫃中;

(二)值勤保安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三)如有竊案發生,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單位有關領導和公安部門。

三、保安人員的職責:

(一)有關人、物、車輛進出的登記、通知、檢查、覈對;

(二)預防盜竊、火災及其他危險事項;

(三)維護單位秩序;

(四)單位內警戒警備事項;

(五)單位環境的日常維護管理;

(六)所有進出物品的裝卸及監督檢查;

(七)單位大門值勤。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三

1、後勤保衛與醫療救助應急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安全監察部、生活服務中心、生產技術部、保衛部和工會組成,其職責是:在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協調系統各單位的醫療救助、交通車輛的調動和災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2、當進入臨震應急期後,按照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指示,做好醫療救護和交通車輛調動的應急準備工作。

3、當發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後,立即瞭解系統各單位人員傷亡情況和後勤生活設施的受損情況,向領導彙報。醫療救護隊根據系統各單位人員傷亡情況,按照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命令,及時趕赴災區,會同當地醫院進行醫療救護工作。公司所有交通車輛處於應急狀態隨時聽從調令。協組震區做好治安保衛工作,保證供電設施的安全。隨同公司領導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

4、當發生造成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後,立即瞭解系統各單位人員傷亡情況和後勤生活設施的受損情況,向領導彙報。按照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命令,調集系醫療救護用品及時趕赴災區,會同當地醫院進行醫療救護工作。指揮和協調震區系統各單位的醫療救護工作。公司所有交通車輛及系統各單位的交通車輛處於應急狀態隨時聽從調令。協助震區系統做好治安保衛工作,保證供電設施的安全。做好調集系統各單位保衛人員奔赴災區協助做好治安保衛工作的準備。隨同公司領導儘快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規範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衛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爲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安全保衛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衛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衛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置),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衛工作順利開展。

保衛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衛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徵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變動。

第六條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2000〕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衛部門。

第二章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

第七條省聯社、各辦事處(含××、××市聯社)主要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部署本單位和所轄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一)領導全轄、本級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貫徹落實上級保衛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研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管理目標,與本單位各部]司負責人、下一級農村信用社管理部門的主要領導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

(三)加強保衛隊伍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衛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現狀,及時研究保衛部門的建議;解決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組織有關部門搞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五)組織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決定安全保衛工作的獎懲事項;

(六)認真落實領導帶班查崗制度。

第八條縣級聯社的分管領導對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監控機制,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二)及時瞭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對違規違紀行爲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制止並進行處罰;

(三)對本級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應及時報告,組織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偵破;

(四)負責對保衛部門人員的管理,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解決保衛部門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農村信用社各營業網點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及時貫徹落實縣級聯社關於安全保衛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知識教育,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提高員工預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當地治安狀況,完善安全防範措施,與當地公安機關、鄰近單位簽訂治安聯防協議書;

(三)檢查本單位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執行規章制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四)及時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對個別員工的反常表現,做到早發現、導教育、平控制、早解決,並及時向縣級聯社報告。

第十條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業務管理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農村信用社各級保衛部門是所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一、省聯社及各市、州辦事處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一)統一協調、規劃本系統所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安部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制定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制定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

(二)督促有關部門又如言用社職工進行安全保衛、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強要害崗位人員的管理,決定安全保衛工作的獎懲事項;

(三)加強保衛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衛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現狀,解決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考覈。檢查考覈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整改隱患措施。

二、××、××市聯社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貫徹落實上級保衛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細則;

(二)研究部署轄內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安全保衛工作管理目標,負責同轄內各縣級聯社簽訂安全保衛目標責任書;

(三)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保衛人員管理和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檢查安全保衛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考覈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負責監督指導轄內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五)依據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及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六)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搞好防系演練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第三章各縣級聯社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一)定期向領導請示、彙報工作,按要求向上級保衛部門報告工作,對本級單位、轄內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設;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組織實施各項安全保衛制度的貫徹落實;

(四)協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的調查和管理,組織轄內守押人員完成金庫守衛和運鈔押運工作;

(五)負責保衛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槍械、彈藥的管理工作,安全防範設施的建設、管埋及維護工作;

(六)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七)配合人事部門定期對保衛人員進行審查,發現不稱職人員,及時向領導提出調整建議;

(八)會同單位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開展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增強防範意識,提高防範技能;

(九)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四章營業場所的安全保衛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合聯社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等)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N04)(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按風險等級防護。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的物防要求:

營業場所二層(含二層)以下的所有窗戶,必須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網(欄)。營業場所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須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門;全封閉的門要加裝“貓眼”或可視對講機。

營業櫃檯應採用磚石或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度不低於外8米,寬度不小於0.5米。新建,改建營業場所的現金櫃臺應與其它工作區隔開,應採用防播、防撞擊的金屬門,加裝自動閉門器。營業場所的後(側)門及已設置的櫃檯通勤門要安裝具有聯動互鎖裝置的兩道門。營業場所的營業櫃檯上方應安裝高度爲1.5米(以櫃面計算),寬度不大於1.8米;單塊面積不大於4平方米的防彈玻璃,未到頂部分可用金屬防護欄封頂。

營業場所應設工作人員專用衛生間,新建,改建的營業場所設生活區。

新建、改建營業場所有條件的應設置後院,以便運鈔車入內交接款。營業場所的後院牆高度應達2.5米以上,並設置防止爬越的障礙物或周界報警裝置。

營業場所的安全防範設施、設備,必須是省聯社選定的省級以上質檢部門檢測合格並經廠家投保的產品。

第十四條營業場所的技防要求:

營業場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110報警裝置,臨櫃人員工作區應裝有手動、腳控交直流兩用報警器,營業廳大門內外各裝一隻大功率報警喇叭,營業室臨櫃人員應配足防衛器械,同時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沒有金庫的鄉鎮信用社營業場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和報警設備,營業期間對營業廳、現金櫃臺、進入營業場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庫通道、運鈔車停靠點,實施不間斷視頻監控,並配置24小時不間斷電源。營業設施均應符合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技術檢測標準,經省級質檢部門檢測合格,並保持性能完好,確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對幹部、職工組織防範技能培訓,組織防暴預案演練,提高幹部職工安全防範能力。

第十五條營業人員要增強防範各種案件和事故的意識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預案,能正確使用報警設施、防衛器械、消防器材。嚴格按規定程序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嚴禁非營業人員進入營業室櫃檯內。

營業中,認真執行會計、出納、結算等各項規章制度;營業終了要按安全規程及時將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英押、機、電腦軟件入櫃、入庫保管。未設庫的營業網點應嚴格按規定交接款箱。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五

第一條爲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繫,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覈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衆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衆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3)私自啓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污環境衛生的行爲;(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8)外界人員聚衆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爲。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爲,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調度值班班長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衛檢查時應注意:(1)不可觸及人身。(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其諒解。(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爲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x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六

一、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二、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爲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並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四、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五、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八、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

十,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防盜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隨時清點人數、縫針等重大事故、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避免砸傷,及時處理解決,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必須請示領導,培養良好的行爲習慣,並及時通知家長。

十二,隨時檢查幼兒鞋帶,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高度負責、摔傷等事故發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發現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玩具、燙傷。

十四。並隨時清點人數,定期進行檢查維修、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保證幼兒身邊有人、衣物、傢俱、不掉隊、觸電等事故的發生、場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嚴防幼兒走失,做好巡視工作,選好安全場地,熱水,走路時注意不離隊、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

十五,切實做好保衛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十六,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帶幼兒外出活動,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