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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幹部自查報告多篇

黨政領導幹部自查報告多篇

【第1篇】局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自查報告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辦發[]25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頒佈以來,我局把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度作爲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宗旨觀念和責任意識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宣傳發動,濃厚氛圍

爲保證《暫行規定》在我局的全面實施,促進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小組,建立了紀檢監察機構與組織人事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協調配合機制,爲貫徹落實問責規定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迅速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轉發到局屬各單位,提出了我局落實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具體要求,並在全局領導幹部大會上進行學習解讀和專門部署。我局各單位紛紛採取開展專題學習輔導、爲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配發文件單行本、組織知識測試和充分利用網絡宣傳等多種形式,全面領會問責制的精神實質,深刻理解實行問責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準確把握“嚴格要求、實事求是,權責一致、懲教結合,依靠羣衆、依法有序“的問責原則。局屬院黨委舉行了專題輔導會,引導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時刻保持權力上的敬畏感、本領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機感,用黨員幹部的責任感,換取職工羣衆的幸福感。

(二)健全規章,規範機制

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我局逐步建立起與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先後下發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解及量化考覈標準》、《局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關於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和處級領導幹部考覈評價辦法(試行)》、《局安全生產考覈辦法》、《關於在全局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黨務公開基本目錄》等文件,在全局推行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保廉合同》制度,對各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嚴肅實行問責。

局屬各單位根據實際制定了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制定《科級幹部管理辦法》,院制定《效能責任追究管理規定》等,各單位出臺的各項規範性文件,更加明確對當事人、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單位的責任追究規定,讓問責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強督查,講求實效

爲促進《暫行規定》的全面貫徹執行,我局始終堅持採取重點督查、專項督查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督查形式促進工作落實。

一是圍繞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施問責。圍繞局黨委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加強專項督查,對有令不行失職瀆職的,嚴肅責任追究,推動地勘中心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實施問責。加強對幹部任用、人事調配、財務管理、設備採購、國有資產處置、礦業權運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八個重點“領域權力行使的監督,進一步健全權力行使制約機制。

三是圍繞廉政風險源頭防治實施問責。注重源頭防治,堅持預防爲先,及時糾正黨員領導幹部出現的勤政廉政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結合推進黨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權力運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職工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四是圍繞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近年來,我局把解決職工羣衆切身利益問題,作爲實施問責制的着力點,經常徵求職工與離退休人員代表及黨風廉政義務監督員、監察員意見,有效維護了職工羣衆利益,促進幹部作風的持續好轉。

五是圍繞影響機關效能建設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結合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我局積極探索和實踐效能問責工作,以問事、問效、問責爲主要手段,對上班時間脫崗、炒股、玩遊戲等現象,一經發現,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教育和處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有力推動了機關作風轉變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主要成效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規定,有力地促進了全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勤政爲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推動省、局一系列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

一是增強了服務意識。實施《暫行規定》兩年多來,我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普遍認識到,必須以實際行動落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以人爲本,努力爲職工羣衆提供儘可能便利的服務。機關作風明顯紮實,服務態度明顯改變,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改善。

二是提高了責任觀念。問責制啓動後,各級幹部普遍感到工作壓力增大了,肩上的責任加重了。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明顯提升,執行力明顯增強,爲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局全面建設貢獻力量的自覺性提高了。

三是提升了法治理念。在問責制推行以前,個別黨政領導幹部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或違規操作的行爲時有發生。通過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領導幹部不作爲、亂作爲行爲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問題

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的實施,對於促進各級領導幹部正確履行職責、提高機關工作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和規範。

一是重執行問責,輕決策問責。當前在具體實行問責中,更多重視執行中出現過錯的問責,而對超越規定職權、未按決策程序、違反有關政策實施決策的追究力度不大,出現藉口“集體決策“而逃避責任的做法。

二是重有過問責,輕無爲問責。《暫行規定》明確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時,纔會有領導幹部被追究問責,而對於懶散、拖拉、不作爲的領導幹部卻少有問責。

三是重事故問責,輕日常問責。重大責任事故,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將被問責,而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決策失誤或違規失職造成損失的,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責任追究往往被忽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問責力度,做到失責必究。在深入學習貫徹《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強化責任對象,做到職能清晰、權責一致,有責必問,失責必究。

二要加大監督力度,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整合監督資源,形成有效監督的合力,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從嚴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幹部的日常管理,使領導幹部不敢懈怠、不敢腐敗、不敢專權、不敢失責。

【第2篇】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按照省局黨組關於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結合實際,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習宣傳《條例》情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後,市局黨組非常重視,列爲重要議事日程,利用黨組會、中心組學習日對《條例》進行了認真、反覆的學習和討論,充分認識到《條例》的頒佈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對於建立和建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於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對全系統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工作進行了統一佈置,特別強調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重點地學習。

爲保證學習效果,市局黨組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對《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縣(市)、區局黨組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二是要求系統人事幹部在自身學好的基礎上,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對《條例》學習的監督檢查。市局黨組還組織全系統各縣(市)、區局領導班子成員、人事幹部和全體黨員參加的《條例》知識考試,收到較好效果;三是把貫徹執行《條例》情況作爲考覈縣市局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對幹部選拔任用中發現嚴重違反《條例》問題的,年終考覈視爲不達標,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幹部精通《條例》、廣大幹部羣衆瞭解《條例》。

二、貫徹執行《條例》情況近年來,市局黨組嚴肅認真地落實了《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共提拔、調整、任用幹部共21名,全部採用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形式,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嚴格掌握不走樣,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切實遵守不變通,嚴格執行了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衆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別是今年二月份,市局黨組結合系統科級領導班子人員和領導隊伍建設的實際,根據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於調動幹部積極性,有利於隊伍穩定的原則,拿出21個副科級領導幹部空缺職位,在全系統進行了公開選拔,此次幹部選拔任用,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幾點:一是嚴把五關。

資格審查關,不符合報名資格的一律不得報名。全系統共有211人報名,經過人事、監察部門的資格審察,有5人不符合報名條件,取消報名資格;成績關,筆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3比例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2的不得進入民主測評階段;民主測評關,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黨組討論關,黨組成員一人一票,然後根據各環節積分,從高到低決定人選;全程監督關,這次公開選拔幹部,邀請省局派駐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嚴格程序。從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研究任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是嚴格民主。把幹部羣衆滿意不滿意作爲選拔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

凡是民主測評不超過半數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對象。四是嚴格監督。

此次公選工作,對公開選拔的每個環節全部張榜公佈,將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羣衆的監督之下。整個選拔工作公開透明、嚴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寬用人視野、擴大選拔任用中的民主、爲優秀幹部脫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激發領導幹部增強進取意識等到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

此次公選工作在系統內外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廣大幹部羣衆普遍反應選出的幹部政治業務素質高、羣衆基礎好,認爲市局這次選拔幹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羣衆是滿意的,對《條例》的貫徹執行是充分的,從而在系統內部豎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創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營造了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任用幹部的氛圍。

三、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情況市局黨組嚴格執行《條例》,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省局《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考試實施辦法;面試實施辦法;考試面試登統程序、民主推薦和考察任命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職試用、考察預告制度,從而增強了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透明度,完善了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和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置於羣衆監督之下。特此報告

【第3篇】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自查報告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辦發[]25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頒佈以來,我局把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度作爲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宗旨觀念和責任意識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宣傳發動,濃厚氛圍

爲保證《暫行規定》在我局的全面實施,促進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小組,建立了紀檢監察機構與組織人事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協調配合機制,爲貫徹落實問責規定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迅速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轉發到局屬各單位,提出了我局落實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具體要求,並在全局領導幹部大會上進行學習解讀和專門部署。我局各單位紛紛採取開展專題學習輔導、爲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配發文件單行本、組織知識測試和充分利用網絡宣傳等多種形式,全面領會問責制的精神實質,深刻理解實行問責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準確把握嚴格要求、實事求是,權責一致、懲教結合,依靠羣衆、依法有序的問責原則。局屬院黨委舉行了專題輔導會,引導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時刻保持權力上的敬畏感、本領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機感,用黨員幹部的責任感,換取職工羣衆的幸福感。

(二)健全規章,規範機制

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我局逐步建立起與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先後下發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解及量化考覈標準》、《局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關於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和處級領導幹部考覈評價辦法(試行)》、《局安全生產考覈辦法》、《關於在全局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黨務公開基本目錄》等文件,在全局推行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保廉合同》制度,對各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嚴肅實行問責。

局屬各單位根據實際制定了相關的規範性文件,制定《科級幹部管理辦法》,院制定《效能責任追究管理規定》等,各單位出臺的各項規範性文件,更加明確對當事人、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單位的責任追究規定,讓問責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強督查,講求實效

爲促進《暫行規定》的全面貫徹執行,我局始終堅持採取重點督查、專項督查和羣衆監督相結合的督查形式促進工作落實。

一是圍繞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施問責。圍繞局黨委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加強專項督查,對有令不行失職瀆職的,嚴肅責任追究,推動地勘中心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實施問責。加強對幹部任用、人事調配、財務管理、設備採購、國有資產處置、礦業權運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八個重點領域權力行使的監督,進一步健全權力行使制約機制。

三是圍繞廉政風險源頭防治實施問責。注重源頭防治,堅持預防爲先,及時糾正黨員領導幹部出現的勤政廉政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結合推進黨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權力運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職工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四是圍繞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近年來,我局把解決職工羣衆切身利益問題,作爲實施問責制的着力點,經常徵求職工與離退休人員代表及黨風廉政義務監督員、監察員意見,有效維護了職工羣衆利益,促進幹部作風的持續好轉。

五是圍繞影響機關效能建設的突出問題實施問責。結合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我局積極探索和實踐效能問責工作,以問事、問效、問責爲主要手段,對上班時間脫崗、炒股、玩遊戲等現象,一經發現,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教育和處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有力推動了機關作風轉變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主要成效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規定,有力地促進了全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勤政爲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推動省、局一系列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

一是增強了服務意識。實施《暫行規定》兩年多來,我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普遍認識到,必須以實際行動落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以人爲本,努力爲職工羣衆提供儘可能便利的服務。機關作風明顯紮實,服務態度明顯改變,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改善。

二是提高了責任觀念。問責制啓動後,各級幹部普遍感到工作壓力增大了,肩上的責任加重了。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明顯提升,執行力明顯增強,爲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局全面建設貢獻力量的自覺性提高了。

三是提升了法治理念。在問責制推行以前,個別黨政領導幹部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或違規操作的行爲時有發生。通過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領導幹部不作爲、亂作爲行爲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問題

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的實施,對於促進各級領導幹部正確履行職責、提高機關工作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和規範。

一是重執行問責,輕決策問責。當前在具體實行問責中,更多重視執行中出現過錯的問責,而對超越規定職權、未按決策程序、違反有關政策實施決策的追究力度不大,出現藉口集體決策而逃避責任的做法。

二是重有過問責,輕無爲問責。《暫行規定》明確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時,纔會有領導幹部被追究問責,而對於懶散、拖拉、不作爲的領導幹部卻少有問責。

三是重事故問責,輕日常問責。重大責任事故,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將被問責,而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決策失誤或違規失職造成損失的,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責任追究往往被忽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問責力度,做到失責必究。在深入學習貫徹《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強化責任對象,做到職能清晰、權責一致,有責必問,失責必究。

二要加大監督力度,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整合監督資源,形成有效監督的合力,確保權力陽光運行。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從嚴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幹部的日常管理,使領導幹部不敢懈怠、不敢腐敗、不敢專權、不敢失責。

【第4篇】天津中醫學院度處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天津中醫學院2003年度處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2003年是我院深化機構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的一年,爲適應中醫藥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提高我院辦學規模和辦學水平,爲早日建成一流的中醫藥大學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和人才幹部支持,學院進一步加強了教學、科研、醫療機構的調整,完成了第四次處級幹部聘任工作,爲學院事業的整體發展,選拔培養一支素質過硬,能力出衆,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現將2003年我院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選拔任用基本情況

2003年全院共新選拔任用處級領導幹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學院本部在第四次處級領導幹部聘任中選拔任用處級幹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選拔任用1名處級領導幹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10名,其中女幹部4名;新提任副處級領導幹部14名,女幹部4名。在新提拔幹部中35歲以下的1人;36歲-40歲的9人;41歲-45歲的5人;46歲-50歲的6人,50歲以上的3人。研究生學歷15人,大專以上學歷9人。副高以上職稱22人。另外,中共黨員20人,無黨派和民主黨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決落實江澤民同志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的要求和胡錦濤同志在全國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堅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的要求,實現新老幹部平穩交替,爲我院教學、科研、醫療等各項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醫藥大學提供強有力的幹部保證。

三、聘任工作的具體做法

1、學院黨委對處級幹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視。黨委一班人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處級幹部聘任工作對深化學院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學院事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堅決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要求,遵守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強調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組織部門負責,考察組對考察的真實性負責,做到層層負責、嚴格把關、保證質量。爲了做好聘任工作,在黨委領導下,成立了由組織部、紀委及其他部門人員參加的專門考察班子,對被聘任的處級幹部人選嚴肅認真地進行了全面考察,高質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務,形成了客觀公正的考察材料,爲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在聘任工作中,按照處級幹部必備條件,注重政績、業績,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和要求,積極選拔優秀年輕幹部進入處級幹部隊伍行列。學院黨委統一思想,堅持原則,集體討論,秉公辦事,不循私情,杜絕了在幹部選拔上的不正之風。

堅決貫徹執行有關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規定。在聘任工作中,嚴格掌握任職資格和條件,在考察過程中,黨委要求考察小組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認真執行,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和迴避制度,保證了組織考察和組織任命的客觀公正。

3、堅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考察材料的規範化書寫、黨委討論、任前公示、會議記錄、任職審批等各個環節嚴格執行條例規定。

4、進一步拓寬選拔任用渠道,保證幹部脫穎而出。在民主推薦、組織任命的基礎上,爲了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強幹部選拔的透明度,實現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給廣大年輕幹部提供展現自我、實現價值,爲學院各項事業奉獻服務創造機會,學院黨委在14個副處級崗位上面向全院進行公開競聘,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教師和幹部參與學院事業管理和加強隊伍建設的積極性,在嚴格條件和考察的基礎上,選拔了一批年富力強、懂業務、精管理的年輕幹部,充實了教學、科研、醫療和管理一線,爲保證學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鮮的血液和強大活力,經過一段工作的鍛鍊,他們能夠履行好工作職責,在各自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無私奉獻,做出了一定成績。

5、嚴格把關。在聘任工作中,充分發揮紀檢委的監督作用。紀檢委一直參與考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爲整個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6、充分發揚民主,走羣衆路線。在聘任工作中,學院黨委注意傾聽全院教職工的意見,在全院範圍內進行了民主推薦。共發放民主推薦表401張,推薦出處級後備幹部人選98人,在考察會考察組深入各總支與教職工進行座談共324人次,這其中包括基層部門領導、教授、普通教師,也包括教代會代表、民主黨派的代表,涵蓋了各個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職工的意見。

在民主推薦的同時,加強對現任處級領導幹部的測評,分別在中層幹部範圍內和處級領導幹部所在部門,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處級幹部進行優、良、中、一般、差綜合評價,從測評結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優良率均能達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羣衆對這些領導幹部的滿意程度,保證了新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先進性。

7、建立新提拔處級領導幹部試用制和年度考覈制度。新任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1年,期滿後學院黨委對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覈,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應職務。通過試用制和考覈,激發了新任處級領導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了責任意識,促進了工作績效的提高,建立了幹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機制。

8、加強培訓,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學院黨委一貫高度重視對處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每年要舉辦兩期處級幹部培訓班,保證足夠的培訓學時數,以達到預期培訓效果。聘任工作結束後,我們立即舉辦了全院新老處級幹部培訓班,進行崗位培訓、交接工作。學院黨政領導在培訓班上對全體處級幹部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處級幹部按照學院黨委的安排,認真學習了黨的十六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綱要》和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結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了廣泛的討論,並就今後工作的開展進行研究。與此同時,學院黨委一貫堅持選拔優秀處級領導幹部參加市委組織部、市委教衛工委組織的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通過學習,廣大處級幹部增強了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認清了肩負的重要責任和歷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崗,忘我工作,不斷提高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廉政勤政,勇於開拓,不斷進取,勵精圖治,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爲創建天津中醫藥大學而努力奮鬥。

天津中醫學院黨委組織部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