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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祭祀禮儀多篇

中國傳統祭祀禮儀多篇

中國傳統祭祀禮儀 篇一

祭祀前:祭地現場的紀律要求極嚴。

皇帝經常旨渝:陪把官員,必須虔誠整肅,不許遲到早退,不許咳嗽吐痰,不許走動喧譁,不許閒人偷覷,不許紊亂次序。否則,無論何人,一律嚴懲。

據史料記載:清嘉慶二十四年五月廿四日,因恭修皇祗室內乾隆皇帝之神座,而派遣成親王代行祭告禮。由於成親王向列聖配位行“終獻”禮時,親王亂了先東後西之次序,事後被革職退居宅邱閉門思過,並罰扣半俸10年,照郡王食俸。

此例可見君王對祭地禮儀之嚴肅認真。祭祀後:祭祀結束後,按制度規定要向有關官員分賜食肉,叫“頒胙”。

祭前,由太常寺負責登記造冊,併發給胙單,(取肉證)至各衙門。,祭畢,各衙門持昨單各自到祭所領取。

據記載:宗人府、內閣各10斤,六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樂部、京[]道各7斤,太常寺蠻儀衛、詹事府、順天府、太僕寺、光祿寺、鴻臚寺、六科五城各5斤,翰林院、起居注、國子監、太醫院、欽天監、中書科各4斤。 祭地對平民百姓並無好處,特別是大興、宛平兩縣既要派駐壇戶守壇,又要負擔200多名廚差役夫,還要攤派祭祀所需的雜費銀兩。

當然,對這兩縣的官員來說,倒是件有名有利的大好事。

中國古代祭祀禮儀 篇二

1.祭天 古文獻記載,虞舜、夏禹時已有祭天的典禮,到了周代,“天”的觀念逐漸代替了殷人所說的“上帝”、“帝”。

天帝的形象被人格化,周王又有了“天子”的稱謂。周王是作爲天帝之子在人間統治人民的,他也要像侍奉父親一樣侍奉天帝。

祀天就是對天帝的侍奉、享獻的儀式。周代祭天的正祭是每年冬至之日在國都南郊圜丘舉行。

“圜丘祀天”與“方丘祭地”,都在郊外,所以也稱爲“郊祀”。圜丘是一座圓形的祭壇,古人認爲天圓地方,圓形正是天的形象,圜同圓。

祭祀之前,天子與百官都要齋戒並省視獻神的犧牲和祭器。後代的祭天禮多依周禮制定。

2.祭地 遠古時已有對土地的崇拜,大地生長五穀,養育萬物,猶如慈愛的母親,因此,古代有“父天而母地”的說法。古文獻記載土地神是“社”,祭禮叫“宜”。

在殷商甲骨文裏已有對社土的祭祀,還有大量的祭祀山嶽河流的記錄,主要目的是祈求農作物的豐收。 3.封禪 “封禪”,專指在泰山的天地祭祀。

《史記·封禪書》正義曰:“此泰山上築土爲壇以祭天,報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報地之功,故曰禪。”

這就是“封泰山”、“禪樑父”(樑父是泰山下一座小山)。相傳遠古在泰山舉行封禪典禮的有七十二家。

歷代好大喜功的帝王多將封禪作爲一代盛典,給予特別的重視。行封禪禮的帝王有秦始皇、漢武帝、漢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與宋真宗。

4.祭社稷 祭祀社稷神在社稷壇。本來,社壇與稷壇是分立的,後來合二爲一了。

相傳共工氏之子名勾龍,能平水土,被稱爲“后土”,即社神;厲山氏之子名農(一說名“柱”),能播殖百穀,被當做稷神。商湯滅夏,以周人的始祖契(后稷)爲稷神。

祭祀社稷神,最切近功利的目的是祈谷,因此有“春祈秋報”之祭。春祈在社日(仲春之月吉日)舉行,秋報在秋收後(孟冬之月吉日)舉行,這是社稷的正祭。

5.祭宗廟 宗廟的設置,與宗法制度密切相關,後代宗廟祭祀所沿用的制度,基本上還是周代的禮制。周人宗廟制度,一般認爲: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合而爲七。

所謂昭、穆,是指宗廟中位次的排列,自始祖以下,父曰昭,子曰穆,按照世次遞迫排列下去。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合而爲五。

大夫三廟,士一廟。祭祀用的食物,行禮後要分而食之,稱爲“俊”(jùn),是食鬼神之餘的意思。

牲肉(生曰脤,熟曰膰)分贈給參加祭祀的賓客或頒賜給同姓諸侯。 6.九拜 古代行禮有“九拜”。

《周禮·春官·太祝》:“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兇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以享右祭祀。”當然,祭祀時並不是“九拜”並用。

祭祀禮儀與禁忌文化 篇三

祭祀禮儀

祭祀共分九個儀程,即迎神、奠玉帛、進組、初獻、亞獻、終獻、撤撰、送神、望瘞等。各儀程演奏不同的樂章(附錄)。跳文、武“八佾”舞(由64人組成的古代天子專用的舞蹈)。清乾隆七年額定地壇設文、武、樂舞生480人,執事生90人。可見當時樂舞隊伍之龐大。

每進行一項儀程,皇帝都要分別向正位、各配位、各從位行三跪九叩禮,從迎神至送神要下跪70多次、叩頭200多下,歷時兩小時之久。如此大的活動量對帝王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所以皇帝到年邁體衰時,一般不親詣致祭,而派遣親王或皇子代爲行禮。

祭地現場的紀律要求極嚴。皇帝經常旨渝:陪把官員,必須虔誠整肅,不許遲到早退,不許咳嗽吐痰,不許走動喧譁,不許閒人偷覷,不許紊亂次序。否則,無論何人,一律嚴懲。

祭祀結束後,按制度規定要向有關官員分賜食肉,叫“頒胙”。祭前,由太常寺負責登記造冊,併發給胙單,(取肉證)至各衙門。,祭畢,各衙門持昨單各自到祭所領取。

祭祀禁忌

漢族禁止任何不潔的人蔘加祭祀。女人之不準參加祭祀祖靈,是舊社會婦女地位低下在死亡文化中的一個體現,民俗以爲讓不潔者參與祭祀,就必然要失去祭祀的誠意和效應。另外祭祀祖先,切忌請人代勞,不可轉假他人之手,只有親身供祭祖先,祖先纔會高興地享受祭品。

祭儀禁忌上墳燒紙時,不能用棍棒挑動冥鈔,恐將冥鈔挑碎,祖靈不好使用,如果有的冥鈔燒去一半,剩下一半未燃盡,也忌諱重新丟進火裏去燒。又說這一半叫“子孫板”,只能留下,不能再燒掉,否則,子孫要絕。上墳燒紙,要專心專意,不能捎帶辦其它事情。否則冥紙到達不了祖靈手裏。

對新葬者第一閃上墳祭祀,必須圍着墳墓走三圈,回家時必須從其它道路返回家中,禁忌走來時的路。據說是爲了防止死者的亡靈走出墳墓,跟隨孝子們一同返家。人們敬祖的心願完全是仿照着敬人的形式不表達的,如果某種行爲對活人是不尊敬的,那麼在祭祀儀式的過程中,就不能把這種行爲施用於死者。

祭品禁忌祭祀的禮品,如果是女兒擡送來的要全部收留,禁忌退回其中的一部分,喪葬祭祀時,如果碰到了佛僧,道士,尼姑之類的人,必須將祭品的一部分與之飲食。

祭品一般只能擺八樣或六樣,忌諱擺五樣或四樣。因爲用五樣,則要出“忤逆胎”,用四樣會出“叫化子”,對祖靈都是不恭敬的。祭品要新鮮,乾淨,完整。畸形和非宰釘而死的獸禽之肉,被視爲不潔之物,不能用來祭祀死者亡靈,否則,亡靈會認爲祭者是對它進行侮辱。祭祀死者的食物,禁忌在祭祀之前被人食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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