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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一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完善。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對照衛生、食堂設備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羣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繫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爲發生。

4、人員調度。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調度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篇二

爲了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對學校師生的健康負責,進一步做好學校師生食堂和小賣部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杜絕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1、領導小組:成立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中心校成員及各校長、園託長。

2、工作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統一指揮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總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各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覈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方面,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工作考覈實行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學校商店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各校要對照衛生、食堂設備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羣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或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繫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爲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爲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人員調度。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調度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篇三

爲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醫療救護組

組長:李忠豔

成員:各班教師,保育員及食堂人員

主要職責: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覈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爲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爲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家長、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爲: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羣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啓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啓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爲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爲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哈爾濱市道里區太平中心幼兒園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四

1.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相應的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緊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3.3銷售科認定爲食品安全事故後,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3.4生產科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後,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並由公司統一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2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的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及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況等。

4.3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4.4總結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原料,並立即進行檢驗、分析和調查。對確認屬於污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立即召回並銷燬。

5、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量科組織進行分析原因,編制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採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後實施。

食品安全小組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一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後,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五

爲了建立健全我鎮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指導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XX縣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對全鎮人民羣衆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XX鎮鎮(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工貿經濟辦公室、衛生院、工商所、畜牧站、農業服務中心、教育結算中心、派出所、紀檢監察室、文化站、綜治辦等有關單位及15個行政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三、工作職責

1、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全鎮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審議批准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2、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落實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領導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各村和有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發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向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爲新聞機構提供事件有關信息;完成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工貿經濟辦公室:

負責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鎮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工作;組織修訂鎮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各村實施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加強食品生產企業的指導和管理,規範企業行爲,對食品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衛生院:

負責實施食品衛生監督管理,配合進行食品衛生監測、檢驗和技術指導,開展食品污染監測與評價;協助培訓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宣傳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佈食品衛生情況;配合對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採取控制措施;及時報告食品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爲。一旦發現案情,及時上報,並積極配合查處,堅決遏止本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商所:

負責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審覈和經營許可;督促經營企業落實食品進出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配合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秩序整治和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流通領域經銷假冒僞劣食品、質量不合格食品及無照經營行爲,以及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爲;配合鎮政府組織實施食品監管工作。

文化站:

負責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宣傳健康安全飲食知識;對食品安全職能部門的履行職能情況進行社會輿論監督。

農業服務中心:

負責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等工作。組織對養殖生產環節造成的畜牧產品質量及屠宰加工環節安全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養殖生產環節造成的畜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等工作。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六

爲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雙溝鎮中心幼兒園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負責及時聽取事件彙報,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整個事件處置工作。

副組長:

在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事件的處理和原因的調查。

成員:

根據相關事件的處置對策,對突發事件進行協助調查、協調、現場處理和及時向上報告工作

二、報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師發現情況應立即將事件狀況向園領導及時匯告,同時園領導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學校報告。

三、事故現場處置:

1、一旦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進入現場瞭解事件情況。

2、立即將發病者送往醫院就治。

3、如出現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時間報告區教體局。事件發生後在8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區教體局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情況、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嘔吐物、使用的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有關部門處理。

5、積極做好發病幼兒家長、教職工家屬的穩定工作。並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6、配合有關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事故預防

幼兒園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五、責任追究

在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不履行職責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負責人相應責任,本預案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七

1、加強日常監管

學校總務處、食堂管理人員、校務室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採購、操作加工過程、貯藏、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師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

2、報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中心校、衛生院及有關部門報告。

(2)責任報告人

①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②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③學校師生員工。

(3)報告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中毒人數、臨牀表現、初步原因分析、責任主體、採取的措施等;

(4)報告的程序:事發當事人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赴現場瞭解基本情況(所進食物、進食時間、中毒人數)—報告中心校應急工作小組—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八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全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張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尚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爲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對包括我縣在內的2個以上縣區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對包括我縣在內2個以上縣區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出現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全縣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跨鄉鎮區域的,或超出事發地鄉鎮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縣政府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決定啓動和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成立尚義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衛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爲成員。

2.2 辦事機構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縣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有關配套措施,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報送。

2.3 成員單位職責

縣食安辦承擔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助鄉鎮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食物中毒事件組織調查處理;做好相關信息發佈。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鑑定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機構相關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受傷人員的疏散。

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等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組織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產銷假冒僞劣酒類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爲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依法開展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檢驗和事件原因的調查處理等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經費支持。

縣文廣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相關技術鑑定、查處、規範等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對工作。

2.4 鄉鎮機構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組成的應急指揮體系。

2.5 專家組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爲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應急處理小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和綜合組。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

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違法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其職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辦組:由縣食安委辦公室牽頭組成。其職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溯源,查處違法當事人。

綜合組:由縣食安委辦負責。其職責:彙總信息,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3 運行機制

各鄉鎮、社區、村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 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預警系統,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及時向社會和公衆作出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 預測預警系統

依託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綜合發佈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系統。

3.1.2 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與縣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相一致,一般分爲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1.3 預警發佈

當食品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鄉鎮要發佈ⅳ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ⅲ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ⅲ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ⅱ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ⅱ級標準,縣政府要發佈ⅰ級預警信息。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ⅳ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

ⅳ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ⅲ級、ⅱ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ⅰ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對於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後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發生後1小時內先行預報,並說明具體原因。應急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彙報有關情況。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彙總覈實上報的應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將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鄉鎮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響到我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如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 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立即採取措施,先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2.3 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鄉鎮和社區、村委會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級啓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當食品安全事故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地鄉鎮立即啓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政府報告;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達到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標準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同意後,立即啓動相應縣級應急預案和開展相關應急響應,並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2.4 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和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5 擴大應急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實施擴大應急行動。

實施擴大應急時,除向縣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協調處置外,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3.2.6 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後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員會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終止應急狀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自行撤銷。

3.3 善後工作

3.3.1 善後處置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機構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 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會同事發地鄉鎮,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全面評估,並報縣政府備案。

3.4 信息發佈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政府辦公室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發布事件發生的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覈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佈會、新聞通報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通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發佈信息。

4 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廣播電視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羣衆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資源

醫療衛生救援隊伍是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以鄉鎮、社區和村委會爲單位的公衆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財力保障

各鄉鎮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 物資保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縣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主要是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縣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縣工信局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縣級應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各鄉鎮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4.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同時開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調查,農牧、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確保救助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 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和武警中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 市場秩序維護

工信、工商、發改、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場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查處藉機囤積居奇、哄擡物價、倒賣救助物資及調撥物資流入市場銷售的行爲。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調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宣傳、教育、文體影視、科協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衆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5.3 責任與獎懲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九

一、目的

及時有效預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應和緊急處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羣衆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時(2小時內)向建管處相關部門報告。

三、處置

1、由相關人員將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報告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安排、統一處理。

2、立即派專人到事發地保護好現場、疏散羣衆、維持好秩序並設立臨時警示標誌。

3、根據傷亡情況上報相關職能部門,並請求他們立即出示現場共同處理。

4、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將傷員輸送到附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並根據傷情請求上級醫療機構共同救助,同時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傷員和遇難同志的親屬,做好解釋和安撫工作。

6、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衛生安全。

7、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的調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須服從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發地單位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立即啓動預案,及時向上級報告相關情況。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職盡責,不服從安排和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和經濟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