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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門衛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國小學校門衛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國小門衛管理制度 篇一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騎自行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後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6、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籤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放學後,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彙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採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國小門衛管理制度 篇二

我校爲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衛、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繫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消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查看值班記錄。

國小門衛制度 篇三

爲了加強我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1、門衛要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校外人員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經電話確認後如實填寫好《來訪登記表》,方可進校。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填寫《來訪登記表》,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與學校行政領導取得聯繫並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門衛值班室。

4、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繫。

5、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校園。

6、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7、學生在上學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應憑班主任簽字批准的出門條,經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國小門衛制度 篇四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校園的紀律和規章制度,理解校園的安全教育和服從校園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持和用心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務必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校園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國小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國小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國小生離校務必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繫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爲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國小門衛制度 篇五

1、負責門衛人員必須保證每一天24小時不斷崗,有事外出必須請假,並有人臨時頂替。

2、門衛代表着學校的形象,所以值班時要講究禮貌禮貌,做到既堅持原則,又不發生爭吵。

3、值班時門衛人員不允許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如打撲克、洗衣服等等。

4、每一天學生上學、放學時,必須同值班教師一齊在門前執勤,負責學生出入,並攔截社會閒雜人員入內。

5、中午和假日要鎖好大門,不放學校附近的閒雜人員到學校打球,或帶孩子到學校內玩耍。

6、上班時間一切車輛不許放入校內;一切非本校人員到校找校長、教師的,門衛要用內部電話聯繫,不經本人同意的一律不允入內。

7、家長找孩子有事的,可經過班主任傳話;個別需見孩子的要經班主任同意,讓孩子在傳達室同家人見面。

8、門衛除履行以上職責外,還要負責學校內花草樹木的澆水、施肥、剪枝,以及學生離校後的關燈、關窗、關水等事宜。

9、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有病去叫班主任通知家長接回。

10、及時接收各級各部門的電話。接電話時要禮貌用語,並及時向學校和有關人員傳達電話資料,不能誤事。

11、一旦有外來人員來校滋事或找師生打架,門衛人員要挺身而出,及時制止事態的發生,必要時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物品進行自衛。如果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教師被毆打和財務被盜等事件,要追究門衛人員的職責及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還要追究刑事職責

國小門衛制度 篇六

爲建立“平安校園”,確保校園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根據我校實際狀況,特制訂校園門衛制度如下:

1、值日教師務必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每一天早上7:30開門,允許到校的學生進入;午後13:30後開門允許學生入校,此間出校門需要有班主任的請假條方可放行;晚間4:30開門學生放學。

3、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外來人員務必先透過電話溝通再辦理登記手續後,由方相關人員親自接待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狀況務必出校園,務必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回到校園。

5、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6、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務必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7、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狀況要在家長接待室內等候,無特殊狀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

8、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8、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狀況外,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9、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狀況經校園批准登記後方可放行,並停放在指定位置。

10、非本單位人員來校門衛要主動詢問、登記,不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11、對危害校園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校園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12、非機動車輛進門務必下車推行,院內嚴禁騎車。

13、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

14、嚴格執行校內物資出門證度。無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校園物資一律不得出校;嚴禁校外人員未經校園領導同意使用校園包括自來水、開水、電在內的一切財物。否則按瀆職處理,瀆職2次則自動解聘。

15、凡違反門衛制度,不服從門衛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校園治安者送交總務處、行政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並報告校園,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國小門衛制度 篇七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要規範操作,使學校門衛管理實現制度化、規範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專職門衛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門衛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期間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要搞好值班室、門口附近的衛生,要長期保持乾淨清爽。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要按時開關校門,三餐前、大課間等學生集中出入校門時間打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五、學校門衛必須嚴控非學校工作人員進門,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學生在校期間禁止家長進校園探望,需進校時要有相關老師到門口迎接方可進入,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六、學校門衛要嚴控學生出校門,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印製出門條,且查驗學生姓名、老師簽名、日期及有無蓋教育處的章等,無誤後方可放行,老師手寫的出門條不能放行。違反上述規定而將學生放行的,由門衛承擔全部責任。

七、學校門衛要看管好家長給學生的物品,物品上一定要註明學生的班級、學生姓名等,並及時通知學生領取。

八、學校門衛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所有車輛一律不準入內(學校工作車輛除外)。外來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負責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九、學校門衛交接班時,要互相詢問門崗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請假需事先向學團李主任申請並安排替班人員,經國小教育處批准後方可離崗。

國小門衛制度 篇八

爲使學校教學工作正常開展,保障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值班紀律,按時值班,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

二、值班時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給壞人可乘之機。

三、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如有事進入,須主動出示證件,接受門衛檢查,履行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內。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應主動下車,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五、校門口如發生事故,門衛人員要及時向校領導彙報。

六、上課時間學生一律禁止會客,如有特殊情況下課後門衛及時轉告。

七、學校文件、信件、報刊雜誌均有門衛簽收分發。

八、夜間值班人員加強巡查,確保學校安全。

九、在規定的時間內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十、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於負責,一方面大膽採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彙報主管領導或向公安部門報警。

國小門衛制度 篇九

1、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認真負責,不擅離崗位。

2、負責校園各單位來往文件印刷品的收發登記投遞工作。

3、負責校園單位和個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的分揀投送工作。

4、杜絕工作範圍內發生郵件丟失損壞現象,如有發生務必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5、負責校園單位和個人各類報徵雜誌的分發和投送工作。

6、負責校園單位和個人公私匯款單包裹單掛號函件掛號印刷品的收發登記領取工作。

7、負責校園單位和個人特快專遞的收發登記領取工作。

8、做好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國小門衛制度 篇十

1、學校門衛實行白天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

3、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校園,對要求進入學校的人員,一律要先詢問清楚,進行登記,方可讓其入內。接送學生的家長在校門口止步。

4、未到放學時間,不可讓學生從校門離開,有特殊原因,應由班主任出面才能讓學生離開。未到規定的時間不準讓寄宿生離開學校。

5、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配合值班教師管理好校門口的環境衛生。

8、早上7:00開校門,晚上6:00鎖校門。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或值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