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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主要負責人職責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幼兒園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2、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3、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4、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5、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①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②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③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④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⑤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二、分管安全負責人職責 

1、配合負責人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操作規程、承包商管理、應急管理;

2、對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3、爲從事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4、制定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及演練工作計劃

5、審批安全有限空間作業許可。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考覈,並做好培訓教育記錄; 

2、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應急物品進行檢查,確保處在完好狀態,損壞的及時報園領導進行更換;

3、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園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 

4、檢查作業區域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不符合作業要求的,禁止作業人員進入。 

二、作業負責人職責 

1、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2、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3、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三、監護者職責 

1、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2、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3、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4、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5、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6、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7、現場應攜帶“作業許可證”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四、作業者職責 

1、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2、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3、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4、嚴格按照“作業許可證”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

通風檢測制度

一、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對內部可能存在的進行檢測。在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二、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時,隔30分鐘必須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並經檢測符合要求後,重新進行審批,方可繼續作業。

三、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進行施工作業。

四、檢測指標應當包括氧氣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值、濃度值等。檢測工作應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GBZ159)。

五、作業檢測可由自行檢測,檢測時應認真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相關人員簽字;臨時作業或缺乏必備檢測條件時,也可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並由檢測審覈並簽字。

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作業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嚴禁酒後上崗作業,思想、精神狀態有異常行爲不得上崗作業。

3、按規定做好作業場所班前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落實人員整改,

隱患未排除不得作業,不得不進行班前安全確認就組織生產。

4、按規定做好班前安全會議召開,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長不在應委託人員組織召開,不得不開好班前安全會就組織生產。

5、作業前班組應進行合理的工作安排、佈置、分工,不得無工作安排隨意進行作業。有特種作業崗位的必須由具備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證人員操作。

6、嚴禁擅自拆除、拆改、移動或損壞安全設施、安全標誌。

7、嚴禁在無人防護的情況下往上或往下拋投材料和工用具。

8、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鎖好安全鎖,安全帶高掛低用。

9、生產場所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坑、溝、池、井必須有蓋板或圍欄,原材料、器材、廢料應合理分類堆放,不得妨礙操作、通行和裝卸。

10、生產設備必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和帶病運行。

1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安全考覈合格方能上崗作業。在作業期間應安排有經驗和操作技能熟練的人員帶領,井下不得少於6個月,地面不得少於3個月,帶領期滿後經帶領人員評估是否能單獨上崗作業,否則不得單獨上崗作業。 

12、從事可能被傳動機械絞、輾傷害的作業,不準戴手套、圍巾或其他配飾物上班,嚴禁用工用具或身體接觸機械的運動部位。 

13、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區域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明火作業。 

14、作業現場的電氣線路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規範敷設,嚴禁亂接亂拉。 

15、作業中各崗位人員必須做好協調、監護工作。 

16、作業中班組長或現場值班人員搞好現場監管、巡視工作,制止“三違”行爲,督促作業人員按規程作業,預防事故發生。如發現有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撤出現場所有人員至安全地點,並立即報告,對危險場所做好防範措施。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 範圍

本標準的目的是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實現公司的安全目標。本標準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等內容和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

2 術語和定義

2.1 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工程管理部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2.2 施工管理部門: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爲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部門。

2.3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 管理職責

3.1 工程管理部

3.1.1 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3.1.2 負責通知防損、施工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入廠安全教育、出入廠手續、簽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 負責協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3.1.4 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爲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 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 負責對其它部門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行。

3.2 施工管理部門

3.2.1 負責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2.2 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落實或確認。

3.2.3 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並落實。

3.2.4 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3.2.5 對需開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項目,負責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辦理工作票。

3.2.6 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 在確定承包單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組織施工管理部門共同參與對

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 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的許可證。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備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網絡和安全監督網絡。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須設有兼職安全員。

4.1.3  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審查的內容:

 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4  上述部門審查中發現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工程管理部報告,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並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處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  外包工程項目一般應在施工前依法簽訂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須規定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簽訂,但合同還未正式簽訂,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門。 對於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後籤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後,必須將填寫了相關內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交外包單位填寫其相關內容。 

4.2.3 發、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對需承包方制訂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應在“□ 是”欄內的“□”上打“√”。否則打“×”。 

4.2.4  承包方提出對工程施工的具體安全要求並填寫在相應的欄內。 

4.2.5  施工管理部門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爲:     ① 承包方的工作範圍和工作範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② 承包方工作範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託方已採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誌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③ 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項目有增加,應相應進行補充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爲以上三方面由於工作變動後需補充的部分。 

4.2.6  施工管理部門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於複雜的和較危險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  雙方經確認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中前五項所填內容後,由承包方現場負責人和施工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簽名,送交防損部。 

4.2.8  防損部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後送交施工管理部門執行。

4.2.9  外包人員進廠後,防損部對《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審覈(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登記情況),並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10 施工管理部門接到經過入廠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後,應在開工前組織外

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並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範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簽名,該表由施工管理部門保存。 

4.2.11  施工管理部門在接到防損部審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後,由施工管理部門現場負責人與承包方現場負責人共同在工作現場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的內容進行檢查,確認已具備施工條件時,雙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最下欄上簽名,其外包工程纔可以進行施工。 

4.3  入園安全教育 

4.3.1  防損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後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園安全教育。 

4.3.2  入園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爲依據,並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  接受入園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幼兒園安全承諾書》上簽名後,將第一頁交防損人員,《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幼兒園安全承諾書》的內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對照學習。 

4.3.4  防損人員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填寫入園安全教育的時間並簽名。

4.3.5  防損人員在進行入園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  由施工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於需辦理工作票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執行。 

4.4.2  對於長期外包設備(系統)的檢修、維護,由施工管理部門負責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規定”執行。 

4.4.5  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幼兒園爲一級管理,施工管理部門爲二級管理。 

4.5.2 防損部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現象爲主,對查出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並處理。 

4.5.3 施工管理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簽定情況,並指定外包項目現場負責人。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並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監督和考覈現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 

4.5.4 施工管理部門的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爲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項目安全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覈,協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並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 外包項目現場負責人負責對所管項目全過程的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地控制,對在施工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現象應及時向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和項目負責人彙報,並做好記錄。 

4.5.6 施工管理部門應根據本標準要求制定有關“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等制度,以此來規範施工管理工作。 

4.5.7 對於機組大修一類的複雜的、較大的工程,由於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多,現場環境複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防損部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施工管理部門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彙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爲加強員工安全防範意識,較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能力。

二、作業班組要定期進行培訓需求識別,及時制定培訓計劃,按計劃落實培訓工作,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三、通過培訓使作業人員熟悉有限空間作業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四、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五、凡新員工入職,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覈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六、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3、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預案5、有限空間管理制度、有關事故案例等。七、項目作業區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工程主管組織實施。

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後,要將個人考試成績及試卷要歸檔保存。  

九、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前,處應當接受園級和作業區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外必先經過對有限空間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每季度由區域負責人組組織本班組職工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試卷要存檔備案。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是爲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而制定的制度。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園長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應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應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範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爲主。

1.1 爲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特制定本制度。

2.1 本程序適用於幼兒園日常工作中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園長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3.2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爲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3 預防爲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範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爲主。

3.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範,加強管理。

3.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範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4.1領導機構

幼兒園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園長領導下,由幼兒羅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4.2辦事機構

本園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3工作機構

幼兒園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

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5.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5.1.1預警級別和發佈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爲三級:園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後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後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級別等。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准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絡、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5.2 應急處置

5.2.1 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後,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2 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5.2.3 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啓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隊等。

5.2.4 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佈恢復正常工作。

5.3 恢復與重建

5.3.1 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 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3.3 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5.4 信息的報告與發佈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佈簡要信息和應對防範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佈、組織報道、接受採訪等。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6.1 人力資源

幼兒園辦公室、保衛處、衛生保健處辦等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幹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6.2 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6.3 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4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5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6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7.1 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並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7.2 培訓教育

由園內安保處牽頭,行政處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7.3 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

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7.4 幼兒園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安全督辦組進行監督管理。

8.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法定代表人是本園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園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班級的負責人對本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工作者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爲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爲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爲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 職工安全守則  

(2)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 事故管理制度 

(5) 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 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7)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8) 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本園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 、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爲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 、有章可循,銜接配套。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複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 、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爲規範,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爲,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複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 、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於記憶、易於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制度的作用是規範行爲,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爲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爲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  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爲的規範、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麼做”,而“爲什麼要這麼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爲什麼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佈後,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爲什麼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牴觸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於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 、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瞭解執行情況並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 、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爲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範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 、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於知識、經驗的侷限,難免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着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