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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門衛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國小門衛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國小門衛管理制度 篇一

我校爲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衛、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繫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消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 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查看值班記錄。

國小門衛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騎自行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後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6、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籤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放學後,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彙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採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國小門衛管理制度 篇三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啓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