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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制度(實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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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制度(實用19篇)

篇1:學校門衛制度

爲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衛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自行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繫。

五、執勤人員必須着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繫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篇2:學校門衛制度

爲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國小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篇3:學校門衛制度

1、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查驗學生證、出入證、身份證的制度。避免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後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和教導處領導簽字的請假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衛室登記後,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並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衛說明情況,登記後或經門衛與校內業務部門電話聯繫覈准後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其它時間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接送學生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靠,不得在校門附近停放。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衛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學校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覈實其身份的,門衛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閒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對象,經查實徵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後,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校或與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閒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衛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其相關責任。

篇4:學校門衛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後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於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後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採取措施 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後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於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篇5:學校門衛制度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衛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衛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爲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衛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羣衆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篇6:學校門衛制度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佔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爲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後,先登記後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後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後按時回家。其餘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註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學校門衛制度合集15篇】

篇7:學校門衛制度

爲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1、保安人員務必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狀況務必出學校,務必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回到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務必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務必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狀況要在家長接待室內等候,無特殊狀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

xx學校

2007年8月30日

篇8: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務必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務必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篇9:學校門衛制度

XX學校門衛工作職責爲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後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閒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並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後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藉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於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並要與其班主任聯繫,確認無誤後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並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並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繫,認真審查請假條並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並。

4、對於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並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並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准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後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啓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爲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於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牆面乾淨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 24小時有人值班)

篇10:學校門衛制度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啓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新安縣磁澗鎮陳古洞國小

20xx年2月

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

學校安保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和財產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以理服人。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加強校內巡視,特別是夜間巡邏,要注意各類門窗、電器、水電開關的關閉。

3、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爲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環境整潔

1、學校安保人員要自覺維護學校門崗環境,積極做好包乾區域的環境衛生。

2、學校門衛值班室要做到閒人莫入,窗明几淨,無煙蒂雜物,無危險電器。要堅持天天打掃衛生,保持大門口外和校園通道環境的“潔、靜、美”。

五、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新安縣磁澗鎮陳古洞國小

20xx年2月

篇11: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遭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強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後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於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後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採取措施 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後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於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篇12:學校門衛制度

爲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篇13:學校門衛制度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騎自行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後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6、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籤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放學後,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彙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採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篇14:學校門衛制度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佔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爲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後,先登記後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後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後按時回家。其餘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註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篇15:學校門衛制度

一、各校必須配備專、兼職門衛人員,負責校門值班及巡邏護校任務。

二、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三、上課時間凡出入學校的人員須按規定佩戴證件,出、入校門須憑學校進出通知單,門衛有權查驗相關證件。

四、攜物品出、入校,必須經過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或扣留。

五、門衛人員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好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校聯繫或檢查工作,門衛應熱情接待。

六、門衛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於兩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於六小時。

七、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並及時報告處理。

八、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並配合其工作。

篇16:學校門衛制度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啓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學校安保人員(門衛)崗位職責

學校安保(門衛)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衛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後方可上崗。安保人員要珍惜崗位,鑽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衛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規範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閒聊、不幹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爲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要心繫崗位,用情職業,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接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覈,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篇17:學校門衛制度

我校爲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衛、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繫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消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查看值班記錄。

篇18:學校門衛制度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啓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篇19: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安保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和財產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以理服人。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鬥毆。

三、安保防範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加強校內巡視,特別是夜間巡邏,要注意各類門窗、電器、水電開關的關閉。

3、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爲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環境整潔

1、學校安保人員要自覺維護學校門崗環境,積極做好包乾區域的環境衛生。

2、學校門衛值班室要做到閒人莫入,窗明几淨,無煙蒂雜物,無危險電器。要堅持天天打掃衛生,保持大門口外和校園通道環境的“潔、靜、美”。

五、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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