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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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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不在場證明
第一篇:不在場證明——論文第二篇:不在場證明講義第三篇:均有不在場證明第四篇:什麼是不在場證明,愛家日不在場證明背後隱藏的愛家含義第五篇:愛家日《不在場證明》社會調查創意視頻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不在場證明——論文

不在場證明

大家好,我們來自八年級五班。這次我們研究的課題是有關偵探小說中不在場證明的課題。之所以選擇這個課題,是因爲我們都對推理小說和懸疑方面的內容很感興趣。對於那麼多的推理小說中,不在場證明是衆多罪犯逃脫自己罪行的經典重要手法之一,也是警方破解案件的關鍵及入手點。因此我們對其做了時間性、地點性及其機關性三方面的整理。

首先介紹不在場證明的術語釋義:

不在場證明指刑警科、偵探學專用術語。多用於警察、偵探審問犯罪嫌疑人時的提問。指實施犯罪時,有人證明嫌疑人不在案發現場。

一、時間性

1、撥快手錶

找個證人陪在你身邊,伺機把他(她)的手錶撥快,然後在適當的時候找藉口離開行兇並回來,這樣這位證人便能給出你在那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據了。這是現實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識破。

2、錄音

把能代表時間的某人或物的聲音錄下,並設置在某個時間自動播放。但現實可行性一般不高,畢竟人的耳朵是沒那麼容易被錄音跟真人說話聲混淆的。

例:金田一《歌劇院殺人事件》

3、證物

若某物品在犯罪現場的出現能代表某一時間段(例如兇器是花瓶,那麼它完好時兇案尚未發生,粉碎了則是案發之後),那麼設法在這個物品上用點小詭計就能混淆時間判斷了。例:金田一短篇《誰殺了女神》

4、從“死後硬直” 做文章

利用某些方法改變屍體的死後硬直程度,從而影響法醫的死亡時間判斷。

一般來說,偵探在現場是通過屍斑和死者死後的僵硬程度來推斷死亡時間的。但是即使是屍體僵硬程度這樣實實在在的東西也還是可以作假的。

例:柯南《小五郎同學會殺人事件》

二、地點性

1 . 人證利用法

這個方法就是在不在場證明中的“證明”上做文章。不在場證明中的證明多半是人證,所以就有了“人證利用法”。這裏說的利用人證並不是利用人證的感情,而是多半用很特殊的方法來利用人證。

例;柯南《牙醫殺人事件》

2.“不爲人知”的捷徑法

這是一種從概念上說很簡單,但是實際做起來卻極難的方法。因爲對於怎麼樣的捷徑纔算不爲人知的要求是很嚴格的。密道、直升飛機都不算是不爲人知。真正的不爲人知是種奇蹟般的魔術。利用這種手法所犯的案子都可以稱得上是藝術(當然是邪惡的藝術)了。 例:金田一《雪夜叉殺人事件》

3.改變作案現場

不在場證明中的“場”,是指兇案現場。所以要搞清楚兇案現場到底在哪裏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兇手能夠利用某種手法讓大家對兇案現場產生錯覺,那麼一樣可以獲得不在場證明。 例;金田一《怪盜紳士殺人事件》

4.改變距離

也許看起來是被近身殺害的死者,其實卻是兇手從遠處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從遠處被射殺,其實兇手卻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柯南《名偵探之死》則是似近實遠。

三、機關性

對於任何問題都不能鑽牛角尖,推理更是如此。所以有時候也不必死盯住“不在場證明”這五個字不放。不在場並不代表不能殺人。

設置一個可以殺人的機關,使自己不在現場卻一樣可以殺人。

1、自然力型機關

說明:利用冷、熱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動發生。

例:柯南《國小教師殺人事件》裏的用低溫使橡筋斷裂,

金田一小說《上海人魚傳說殺人事件》裏的用鎂光燈照射使得冰塊溶解。

2、絲線型機關

說明:利用不起眼的、堅韌的細線如釣魚線,鋼琴線別針等,實施遠程操控的機關。 3、“自殺型”機關

說明:讓死者自行開啓的殺人陷阱。不過這種詭計是最容易識穿的。

例子:柯南《福爾摩斯愛好者殺人事件》當中,兇手把汽車的油放掉,再誘使被害者在車裏點着打火機。

《錄像機殺人事件》中,利用錄像機彈出錄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頭上!

相信大家聽過了我們的研究成果,一定都能有所體會。我們小組中四名成員也都對此次研究性學習感慨萬分。通過我們自己的整理及精心分析,考驗了我們的思考、歸納能力,同時推理這個小課題更鍛鍊了我們的邏輯思維能力,使頭腦更加靈活機敏。如有不足,更請各位老師及同學給予建議,我們將感激不盡!

第二篇:不在場證明講義

不在場證明講義-有棲川有棲

推理小說中的講義似乎以卡爾在《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講義最爲著名。作爲專攻密室的卡爾在講義中對很多密室手法進行了分析,頗具權威性。後來不少日本的推理小說家有效仿在文中加入××講義(歐美倒是沒怎麼聽說了)。目前中譯的日本推理小說雖然有些也談及計謀涉及,如橫溝正史的《黑貓旅店殺人事件》中關於無面屍詭計的論述,但是都短小的很,略略帶過。而這篇關於不再場證明的講義有十幾頁,論述了9種大類的不在場證明,算是比較全面了。 不在場證明也可以算得上廣義的密室,作者對於不在場證明的設計也算不錯,雖然涉及列車時刻表的詭計但是畢竟還有其他的謎要靠腦子來破解,這也給那些不喜歡看火車時刻表的讀者留下了思考的餘地。 不在場證明講義:

"首先,第一種類型,‘證人作僞證’型。也就是說,證人在作證,由於某

種原因掩蓋了事實真相。這種場合,問題的焦點在於是什麼原因促使證人作僞證 的呢?也就是說,證人爲什麼要撒謊呢?如果在推理小說中只是簡單地解釋爲因 爲證人是罪犯的同謀故而撒謊,這種作法肯定不會吸引讀者的注意力。

但如果作者對證人是同謀這一環節進行一下巧妙構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讀 者的心了。大家回憶一下克里斯蒂或阪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第二種類型,‘證人產生錯覺’型。是什麼促使證人產生錯覺的呢?圍繞 這一點,可以有多種選擇。首先,究竟讓證人產生一種什麼樣的錯覺呢?我將其 歸納爲如下幾點:一、時間;二、地點;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種,也可以 是其中的兩種以上。比如說‘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點,空知雅也在界大學二0三 號教室’這句話,證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點作僞證。

"關於第一點,即在時間上作僞證,可以有多種可能性。

例如,證人所看見的鐘表上是否被人做過手腳?證人是不是把具體日期搞錯 了?是否把當天是星期幾記混了?抑或把時間段弄岔了?甚至有些時候,還可以 假設證人把年份記混了。至於具體應該採取哪種作法,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分類所 能解決的,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這裏就不展開談了。

"第二點,在地點上作僞證。例如,證人在接受刑警的詢問時回答‘不,那 時我正在他公寓裏。’‘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號109次列車,’我們一起去 登谷川山去了,‘我們當時正在澱河邊上散步,等等,諸如此類。但實際上,這 都是證人在撒謊。這種情況下,證人不僅會證明自己當時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時 還可能在電話號碼上做手腳,然後對刑警說’我當時還給他打過電話,我們一塊 聊了會天‘。而很有可能他當時所撥的電話號碼正是案發現場的。

"第三點,在人物上作僞證。也就是說,罪犯使用了替身。

舉個例子來說,或許站在這裏給各位作講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 的雙胞胎弟弟。"

"讀者如果不想被作者所欺騙,就會仔細分析證人的證詞。

證人有沒有可能把時間、地點和人物其中之一搞錯了呢?我建議大家在碰到 這種情況時,先仔細分析一下證人的證詞有無漏洞。——哎呀,糟糕!說這種話, 我這不是在拆自己的臺嗎?"

聽衆席上又是一陣笑聲。

"但是作爲作家來說,當然會考慮到這種情況,所以漏洞是不可能如此輕易地就讓 讀者發現的。鮎川先生在他的一篇長篇推理小說中,就給大家展示了他的令人拍手 叫絕的高超寫作技巧。他在作品中將這三種情況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使人眼花繚 亂,但又合情合理。

"我們接着往下講第三種類型,即‘犯罪現場有誤’型。

打個比方,我現在正在這裏做講座,這是事實。但是,有這樣一種可能,即 讀者認爲犯罪現場是武藏野的叢林,但實際上卻是河內長野的山林。如果是這樣, 那麼我在講座完畢之後,是完全有可能趕到腳現場去的。然後,我可以將屍體再 運到武藏野。這其中也有多種可行性。我想在座肯定也有一些(請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同學能夠想起這樣 的例子來。——坐在那邊的那位同學,請你不要告訴你旁邊的同學你讀過的那些

作品,給他留一點懸念爲妙。——我這樣講,聽起來好像與埃拉里·奎恩在其作

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爲職業極爲相似。"

"第四種類型是‘僞造證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說的僞造不在現場的計謀

中,最典型的要數僞造照片了。照片合成雖然已經成了一種司空見慣的犯罪手段,

但是用其作爲例子來講卻是再通俗易懂不過了。如果一種計謀對於不懂照相機原

理的讀者來說很難理解的話,那麼這種計謀只是面向喜歡相機的那一部分人的,

是不會受到讀者的普遍歡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計地避開這種複雜的計謀。克

勞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經設計過這樣一個計謀,不過效果很不理想。"

"接下來是……應該是第五種了吧?這是僞裝不在現場的計謀中的精華,即

‘犯罪時間推測有誤’型。這種類型還可以細分爲如下兩種類型。第一類,將犯

罪時間提前;第二類,將犯罪時間推遲。有的推理小說在描述罪犯決定採取哪一

類時,往往採取一種拋硬幣的方法來決定。但大多數情況下,這兩種情況只能採

取其一,這是由具體情況決定的。

"我們來看第一類情況。罪犯將其於三點殺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時間僞裝成兩

點,用以洗脫自己的嫌疑。我們隨便舉個例子吧。假設兩點時,一個男子去訪問

住在山間一所小屋的罪犯,他離開罪犯家後,無意中從窗戶外看到一間屋子有一

個人,好像已經死了。於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實際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個

罪犯早已預備好的假人。等那個男子離開屋子後,罪犯再把被害人帶到小屋,在

三點時將被害人殺害。喊人的男子與警察到達小屋後,已經是四點了。因爲犯罪

行爲看起來是兩點時發生的,而兩點之前罪犯和證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

來他當時確實不在現常簡單地說,這種計謀就是這種情況。

"第二類情況是把犯罪時間推遲。我們再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罪犯於三點

在名古屋殺了人,接着於四點回到大阪,打電話給被害人的朋友,僞裝一個被害

人還活着的假象。——你說什麼?如果這樣就跟第二種情況的第三種類型相同了?

確實,這兩種情況很容易混淆,但還是有所區別的。既然大家這樣認爲,那

我們再仔細分析一下。假設被害者是一位小說家,三點鐘時他剛剛寫完三十頁的

草稿。

他的屍體被發現時,現場有四十多頁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會認爲

他四點之前仍在寫稿。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裏,如果這多出來的十幾張草稿是罪犯

後來帶到殺人現場的,那將會是一種什麼情況呢?也就是說,被害的小說家原本

就有不可告人的祕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爲他代寫的。目前爲止,我的

作品中還沒有此種計謀,但我想大家應該明白這個概念了吧?

"我們再來看看鮎川先生的那篇長篇推理小說。在那部小說中,有兩起兇殺

案件,一件是第五種類型的第一種情況,另一件是第二種情況。他對這種技巧的

純熟程度可以說是已經達到了信手拈來的地步了。

"實際上,第五種類型還可以有另外一種分類方法,即醫學計謀與非醫學計

謀。所謂的醫學計謀,就是採取一些手段,如將屍體加熱或製冷,或對屍體胃裏

的物體進行物理處理,使屍體處於一種特殊狀態,以此來迷惑法醫,使之對死亡

時間作出錯誤判斷;至於非醫學計謀,我剛纔在第五種類型中所講的那兩種情況

就是非醫學計謀。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分類,第一大類是醫學計謀,第二大類是

非醫學計謀,而這兩大類中又可以分出前面所講的那兩種情況。

"讀者對犯罪時間也應該多加註意。"

"第六種類型是‘路線存在盲區’型。有關利用鐵路線犯罪的推理小說作品

很多。僻如說,從p地到q地,需要一個小時,但罪犯卻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線。

以前的推理小說中經常有這種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車,然後改乘特快車。但現

在國內的鐵路時刻表已經相當完善了,這種情況已經不太適合了。當然,如果仔

細尋找的話,說不定還可以找出這種情況。

想要追上特快車,必須動用其他的交通方式,如汽車、長途客車,甚至飛機,

這種情況在如今的推理小說中已經屢見不鮮了。——我本人也寫過幾本這樣的書,

但看來還不算成功。不過這沒關係……

"但是這種計謀存在着與前幾種類型的計謀不同的困難。

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按照列車時刻表運行的交通方式

的話,那麼只要警方仔細調查,必然會識破其計諜的。因此,作者必須想出一條

與衆不同的路線。從某種意義上說,根本就不存在一種無法被識破的與時刻表相

關的計謀。

"鮎川先生在他的處女作〈佩特洛夫事件〉中,開了將真正的列車時刻表

應用到作品中的先河。我認爲這堪與奎恩的〈挑戰讀者〉一書相匹敵,甚至可以

說是一個極爲優秀的發明。

作爲一名作家,他完全不必給自己套上一個這樣的櫚鎖,但他卻近乎受虐狂

一般,在這種自我製造的狀態中進行創作,這不能不說是推理小說計謀的一個極

品之作。這種計謀看來最具有實用性,但實際上卻是最沒有實用性的計謀。

"所謂的‘路線的盲區’,並不只是指利用列車時刻表而設計出的計謀。我

們再隨便舉一個例子。例如,一座平常需要一個小時才能跨越的險峯,罪犯只用

幾分鐘就辦到了。實際上,罪犯是從懸崖上利用降落傘降落而下的。我認爲這也

是一種‘路線的盲區’。不知在座的各位有沒有想起克里斯蒂作品中的例子。

"接下來,我們來看下一種類型。"

"第七種類型是‘遠距離殺人’型。即罪犯案發當時確實不在現場,而是在

另一個地方採用計謀將對方殺害。這種類型也可以分爲兩種情況:一,機械性計

謀;二,心理性計謀。

"第一種情況,即機械性計謀,是一種單純的手段,例如定時發射的手槍、

定時爆炸裝置等。若僅限於此,則未免太顯平常,作者必須設計出一種奇特的裝

置,或者在裝置發生作用後如何消匿痕跡上下工夫。這就需要作者設計出獨創性

的計謀來。也有人將裝在膠囊裏的毒藥之類的計謀歸於這一種類。

"第二種情況,即心理性計謀,是一種罪犯不直接對被害人人使用施加物理

性攻擊的裝置而將對方殺害的方法。例如,採用催眠術使對方自己幹一些危險的

事,或利用對方有夜遊症使其從高層公寓的陽臺上墜落致死;也可以使對方產生

某種誤解,使其誤吞毒藥而死。

"機械性計謀與心理性計謀也是密室計謀的兩種類型。因此,對處在密室中

的被害人實施遠距離殺人,也是一種密室殺人手段。

"剛纔我幾次給大家介紹了鮎川哲也先生,現在我再爲大家介紹一位僞裝不

在現場計謀的專家。他就是笹澤左保先生。

"擅長此種計謀的作家有不少,笹澤左保先生只是其中的一位。那麼我爲什

麼要將笹澤先生單獨介紹給大家呢?因爲我認爲,笹澤先生的計謀具有獨特的風

格。這種風格即‘遠距離殺人’。他的作品中運用這種計謀的比率遠比其他作家

要高,而且計謀變化多端。或許他潛意識中就認爲,如果想殺一個人,那麼最理

想的方法就是不直接用自己的手殺死對方。——當然,笹澤先生也不是隻寫這一

種計謀,但毫無疑問,他確實堪稱一位僞裝不在現場計謀的專家。而且,在創作

風格上,他是與鮎川風格最爲不同的一位作家。

"接下來談一談第八種類型。這種類型與第七種類型有些相似,我稱之爲

‘誘導式殺人’,即通過某種方法誘使對手自殺。從原理上來講,就是給對方以

極大的精神打擊。雖然如果作者寫作水平不高的話,很容易使讀者讀完以後沒有

一種痛快淋漓的感覺,而且這種類型的計謀方法也不是很豐富,但在某些場合使

用也會造成一種意想不到的效果。關於這種計謀,鮎川先生也寫過一些很優秀的

作品。"

講座已經進行了囚十多分鐘了。空知的身體活動幅度也越來越大了。

"還有沒有第九種類型呢?——沒有了?不,還有。這種類型在笹澤先生的

作品中也出現過,但是好像並沒有……這種類型好像應該叫做僞裝不在現場計謀

的號外篇……嗯,表達有點不清晰,請各位見諒。簡單說來,應該叫作‘不在案發

現場型’。在笹澤先生的那篇作品中,罪犯稱自己當時不在現場,但實際上,這純

粹只是一種謊言。在這種場合下,想推翻罪犯的狡辯只是妄費心力。因爲讀者把

罪犯在案發現場的情況誤認爲罪犯不在現常從這種意義上說,我認爲笹澤先生不

是一位‘僞裝不在現場計謀的推理作家’,而是一位‘對僞裝不在現場計謀充滿

熱情併爲其鞠躬盡瘁的推理作家’。我有時甚至想大聲問自己:‘空知雅也,你

的作品出路在哪裏呢?"

空知邊說邊聳聳肩。

推理隨便說說之不在場證明 (內含齋藤容《血案追蹤》、克里斯蒂《東

方列車謀殺案》、《勳爵謀殺案》謎底,未讀慎入) 作者:東鄉 轉貼自:本站原創 點擊數:1804 更新時間:2014-9-16 文章錄入:殘酷的天使每天下班回家,總是要擠地鐵,擠車的感覺實在是不好,上上下下的人呀!好象人人都要擠我一樣,東鄉又不是漂漂美眉!真是的,擁擠中想起來的是西村京太郎的系列推理小說,就是在這樣擁擠的車廂發生了一幕又一幕的兇殺,在這樣擁擠的環境中殺人的確是好!呵呵!不過如何躲避偵探的追捕呢?西村告訴東鄉,在這種兇殺方式中,隱藏謀殺動機是沒有意義的,最好的莫過於“完美不在場證明”。

說到不在場證明,這倒是個很好的話題,仔細想來,可不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把不在場證明分類呢?

a、時間、地點不在場:這是最簡單的不在場證明的構造模式,我們可以在很多的日本推理小說中找到時間不在場的例子,就好象這樣,動機指向某人,所有不利因素指向某人,但是某人就是在兇殺案發生時間不在現場,而是在另外一個地方,有無數人相關、不相關的人士證明。如何推理出某人的不在場證明不

成立,就是偵探的事情。

在這一類的不在場證明中,常見的構造手法通常有:時間造假、虛假證詞、孿生雙胞、利用電話、錄音機等電子設備、交通工具追逐。時間造假是最常見的,手段通常是利用死亡時間無法確定,或者是利用手段(利用損壞鐘錶、斷電等等)掩飾真正的死亡時間,從而達到目的。這類例子實在是太多。

最誇張的是《幽靈船》中,竟然利用日出日落的相似、嗜睡症……算是很長的了。

虛假證詞的方式是最不可靠的,因爲證詞是人說的,人都是不可靠的,如果寄希望於別人的證詞證明自己的不在場,最好先死心!一定失敗。這樣的方法往往在小說開始階段出現,但是都是鋪墊,或者是把讀者引入歧途的手段,當然這樣的不在場證明是最先被破解的。

不過也有一個特殊的例子,就是讓作證的證人認爲你不在案發現場,而是在證人面前。例如齋藤榮《血案追蹤》中的那個小姑娘,被鏡子和錄像迷惑,始終認爲兇殺在家,其實兇手不在家。

如果勉強把阿婆的《東方列車謀殺案》算作證詞不在場證明也可以,畢竟12人的相互制造不在場證明,口徑如此整齊,也是少有,不過面對的是我們的阿波。

孿生雙胞的例子就不是很好了,畢竟小說中隱藏了一個孿生雙胞的手法會招來非議,葉永烈的《金明探案三》裏就有一對孿生雙胞,兩人的唯一區別就是一個頭發向左分開,一個頭發向右分開!

當然,這裏也有一個有意思的,阿婆的《勳爵謀殺案》中女演員的出色模仿的確騙過所有人,不過沒有騙過一個推理小說家,當然也沒有騙過老波。

利用電話、錄音機等電子設備的不在場證明,實在是太牽強,柯南中有不少利用移動電話的、古鈿也有類似的,總覺得這種手法不過精彩。交通工具追逐!看過西村的小說大家都不會陌生,新幹線、地鐵、出租車、飛機等等,利用的就是一張時刻表,或者是交通工具奇特的地方,總之就是和時間賽跑。

值得一提的是,金田一的兇殺歷來發生在外界無法溝通的地方,所有關係人都有動機,或是動機不明白,所有人都在現場,都是利用其它方式解決的。

b、另類不在場:除了以上以外的,那麼就可以算作是另類不在場證明。呵呵!好象有灌水的嫌疑,絕對不是,東鄉向推友介紹一本小說——齋藤榮的《香港旅行謀殺案》。

這本書中的完美不在場證明是東鄉見過的不在場證明中最離奇的一個!

爲什麼說這個不在場證明是很離奇呢!被害人屍體被發現在日本的密室中,唯一有動機的人案發時間在香港參加旅行團,只有一個小時自由活動時間。從日本到香港的飛機至少2個小時,這是如何發生的呢?

看過的朋友一定對這個情節記憶尤新,可能還有朋友沒有看過,所以這裏不說了,就此打住。

第三篇:均有不在場證明

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召開第三場新聞發佈會,會上交警公佈了最關鍵的證據,肇事車輛上的血液檢驗結果顯示,駕駛位附近及紅格襯衫上的血跡與侯培慶的高度吻合,交警表示目前有直接證據顯示侯培慶爲肇事者,不存在頂包問題,所有的視頻、照片、出租車gps軌跡等證據也能與所有的證人證言相互印證,目前足以認定侯培慶爲實際駕車者。

此外,警方稱據最新調查,此前被懷疑爲實際肇事者的車主許楚輝和天某泰公司法人代表許某周事發時不在現場,許楚輝在布吉家中,而許某周當時在珠海。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昨天發佈微博稱: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已介入“5.26”車禍偵查活動。

確實喝多了,不清醒的狀態,當時是怎麼開車走的,我現在完全沒有記憶。可能很多人會質疑這個問題,我的實話是我真的記不清,我只在撞車的一瞬間有意識。車是我本人開的,這個毫無疑問,也希望能借此機會對死者家屬說聲對不起。本人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侯培慶

侯培慶的奪命狂飆

昨天,交警公佈了事發前後侯某的活動軌跡視頻,這些視頻中有幾份此前已經公佈了翻拍的版本,但昨日公佈的則是這些視頻的原始檔案,此外,交警又找到了幾份新的視頻,從這些視頻中可以看到侯某從25日晚10時許進第一間酒吧起,直到次日9時左右,許某周等8名男子趕到大梅沙侯培慶入住的酒店勸說其到交警局自首的過程。

喝兩場酒狂衝紅燈

交警提供的視頻顯示侯某及三位女性從25日22時許一直喝到26日凌晨2時50分左右離開,其間還從第一家酒吧換到了另外一家酒吧。凌晨2時50分,他們從酒吧出來上車。

3時01分許,侯培慶先衝民田路和福華路交叉口紅綠燈,隨後又在福華四路路口加速狂飆。

濱河新洲路段、濱河車公廟立交、濱海廣深立交東連續三個攝像頭都錄得了一部紅色跑車飛速超越其他車輛的畫面。

濱海大道紅樹林段的一個視頻顯示,3時08分13秒,紅色跑車衝到事發地點,儘管踩了剎車,尾燈長亮,但仍以180公里左右的時速衝向前面的紅色和右邊的藍色出租車,3時08分20秒許,視頻上方事發處可見有火燃燒。

警方認定,即使急踩剎車,車速也不低於180公里/小時。

gps再現逃跑路

昨日,交警還首次提供了載侯培慶去大梅沙遊艇會的出租車(紅的,車牌號爲粵bk8x87)的gps行車軌跡。

26日4時41分27秒,有乘客上車,一直載客到大梅沙遊艇會。凌晨5時11分,的士到達。

5時12分10秒左右,侯某下車,另外送人的朋友坐回車上。

5時13分,侯某光腳與保安交談,隨後保安開門讓其進入。

5時12分02秒,到達大堂,出來兩位女工作人員,簡單登記後侯培慶上樓,視頻中清晰可見其穿紅格襯衫打赤腳。

5時15分,赤腳的侯培慶從樓梯處走入房間。

9時17分,有8名男子前來跟侯某說話。隨後,侯就到福田交警大隊自首。

交警還通報,昨天幾份視頻中出現的穿斜肩t恤的黑衣女士來到福田交警大隊,並從不同人的照片中指認了侯某,確認當天開車載其喝酒的確是侯某,在辨認照片上對侯某的照片打了上下左右四個指模印。

關鍵證據:

dna吻合超99.99%

昨天交警展示了由深圳市物證檢驗鑑定中心30日出具的鑑定文書,鑑定書顯示,送檢檢材爲人字拖、方向盤氣囊駕駛室側門上血跡,方向盤中軸下部疑似血跡,地上掉的牙齒,副駕駛、左後座、右後座、紙巾上的血跡等。花格上衣的血跡兩塊。以及侯培慶及三位同車女性汪×、汪×、孫×的血樣。

dna鑑定報告指出,車上的人字拖、方向盤氣囊駕駛室側門上血跡、紙巾上的血跡、襯衫上的血跡與侯培慶str分型一致,同一認定機率大於99.99%。

重要證據:

車主法人

均有不在場證明

對於一直被懷疑是實際肇事者許楚輝的情況,昨日交警又公佈了其他相關證據,這些證據顯示許楚輝事發當天在家,4時23分,進入電梯,準備離開家。幾份視頻均顯示此前沒有其出入小區的記錄。

許楚輝駕車離家,上了水官高速,早9時許從鹽壩高速返回深圳市區。

對於法人代表許某周,交警也進行了一番調查,調查顯示,許某周25日趕往珠海,飯後與朋友打牌一直打到26日凌晨3點30分,9時許趕回深圳,並前往酒店勸說。

第四篇:什麼是不在場證明,愛家日不在場證明背後隱藏的愛家含義

不在場證明背後引發愛家含義思考

在時間的陪伴下,孩子不斷的成長,父母慢慢變老,中產階級作爲社會的中堅力量有着不錯的學習背景,穩定工作收入,爲了個人的目標,爲了更好的物質生活,在這個生活節奏不斷加快的時代裏,越來越緩慢的工作,讓家庭和工作難以兼顧,看着父母老去的容顏,看着不斷成長的孩子,錯過了太多太多和他們在一起的時間,有時候不禁讓人思考:到底生活和工作的意義是什麼,到底怎麼努力的工作目的是什麼,到底家庭的幸福來自何處?爲此據說今年紅星美凱龍愛家日活動裏,他們做了這樣的調查,相信它的結果又將成爲一億人觸目驚心的不在場證明。

看到了一些相關的數據,讓我陷入了思考:想想自己又快有一年的時間沒回家了,腦海裏似乎都要忘記家裏沙發的味道了,好想念家裏的那一道道美食,但是對父母樣子的記憶彷彿還留在昨天,還留着20歲那年父母爲我過的那次生日,時間流逝,回想當年,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長,無憂無慮,而現在卻要獨自面對生活中、工作裏的點點滴滴,這就是成長,但在成長帶來的又是什麼呢?

在你沒有看到準確的數據前,在你看到我的這篇感慨時,希望你回想下面幾個問題:

1、當你春節回家卻不停低頭髮短信刷微博的時候,也許父母正把沒有味道的年夜飯塞進口中。

2、也許當你在ktv裏和生意夥伴燈紅酒綠的時候,你的妻子正在看不到盡頭的孤獨中輾轉難眠

3、你是否發現,戀愛時你們有說不盡的話題,但現在已淪爲如今相顧無言的沉默

4、當你在週末的機場候機的時候,你的寵物正在窗口呆坐着看向你回家的方向

5、當你正在爲通宵忙碌補覺的時候,你的孩子已經開始咿呀學語。

……

有人說這是時間在作怪,難道真的是這樣嗎?不在場的證明調研後的數據是殘酷而真實的,想知道這個數據具體是多少嗎?朋友說在《紅星美凱龍愛家時間指數調研視頻報告》裏將爲我們呈現。當然這個視頻的目的在於期望能借助這次研究,更好加強社會對家庭關注度的提升。

第五篇:愛家日《不在場證明》社會調查創意視頻

愛家日《時間門》、《不在場證明》觸發你愛家之心

愛家日,紅星美凱龍發起的現代大型愛家行動,希望通過每年的愛家活動,喚起對家的記憶,倡導大家愛家就馬上行動。

愛家日創意視頻《讓一億人觸目驚心的不在場證明》(以下簡稱《不在場證明》),由國際頂級導演rob slychuk & syak及他帶領的創作班底採用了國內首創的人文視頻及創意視頻報告,並運用獨特的後期特效,把理性數據和感性主題結合,讓大家通過獨特視角來審視自己對家庭的關愛是否已經是嚴重缺失。

《不在場證明》裏都有些什麼樣的數據能夠讓人觸目驚心呢?據瞭解,通過調查我們發現有70%的人不能和父母生活居住在一起,而這個比例在有了伴侶後還將上升到74%;同時在調查的人羣中有24.1%的人和父母異地分居;這樣一來他們每年能和父母見面溝通的時間僅爲78小時;而通過不同職業人羣的選擇,可以瞭解到從事計算機、媒體、廣告、餐飲、娛樂等行業的從業人羣平均每年和父母見面的次數最少。

……

在《不在場證明》還有許多調查的相關數據,看完這些數據我們發現我們和父母的交流越來越少而且交流的內容越來越單調枯燥,“嗯嗯、現在有事、等下再說……”總會成爲我們和父母交流中最常用的句子。你到底有多愛家,愛家深不深,用時間就可以直觀說明。

《不在場證明》,由國內家居流通行業第一品牌紅星美凱龍攜手零點諮詢以第三方專業角度對都市白領的城市愛家行爲和態度進行調查,最真實的數據,得到了最意外的收穫是,有約3/4的白領人羣認爲自己在愛家方面表現相當不錯,但實際調查結果卻幾乎完全相反。通過創意視頻,呼籲社會大衆用時間愛家,爲愛家付諸更爲實際有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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