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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鎮反恐防暴應急預案

爲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積極應對、及時有效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包括“打、砸、搶、燒、炸”等重大暴力性案件和恐怖襲擊事件),確保當突發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能夠迅速組織協調全鎮各部門及時開展處置工作,將影響和危害控制、降低在最低限度,維護和保障全鎮政治、經濟、社會秩序的穩定與和諧,紮實推進“和諧XX”建設,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新惠鎮反恐防暴工作應急預案。

XX鎮反恐防暴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講話精神爲指導,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牢固樹立穩定重於一切的思想,通過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和打擊力度,以“重點管控、從嚴從緊、以面保點、以點促面”爲原則,切實做好我鎮的反恐防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社會面上的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嚴防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危害國家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鎮境內發生的恐怖分子爲實現其政治、經濟目的,利用爆炸、劫持人質等惡性暴力恐怖手段,給公衆人身安全和國家、公民財產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鎮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直接指揮處置的各類恐怖暴力事件。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全鎮涉及民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油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全鎮化學危險品和加油站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黨委政府、醫院、學校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鎮居民小區、學校、集市、超市等公衆場所或其他人員聚集場所實施爆炸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鎮舉辦的各項大型活動中實施爆炸危害公衆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規模劫持社會公衆作爲人質的;

(七)犯罪分子持槍和使用爆炸裝置武裝劫持人質的;

(八)犯罪分子劫持黨政機關重要領導或者其親屬的;

(九)犯罪分子劫持國內外知名人士及其親屬的;

(十)其他需要直接指揮處置的爆炸、劫持人質事件。

三、處置原則

反恐防暴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以人爲本,減少危害的原則。

四、組織領導

爲加強對全鎮反恐防暴工作的領導,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全鎮能採取及時有效的處置措施,特成立新惠鎮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見附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綜治辦,負責日常反恐防暴工作。

五、工作任務分解

一旦發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鎮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戰狀態,迅速成立處置恐怖事件總指揮部,並在事發地建立現場指揮部,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指揮。

(一)成立處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總指揮部

1、設立總指揮部。鎮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鎮人民政府鎮長任常務總指揮,鎮黨委政府其他成員任副總指揮,綜治辦、派出所、安辦、供電所、衛生院、學校、財政、民政、電信、移動等單位負責人爲總指揮部成員。根據處置工作需要,視情況調動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總指揮部。一般情況下,總指揮部設在派出所。

2、總指揮部的職責。根據發生的恐怖案件情況,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啓動鎮反恐防暴應急預案的決定;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處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策;協調調動全鎮反恐怖力量和資源;決定採取處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確定對外報道口徑,適時對外發布信息。

(二)建立處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現場指揮部

1、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一般在事發地附近選擇有利地形設置,由鎮政府鎮長任指揮長,黨委副書記、武裝部長、派出所長任副指揮長,鎮、村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

2、現場指揮部的職責。現場指揮部要按照鎮總指揮部的指令,具體組織落實相關處置措施,並根據事件發生的緊急情況臨機決斷、有效處置。

3、現場指揮部下設機構人員組成及職責。一般情況下現場指揮部下設現場警戒組、交通管制組、醫療救治組、搶險救災組、通信保障組、後勤保障組等若干專門工作組。

(1)現場警戒組

組長:吳浩

職責:負責封鎖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羣衆。由派出所民警、鎮應急分隊隊員組成,配備相應車輛。

(2)交通管制組

組長:張洪亮

職責:負責封鎖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圍堵和協助各卡點查控車輛,由派出所民警、應急分隊成員組成。應急隊負責全鎮範圍恐怖襲擊活動的防範和處置,每個隊員在本鎮範圍內發生恐怖襲擊事件30分鐘之內到達現場。

(3)搜爆排爆組

組長:吳浩

職責:負責搜查、排除現場爆炸物。由5名民警組成。

(4)醫療救治組

組長:龐衛東

職責:鎮衛生院負責恐怖襲擊活動中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根據醫院的醫療技術條件,做好醫務人員分工,救護車輛安排,醫療設備的配置,確保恐怖襲擊發生時傷員得到及時的救治。

(5)搶險救災組

組長:李成新

職責:負責現場搶險救護、撲滅火險、排除建築物坍塌險情及其它需要處置工作。視險情需要,組織消防中隊、應急分隊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需配消防車。另外,供電部門也要派出搶險隊伍,負責檢查現場的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消除現場爆炸隱患。

(6)通信保障組

組長:楊志華

職責:負責保障處置恐怖事件時的通訊聯絡暢通。由移動、電信配合派出所快速布建現場通訊網絡,出動通訊聯絡人員6人,並配備通信指揮車1輛。

(7)攻心談判組

組長:吳浩

職責:負責與恐怖分子建立通話、談判渠道,通過攻心談判,力爭勸降恐怖分子,安全解救人質,最大限度將恐怖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由公安機關派出談判人員。

(8)偵查破案組

組長:吳浩

職責:負責現場技術勘察,蒐集固定證據,開展調查訪問工作,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破獲案件。由5名民警組成,調配警車2輛。

(9)宣傳教育和後勤保障組

組長:孫希光

職責:負責組織開展羣衆的反恐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家庭防範能力。各村一旦發現本村有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和不明可疑物品及現象要及時向鎮政府彙報,做到防患於未然。黨政辦負責傳達上級及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的命令與相關部門溝通情況,及時掌握最新消息、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及時掌握事情發展和救援情況。負責現場物資供應和後勤保障工作。

(三)先期處置

1、公安機關應急力量出動。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發生後,派出所先期趕赴現場,執行封鎖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羣和搶救傷員等緊急任務,並立即向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公安機關處置恐怖事件的應急隊伍出動。

2、鎮領導趕赴現場。派出所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黨委、政府。接到報告後,鎮委、鎮政府主要領導、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成員單位領導要迅速趕赴事發地,組建現場指揮部。

3、搶險救災隊伍趕赴現場。現場指揮部判明情況後,立即啓動反恐防暴應急機制,調動有關單位應急力量趕赴現場。到達現場的各支隊伍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指揮部接受任務,確定聯絡方式,組織好本部門的搶救隊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調動本部門力量增援。

(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恐怖事件發生後,公安機關要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要加強社會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單位的控制和保衛,防止不法分子乘機搗亂,擾亂社會治安,確保全鎮治安大局的穩定。

(五)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後,在總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一是要採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極影響,穩定受害羣衆的情緒,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二是對恐怖事件進行偵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內幕,緝捕在逃的恐怖分子;三是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加強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輿論宣傳

通過電視、牆報、會議等多種方式讓全鎮幹部職工和廣大人民羣衆充分認識反恐防暴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鎮黨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來,內緊外鬆,既要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又要提高警惕,切實增強全鎮幹部職工反恐防暴工作的敏銳性和洞察力,使全鎮應對恐怖襲擊事件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加強安全防範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範要求,全面加強治安巡邏和防火、防盜,嚴抓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爲主要內容的安全防範檢查工作,嚴防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加強信息報送

各部門、村要加強信息採集工作,對調查瞭解到的重大情況要第一時間及時報告鎮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從而及時採取措施,爭取將矛盾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值班制度

全鎮各部門、各村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堅守崗位。村幹部、鎮領導班子成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保證緊急情況能夠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