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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關係證明(精選多篇)

證明書3.16W

第一篇: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格式

直系親屬關係證明(精選多篇)

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格式

直系血親是指有真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已身從出的的直系長輩血親和從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輩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你們顯然不是這種情況。旁系血親是指具有間接血緣知道關係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包括在輩分上相當於或高於父母的旁系長輩血親,在輩分上相當於或低於子女的旁系晚輩血親以及在輩分上同自己相當的同輩旁系血親。

應爲直系親屬。

屬於旁系血親。

不屬於。姐弟關係屬於旁系親屬關係。

不是。

是近-親屬,但不屬於直系親屬。

是近-親屬,但不屬於直系親屬。姐弟關係屬於旁系親屬關係。

不屬於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外祖父與外孫子女等。供養親屬是指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養親屬一定是直系親屬,而直系親屬未必一定是供養親屬。

供養親屬是指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養親屬一定是直系親屬,而直系親屬未必一定是供養親屬。

血緣關係是指同胞兄弟姐妹、父母、表(堂)兄弟姐妹;非血緣關係是指與患者無任何血緣關係者。

親屬關係證明表

茲證明本單位(或本轄區)人員,(□男,□女),身份證號碼:,於年月日在因

死亡。其配偶及直系親屬情況如下:

稱呼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址如已亡故請填寫死亡時間、地點

父親

母親

配偶

子女

配偶的父親

配偶的母親

死者子女均已列出,總計人。

帶直系親屬關係戶口簿去派出所,他們會複印戶籍底檔,然後手寫上“本頁與原件一致”蓋派出所章。我是用來出國簽證的,簽證中心不要這樣的形式,於是到公證處做公證報告,帶上戶口簿和派出所的複印件和身份證即可。公證費80元,需要翻譯外文加40元,3個工作日出報告。

通常有兩個辦法:

1.通過自己或者父、母、妹妹其中一個人的人事檔案證明親屬關係。需要複印檔案中的相關文件並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的印鑑。

2.到派出所開證明(派出所一般不會出具),派出所查閱戶籍底檔的相關記錄,然後出具證明。

第二篇: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動遷組需要本人證明戶口上與已經離婚的母親是直系親屬關係。但是母親不方便出面。我可以去法院調一下父母當時的離婚判決書嗎?可以的話該怎麼處理,不可以的話又該怎麼辦。另外問一下,拆遷分的新房房主是我。我有權不讓戶口上的人居住嗎?如果沒有,可以另想什麼辦法。因爲那人從沒養育過我,只有給我無盡的痛苦和前途的拖累。

應該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有你和你母親的檔案,可以讓派出所開個母-子證明。前段時間我剛剛辦過,我和我父親的父子證明就是派出所開的(這種證明一般是派出所出具的)。如果不行的話,可以憑你的身份證去法院調的(可能有一定難度),不過你母親身邊應該有一份判決書的。一般男女各自一份的。我父母離異的,他們身邊都有一份的(據我所知,有判決書也是沒有用的,應該派出所出具證明的)。另外如果動遷組把“那個人”列爲安置對象的,雖然你是房主,但是房屋也有他的份額的,他是可以居住的。如果沒有安置,那他就不能居住了。這你可以問一下動遷組,就可以了。據你描述(戶口上的人),如果和你是一個戶口簿的話,應該是能居住的,這和沒有養育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意氣用事,還是妥善辦理吧。

看守所每個月都有固定的探監日,帶着本人身份證就可以去探監。要是犯人在看守所表現不好的話,是不允許任何人探監的。罪重的人也不允許隨便探監,一般和犯人家屬去探監帶着身份證獄警不會阻止。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很複雜也很棘手:

1.我本人因爲讀專科,戶口由閩清搬到福州(我的戶籍在學校)

2.我家的戶口本上沒有我媽,只有我爸、我和我妹

那現在要做親屬關係證明,是直接在福州做,還是要跑到原來的籍貫地閩清做?(不知道學校的保衛科行不行)還有我媽戶口的問題和親屬公正會不會有聯繫?

如果有具體怎麼做親屬關係證明就好了!

這個問題,沒有幾個人能幫你回答全面.

應該兩頭都要跑的.只是看先跑哪一邊.

你可以利用電話114,查詢關係證明單位的電話,再一個電話一個電話的追查.

閩清,福州都可以查電話號碼的.你單方面的問,是沒辦法問清楚的.

把手續路線確定了,再動身.

現在中國人的辦事效力就這麼點.我辦個戶口先查詢好了再跑的,都跑了幾個星期的.

我要去英國留學,可是現在在直系親屬公證上遇到了麻煩,由於計劃生育,我打不到出生證明,我的戶口也不跟父母在一起的.我打算給英國駐中國大使館寫封信,說明我跟父母的關係.

但是不知道該怎麼排列內容,該寫些哪些內容呢?各位大俠幫幫忙啊!感激不禁~

你有父母的資金擔保信嗎?在那上面要提一下,在開頭比如說:我們是xx的父母和他在英國留學的擔保人.其父xx什麼工作掙多少錢,其母xx什麼工作掙多少錢什麼的.

要是戶口不和父母在一起,只要找當地派出所開一個證明證明你們是一家人,是直系親屬關係就可以了.

你給大使館寫信的話也需要到派出所證明的,光你自己寫了大使館的人也不會太拿當回事的.可以讓派出所證明下你們家人戶口爲什麼不在一起的原因.主要是蓋章.

比如說茲證明xx,xx是xx的親生父母,xx於xxxx年出生,因爲如何如何他們在名字不在一個戶口上等等.

派出所開的介紹信什麼的比什麼都管用.另外親屬關係公正沒有什麼必要.我申請的時候什麼材料都沒去公證,大使館做簽證這麼多年,哪裏能不知道中國的公證部門根本就是拿錢就辦事的部門。

第三篇:直系親屬證明

直系親屬證明

1:直系血親是指血緣關係是直接的,上下相承的,比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算到很久遠以前。簡單的說就是有生育關係的(一篇好範文帶來更多輕鬆:),隔代的也算。

你嫂子和你是姻親關係,你侄兒和你是旁系血親關係。

2:親屬證明是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

直系親屬,證明,孫子,子女,包括,婚生子

直系親屬證明怎麼開?

直系血親是指血緣關係是直接的,上下相承的,比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算到很久遠以前。簡單的說就是有生育關係的,隔代的也算。

法律上直系親屬包括:

1、祖父、祖母

2、父親、母親

3、丈夫、妻子

4、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

5、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

6、孫子女

直系親屬證明是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一般是在公安局開(得帶着戶口本去)。

直系親屬證明是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一般是在公安局開(得帶着戶口本去)。

直系親屬證明怎麼開?

直系血親是指血緣關係是直接的,上下相承的,比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算到很久遠以前。簡單的說就是有生育關係的,隔代的也算。

法律上直系親屬包括:

1、祖父、祖母

2、父親、母親

3、丈夫、妻子

4、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

5、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

6、孫子女

直系親屬證明是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一般是在公安局開(得帶着戶口本去)。

有個樓盤要開盤了,想買它的房。

開發商說是前期辦卡,辦完後搖號,搖中之後不能改名。誰辦的卡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相關貸款由此人辦理。按揭是工商銀行辦理。

爲了提高搖中率,我想讓我父母過來一起辦卡,參加搖號。

問題是,

1.我現在是北京集體戶口,父母在外地。如果父母有一個人搖中了,房產證就寫他們的名字。因爲我要買房才能落戶,房產證寫我名才行,以後我和父母的過戶親屬關係怎麼界定?

2.是按揭貸款,我能不能利用我們的親屬關係,替他們還?

過戶時,按揭貸款會不會有麻煩?

如果你想落戶口的話你可以讓你父母買房子然後你戶口遷到你父母戶口下是允許的

按揭貸款的話他們年齡不一定夠你可以做聯合還款人。

第四篇:直系血親是指有着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

直系血親是指有着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輩血親(自己所生育的),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相關閱讀

喪假中關於直系親屬的規定

喪假證明範本

關於喪假的法律規定

員工喪假的具體規定

關於婚假、喪假和產假的法律規定

1.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據路程遠近,企業還應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工資。

2.爺爺、奶奶是直系親屬,但依據國家對於喪假的規定不在使用喪假的範圍。

3.目前我國的法律對於直系親屬定義、範圍比較模糊,一般認爲直系親屬的範圍廣於直系血親,主要分爲以下幾類:

(一)直系親屬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擬製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親屬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還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和贍養關係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二)直系親屬包括部分直系血親和配偶。例如:在戶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親屬爲:配偶,父母,子女三者。

(三)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例如:有些喪假的適用條件爲: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這裏的血親包括擬製血親。

(四)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例如:會計迴避制度中的“直系親屬”,《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解釋爲: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配偶親關係。可見對於直系親屬是否包含公婆或兄弟姐妹是法的價值判斷的結果,沒有一個可以固定的範圍。直系血親是指有着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輩血親(自己所生育的),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旁系血親是指有着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包括在輩分上同自己相當的旁系同輩血親、在輩分上高於自己的旁系長輩血親以及在輩分上低於自己的旁系晚輩血

親。我國《婚姻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代"來計算親屬關係的遠近,"代"的計算方法爲一輩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自己爲一代,然後由自己向上或者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爲第二代,數至祖父母爲第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爲第二代,數至孫子女爲第三代,依此類推。

4.非直系親屬當然是不能享有喪假的。

●喪假期限規定問題

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等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全文●公務員喪假規定是怎樣的

喪假享有的條件是,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所謂直系親屬,是指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此外,對請喪假範圍的劃定,有的地方規定除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喪假外,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時也可給予喪假。凡是勞動者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用人單位領導批准可酌情 →全文

●勞動法喪假規定

勞動法婚喪假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全文

【相關諮詢】

網友提問:

請問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如何規定喪假工資待遇的?

中顧法律網律師回答:

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下列社會活動的,企業應當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一)行使選舉權或者被選舉權;

(二)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

(三)擔任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

(四)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表彰性活動;

(五)非專職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參加工會活動;

(六)參加兵役登記等應徵事宜和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訓練;

(七)參加其他社會活動。

第十八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陪護假期間,企業可以比照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支付勞動者假期工資,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假期工資。約定的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

第五篇: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直系親屬包括:

1、祖父、祖母

2、父親、母親

3、丈夫、妻子

4、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

5、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

6、孫子女

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爲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爲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血親還可以分爲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繫,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於直系親屬,應屬於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係爲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親可分爲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係;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說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種中“配偶的血親”。

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系親屬的名稱)家庭成員指本人的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