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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恐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防暴恐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反恐應急預案 篇一

爲營造良好安全的社會氛圍,維護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根據孝感市、陸安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暨反恐怖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反恐防暴預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是人羣密集場所,學校的安全穩定關係千家萬戶。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本着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認真組織開展“四防”教育,即以“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爲內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動,開展消防、突發事故的演練活動,提高廣大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工作要求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提高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把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議程,確實抓緊抓實。加強學校安全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2、學校校長要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主管校長(含負責人)要對本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直接責任。

3、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教育,加強師生的法制觀念。

4、制定安全保衛工作預案,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進行預先準備。

5、加強門衛安保工作。要增強門衛力量,落實門衛職責,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堅決杜絕陌生人進入校園。

6、加強食品安全檢測工作。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食品來源登記、索證制度和食品留樣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的檢測工作,嚴格管理,嚴禁陌生人進入學校食堂。

7、加強教學樓、宿舍樓等人羣密集場所的防爆炸、防燃燒工作。要加強安全巡邏工作,重點加強食堂、宿舍、教室等人羣密集場所的巡查力度,不讓任何可疑之人進入重要場所,切實加強學校各重要場所防爆炸、防燃燒、防投毒工作。

三、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爲切實加強我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成立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z兼任辦公室主任。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彙報和請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和主管部門彙報。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爲,爲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儘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處理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處理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爲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菸或使用手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爲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防暴恐應急預案 篇二

爲嚴厲打擊和防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保證各部門正確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恐怖暴力事件,維護我街道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及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據市、區反恐防暴有關文件精神和相關部署,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街道轄區範圍內發生的恐怖爲實現其政治、經濟目的,利用惡性暴力恐怖手段,給公衆人身安全和國家、公民財產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街道反恐工作領導小組直接指揮處置的各類恐怖暴力事件。

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全街道涉及民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油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化學危險品庫和加油站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政府、學校、重點單位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街道居民小區、商廈集市、汽車站等公衆場所或其他人員聚集場所實施恐怖活動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街道舉辦的各項大型活動中實施恐怖活動危害公衆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規模劫持社會公衆作爲人質的;

(七)犯罪分子劫持國內外知名人士及其親屬的;

二、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以人爲本,減少危害。

三、指揮體系

一旦發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街道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戰狀態,迅速成立處置恐怖事件現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

(一)成立處置恐怖犯罪工作協調小組

成立凱旋街道反恐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朱君任組長,街道辦事處主任金煒竑任第一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李靜峯任常務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員委員、人武部部長王志良、街道黨工委員委員、派出所所長莫俊任副組長,成員由機關各科室、派出所、城管中隊、交警中隊、消防中隊、衛生院及14個社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處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若干專門工作組

(1)現場警戒組:負責封鎖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羣衆。由派出所負責實施,其他部門配合,並配備相應車輛和裝備。

(2)交通管制組:負責封鎖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圍堵和協助各卡點查控車輛。由交警負責實施。

(3)醫療救治組:負責現場搶救、救護傷員。由衛生院負責,視人員傷情需要,調動醫護救治人員,並配備救護車(內裝藥品)。

(4)搶險救災組:負責現場搶險救護、撲滅火險、排除建築物坍塌險情及其它需要處置工作。由消防部門負責,視險情需要,組織消防官兵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需配備消防車。管道燃氣公司、供電部門派出搶險隊伍,負責檢查現場的天然氣管道設施、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消除現場爆炸隱患。由街道黨政辦負責聯繫相關部門。

(5)通信保障組:負責保障處置恐怖事件時的通訊聯絡暢通。由街道黨政辦負責聯繫中國電信等通訊公司。

(6)偵查破案組:負責現場技術勘察,蒐集固定證據,開展調查訪問工作,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破獲案件。由派出所負責,協同刑偵部門開展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四、力量調動和先期處置

(一)第一時間到達事件現場的力量

1、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公安機關處置恐怖暴力事件的應急隊伍。;

2、實施警戒、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隊伍;

3、消防部門滅火救援隊伍;

4、醫療救護隊伍;

5、電力、燃氣管道和通信部門搶險隊伍;

6、救災增援隊伍。

(二)先期處置

1、公安機關應急力量出動。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發生後,公安機關先期趕赴現場,執行封鎖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羣和搶救傷員等緊急任務。

2、反恐怖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有關成員單位領導要迅速趕赴事發地,組織開展處置。

3、搶險救災隊伍趕赴現場。現場反恐工作小組判明情況後,立即啓動反恐怖應急機制,調動有關單位應急力量趕赴現場。

到達現場的各支隊伍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指揮部接受任務,確定聯絡方式,組織好本部門的搶救隊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況調動本部門力量增援。

(三)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恐怖事件發生後,要加強社會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單位的控制和保衛,防止不法分子乘機搗亂,擾亂社會治安,確保全街道治安大局的穩定。

(四)統一報道口徑

宣傳部門要本着“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提高公衆防範意識,有利於維護凱旋街道形象”的原則,在工作組的領導下,組成恐怖事件處置新聞辦公室,擬定對外報道口徑,組織、協調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公衆報道事件真相,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同時,要通過對公衆的宣傳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場和決心,穩定人心;動員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公衆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羣防羣治,儘快消除恐怖襲擊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在恐怖犯罪活動偵破後,應及時報道或闢謠。宣傳報道活動和新聞稿件必須經工作組審覈批准。

(五)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後,在總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一是要採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極影響,穩定受害羣衆的情緒,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二是對恐怖事件進行偵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內幕;三是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加強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反恐應急預案 篇三

爲修建良好安全的社會氛圍,維護我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幼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全面進步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幼兒園反恐防暴預案。

一、幼兒園反恐防暴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反恐防暴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安全組長:

醫務負責人:

保安職員:

成員:全體教職工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恐怖暴力事故的應急指揮、調和、保衛、救濟等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1.通訊聯絡組:()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干部分和職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2.警戒保衛組:()負責保衛師生安全,組織職員有序疏散,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勸退圍觀職員。

3.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亡職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4.物質保障組:()負責及時提供反恐防暴器材、物質,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職員支屬的撫慰、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後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報告(警)程序:

1.事故發生時,現場教職員工立即報告幼兒園反恐防暴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教師或負責人要根據局勢儘可能的保護幼兒安全並馬上組織幼兒有序疏散,維護現場秩序。

2.恐怖暴力傷害事故重大時,責任人立即撥打醫療救助報警電話“110”和“120”,報警內容爲:“掇刀區龍鳳幼兒園(地點)發生恐怖暴力傷害事故,傷害情況是……,請迅速前來救助,地址是掇刀區名泉小區內”。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區教育局報告,Xx派出所片警:

4.幼兒園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組織各工作小組到位,依照預案規定職責展開處置救濟工作。

5.通訊聯絡組立即與遭到傷害的幼兒家長、教師家屬聯繫。

三、應急處置:

1.保衛疏散:保安職員負責在警方未到時保衛師生安全,控制局勢發展,按預案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幼兒撤離受傷害地點和危險區域,班級教師盤點人數,上報校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2.救助:幼兒園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預案指令各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立即到位投入醫療救助。

(1)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有關職員攜帶醫療器械進行救助。

(2)如有需要,醫療救護組要同時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並根據幼兒受傷情況,通知有關幼兒家長到達現場或指定醫院。

(3)保衛組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疏通校園內的道路,保安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導120醫療救助車到達指定地點。

(4)物質保障組預備車輛和有關用品,協助搶救受傷教師及幼兒。

3.善後:善後處理組做好遭到傷害幼兒、家屬的支屬的撫慰、安置工作,妥善處理相干善後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的調查、調解等工作,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反恐應急預案 篇四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反恐防暴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曉玲

副組長:夏 菲 丁亞靜 沈翠萍 王 亮

安全管理員:王亞明

成 員:樑曉玲 徐蘇華 侍麗林 盛迎迎

保安人員:楊洪進 昌定中 徐寶忠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恐怖暴力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保衛、救援等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1.通訊聯絡組:(夏 菲)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2.警戒保衛組:(楊洪進、昌定中、徐寶忠)負責保衛師生安全,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勸退圍觀人員。

3.醫療救護組:(王亞明)負責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4.物資保障組:(鄭靜)負責及時提供反恐防暴器材、物資,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處理組:(王亞明)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後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報告(警)程序:

1.事故發生時,現場教職員工立即報告幼兒園反恐防暴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教師或負責人要根據事態儘可能的保護幼兒安全並馬上組織幼兒有序疏散,維護現場秩序。

2.恐怖暴力傷害事故重大時,責任人立即撥打醫療救助報警電話“110”和“120”,報警內容爲:“濱海縣機關幼兒園 (地點)發生恐怖暴力傷害事故,傷害情況是……,請迅速前來救助,地址是濱海縣朝陽小區”。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鎮中心校報告(電話:0515—84223661),城中派出所片警:曹新華(電話:0515—84221701)。

4.幼兒園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組織各工作小組到位,按照預案規定職責開展處置救援工作。

5.通訊聯絡組立即與受到傷害的幼兒家長、教師家屬聯繫。

三、應急處置:

1.保衛疏散:警戒保衛組迅速到達現場,負責在警方未到時保衛師生安全,控制事態發展,按預案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幼兒撤離受傷害地點和危險區域,班級教師清點人數,上報校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2.救助:幼兒園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指令各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立即到位投入醫療救助。

(1)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學校校醫和有關人員攜帶醫療器械趕赴現場進行救助。

(2)如有需要,醫療救護組要同時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並根據學生受傷情況,通知有關幼兒家長、教師家屬到達現場或指定醫院。

(3)警戒保衛組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疏通校園內的道路,保安員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導120醫療救助車到達指定地點。

(4)物資保障組準備車輛和有關用品,協助搶救受傷教師機幼兒。

3.善後:善後處理組做好受到傷害幼兒、家屬的親屬的安撫、安置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善後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的調查、調解等工作,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反恐應急預案 篇五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髮生在學校的各類恐怖襲擊、突發性事件,切實提升學校反恐處突工作應急指揮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確我校校園安全穩定,現按教育局安全股的緊急通知精神及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爲深入貫徹落實教育局安全股反恐處突緊急通知精神及各項部署和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強化學校安全監管,不斷提高反恐處突應急及妥善處置能力,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及財產平安,創造平安、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應急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我校防恐處突應急領導機構

組長:於紅東

副組長:申海偉

成員:賈志坡王東亮及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負責學校反恐處突工作的組織領導、信息報送以及負責事件發生後迅速啓動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現場控制、人員救治以及善後處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學校的安全、法制教育,指導和督查。積極做好反恐處突應急處置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原則。一旦發生安全或恐怖事件,各組人員在第一時間到場,進行有效救援,並在10分鐘內逐級口頭上報,1小時內書面上報材料。

2、生命第一、科學施救原則。事件發生後,要把救護師生生命作爲首要任務,迅速進行科學施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要迅速判斷現場狀況,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避免應急處理過程中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3、保護現場,收集證據原則。在實施救援過程中,要儘可能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爲公安等有關部門查找原因,正確處理提供依據。

四、工作要求

1、在處置校園突發恐怖事件過程中,要把保護師生生命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發生前,要及時採取人員避險措施;校園恐怖事件發生後,首先開展搶救人員和控制事態擴大的應急行動。應急處置工作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3、爲保證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實施,學校平時做好應急裝備的後勤保障。包括通訊器材:固定電話、校園廣播及有關人員手機要保證暢通;搶險裝備:應急燈、手電筒、梯子、繩索、及維修工具;防暴自衛器械:校園鋼叉、鐵杴、棍棒,應急處置組必須人手一件。

4、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校園恐怖事件應急工作準備不周,責任落實不到位、組織指揮不利、造成人員傷亡的,要追究相關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5、學校要不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演練,使應急機構和人員明確崗位與職責,增強配合與協調,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及時發現預案和程序之間的缺陷,並根據演練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修訂,不斷提升反恐處突工作水平,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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