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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實習的報告3000字

法院實習的報告3000字

實習,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指把“學到的理論知識拿到實際工作中去應用和檢驗,以鍛鍊工作能力”。對於大學生而言,實習是其將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的過程,是在校期間學習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學專業到法院實習的實習報告如何寫。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篇一

一、實習概況

三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年月日,我們來帶了市區人民法院開始了實習生涯。

市區人民法院位於省省會城市-市中心城區,區人民法院設有刑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執行庭、研究室、政工科、辦公室、書記官室等部門,其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個專門處理小額債務,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審結案件的法庭,民事審判二庭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置大民事審判庭改革的有關精神,撤銷經濟庭而設立的,而政工科設有監察室,辦公室設有法警隊、車隊、服務中心。

這次我們學校共有20人在法院實習,我們分佈在各個科室。我和另兩個同學選擇民二庭開始了我們的實踐學習之路。

二、思想收穫

(一)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當進入法學院第一天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爲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裏的法官、書記員身上都散發着嚴謹的氣質。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覈對證據清單。總之,在法院的實際工作中每個人都是小心謹慎。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爲強調的嚴謹。

(二)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會接待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卑微,而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這兩類人來法院辦事,往往會得不到預期的結果。只有那種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達自己意志及主張時,才能引起對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較滿意的結果。

(三)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與人方便方能與己方便似乎是一個永恆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帶我的書記員打電話時的態度特別好,覺得十奇怪。於是問她,爲什麼你對有些律師態度很好,但對有些律師的態度特別差。她笑着對我說,那是因爲有些律師平常在接觸中會爲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們提交某份資料,他們一般會盡快提交。提交證據一般他們都會提交兩份,這樣法院就不用再去複印,這樣就減輕了法院的工作。對這樣的律師,我們當然會態度好。而有些律師辦事很拖拉,要打電話催很多次纔會來交某份材料,這樣很多工作就因爲他們而耽誤了,所以見到他們自然就沒好氣。

想要讓對方給予自己幫助,那麼前提是在能幫助對方時儘量去幫助對方。

(四)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爲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爲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爲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提供一點的幫助。到法院辦事,如果當事人懂得禮貌待人,會給法院一種當事人是一個知書達理之人,也會無形中增加法院的當事人的好感。

三、業務收穫

(一)打雜的工作

做一個實習生,第一要務就是打雜,哪裏需要我就要衝向哪裏。

1、打電話

在實習單位,每天的電話總是響個不停,而辦公室的老師們又經常不在,於是接電話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結案,就得通知當事人過來領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而這份工作也要有等級最低得實習生來做。雖然看起來打電話容易,對着話筒同對方交談,覺得和當面交談一樣簡單,其實不然,打電話大有講究。

(1)第一聲很重要

當我們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領法律文書時,我們在電話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禮貌,又要嚴肅。一般第一句會說:“你好,這裏是法院民二庭。”聲音要清晰、悅耳、吐字清脆,給人一種很專業的感覺。

(2)端正自己的姿勢

打電話過程中絕對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話不能抽菸,即使時懶散的姿勢對方也能夠聽出來。如果讓當事人聽對你的聲音時無精打采的,那麼當事人會懷疑法院的權威。

(3)認真清楚的記錄

雖然我們每天接很多電話,可沒有一個會是找我們的。所以,要錄住電話的內容很重要。一般當事人打電話都是詢問案件情況。我們首先要問對方案件得案號,主審法官是誰。其次,問對方是誰。第三,問對方所要諮詢的問題是什麼。第四,請對方留下聯繫方式,或告知對方過多久再來電諮詢。並且我們一定要把上述內容記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記。

2、複印

有人開玩笑說實習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幾乎都是紙上作業。各種法律文書文件都需要一式幾份。判決書複印份數是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加上九份,裁決書複印份數比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多幾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書,我們至少要複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兩三個案件結案,那麼我們每天都得複印上百份文書,而且還得把他們裝訂好。那個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們法院一共有五臺複印機。其中一臺幾乎不用,有兩臺設了密碼。那麼一般情況下,我們能用的只有兩臺。而十幾個部門要複印東西。所以,複印一定要搶佔先機。只要複印室一開門就去複印。一般我們實習生上班會比法院工作人員早些,這樣我們就可以避開復印機使用的高峯期,提早把複印任務完成。而且複印的時候,出來一分就裝訂一份,也可以大大減少時間,增加效率。其實,我們法院有一臺很先進複印機,,從複印到裝訂一條龍完成。但那臺複印機設了密碼。只有打印室的老師才能使用。有時,爲了能節約時間,也爲了偷點小懶,我會對打印室的老師說很多好話。這樣她看我嘴巴這麼甜的份上,會開恩讓我用新機子。新複印機的速度會比一般複印機快三分之一。

3、蓋章

在法院,法律文書都要蓋法院的章。而蓋章講究一個快準狠。通常十幾份判決書、公告、通知書,要蓋上百個章。那麼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會蓋的不耐煩,所以我們的速度一定要快。稱主任在不耐煩之前把章蓋好。由於不同文書的蓋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蓋章的文書放在一起。這樣可以節約時間,也可以使蓋的章的位置更準確。蓋章時尤其要注意的是當主任蓋完一張文書後就立馬抽走,這樣可以爲主任省去很多麻煩。幫主任省去麻煩,就等於爲自己多鋪一條路。一般法律文書只要蓋法院的章就夠了,但判決書、裁定書只要超過一張紙就得蓋騎縫章,蓋這種章會很費勁。主任一般不會幫我們蓋,我們通常自己蓋。自己蓋的時候要在文書下多墊幾張紙,否者章會蓋的不清楚。

(二)書記員的工作

在法院實習,我們是分到書記員的辦公室。所以自然而然的也會做書記員的工作。

1、庭前準備工作

開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在法定期限內,分別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起訴書、答辯狀副本。我們一般在立案庭排好期後,我們會作出開庭通知書一類的文書,蓋章後然後在送達給當事人。而在實踐中,一般被告很少會提交答辯狀,而往往選擇在庭上答辯,再補交答辯狀;(2)以當事人申請(獲依職權)進行財產保全,依申請進行先予執行。由於我們庭多是合同糾紛案件,先予執行情況在我們庭出現的較小,至於財產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根據申請再裁定是否進行保全;(3)通知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蔘加訴訟;(4)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合議庭組成人員;(5)需要有人民法院勘驗或委託鑑定的,進行勘驗或委託部門鑑定。在我們庭經常會出現對合同的鑑定。通常我們會委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鑑定。

2、庭後工作

(1)開庭後,一般的當事人提交辯護意見。這些文件都是由法官的書記員簽收的。我們會在接收的文件上寫上:於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簽收。(2)送達判決書,裁定書。一般當法官寫好判決書後,會在判決書的原件上寫好電話號碼。我們依次通知的當事人來法院領裁判書。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來領的話,必須開出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領。領判決書時,我們會讓當事人寫一份宣判?a href="" target='_blank'>事蹟率銎潿耘芯齙囊餳⑶業筆氯艘謁痛鍩刂ど杴┳幀H綣ㄖ壞降筆氯說模頤腔嵩詒ㄖ繳瞎嫠痛鎩?3)接受上訴狀。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狀是提交給我們法院,既要有上訴狀書面文本的,也要有電子文本。我們收到上訴狀後,會進入法院電腦系統。將電子版的上訴狀,一審的判決書等一起用郵件的形式發給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後將上訴狀書面文本及一審卷宗一起提交給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我們還會通知被上訴人來我們院領上訴狀,並告知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

3、整理工作

當一個案件結束後,所有的案件材料會訂成卷宗。我們會查閱卷宗中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沒有填寫或者是否有哪份文件沒有蓋章。確認一切都沒問題了之後,我們會把案件歸檔。就是將案件的一些基本信息,例如案號、案由、主審法官等基本信息記錄在歸檔本上。

(三)法官的工作

據說我們院是市接受案件最多的一個法院。所以,每個法官的案件都很多。有時法官也會把一些案件的判決書給我們寫。從簡單的簡易程序,再到普通程序,重審案件的,各式各樣的案件都有。當然寫判決書時我們也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法官一般都會細心的指導我們,耐心的修改我們寫的判決書,直到我們寫出一份像樣的判決。

1、寫判決前

我們在寫判決前會先看原告的起訴狀,再看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支持其訴訟請求。對證據的認定主要看其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之後再看對方的答辯狀及證據,審查被告的抗辯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證據支持。最後,再看開庭筆錄。理清雙方爭議的焦點。大致這一個流程下來,我們對案件就會比較清楚。

2、寫判決

判決書的原件是有一個簽發頭的,簽發頭之下是判決書的首部。我們庭的判決書首部都會寫上: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案號(年份)龍民二初字第某號。之後寫上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對當事人的身份的認定要以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爲準(自然人以身份證爲準,法人及其他組織以營業執照或企業機讀檔案爲準)。再其之後寫上法院對案件的受理開庭情況。接下來寫原告訴稱(一般是起訴狀的內容),被告辯稱(一般是答辯狀的內容)。之後是經審理查明,這部分內容是最重要的。它是法院認定的事實,它的真實性要有證據證明,同時它也是後面法院判決的事實依據。在經審理查明之後就是本院認爲,即說理部分,也是整個判決書的精華。最後就是判決的內容及尾部的內容(包括訴訟費,上訴權,審判人員,書記員)。

3、寫判決時遇到的問題及答案

(1)對於借款合同無效的案件,如何確定被告佔用資金期間的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該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無效借款案件,一般判決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同時判決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給出借人。

(2)股權轉讓合同何時成立?

一般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在雙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並簽名或蓋章時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生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至於辦理工商登記中的股權轉讓登記只有宣示性,並不對合同的生效產生影響。

(3)已參與公司管理或行使股東權利是否構成股東的實際轉讓?

本來,只有股東才享有股權,纔可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和行使股權,然而,實踐中,受讓方在根本未辦理或正在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就已經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而股權轉讓更重要的是權屬的變更,因此,參與管理和行使股權並不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4)對超過舉證期限,但對案件的審理起決定作用的證據,應否予以質證和採納?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供證據材料的,將承擔證據失權的後果。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也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在審判實踐中,在有些情況下,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再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沒有向法院申請或提出申請後不被採納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供證據,即使該證據對案件起決定作用,人民法院也不應該對該證據進行質證。

(5)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只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訴訟費如何承擔?

訴訟費是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繳納的費用,其包括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按案件性質的不同,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爲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承當。雙方都有責任的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行爲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因此,對法院支持當事人部分訴訟請求的,應按上述決定當事人訴訟費的分擔。

四、不足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裏,從爲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因爲是實習的緣故,我們的工作大部分是臨時的。所以在工作來之前,我們不能很好的規劃自己的時間,安排工作的先後順序。同類性質的工作不可以一次性完成,這樣就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二)當天的工作可能不能當天完成

公務員系統,似乎都有一個共性—相對懶散。很多事能拖就拖。這樣在處理一些案件時,可能會出現超過審限的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即使超過審限,也不會特別引起法官或書記員的注意。在實習的日子裏,我也沒有做到有工作就立馬做。這是一個極不好的習慣,也爲我的實習生活留下了不小的遺憾。工作也許永遠也做不完,但至少做完一件少一件。特別是在法院工作,多做一件工作,就等於多幫當事人減少一點那麻煩。

年月日,我結束了兩個月的實習。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裏,我接觸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社會;在這兩個月裏,我完成從一個學生到一個社會人的蛻變。在這我由衷的感謝一路悉心指導我的法院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庭長的嚴謹、萍姐的細心、小裴姐的麻利……因爲有這麼多優秀的老師的存在,才能使我在實習中得以成長。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篇二

大一年級的暑假,我來到本市的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爲期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

我來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並不是像我認爲的輕鬆,繁瑣的東西都不是我曾經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級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個比較新穎的圓桌審判的提議,將有關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觀的少年庭中進行審判,這個創新得到了重視,在山東省乃至全國的法院學書本們也引發一些探討。包括是否要對未成年人進行犯罪前科消滅制度的適用。一份由山東省高級法院製作,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協辦的雜誌《少年審判》也是針對青少年犯罪的專門雜誌,對圓桌審判這種模式連續幾期都進行了深入的報道與分析。

少年審判庭的獨特之處就是一改一貫的庭審座次安排設計,而採用圓桌來代替,從物理距離上拉近法官與當事人的座次距離,從而儘量拉近當事人對法官的心理距離。因爲我們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與法院打交道,這樣他們可能會從心理上對法院有一種畏懼感,可能會使一些未成年人無法正確認知自己的行爲,感覺進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視或是犯了不可饒恕之罪,從而不利於未成年人今後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棄,毀之一生。但採用圓桌的形式,當事人與法官有了近距離接觸,且圓桌給人一種平等公平的感覺,易於青少年平息心態,真確解決自己的困惑,使正義得到更好的伸張。並且有利於法官擺正好自己的心態,認真調查案情。無論是對原告被告,法院當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據瞭解,少年審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經實行了將近兩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錯的,我有看一些針對少年審判庭制度的採訪以及調查分析。其中絕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當事人認可圓桌審判的模式,認爲有利於保護其隱私,有利於案件的公平審判。也有極少部分不同意非公開審判模式,因爲害怕自己會受到不公正對待,希望有人民作證庭審現場。我認爲這種看法是不足取的,因爲我們的法院就是爲人民服務的,堅持正義,公平審判時每一個法官的職責也是神聖的使命。對一個於己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來說,更沒有理由進行偏執的審判。但這種想法也應當爲法官敲響警鐘,因爲凡事沒有空穴來風,法官這個羣體更應該以身作則,謹慎運用手中的權力,法官裁量權,因爲這頂天平的兩邊,不僅牽連着兩個家庭,更牽連着整個社會正義。如果法院這並天平都搖搖欲墜,那我們即使可以看到太陽,也未必會感受到陽光的滋潤。

另外,還有一個很令人感興趣的話題就是是否要對未成年人犯罪實行前科消滅制度。這項制度其實在國際上並不新鮮了,許多國家都已經對此有所規定。

圓桌審判對我這個實習生來說其實還是不太瞭解的。但從微觀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們的刑事庭不僅僅接受刑事案件的審判,還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這將進一個月時間中,我旁聽了大約7個案件,全部都是有關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有4件是關於家庭財產糾紛,兩件關於保險公司賠償案件都是針對在外工作的農村戶口人員是否應按照城市人口標準來計算賠償問題。還有一個有關孩子撫養權的爭奪問題。

我發現現實生活中的真實審判與我們的模擬法庭相差很多。我們的模擬法庭雖然也是取材於真實的案例,但我們真正去做的時候,有時爲了突出爭議焦點,或是有利於增加現場戲劇性,往往進行一些篡改,捨棄細枝末節的一些東西,總體來說,表演的成分佔絕大部分。我原以爲對一個案件來說,最重要的是庭審的階段,並且我一直以來認爲中國的律師很多時候並沒有什麼用武之地,因爲以前在電視上看過很多庭審現場的電視節目,感覺了是在法庭上可以發揮的餘地並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幾分鐘內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議。

但發現庭審固然重要,卻是功夫在詩外。

對於法官來說,合議庭在庭審之前對案件的深入探討,也是很費腦筋的。法官之間對案件的認識或是由於其社會經驗、知識儲備等各方面原因導致一件不夠一致,也是比較頭疼的一件事吧。

也許一個案件事實是比較簡單的,但是圍繞其中主線索的,卻也是有很多需要認真考慮的情節。比如說有一個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勸其歸案自首。於是甲又對乙轉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於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車來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審之前的合議庭討論案件的時候,法官們一致認定甲行爲具有自首的從輕處罰情節,但是在對乙行爲的判定上卻產生分歧,對於甲辯護律師的說辭來看,乙投案的行爲不屬於自首,而是屬於甲同學的立功行爲,是屬於甲協助公安機關逮捕同案人員。對於我這樣一個剛接觸刑法不過半年時間的人來說,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爲,又如何會有甲立功之說?這也許正是我們這些只是啃課本的同學與司法實務人員的差距吧。看似簡單的條文,其背後蘊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個決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條文的適用也都是錯綜複雜的,不經要考慮犯罪事實、當事人的主觀動機、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還要考慮許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許這些是中國特殊的司法環境決定的。每一個基層法官在判案的時候,還要考慮當事人的滿意度,是否會提起上訴,是否會走上訪之路;上級法院的判案風格,對事實認定的特點。因爲中國司法體系似乎還是很有些層級制度的遺風,法官的個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與上訴率和重審率等密切掛鉤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時候,會不會有種帶着枷鎖跳舞的感覺呢?

在庭審中聽律師進行法庭陳述、法庭辯論,律師在庭外的工作還是很繁瑣的吧。比如說是要進行證據的獲取,辨別當事人的說辭,避免自己協助當事人作僞證假證。還要來法院翻閱卷宗等等吧。也許是外國電影看多了的緣故,大律師們在法庭上的慷慨陳詞、語驚四座,與現實中的庭審現場好像有點大相徑庭。

在庭裏實習閒談的時候,有一個學長是中南財經政法出身的,讀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這裏,他很認真的說,不要做法官,這個職務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樣。他也在高中的時候就立志從事法官的職業,可是他說,對他現在來說,也算是已經實現了自己的理想,可是並不是很快活,正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人在江湖飄啊,哪能不挨刀啊”,可當我們傷痕上身的時候,還能這麼淡定自如,談笑風生嗎?法官也是一個需要不斷妥協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職業就是做一名法官,因爲我從心底裏覺得做法官更易體現一個法律人的價值。我們利用自己的學識,可以使得當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實現,噹噹事人可以滿載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實現正義,那舒展的眉頭難道不是對我們最大的肯定嗎?我們的司法最大的目標不就是讓每個當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讓整個社會在司法的維護下,充滿幸福與希望。因爲當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可以不會走投無路不顧一切,只要有法律作爲一個最後的保護傘,我們又何必瞻前顧後彷徨無策呢。也對於社會的維穩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許,這個學長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夢想而來的法律人的苦惱所在。也許這也是當前司法大環境下的一個矛盾縮影,這個苦惱的解決,應該不會太遠,希望不會太遠,如果一個基層法官都對法律抱有懷疑,我們的百姓又如何堅定信仰呢。

在庭審中,有一個案子是一個遺產掙分的案子。死者生前有一套房產,是在二婚之前所購買的。現在是死者的前妻與現在的妻子爭奪這份房產,其中的法律事實暫且不談。二人在庭上旁若無人,吵的那叫一個熱火朝天,法官多次呵斥仍是難以正常進行法庭程序。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爲法官年輕的緣故,似乎不被她們放在眼裏,完全無視法庭秩序。但經過我又看了一些案子審理,覺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爲他們本身的學識不高,在法庭上只是一味胡攪蠻纏,相互“撕咬”,似乎認爲證明對方人品低劣可以有利於自己多分的一些遺產。

我一直以爲對於許多百姓來說,一輩子與法庭打交道的機會少之又少,一般都會選擇私了。但發現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是有很大的提高,許多普通人開始更多的依賴於司法途徑來解決。這真的是很大的進步吧,

可是庭審中的爭吵總是不斷上演,我不知道是不是情緒所致,但是總感覺法庭的尊嚴感在很多人心中並不是很明顯。如果每一個當事人都不能平心靜氣在法庭上陳述案情,爭取法官的認可,也許無謂的爭吵會適得其反吧。畢竟法官也是有感情的人,對法庭上沒有禮貌的人總會反感吧,如果因此而是的自己無法得到最大利益,豈不是很可惜呢。還有很多人尤其是公司,在接到法院傳票後的正式庭審時候卻並不領情,甚至置之不理,讓法院的工作很難進行下去,這也是很無奈的吧。

案件經過法庭辯論後,法官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我一直不太理解調解的功效,爲什麼讓法官都這麼青睞這種方式呢。甚至雙方當事人都不接受的情況下,法官依然在努力勸服當事人走調解之路。因爲我總覺得既然當事人已經需求法律的幫助,利用調解的方式還是在很大程度上依據人的感性而非法律的尊嚴。但是法官的意思是說,調解無論對當事人、法官、法院都是很有好處的。

庭審中對法官個人素質還是要求很高的。我原以爲如果你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就可以遊刃有餘,但是不僅如此,對法官的情商要求還是蠻高的。比如法庭上的一些突發狀況,雙方當事人吵嘴,甚至大打出手;對於一些案件來說,法官輪番上陣勸雙方當事人走調解之路,卻是無能爲力,但對於某些法官來說,卻可以說是手到擒來。調解對於一些激烈的當事人來說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這需要法官有過人的口才,有點像談判專家的感覺。法官在調解的時候,要善於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真的是有點軟硬兼施的感覺。

還想起一點,我們做模擬法庭的時候,好像更重視的是審判的流程,真實的法庭應該不會直接出判決書的。我覺得我們的模擬法庭比起實際的現實法庭還是很有差距的,模擬法庭主要有利於我們熟悉審判流程,有利於鍛鍊我們的口才,文書寫作,但還是有點脫離實際。

法院的實習中,正好趕上做減刑假釋的案子。這真的是一個很龐大的工程。我做了大概二十幾個。發現其中絕大多數人文化水平是很低的,還有一些年紀很小,想象跟自己幾乎一樣年紀的人卻把自己送入監獄那高高的圍牆,真的很可惜。但這不只是他們自己的錯。因爲一些家庭原因,從小可能耳濡目染家庭一些不良的習慣,沒有樹立正確的是非觀;或是因爲家庭經濟原因,迫於無奈,窮途陌路,正所謂“人窮則思變”,便走上了不歸路。可是讓我一直很好奇的是,究竟有多少人走出那個高塔可以真正的痛改前非。如果因爲他的家庭原因,走出監獄,父母仍然無法給他正常的嚮導,生活環境並未改變,繼續誤入歧途並不是不可能的。也許還有一些人,真的是下定決心要洗心革面了,但是現實卻不給他機會,沒有工作,甚至也喪失了親情,當他物質精神都是兩手空空的時候,讓他如何能張開雙臂高呼快樂的生活?!

人性的善惡,有時是很微妙的一個東西,能真正不被外物所左右的人,不是神仙,也得早已羽化了。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僅僅有監獄真的是不夠的。

但許多事情不是一時半會可以解決的,需要資金、需要改革、需要文化的接受、需要觀念的改變。

另外還有一個我一直很疑惑的地方,現在的刑法目的通說預防說、報應說。可似乎報應說的觀點總在被刻意的迴避。但從中國的古話來看:惡有惡報;老天有眼。包括一些案件都會有民意的介入。媒體的介入有利於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但是也不可避免犯罪者可能會被重則,“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難道不是樸素的報應主義在作怪?

對於一些案件,譬如交通肇事的案件中,一些很嚴重的案件(如杭州飆車案),當事人如果賠償金額多的話,司法實務上就會適量對其自由刑給予較輕的處罰。書上的解釋是我們刑法的準則是不僅僅要懲罰犯罪者,更要保護受害者,如果受害者都可以原諒犯罪者,司法又何必強行介入給予嚴厲懲罰呢?這個觀點我是贊同的。但是我覺得會產生的一個後果就是,當犯同樣的罪行時候,甲因爲賠償金繳納得多,因此吃牢飯的日子就少得多。乙卻因爲家庭貧困而擔負更多的身體刑,這會不會導致社會認爲司法處罰不公?或是導致富人產生一種誤解就是有點像古代的拿錢了事一般?對司法的尊嚴性會不會有所損害呢?

一個月的實習,讓我思考了很多,任重而道遠。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篇三

一、實習時間:__月28日----12月12日

二、實習地點:________人民法院

三、實習目的: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紮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理論爲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四、實習內容

此次實習,主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展開,小組五個人分工不同,作爲組長,我的主要任務是聽庭審以及協助其他組員的工作,也有幸接觸更多,學到更多。 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後來通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爲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後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關於死刑複覈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天早上我都旁聽兩到三場庭審,從簡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簡化審,從民事合同糾紛到刑事犯罪,我都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瞭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

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後,書寫法律文書。這幾天,我們還接待了武進區橫林鎮的幾位當事人,幫助他們書寫起訴狀、申請執行書、恢復申請執行書等。法律文書不僅格式要規範,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但是在實際寫法律文書的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鍊。事後,當事人因爲我們綿薄的幫助而連連感謝,更讓我們堅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來捍衛公民的權益。

五、實習感悟: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

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

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並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

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鬆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羣衆上訪、靜坐,甚至衝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佔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後甚至90後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後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着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裏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後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於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衆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着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爲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着數量衆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爲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瞭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着密切的聯繫。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爲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爲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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