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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銀行(精彩多篇)

新版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銀行(精彩多篇)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銀行 篇一

爲做好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縣委機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縣委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2、各辦公室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額現金。

3、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禁酒後上崗。不準會客和參加娛樂等與值班工作無關的活動。

4、各單位值班時,必須由2人值班,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詳細填寫好值班巡邏情況記錄。辦公大樓晚10點上鎖,早晨6點開門。

5、宿舍區夜間安全保衛,由各單位值班人員與大院門衛共同負責。每天夜間,由1名值班人員會同門衛搞好巡邏,由門衛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6、縣委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一次不到崗者,本人要寫出書面檢查,單位蓋章後交縣委辦公室;兩次不到崗者,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嚴肅處理。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銀行 篇二

明確工作職責,加強門衛管理,落實崗位值勤責任制,維護廠區秩序,確保廠區財產及個人安全。

適用於東莞厚街海清污水處理公司保安人員。

3.1 由行政部負責管理保安隊工作。

3.2 由保安隊負責門衛室管理工作和廠區執勤工作。

3.3 對廠區重點部位的巡查值守,確保治安安全。

3.2 負責對廠區各部位進行消防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3 負責對廠區各生產區域的觀察,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3.4 保安隊長要堅持對各哨位的檢查、督促保安隊成員堅守崗位,在崗盡責。

4.1 崗位循環包乾制

白班、夜班實行班組循環制,每天依次交接,對每次接受的任務實行各班包乾制。

4.2 執勤時間

白班:早上8:00點——當日晚上20:00點

夜班:晚上20:00點——次日8:00點

執勤時,須至少每隔 2 小時沿綜合樓、廠圍牆線來廠區進行全方位巡查。

4.3 登記制度

4.3.1 無關人員和車輛嚴禁進入公司。

4.3.2 凡來公司施工、學習人員必須到行政部辦理出入證,憑證出入。

4.3.3 上班時間員工出廠須辦理許可登記,其中包含出廠區理由。

4.3.4 建立登記薄,到公司辦事、會客的個人,必須到門衛室登記,經電話通知被會見人同意後方可入公司。參觀訪問的團體,必須到公司行政部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憑證進入公司。

4.3.5 公司內所有物資出大門必須主動向保安交出門條,由保安點驗後方可出公司。出門條由相關負責部門簽發,加蓋廠公章。

4.3.6 認真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做到及時準確投遞。

4.3.7 非保安人員不得在門衛值班室逗留、閒談,休息、娛樂或寄放物件。

4.3.8 負責門衛室內外的環境衛生,並注意保潔。

4.3.9 當班人員應對當班執勤情況進行登記,準確寫清有無發生的問題,並簽上當班人員的名字。

4.4 交接班制度

4.4.1 交接班時,必須扼要講明上班次執勤情況和下班次應注意的問題。

4.4.2 交接班時,上班次可提前1 0分鐘通知下班次人員接班,下班次人員須在規定的執勤時間內接班,否則視爲遲到。

4.4.3 各班次交接時應領取警械,並登記,由隊長進行檢查。

4.5 任務職責

4.5.1 保安主要是對進廠人員證件及物資的檢查,對無證人員不得放行入廠。對出廠物資手續不完備和證物不符者不得放行,待手續完備和弄清問題後方可放行。

4.5.2 按時巡邏,尤其對易發安全問題的區域進行不間斷巡查。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銀行 篇三

第一條、爲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訪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部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公司,應佩戴工作證,對於未佩戴工作證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保安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繫,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八、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工作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九、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保安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公司。

十一、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保安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公司安全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公司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公司內部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彙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公司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四、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覈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衆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衆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啓動或關閉工作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在公司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爲。

(六)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七)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八)外界人員聚衆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九)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爲。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公司安全的行爲,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保安部負責人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安檢制度

一、安檢時不可觸及人身。

二、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三、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其諒解。

四、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爲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五、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七、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八、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九、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公司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