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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員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條

爲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爲區分。

第四條

每一天正常上班時間爲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一天空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狀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五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八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九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爲(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羣衆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個性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三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貼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

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員工領取物料務必透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務必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務必做到禮貌生產,用心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務必分清楚,務必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務必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務必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五條

員工有職責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務必撿起。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職責。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

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爲(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狀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爲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三章:員工考覈

第三十條

考覈的資料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職責感及道德行爲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潛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覈由各班組長考覈,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

考覈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爲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職責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潛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覈。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總則 篇二

爲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爲,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篇三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四

總則

第一條爲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爲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爲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爲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爲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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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篇五

本規則的適用範圍是大米加工企業。制定本規則的目的在於規範大米加工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促進大米加工企業健康發展,同時提高大米質量,確保大米的質量安全。本規則是參考了國內外有關行業的資料並結合我國大米加工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的,是對我國大米加工企業實行規範化管理的技術依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規範我國大米生產,促進大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提高大米產品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規定了大米產品定義與分類、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產品包裝及添加劑的管理、大米加工廠建設、大米加工設備、大米加工質量管理、大米加工廠衛生管理、產品出貨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 鼓勵大米加工企業使用本規則引用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產品定義及分類

第四條 大米是指以稻穀爲原料,經加工而製成的產品。按國家標準,大米可分爲秈米、粳米、糯米三類。

第三章 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

第五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較爲固定的原糧來源,鼓勵建立本企業的原糧基地,在收購原糧時應同原糧供應單位簽訂收購合同或協議。

第六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掌握供應單位,原糧品種、數量及質量等信息。

第七條 大米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無公害大米、綠色大米、有機大米應保證原料種植、加工及產品符合《NY 5115-20xx

無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xx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NY/T 419-20xx 綠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農藥安全使用指南》等標準要求,要通過主管部門或具有第三方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對基地、加工或產品的認證,應瞭解基地種植環境及種植技術。專用原糧在運輸、儲存、加工過程中應避免同其它種類原糧相混合。

第八條加工企業應在國家收購政策的指導下,以質論價進行收購。收購點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原糧烘乾、涼曬、清理設施,保證原糧的儲存安全。

第九條按《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範》要求,原糧進倉前應對倉庫進行清理、消毒、再清理,倉庫應具備防雨、防潮、防鼠、防蟲、防雀、通風設施,配備溫度、溼度監控設備。經過培訓的倉管人員應按規範要求定期檢查糧情,通風降溫;倉庫主要交通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排水通暢。

第十條 原糧包裝不應對原料產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散裝原糧應注意保持運輸工具的清潔、乾燥、衛生。

第十一條原糧收購在執行國家政策收購標準的同時,可結合本企業所在地區產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收購標準。加工前的原糧應符合國家收購標準要求。

第四章 產品包裝及添加劑的管理

第十二條大米產品包裝按材質可分爲編織袋、塑料袋、紙袋、散裝容器等,按包裝形式可分爲常態、抽真空、充氣等;按包裝防護功能可分爲內包裝和外包裝。大米添加劑按添加功能可分爲營養強化添加劑、加工性能改善劑等。

第十三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參照GB/T8947-1998《複合塑料編制袋》、GB/T8946-1998《塑料編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紙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裝衛生標準》等標準制定本單位產品包裝驗收標準。對於無能力檢驗的項目,可要求包裝供應商定期提供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報告。

第十四條 大米食品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對於添加到生產過程中直接與產品接觸的生產用水,要達到GB

5749-1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第十五條產品包裝標籤應按《食品標籤通用標準》要求,必須標註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誌和儲存指南、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及特殊標註內容。

第十六條 包裝物及添加劑的存放環境應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要求,對於生產班次領用情況應建立臺帳,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廠建設

第十七條 大米加工企業的建設應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同時企業可參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食品衛生通用規則》及其附件《HACCP體系及其應用導則》、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糧食加工廠設計規範的相關要求。

第十八條 大米加工廠廠區環境應符合以下要求:

大米加工廠應建在交通方便、糧源充足的地區。工廠不得設於受污染氣流、河流的下游;廠區周圍沒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擴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況。

廠區內設施、設備等應易於維護、清潔,不得成爲周圍環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粉塵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應遵守國家標準的要求。

廠區空地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或積水。

廠區應合理佈局,各功能區域應劃分明顯;易產生污染的設施應處於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焚化爐、鍋爐、廢氣處理、污物處理均應與生產車間、倉庫、供水設施有一定的距離並採取防護措施。

生產區禁止飼養動物。

廠區應有適當防範外來污染源、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如圍牆、圍欄。

儲水池、供水管道、器具等應採用無毒、無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設施出入口應有安全衛生設施,防止有害動物和有害物質進入導致污染;自備水源選址應距污染源30米以上,且應設置衛生防護帶並有專人負責。

第十九條 大米加工廠應符合以下要求:

生產廠設置應包括生產部分和輔助生產部分。生產部分包括:原糧清理間、加工製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等。輔助生產部分應包括:變配電房、機修間、副產品收集間、檢驗室、原糧倉庫、材料倉庫、成品庫、更衣室、洗手消毒區、廁所及其它爲生產服務的必須場所。

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要求合理佈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接,並設置在員工進入加工車間的入口處;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操作需要和作業區清潔度的要求進行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車間屋頂應易於清掃,防止灰塵積聚,避免結露、長黴或脫落,屋頂應使用無毒、無異味的白色或淺色防水材料建造,噴塗油漆應使用防黴、不易脫落、易清洗的漆料;水、電等管線不得設置於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塵埃和凝結水滴落。

車間的牆壁應採用無毒、無異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腐材料建造,牆角及柱角應處理爲弧形,以便於清洗消毒;門窗安裝應嚴密,並裝配有易於拆卸、清洗、不生鏽的紗窗或紗網,窗戶一般不做窗臺,如設窗臺須做成大於30度以上斜面;清潔區的對外出入口應裝設能自動關閉的門或空氣簾幕。

車間地面與排水: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無裂縫、易清洗消毒。作業中有排水、廢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業區域的地面應耐酸鹼、防滲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並裝置帶水封的地漏或明溝,明溝不宜用蓋板。排水出口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它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生產廠的設施

供水設施:車間內的水質、水壓、水量應能符合生產需要;自備水源水質應符合《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照明設施:廠房內應有充足的自然採光和人工照明,光源應不至於改變食品的顏色;照明設施不應安裝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則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施,防止破裂時污染食品。

通風設施:清潔作業區應安裝空氣調節器,以保證室內有相對穩定的溫度,防止蒸汽凝結和保持空氣新鮮;一般生產區應安裝通風設施,及時排出潮溼和污濁的空氣;在有臭氣或粉塵產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處應安裝相應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裝置;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的網罩,防止有害動物侵入;進風口應距地面2米以上,遠離排風口和污染源,並有空氣過濾設備。

洗手消毒設施:在車間對外總出入口、廁所、加工場所內設置足夠數量的洗手及幹手、消毒設施;在清潔作業其入口應設置鞋靴消毒池;洗手檯應使用陶瓷或不鏽鋼材料的器具,水龍頭應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更衣室:更衣室應設在車間入口,並獨立間隔。更衣室應男女分設,並與洗手消毒室相鄰;更衣室應按員工人數設置足夠數量的更衣櫃、鞋櫃、更衣鏡。

廁所:爲車間員工提供的廁所宜與車間主體相連接,並設置洗手消毒設施,廁所應與車間相隔離;廁所外門不得開向清潔作業區,能自動關閉;廁所應採用沖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積垢;廁所應安裝有效的排氣裝置,適當照明;廁所排污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倉庫:應以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質的不同分設儲藏場所,需要冷藏的要設有冷倉庫;同一原材料倉庫儲存不同性質物品時,應適當隔離,分類分架存放;成品庫只能存放成品;倉庫的性能、結構應能使儲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質不發生惡化或減低至最低程度;倉庫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倉庫應設置足夠的物品存放裝置,儲藏物品應距離牆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於空氣流通和物品的搬運;冷倉庫應安裝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溫度測定儀或溫度自動記錄儀,並安裝自動控制器或自動報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設備

第二十一條 原糧初清設備包括:初清篩、風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二條 原糧加工清理設備包括:振動篩、去石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三條 礱谷及谷糙分離設備包括:礱穀機、稻殼分離機、谷糙分離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四條碾米、拋光、分級、色選設備包括:碾米機、拋光機、分級機、配米機、色選機、空氣壓縮機、水過濾設施、磁選器、機、除塵器、風機、倉鬥等。

第二十五條 日期打印、包裝、堆碼設備包括:包裝機、編織袋封口機、塑料袋熱封機、打捆機、日期打印機等。

第七章 大米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 大米生產企業應依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需要配備檢驗儀器和設備。包括:

基本設備:分析天平、檯秤、容重測量器、遊標卡尺、分樣器、水分測定儀、烘箱、選篩、實驗礱穀機、實驗碾米機、實驗臺及實驗架等。

專業檢驗設備:實驗色選機、大米品質測定儀、米飯食味測定儀、白度計等。

第二十七條 大米生產企業對進廠的每批原輔料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大米生產企業可採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點的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對生產過程及半成品進行檢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條大米加工企業應詳細制定成品的質量標準、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的下限不得低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檢驗方法原則上應以國家標準爲準,如用非國家標準方法時應定期與國家標準方法覈對。成品應逐批抽取代表樣品,實施理化檢驗、感官檢驗、外包裝檢驗。對於非常規檢驗項目和本企業無法檢驗的項目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研究和檢驗機構代爲檢驗。

第三十條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成品倉庫,經檢驗合格的包裝成品應儲存在成品倉庫內,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倉庫中不得儲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出貨記錄,內容包括:生產日期、批號、出貨時間、地點、對象、數量等,以便發現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隔離和標識,並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工廠應有足夠的品質管理及檢驗人員,能做到每批產品檢驗;產品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具備大專以上相關學歷或中專相關學歷並具備4年以上質量管理經驗

;質量檢驗人員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並獲得食品質量檢驗員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大米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明確檢驗部門、檢驗人員的職責權限,制定文件、記錄、不合格品控制、糾正及預防等控制程序,確保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

第八章 大米廠衛生管理

第三十四條 環境衛生管理

廠區內的道路應保持良好狀態,無破損、不積水、不起揚塵。

廠區內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環境整潔,禁止堆放雜物,防止有害動物孳生。

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不得有污泥積蓄。

廢棄物臨時存放地應遠離生產車間;盛裝廢棄物的容器應有遮蓋,防止不良氣味溢出或被風吹起,防止有害動物孳生;易腐敗的廢棄物應及時清除,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消毒。

廠區內應有防止、殺滅有害動物及昆蟲等設施。

第三十五條 廠房設施衛生管理

廠房內各種設施應經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潔衛生狀態,廠房屋頂、天花板、牆壁應保持良好無破損,地面不得有積水和破損。

清理間、加工製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每天下班後應及時清理、清潔,必要時予以沖洗、消毒。

燈具及管線外表等應定期清掃或洗滌。

冷倉庫內應經常清理,保持清潔,避免地面積水,並定期消毒。

加工作業場所不得堆積非即時使用的原料、內包裝物或其它物品,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條 設備衛生管理

用於加工、包裝、儲運的設備及工具和生產用管道應及時清理、清潔、清洗、消毒。

用具及設備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定期予以清潔、消毒,消毒後要徹底再次清洗,以免殘留物污染食品。

使用過的設備及用具等應及時徹底地清理、清潔。

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及用具的清洗用水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人員衛生管理

大米生產人員應有身體健康證,並定期進行個人衛生、食品加工衛生等方面的培訓。

大米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理髮、勤洗澡、勤換衣。

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好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應能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時應戴口罩。

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進入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

上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上廁所之後、處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後、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它活動之後。

與大米直接接觸的人員不得塗指甲油,不得佩帶手錶及飾物;有皮膚傳染病或傷口的工人不得繼續從事直接接觸大米的工作。

工作中不得吸菸、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個人衣物應儲存在更衣室個人專用的更衣櫃內,個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帶入生產車間。

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場所,參觀、來訪者應符合現場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 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除蟲滅害管理、工作服管理、衛生設施管理、污物管理應符合GB 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要求。

第九章 產品出貨管理

第三十九條 產品出廠前應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產日期、生產班次、檢驗人員、產品檢驗狀態等。

第四十條 產品包裝標識應符合《食品通用標籤標準》、GB

13432《特殊營養食品標籤》及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對於標籤上的商標、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應嚴格遵守《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四十一條產品出廠時應對運輸及防護工具進行檢查,防止產品二次污染及運輸途中的質量安全。發貨員應記錄出貨產品、出貨日期、運輸車輛、到貨點、接收單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條生產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售後服務體系,包括服務承諾、服務程序、服務電話、服務人員等,制定相應的產品回收、退貨、召回程序及相關管理辦法,確保消費者利益。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則由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1、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爲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篇七

爲增強工廠員工的職責感,提高員工的用心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務必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務必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爲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爲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刻: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刻依工作資料定。遇有特殊狀況,或者遇時刻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務必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爲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務必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務必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纔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狀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務必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爲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爲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務必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務必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刻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覈准後方可生效。無經覈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務必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務必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狀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刻的,員工務必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爲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覈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覈,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職責者。利用職務之便理解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用心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帶給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刻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爲準則

爲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爲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職責。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用心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刻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刻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衆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爲,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刻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刻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的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1、爲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爲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爲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爲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籤咭)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菸: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塗改,故意製造亂飛,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覈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覈,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新進員工經覈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爲發生損害者。

5、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2-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爲遲到。

2-2.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3-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爲早退。

3-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請假

4-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爲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爲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於$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於$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爲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4、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5、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爲起請假手續。

7、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並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9、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牀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溼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牀位後,不得亂搬牀位,宿舍的鐵牀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爲。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1、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2、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注意安全,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4、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篇九

1、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2、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衆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爲,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3、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4、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