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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禁放方案通用多篇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通用多篇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篇一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爲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戶、家喻戶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爲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爲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國小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區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置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後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爲社會新風尚。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篇二

爲落實20xx年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據《20xx年繁昌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爲,實現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的目標,切實保障我區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應急局成立由局長何元明任組長,副局長吳宗武、執法大隊大隊長爲副組長,各股隊負責人爲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二中隊。

(二)屬地摸排,精準攻堅。各安監站要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底數;同時利用市場監管網格員的力量,對網格區域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

(三)強化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發動。各安監站要圍繞禁放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禁放工作宣傳。加強對身邊幹部職工和服務對象宣傳教育,發放、張貼禁放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羣、QQ羣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規定,營造全員遵守禁放規定良好氛圍。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要立即上報、查處。

(四)撤銷許可、打擊違法。區應急局組成專項工作組帶隊開展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並通過電視臺進行公告。同時根據摸排上報情況,打擊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爲。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向禁放區內煙花爆竹店宣傳發放《繁昌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羣、QQ羣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區範圍進行實地摸排,摸清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底數和庫存數量,逐戶登記造冊。並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點做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區應急局組成三個工作組,帶隊住戶收回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並督促清理剩餘煙花爆竹。做好春節至元宵節期間的城區禁放巡查工作。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復燃。着重落實除夕夜(2月11日)、七年級(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節(2月26日)四個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行動。

(四)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總結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經驗,評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問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成果,推進我區禁放各項措施得到持續貫徹落實。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篇三

爲進一步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強化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全力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大氣二次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甘肅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煙花爆竹旺季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通知》(甘安辦發〔20xx〕29號)和金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金川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通知》(金區政辦發〔20xx〕10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以構建和諧社會、打造平安金川爲目標,依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生態環境、各鎮、街道等職能部門作用,動員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實施整治工作網格化管理,以最嚴厲措施,堅決徹底取締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教育引導羣衆移風易俗,提升安全意識,維護全區安全穩定秩序。

二、工作重點

重點整治違反《金川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厲查處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倡導文明過節新風尚,教育引導廣大羣衆逐步樹立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安全意識、法律意識,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時間爲:20xx年2月11日至2月23日

四、職責分工

專項整治工作由區應急局牽頭,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金川分局、兩鎮六街道全力配合。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區應急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違法行爲,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違法行爲;

市公安局金川分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或者是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流動商販、流動攤點的`日常巡查管理,對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要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嚮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並配合現場處置;

市生態環境局金川分局負責依法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污染行爲的查處;

各鎮、各街道負責對轄區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倡導文明過節新風尚,教育引導廣大羣衆逐步樹立煙花爆竹燃放、儲存、銷售安全意識、法律意識;負責對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爲的巡查舉報和配合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充分認識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站在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和落實隱患治理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採取有效措施,按時完成此次專項整治任務。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兩鎮六街道要嚴格落實《金川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有效遏制非法銷售、存儲煙花爆竹行爲,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要切實肩負起屬地禁燃宣傳職責,立即組織開展禁燃宣傳活動。通過懸掛橫幅標語、新媒體宣傳、面對面宣傳、網格化監管等多種方式,對轄區範圍內所有綜合市場、商業超市、文體門店、婚慶商櫃等有可能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宣傳並建立登記臺賬;對在禁燃區和禁燃場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要及時督促其告知消費者相關禁燃規定;對轄區內發現的流動商販、流動攤點售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要立即向區城管執法局報告,並對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進行宣傳、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三)打擊非法,依規追責

此次檢查過程中不放過任何一個經銷店、不放過任何一個疑似存儲倉庫,對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堅決果斷的進行查處,要加大懲處力度,提高“打非”手段,有效遏制“私炮”猖獗勢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及到公安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案件線索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20xx年度應急管理專項工作考覈內容,請各鎮、各街道、各相關部門於20xx年2月25日前,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及圖片、影像資料報區應急局311辦公室。

聯繫人:姜明基聯繫電話:xxx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篇四

爲切實服務民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衆人身財產安全,實現20xx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我鎮禁燃禁放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現成立野崗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卓潔任組長,人大主任王炎、黨委副書記姜俊傑、黨委副書記陳燦、派出所所長柳東江任副組長。綜合辦、綜治辦、鎮紀委、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衛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小城鎮辦、環保辦、財政所和各村委會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派出所,柳東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委會也要制定詳細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燃禁放值勤巡邏。

(二)中心校: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寒假期間將《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發放到學生手中。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學生家長印發禁燃禁放宣傳單(冊),倡議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三)民政所:做好公墓、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四)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五)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

(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做好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在城區主要道路懸掛禁放標語;參與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七)綜治辦:負責組織各村治安積極分子做好禁燃禁放巡防宣傳工作。

(八)環保辦: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

(九)小城鎮辦:負責督促建築工地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先期收集證據,協助派出所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十)紀委:負責對禁燃禁放工作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

(十一)財政所:負責爲禁燃禁放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十二)各村委會: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村的禁燃禁放工作;貫徹落實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並落實本村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覈問責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一是各村委會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燃禁放宣傳工作,通過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微信平臺和發放《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二是各村要全天定時進行禁燃禁放宣傳廣播,營造濃厚的禁燃禁放宣傳氛圍;三是各村要教育廣大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做到不購買、不攜帶、不儲存、不燃放。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要密切配合,對商業門面進行不間斷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爲。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我鎮。

(三)重點時段加強執勤。一是20xx年2月11日(除夕)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2月12日(七年級)早上6時至9時、2月26日(元宵節)19時至20日凌晨1時以及農曆臘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開業)爲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二是春節期間派出所要在鎮區主要幹道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四)依法嚴厲打擊。一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民權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流動攤販的查處。三是市場監管所要從嚴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爲,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爲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羣衆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篇五

爲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爲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爲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羣衆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衆號等形式,向廣大羣衆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羣衆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羣衆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衆號和發放《致廣大羣衆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羣衆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衆號等形式,向羣衆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羣衆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爲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爲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羣衆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爲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