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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民法典普法講稿

感謝xx給我提供這個的機會,同時感謝大家能夠聚在一塊給我這個機會。今天,我不敢說給大家講法制課,只就與法有關的一些常識性的東西,我們在這裏共同學習一下。

學習民法典普法講稿

我們都聽過這句話“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按規矩辦事”。人在社會上要守規矩,要按規矩辦事。就好比我們在路上開車,“紅燈停綠燈行”,拐彎要打轉向燈,要遵守交通規則。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們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各項工作紀律。在某種程度上講,法和這些規章制度工作紀律是一樣的。法也是一種規則/制度、紀律。與我們單位的制度、紀律比起來,它是一種特殊的規範,確切來說,它是一種特殊的規範體系。

我們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是由我們單位、企業,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制定,僅對它的員工在工作期間內有效,由單位和企業保證他的實施。而法則是有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一種社會規範體系。

當然,一個單位或企業的規章制度和紀律適用範圍比較窄,就是僅限單位或企業之內,內容比較簡單,目的也比較簡單,就是確保它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但是作爲一個國家的法,它的適用對象是一國之內的所有公民,甚至包括一國之內的外國人,它調整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證保證每個人能正常、自由、安全地工作、生活,還要保證一國的安全、穩定、井然有序。

社會是複雜的。法所調整的範圍是廣泛的、複雜的。社會的每一個側面所需求的規則是不一樣的,因而也就有了各種各樣的法。這也就是說爲什麼說法是一種社會規範體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聽說過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名詞,這就是法的分類。  

在這些法中,與我們日常生活、工作聯繫比較密切的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與我們個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這裏先就刑法簡單說一點,刑法就是規定“犯罪”的法。他是一種以懲罰爲主的法,是非常嚴厲的。我們常說的“違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觸犯刑法的行爲,除此之外,都只能成爲違法。

爲什麼說民法與我們最最密切呢,因爲民法調整的是我們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工商稼穡、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僅如此,它調整的還比較細,比如說,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說你家的樹長的太大,導致我家見不到陽光了,這類事情民法都調整,這在民法上有個名稱叫“相鄰權”;我們常說“人多事也多”,每一類”事”都需要一套規則,“事多”需要的規則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調整的範圍又是事無鉅細、面面俱到,所以說民法的內容也是非常龐雜的,也就爲什麼說民法是調整民事關係的規範體系,體系,肯定不是單一的。

民法還有一個特點,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規定並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間、法人間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無論你是多的官,無論你是千萬富翁、億萬富豪,在民事法律關係中,它的法律地位和普通人是一樣的,如果你有機會和馬雲對簿公堂,它享有的民事權利也不會比你多一絲一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民法中體現的最爲明顯。

民法另外一個特點是自由。“法無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說,民法中沒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它沒有規定。比如說你想與人籤一份合同,你應該把你的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達出來,然後,找法律人士諮詢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是諮詢民法規定我應該表達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規定你應怎麼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別的法。

民法在一國法律體系中所佔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有民安國才安。

儘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們的傳統的法律文化中是沒有民法這一說的。說到法律文化傳統,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打了不罰,罰了不打”,這就是法律文化傳統的一個體現。

我們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根本就沒有民法這個詞,但是,絕對不能說我們歷史上沒有民法。這是兩回事。我們的老祖宗喜歡把所有的東西都糅合在一塊,“諸法合體”,幾千年一直不變,不過這也形成了一個特色,被稱爲“中華法系”,並且還極大地影響了周邊國家,他們都學我們。

儘管我們的“中華法系”影響力巨大且一直綿延不斷,但自從八國聯軍進中國之後,便開始慢慢解體了,我們開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開始了現代法律文化的進程,開始有了法律分類,開始有了民法這一說法。

1902年,光緒皇帝下令開始進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年,日本人松岡正義幫助起草中國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在1910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爲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導致《大清民律草案》僅僅是一部草案,未能獲得實施。

到了1925年民國成立後,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礎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二部具有現代意義的民法典草案。但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獲得實施。

到了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在1929年1月29日,在立法院設立了民法起草委員會,開始起草民法典,並在1930年底完成,同年12月26日正式公佈,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當然了僅限於臺灣。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便明確廢止了它。

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

我們的民法典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法典。它共分7編1260條,是我們目前通過的條文最多的一部法律。並且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標誌着我國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高度。

它包含物權(商品房、二手房)、債權(各類合同),人格權(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婚姻家庭親屬、侵權(共同飲酒/好意同乘)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