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證明書

二胎 獨生子女證明

證明書3.21W

目錄

二胎 獨生子女證明
第一篇:二胎 獨生子女證明第二篇:單獨二胎父母獨生子女證明第三篇:獨生子女生育二胎的公共政策的解析。第四篇:獨生子女證明第五篇:獨生子女證明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二胎 獨生子女證明

二胎獨生子女證明

再婚生二胎辦理獨生子女證明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榷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週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榷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爲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週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相關生二胎的法律法規: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

第五條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請繼續關注)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第二篇:單獨二胎父母獨生子女證明

證明

茲有市鎮村(社區)居民與是原配夫妻,他們夫妻倆一生只育了一個孩,也未收養其他子女。該夫婦生育一子(女)取名,身份證號碼爲:

於年月日登記結婚,於年月日生一孩,、屬初婚初育。

特此證明。

村(社區)經辦人:

鎮計生辦經辦人:

市計生委經辦人:

年月日

第三篇:獨生子女生育二胎的公共政策的解析。

關於我國獨生子女生二胎的公共政策的前世今生分析:

政策背景:1:對家庭的影響,2對獨生子女本身的影響,3對社會的影響,4對國家的影響,

1.:獨生子女家庭的,一般都是祖孫三代,而獨生子女本人是家庭唯一的希望,那麼在這個背景下,寵愛溺愛盛行,對孩子的日後成長不利,容易讓他們養成,個人爲中心的壞習慣。

2:獨生子女家庭裏,子女一擔出現意外,往往是家庭的劫難。特別是已經成年的獨生子女,他們的父母話費大半生的心血培養,然而一朝失去子女,年邁的父母無人照顧後半生。而現今的社會保障還不能完善。失獨家庭,往往面臨家破人亡的慘景。

對獨生子女本身的影響:

1:家庭的寵愛是他們養成皇帝的,本位主義。讓自己時刻站立於中心位置,而現實社會中一旦遭受挫折,容易自暴自棄。

2:有些不負責的父母,對孩子教育管教不善,獨生子女孩子在孤獨的環境中,以電腦暴力色情遊戲,爲伴。容易走向錯誤的人生觀,產生暴力犯罪的走向,從而引發社會問題。對社會的影響:

1: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而我國,計劃生育實行了二十多年少出生4億人口,可是,我們國家在現代社會中,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造成我國可創造財富的年輕人,逐漸減少。公司用工成本,不斷提高,而我國科技並不強進,附加值不高的製造業無力承擔。從而影響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進步。

2:社會有大量的科技需要活力的年輕人的頭腦,和思維,隨着年輕人口基數的減少,我國可持續的可以人才在減少,不利於國家科技創新和發展,從而影響了社會的發展,科技進步。

對國家的政策影響:

1:對家庭,和獨生子女本人,以及對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的後勁不足等衆多的社會問題,大量的出現,形成了從地方,到頂層,從家庭個體的和睦,到社會整體的安定團結。都產生了巨大影響。國家在此背景下,適度放開獨生子女的生育第二胎的政策,適當的增加社會人口基數,爲國家,社會,家庭的完善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機。

2:對獨生子女生育第二胎的現實執行的情況並不是一刀切的粗放式政策,而是中央總體規劃,地方具體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來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3:國家還將繼續嚴格執行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不會動搖,因爲計劃生育在我國過去近三十年中的巨大成功,爲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制度保障。是我國人口結構,促進優生,優育的調節器。

4:對於獨生子女生育第二胎的人羣資格的認定等其他配套措施的明確細緻化,可以很好的中和計劃生育政策與放寬二胎政策的嫌隙,達到人性化的目的,可以更好的爲國家和社會的發展而服務。

關於獨生子女生育第二胎的公共政策的解讀,就是由於過去,計劃生育政策的不完善,不夠科學,造成的大量社會問題,中央及時審時度勢,調整獨生子女的二胎生育問題。是我國的人口政策可以,更好的,更科學的爲國家的發展做出貢獻的新舉措。

第四篇:獨生子女證明

獨生子女證明

父親姓名戶籍地:母親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地: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於年一孩,取名,身份證號碼,其他沒有領養和生育過子女,也沒有離婚和再婚。

村(社區)意見:鎮(街道)意見:(蓋章)(蓋章)

經辦人年月日經辦人年月日

第五篇:獨生子女證明

獨生子女證明(一)

(單位)職工(男)與(單位)職工(女)於年月日生育一子(女),姓名,性別。年月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該

獨生子女父母現婚姻關係(續存、離異)。離異者,有無再婚(有、無);再婚者,現女方(初婚、再婚)曾生育子女數(個)。 經辦人:聯繫電話:

男方單位(蓋章)

(再婚家庭)女方單位(蓋章)年月日年月日

----------------------------------------------------

獨生子女證明(二)

(單位)職工(女)與(單位)職工(男)於年月日生育一子(女),姓名,性別。年月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該獨生子女父母現婚姻關係(續存、離異)。離異者,有無再婚(有、無);再婚者,現男方(初婚、再婚)曾生育子女數(個)。 經辦人:聯繫電話:

女方單位(蓋章)

(再婚家庭)男方單位(蓋章)年月日年月日

更多請關注以下相關範文:

獨生子女父母證明

單位獨生子女證明

獨生子女證明1

珠海獨生子女證明

獨生子女證明(樣本)

標籤:二胎 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