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精品多篇】
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篇一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接送的學生在乘車途中或教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三個以上受傷,一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即爲重大安全事故。
1責任人
直接責任人:校長
主要責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長
相關責任人:安全主任、後勤主任、政教主任
2預防措施
(1)加強學生乘車、過渡的管理,學生上學、放學嚴格實行路隊制,堅持結伴回家制度。嚴禁學生上學、放學途中隨意搭乘無安全保障的車船,杜絕學生放學、返校途中私搭農用車、亂乘不安全交通工具,禁止學生騎摩托車上下學。不滿12週歲的學生不允許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2)嚴禁在公路上組織集體出操、舉辦長跑比賽和其他大型活動。
(3)臨近公路的學校必須同交警部門配合,設置必要的警示標誌,安裝減速裝置。放學時必須安排足夠的人力組織學生疏散。
(4)建立、健全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使用、租用無牌無證、未按有關要求檢驗、超載等違法車輛運送學生,督導。嚴禁學校隨意遠距離跨街招攬生源。
3應急處理措施
(1)接報事故後,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告,4小時內向區教育局作書面彙報。
(2)立即組織或指令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立即通知交警、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技術專家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或教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4)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120)或就近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5)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積極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做到家長、學生的情緒安撫工作。
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篇二
爲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在學校發生如學生交通事故、建築物倒塌、突發傷害事故、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搶救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
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全權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副組長:
職責: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埋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其他各項任務。
成員:學校安全組成員、全體教師
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直接現場處理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度。
二、幾種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一)校園火災
1、立即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同時立刻撥打電話119,向上級部門報告。
2、在場教師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搶救國家財產,儘可能使國家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部門彙報。
火災發生的緊急救助
1、平時抓緊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火自救技能,防患於未然。教室的前、後門要隨時能夠開啓,以利疏散。
2、火災發生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徵得領導的指示。在場教師同時利用一切辦法通報起火點、火情、風向等,及進報告疏散方向。
3、教師要根據預報的火情和自己的判斷組織學生疏散,教師最後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
4、學校班子成員要組織教師撤離,最後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爲受傷教師要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保證傷亡在最低限度。
5、組織好滅火工作,未成年人遠離火場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6、做好災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送。
(4)由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被盜事件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分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爲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爲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地震災害事件
1、保證無危房險房避免傷害事件的發生。
2、災害發生後教師要組織學生緊急避險,避免出現混亂狀態造成人爲傷害。
3、對受害師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傷口,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即電話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取得上級的指示,進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4、要及時清查人數,查明傷害情況,組織人員搶救。
5、做好受傷人員的撫慰工作,體現人文關懷精神。
(五)校園學生、兒童遭綁架事件
1、事件發生後,學校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案情。並研究措施組織救援工作,千方百計保證遭綁架學生的生命安全。
2、事後自查、自改,找出疏漏,搞好防範措施,以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六)歹徒或精神病患者闖入校園,對師生進行威脅的突發事件。
學校一方面組織全體男教師攔截、勸說,另一方面組織全體女教師保護學生的安全,立刻電話通知110,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校園發生情況。
(七)學生在校時間發生個別意外傷亡事件
若學生在校園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對受傷學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立即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刻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在上級的指導下,妥善處置有關問題,做好善後工作,並在48小時內將事件詳細經過及處理結果作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並及時與家長聯繫,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詳細記錄事情經過。對受傷學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立即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刻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在上級的指導下,妥善處置有關問題,做好善後工作,並在48小時內將事件詳細經過及處理結果作書面上級有關部門。
(八)疫病的預防和控制
1、學生或教師在家中出現風疹、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班。
2、學生或教師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到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症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如果本校教師出現傳染病,也要求戴防護口罩、手套,由醫生初步檢查後,是傳染病立即轉到醫院並通知其家屬。
3、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學生前往探望。
4、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對病人作跟蹤瞭解。
5、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三、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有教師值班。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級的班級進行通報批評。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學生集會安全由值周教師負責,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學生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教導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帶隊教師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6、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案。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值周教師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啓滅火器進行撲救。
8、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衛盤問登記。
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篇三
學校消防突發事件是指學校校舍、師生宿舍或其它學校建築用房發生火災或由於用火用電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師生人員傷亡及學校財產損失。
1責任人
直接責任人:校長
主要責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長
相關責任人:安全主任、後勤主任
2事故通報與現場保護
(1)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發生後,學校迅速覈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突發消防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上報當地黨委、政府和區教育局。
(2)展開搶救工作,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
(1)發現火情後,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氣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滅火器或消防水龍頭進行滅火。如果火勢較大,應同時立即向學校保安值班室報警,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時講明起火地點、起火的部位及火勢大小、被困人員情況、聯繫電話號碼和行走路線。學校校長根據實際火情判斷是否立即啓動消防滅火應急預案。
(2)啓動消防滅火緊急預案後:
①趕赴現場,預案各專業組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接報後5分鐘內趕到),組織安全疏散人員、物資和滅火撲救工作。
②保持通訊暢通:指引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利用校園廣播宣佈學校進入消防安全緊急狀態,公佈火災發生地點,需要疏散的範圍。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③滅火:根據預案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啓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如火勢較大,暫無法迅速撲滅,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④疏散引導:堅持分班、分宿舍按秩序疏散現場師生,再疏散危險品及物資。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物品、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由專業人員疏散。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⑤配合專職消防隊員及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及重要物資。如有受傷師生,進行現場簡單處理後,送醫院救治。
⑥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爲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善後工作
確認明火已經撲滅,組織學生復課;需要休課的,組織學生返家。查明事故原因後,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報告區教育局。
學校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四
隨着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反映在學校中的學生心理問題也日益突出,如果學校教育認識不夠和管理不當,有可能造成突發性的嚴重後果。學校必須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在加強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時,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做好對問題高危人羣的預防和干預工作,把防範工作伸向學校的各個方面,做到防患於未然。爲此,我校特制定《xx中學生心理問題預警與應急預案》。
一、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及時掌握學生情況
建立健全學生心理檔案是學生心理問題預警與危機干預的前提和基礎。
1、學校每年應對新生進行普適性的心理健康測量,初步掌握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並作好保密工作。班主任應與心理輔導老師積極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情況。
2、對於有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學生應建立特別檔案,重點管理,定期與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溝通和交換意見。
3、各班班主任應對學生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處理情況做好工作記錄,在這類學生畢業之前進行密切關注。
二、積極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樹立預防爲主的觀念
1、通過專業課程、諮詢輔導、班主任工作、學科滲透、學生社團、學生活動等各種渠道開展常規教育,幫助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具備心理健康常識。
2、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傳工作,在校內營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圍。
3、加大對學校教師、班主任、家長以及保安人員等後勤人員的培訓,普及心理健康常識,瞭解心理危機干預的相關知識和程序。
4、加強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定時開放心理諮詢室,公佈心理求助熱線電話(或值班電話),暢通心理危機干預信息渠道。
5、平時應特別注意做好新生、畢業生、貧困生、學困生、學優生在學習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擊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學生的相關工作。
三、實施學生心理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當學生出現心理異常情況或心理危機時,要迅速及時報告纔能有效地干預和處理。按照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應建立學生心理異常和危機的報告制度。在校內當發現有學生出現任何心理危機或突發事件時,任何人都應立即報告班主任;班主任應立即報告校德育處以及醫務室;德育處應立即報告校級主管領導。如情況危急,任何人都應立即上報校級主管領導。如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將追究相應責任。
四、建立學生心理問題應急處理機制
(一)對自傷、自殺(或自殺傾向)者的應急處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醫院救治或進行監護。
2、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注意保護當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
4、在一定時間裏由當事人親近和信任的同學、朋友、親屬和老師陪伴,保證其身心安全,穩定和疏導其情緒。
5、學校心理輔導員對當事人進行心理干預。
6、對當事人所在班級的同學進行情緒處理和心理疏導,及時消除該生對其他學生帶來的消極暗示等負面影響,以幫助當事人獲得支持性的環境。
7、加強對當事人危機後的安全保護和心理平復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幫助其健康成長。
(二)對其他心理異常問題的應急或干預
1、如發現學生出現比較突出的心理問題,班主任應及時向學校德育處報告。
2、由校心理輔導員對當事人進行診斷諮詢,做出初步判斷,提出處理辦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幹部,應積極配合心理輔導人員的意見,幫助解決學生的心理問題。
3、對於超出輔導人員能力和專業的學生,應及時轉介到相關醫療機構。
4、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學生存在心理問題並需要治療時,班主任立即通知當事人的家長或監護人,按照各校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條例處理;如果在治療期間需要陪讀的學生,學生家長應陪讀,並與學校簽訂責任書。
5、因精神問題需要休學的學生,學校要與其家長或監護人簽訂相關協議。
6、因精神問題治癒而復學的學生,要出示當地專業醫療機構的治療證明,併到指定的專業醫療機構複診,經學校簽字同意後,辦理復學手續。
7、對康復期間的學生學校應主動積極地提供心理諮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
8、班主任應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定期保持溝通。
9、對該學生所在班級的同學有針對性的進行團體或個體輔導,以獲得幫助當事人健康發展的支持性環境。
學校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五
爲了防禦、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證校園師生的生命和校園設備財產安全,杜絕因雷電災害造成的的傷害事故,保證學校正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本着“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確保我校師生平安。
二、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機構
爲了加大對雨季雷電災害的防範力度,加大領導,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防治,特成立防雷電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李晉亮
副組長:王麗莉 張文舉 張欽
組 員:各班主任
三、預防辦法和措施
1、認真檢查已安裝的避雷設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建築物防雷設施包括對直擊雷(含側擊雷)、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的防護三大部分。
直擊雷是指雷電直接擊在建築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產生電效應、熱效應及機械力。直擊雷防護設施主要是保護建築物本身不受損壞,以及減弱雷擊時巨大的雷電流沿建築物泄入大地時,對建築物空間產生的各種影響;雷電感應是指雷電放電時,在附近導體上產生的靜電感應和電磁感應,它可能使金屬部件之間產生火花;雷電波侵入指由於雷電對架空線路或金屬管道的作用,雷電波可能沿着這些管線侵入屋內,危及人身安全或損壞設備。針對以上注意以下幾個環節。
一是建築物防雷:檢查防雷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完好,建築物本身是否有外金屬物件聯接。
二是室內防雷:關閉門窗,遠離牆體、管道、金屬物件,居於室內中央,不能赤腳着地或地板;關閉所有用電器電源和接打有線電話。
三是室外防雷:遠離高大建築、山頂、大樹、塔等,選擇乾燥低地處,兩腳併攏蹲下,不能赤腳着地;丟掉隨身攜帶的金屬物件(鑰匙、手機、刀具等);不能接打無線電話。
3、開展防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雷安全的認識和防護能力。
四、學校採取的應急措施
1、加強安全防範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通過一日活動、班會等多個時間段,利用專題講座、宣傳欄、班隊課等多種形式和手段,對教師、學生進行安全防範及緊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當暴雨來臨時,學校安全管理員要迅速切斷校園總電源。
3、在戶外活動的,教師要立即組織學生迅速躲入有防雷設施保護的建築物內。
4、發生雷電時,教師要安撫學生情緒,冷靜觀察周圍環境並迅速採取應對措施,讓學生雙腿併攏蹲下,頭伏在膝蓋上,雙手抱膝,不能跪下或臥倒。
5、遇重大問題,在及時處理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6、認真做好校園內的電路、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篇六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傳染病監控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內有2位值日教師值班,值班老師當天早上必須在七點半到校,放學時,值日教師應及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擠壓事故,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如一名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前往就近的醫務室或撥打120進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師通知其家長。放學後待全部學生全部離校方可下班。
2、課間在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校長室或總務處、教導處、班主任,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3、在5、6年級各班選出2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各班教室門口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爲。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和班主任。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上報中心校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或校長室、總務處,並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在半小時之內及時報告校長,並及時報警請求救治,同時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值班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教導處等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指派專人處理,並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啓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本班學生進行疏散。
9、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晨會活動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教育周每學期不少於2次。
4、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誌,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長的節假日,須與家長取得聯繫,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
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篇七
1責任人
直接責任人:校長
主要責任人:主管德育工作副校長
相關責任人:政教主任、安全主任
2預防措施
(1)堅持樓道值班制度,集會、課間操等集體活動,樓道口有專人執勤;學生較多,樓道較窄的學校,應實行錯峯下課。學生經常活動的關鍵部位、場地,必須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保護。
(2)集會、課間操等集體活動,學生集體上下樓時,各班學生行走線路固定,依次、有序地上下樓;學生集體下樓時一律不準上樓,學生集體上樓時一律不準下樓;
(3)保證樓梯應急照明燈正常使用,樓梯地面畫出中線,牆壁張貼警示標識和提示語;
(4)定期檢查樓梯和扶手的可靠性,及時消除隱患;
(5)加強對學生進行科學常識的教育,破除迷信,並制定停電的應急措施,教育學生遇突發事件不驚慌,增強自護、自救能力。
3應急措施
(1)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報告學校校長,學校校長第一時間迅速上報區教育局。
(2)全體教師主動、積極參與事故處置,迅速有效地疏散學生;將受傷師生送到醫院救治,陪同、照看師生,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對無法及時判明傷病情的人員,及時報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請求區委、區政府成立專家組進行會診。
(3)迅速查清現場狀況,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置,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並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確保師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在搶救傷員過程中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及家長安撫工作。
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篇八
爲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第一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行政人員——>學校主管領導——>校長——>縣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四、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xxx
五、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全體師生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
2、教學活動中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全體師生要熟悉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體師生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並組織好緊急疏散。
5、全體師生和創安小組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6、全體師生有義務將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六、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1、學生管理人員要組織緊急疏散及撲救工作。
2、學生管理人員要做好維持秩序工作。
3、學生管理人員要熟悉疏散路線。
4、學生管理人員要將疏散線路告知每一位學生。
5、學生管理人員要遇事鎮定,指揮有方。
6、學生管理人員要帶領成員相互幫助,相互支持。
7、學生管理人員要熟悉防火設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學生管理人員要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9、學生管理人員要掌握各幢樓層內人員的分佈情況。
10、學生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11、學生管理人員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七、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學校保衛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副校長、校長審定再報縣教育局審批方可開展活動,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書面申請材料應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若是組織校外活動須由一名校級領導帶隊直協調安排。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清運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和消防人員及車輛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八、食堂安全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
1、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2、將中毒者速送就近醫院,無法處理及時送往縣、巿、省醫院。
3、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4、保護事故現場,通知區衛生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詳細寫清事故報告,如實上報領導。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九、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一)發現火險時的措施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市教育局。
(二)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十、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一)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班主任、學生會、團委會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5、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師生憑校卡出入校門。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入校園滋事。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或保安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巿、省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縣教育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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