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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行政管理生產實習報告【通用多篇】

農村行政管理生產實習報告【通用多篇】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一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我國逐步確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市場經濟自身無法解決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國家採用立法規範、經濟調節、執法監管、協調仲裁經濟矛盾等方式適度干預,使之健康發展。

行政執法是管理國家事務的主要方式,是社會主義法制的核心部分,是實現管理目標的重要手段。它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促進各項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爲國家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機關,通過對市場主體的准入行爲、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爲、市場退出行爲的監管,產業政策的執行,實現了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保證了經濟發展方向。但基層工商行政執法實踐中,仍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人員素質難以適應工商行政執法

政策一旦確定,幹部就是決定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廣泛性、綜合性以及很強的政策性,因此作爲一名工商幹部必須一專多能,既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又要熟悉法學基礎理論、民法、刑法等綜合性法律知識;既要掌握市場經濟規律,又要掌握新形勢、新知識,還要掌握先進的管理手段,但目前我們的幹部隊伍素質與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層幹部學習條件差。現行工商行政管理體制雖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沒從塊塊管理中跳出來,尤其是經費保障仍是靠收費和罰沒收入,因此收費工作重於一切。一個基層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員的業績主要取決於收費指標的完成情況,精力主要放在收費上,對法律、法規、新知識的學習積極性本來就不高,交通、通訊、計算機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許多非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也落在工商所頭上,造成基層工商所人員沒時間也沒心思加強學習。

2、縣級局培訓條件差。由於經費緊張,縣級局主抓的工作是收費、罰沒,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積極去抓,沒利、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訓抓得軟。基層所學習氣氛差,縣局機關也不太濃。即使組織了培訓也往往因爲師資、經費等原因,培訓方法簡單,內容單調,重形式,輕效果,培訓的系統性、針對性不強,效果不太理想。

3、知識和觀念得不到及時更新。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三個階段,成熟的管理工作重事前的預防性監管。在新時期,工商行政管理隊伍迫切需要更新知識結構,擴大知識面,掌握網絡經濟規律等新時代產物,以期有超前的管理水平。但是這些東西與縣級局目前的收費這個中心工作有一定距離而遲遲不能得到落實。在當今飛速發展的信息時代,新生事物是無法以常規思路對待的,沒有充分準備,新事物一旦降臨就會措手不及,造成監管滯後、秩序混亂,給市場經濟發展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4、工作中有畏難情緒。因爲學習不夠,財會、金融、法理等基本功不紮實,遇有複雜的案件往往不能勝任,大量精力放在易操作、標的額大的案件上,《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體現權威的大法的執行效果不佳,執法難以形成震懾力。

二、超脫性無法實現

工商行政管理職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具有很強的超脫性才能保證嚴肅、公正執法,但現行工商行政管理體制和執法手段卻使工商機關難以超脫。

1、無法超脫地方利益。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主義統一大市場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顧地方利益,因而在執法中與地方利益發生矛盾在所難免。另一方面,工商機關駐在地方,許多事情要依靠地方。例如,工商部門執法手段所限,執法活動遇阻不能正常進行時,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協調,一般情況下不敢得罪地方,自然不易超脫地方而獨立執法。

2、執法時無法超脫公安、法院。工商部門執法一旦遇到拒絕、阻礙執行公務之類的事件,只有依靠公安,公安機關往往會因爲警力不足,部分幹警有特權思想,不能積極作爲的緣故致使拒絕、阻礙執行公務不能及時有效地處理。司法是行政的後盾,人民法院雖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但現在對行政處罰的強制執行尚無可操作性很強的規定,工商部門的許多行政處罰因執法權限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法。這樣工商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協調公安和法院,有時就可能以犧牲我們維護的國家利益爲代價,日常工作中也不敢輕易得罪爲違反工商法規分子講情的的公安、法院人員。

農村行政管理生產實習報告 篇二

實習單位:

XXX

實習時間:

20xx年9月1日至11月20日

實習內容:

農村行政管理

實習總結:

我是學管理的,在書本上學過很多套經典管理理論,似乎通俗易懂,但從未付諸實踐過,即使在辦公室中也很難處理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也許等到真正管理一個公司時,纔會體會到難度有多大;我們在老師那裏或書本上看到過很多精彩的談判案例,似乎輕而易舉,也許親臨其境或親自上陣才能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識的匱乏。實習這兩個月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體驗到社會競爭的殘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爲將來自己走上工作崗位做好準備。

20xx年9月1日至11月20日,我在劉川鄉張灘村進行了爲期兩個多月的專業實習。這一次的工作和學習經驗真的讓我獲益匪淺,無論是工作能力,人際關係處理的能力,還是修養知識的積累程度,我都感到有所提高,就像經歷了一次成人的社會課程,學到了很多書本以外的寶貴經驗和知識。村委會在我們的實習過程中給予了我們大力支持,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們鼎力協助,同樣使人感受到這些單位對我們的重視,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了村委會對人才的重視程度。在實習老師的大力支持和協調溝通下,結合所學知識的專業特點,我被安排在村委會實習。在短短的兩個月的實習中,我在指導老師的熱心指導下,積極參與村委會的日常工作,注意把書本上學到的行政管理和辦公室管理的理論知識對照實際工作,用理論知識加深對實際工作的認識,用實踐驗證所學的管理理論,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質與規律。簡短的實習生活,既緊張,又新奇,收穫也很多。通過實習,使我對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層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認識。在實習的過程中,我採用看、問、練的形式對在政府部門的日常工作開展有了一定的瞭解。對其工作管理的特點、方式運作有了初步的認識。在實習過程中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指導老師交辦的工作。

我以實習生的身份進入村委會的大門開始我爲期兩個月的專業實習生活,使我有機會近距離地看到真實情況。指導老師根據我們所學專業的特點,爲我們指定了相關的實習計劃。爲了讓我們初步實踐行政機關的辦公室管理事務,掌握辦公室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相關材料的起草、修改、審定與報送工作,學習會議記錄、整理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的處理,指導老師安排我在科室主要從事文字和檔案整理工作。在實習過程中我堅持繼續學習,不斷提升理論素養,努力實踐,自覺進行角色轉化,培養責任心,磨礪方法論,以不辜負領導和老師的殷切期望。來源第一次在老師指導下起草個通知,雖然學過公文起草的相關知識,但由於平時不注重練習,一時弄得手忙腳亂。在老師的指導之下,我先是從網上下載了好幾篇類似的文稿,分析比較幾篇大同小異的稿件,發現這類公文多而不繁,條理清晰,扼明簡要。當我掌握好這類型稿件的框架之後,我還從網上搜集了很多有關資料,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老師寫給我關於通知稿的具體要求(如具體事項,所要達到怎樣的效果,對各單位的要求怎樣,提出什麼希望等等),終於也寫好了有模有樣的通知稿。交給指導老師,老師只看了一頁就退給了我,原來是稿件的語言過於通俗化。我按照老師的指導,對公文進行細心的修改,終於得到了老師的認可。在這個過程中,我真正體會到一個辦公室工作人員所要具備的能力和所需要的素質。一篇不長的通知稿看似簡單,其實裏面的學問還得講究。同時在這一過程中,使我的公文寫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接下來的我進步很快,能幫忙處理一些瑣碎事務,如上網收集資料、撰寫公文、整理文件、接收電話、傳送文件等。通過老師們的指導,使我在辦公室日常事務管理方面得到了初步的認識。

以前我認爲文件管理工作煩瑣而複雜,沒有什麼創新,整個工作枯燥乏味。在協助老師在整理文件工作中,對文件管理工作有了全新的瞭解,意識到文件管理存儲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對大量文件的整理,自己在辦事時更有耐心,自己在考慮問題的細心、全面性等方面也得到了提高。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三

根據市商務局爲推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出的調研提綱,我局組織相關人員就近年來的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梳理,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依法展開對酒類流通的監督管理,我縣行政執法工作由單一的生豬屠宰執法正式步入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行列。截止20xx年底,我縣已展開的執法項目有生豬屠宰、酒類流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再生資源回收、成品油和洗染業等。20xx年,執法出勤2114人次,立案辦結案件276宗,其中:成品油193件;佔70%;生豬屠宰15件,佔5%;酒類流通32件,佔12%;零售商促銷、再生資源回收等36件,佔13%。處理涉案人員158人次,沒有移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案件來源:舉報案件,佔18%;市場日常巡查案件,佔82%。

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爲縣商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25人。現有在崗人員22人,其中:公務員4人,事業編14人,企業正式職工4人。裝備方面,更新執法專項車爲3輛,攝影機1部、錄音筆2支,照像機5部,電腦5部,全體執法人員統一着裝上崗。

二、主要措施

(一)隊伍建設。我局將強化行政執法工作視爲提升商務工作形象的主要抓手,從抓隊員素質入手,樹以人爲本,執法爲民理念,提升隊伍的“戰鬥力”。多年來,執法隊伍中沒有出現違規違紀辦案現象。

(二)制度建設。建立學習、執法過錯和責任追究、獎懲、案卷歸檔等十項執法制度,並逐項嚴抓落實。

(三)法制建設。申報辦理執法主體資質證和核定非行政許可項目,在具體的行政執法過程中,堅持準確定性、依法依程序辦案,把案件辦成“鐵”案。近十年來,沒有出現一宗因執法不當造成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提升了執法的公信力。

三、試點變化

自20xx年我縣商務被列爲全國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試點以來,對工作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一是提升了部門的整體形象,在部署工作中站在國家試點縣的層面來高標準安排;二是執法人員的對自身的責任要求更高,能各自以更高的起高,從點滴事情做起,規範自身執法行爲。

商務綜合行政執法的有力推進,優化了商務局工作的自身形象,對管理整個社會商業發揮了較大的促進作用。

四、問題和建議

(一)爭取立法保障,提升商務法律地位。從20xx年到現在,商務部門的政策法規和辦法只有《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作爲國務院條例出臺,具有一定的執法權限。生豬屠宰移交畜牧部門後,商務部門剩下的大都是部門規章辦法。包括酒類流通、成品油市場、二手車市場等規範管理,都只能藉助公安、工商、衛生、質檢、安監等部門的力量監管,缺乏相應的單獨執法權限,造成管理困難,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被用在了協調各部門關係上。多年的實踐表明,對違法行爲只有及時、有力、嚴懲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而當前在商務執法工作中,由於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和懲處措施,僅僅靠部門規章、辦法和規範性文件,特別在行業管理方面,陷入了管不了、管不好的尷尬局面。在商務執法方面,應適當增強執法權限,爭取可以單獨開展全程執法。例如,在酒類管理執法上要貫穿從生產銷售到上市流通、到消費終端整個環節。因此,必須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監管懲處力度,提升商務法律法規的法律層次和地位。

(二)辦案經費不足,極易造成重處罰、輕管理、以罰代管的現象出現。建議上級主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和銜接,出臺相應的政策舉措以落實。

(三)加強執法培訓,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爲。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四

一、機構現狀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是隸屬於市交通運輸局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覈定編制71人,實際在編61人,由法定授權的實施道路運輸管理的執法單位,共有執法車輛11輛,其中交通廳配備執法標誌車1輛,執法服裝全員配備齊全。

二、隊伍現狀

我局實際在編61人,取得正式執法證件的60人,人員來源大部分是解決的政府安置人員內部職工子女和部分軍轉安置、其他單位外調人員,學歷結構爲大學本科11人,大專49人,中專1人,專業多爲法律和交通運輸管理專業爲主,年齡結構35歲以下有8人,35-50歲有49人,50歲以上4人。

三、進人用人機制

我局自20xx年至今一直未新進人員,而20xx年以前進入的人員少量是軍轉安置人員,大部分是解決政府安置對象和內部子女,導致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年齡普遍偏大。自20xx年被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進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公開招考,現有執法人員的評價、考覈、獎懲、選拔工作都是嚴格按照公務員、工勤人員的年度考覈、獎懲的有關規定進行的。

四、交通隊伍信息化建設

我局的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都已經實現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運輸行政處罰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還未完全到位,由於應用軟件程序的問題和實際辦案人員在路上現場執法時沒有相應配套的設施設備來完善處罰案卷的信息化錄入,而導致該項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執法體制,創新執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於行政執法的特殊性和現在行政執法面臨的大環境,讓我們不得不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體制創新和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學習考覈機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實加強基層隊伍的職能化建設,規範落實基礎管理制度的建設,提高全局執法人員的執法素質和水平,強力推進信息化建設進程,學習規範計算機操作技能,爲規範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開展部門配合、部門聯動,以提高我們行政執法的力度,也能較好地改善執法難、取證難的現狀,切實增強服務意識,面對廣大的經營業戶,要求全局執法人員將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這一宗旨付諸於實際的執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由於現行的管理體制中還缺乏應有的激勵機制,一個部門幹好幹壞一個樣,導致影響大家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由於執法力度不強,執法人員的水平再高,執法難、取證難還是一個沒有根本解決的老大難問題。

六、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建議

隨着社會的進步,隨着法制進程的不斷推進,應從嚴規範規範我們的行政執法隊伍,嚴把准入關,加強業務學習和素質教育,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結合實際,不斷完善信息化管理進程,增強各執法人員在實際執法工作中的操作性。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五

關於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措施分析

基層工商所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是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基礎,是履行行政執法,市場監管職能的窗口部門,是整個工商局的門面,而在這個門面裏,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衆對整個工商系統的認知,因此基層工商所的工作,是整個工商系統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執法又是基層工商所的一重要職能,作爲一名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對於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有如下粗淺體會與認識:

一、外部執法環境

國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方針後,要求各執法機關都必須嚴格遵守這一大的準則,在這個建立法制社會的大環境下,國家對於工商行政執法有着高標準、高要求,同時工商行政執法受社會、輿論、司法機關,及上級部門等諸多監督,更進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現今,基層工商所基本杜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三亂”行爲,從以前的不合法、不規範,轉變成了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爲宗旨辦案,力爭個個是鐵案。

但是在衆多監督下,大衆也應該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問題和困難。一方面,國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軌道使我國工商行政執法環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國行政執法的本身就是具有範圍廣、數量大、任務重、執法依據的層次和種類多等特點,特別是基層工商所在行政執法中,面對和接觸的有部分法律知識缺乏,對於工商的職能不瞭解的當事人,執法人員時常會面臨言語污辱及打擊報復的言論威協,甚至暴力抗法的情況。而輿論環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隨起鬨的羣衆以及某些不負責任,爲吸引大衆眼球,報道偏頗的媒體。這些因素構成了目前壓力大的、條件艱苦的執法環境。

二、內部執法現狀

(一)指導力度不統一

各工商局根據職能分工劃分了各個部門,有法制股、辦公室等,而各部門的業務範圍側重不同,但又有交匯之處,對於交匯之處,經常由於所站角度不同,考慮的問題也有不同,從而意見不統一,要求基層工商所執行的也各不相同,這讓基層很難得心應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效率。

(二)重程序、輕實體

實體指具有權利和義務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規定所必須具備的法律要件。可見,程序和實體都是執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國法制不健全的前幾年,工商行政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很多 “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但經過幾年對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及文化素養的提高,全國範圍內的重實體,輕程序現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實踐中,對於一些違法行爲,執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將行政處罰行爲予以撤銷;一些人總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專家在評論一個案件辦得是否合法時,總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實體效果。在這些個案衝突中,造就了現今一些工商行政機關過於重視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發現一丁點的漏洞,而對於實體,相比之下,被人輕視,從而從“重實體、輕程序”走向了“輕實體、重程序”的極端。

以上二種做法都是違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爲了程序而辦案,而是爲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程序與實體是辯證統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輔助性的,國家制定程序,是爲了使實體法運用時,更具有公正性,但總的來說程序的啓動是以實體法的實現爲目的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認爲程序合法,實體必然合法,過於強調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資源的浪費,同時助長了違法行爲的氣焰,對於完全可以補正的,不影響實體權力義務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時予以補正,而不是單一的進行撤銷。

三、應對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內部執法環境及現狀的基礎上,筆者認爲,在執法辦案時發現違法行爲,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更要注重發現該違法行爲有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以便及時,有效的防治。同時,對於一些人爲思想的變化,可能產生的違法行爲,及時的預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漸,將違法行爲制止於萌芽狀態。

不可否認,以前的工商行政執法,手段單一,以罰代處;亂收罰款,重複執法,同時,工商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文化程度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不斷改革與發展中,這些問題都已基本得到了解決,工商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總之,基層工商所作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第一線,直接關係到民衆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實提高行政管理執法水平,爲基層工商所創立良好的執法環境,對於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六

近年來,工商行政管理執法隊伍,取得了較大幅度的發展,隊伍的執法水平已經有了明顯提高,依法行政、優質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但從當前的實踐情況來看,隨着經濟發展的多樣化,社會的不斷進步,工商部門監管市場的任務不斷加重,對工商行政執法的要求不斷提高,工商執法辦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諸多的矛盾和問題亟待重視和解決。

一、執法環境亟待優化

1、地方行政干預依然存在。省以下工商機關雖然是垂直領導,但工商行政執法往往衝不破人情網、跳不出地方保護主義的怪圈。某些地方領導將行政執法與經濟發展軟環境對立起來,對納稅大戶和骨幹企業實行特別保護,致使工商執法的一些工作難以開展。

2、執法管轄交叉、錯位。工商部門與許多專職執法機構,如質監、藥監、衛生等部門職能重疊,執法範圍模糊不清,實踐中常常出現管轄上的爭與推。

二、隊伍素質良莠不齊

一些執法人員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得執法程序、執法技巧及查帳、取證等專業知識,在辦案過程中不免出現實體或程序上的錯誤。

(一)重罰輕糾

實踐中,一些辦案機構在辦案時,對違法行爲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及如何採取有效措施去糾正不重視,而只注重對當事人罰款,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存在着“只罰不糾、罰款放行”的現象。部分執法人員對行政法律規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不領會,某些違法人員誤認爲執法機關只要罰款,不管糾正,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條款往往只有罰款一項,而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往往撇開不談。

(二)重實體、輕程序

長期以來,有部分執法人員或憑經驗辦事,或因粗心大意,忽視了程序上的完備,認爲程序問題是工作上的步驟和方法的問題,只要實體上合法,即使程序不完備,也不影響案件的定性和處罰,從而在辦案中隨意簡化程序或故意違反程序。一旦此類案件被複議或起訴,則必然面臨被撤銷的結果,程序問題不容忽視。

(三)濫用自由裁量權

一些執法人員在辦案時受自身思想業務素質的影響辦“關係案”、“人情案”,也有認識和業務水平的問題,把握不平衡,致使“重過輕罰”“輕過重罰”“過罰不當”。該處罰的沒處罰,該移送的又未移送。

另外,執法機關在法律文書的製作在實踐中也不夠規範,主要有以下問題:

1、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內容(定案的證據)過於簡單,未反映違法事實和違法現場涉案物品的數量、質量和狀態;

2、有的當事人基本情況沒有查清(自然人未提供身份證明或經營者未提供營業執照)

3、有的詢問筆錄修改過後不要求當事人簽名;

4、處罰決定書和罰沒收據上的當事人不一致;

5、收集的證據沒有提供人簽字,證據來源不清;

6、複議期間和複議機關交代不準確。

三、如何規範工商行政執法

(一)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工商行政執法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處於主動的地位,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是規範工商行政執法的關鍵。

1、提高隊伍的道德素養。要有嚴格依法辦事的素養,要有公正執法、敢於堅持正義、剛正不阿的品德。要有強烈的責任心,以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的信念,辦好每一個案件。

2、提高隊伍的執法水平。工商執法幹部要切實加強對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培養辨證思維的能力,培養調查取證和分析研究的能力,通過案件探討和交流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以期我們在執法過程中正確適用法律進行定性和處罰。

(二)完善行政處罰程序

目前工商執法在程序上的依據主要是《行政處罰法》和國家工商總局頒發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規定了工商行政執法部門在管轄、立案、調查、覈審、告知、聽證、處罰、執行以及行政複議等過程中應遵循的程序,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有關程序的規定,該告知的告知,該回避的迴避,決不能圖省事而故意規避或無視程序的完善。地方工商執法部門爲了準確在理解和執行法律,可就法律法規尚不具體完備的地方加以細化。例貴池分局就案件覈審和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分別制定了《案件覈審制度》和《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貴池分局市場監管層級責任制》。只有程序上的完備,纔有行政處罰實體上的公正。

(三)加強案件指導,重視經驗推廣

爲防止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提高處罰的公正性和效能,應加強案件指導活動。一可將優秀案例彙編成冊。由於執法實踐中的個案具有具體性、複雜性和可借鑑性等特點,其中的典型案例對提高辦案質量很有促進作用。二是加強案件交流探討工作。一方面可推廣地方執法中的成功經驗,另一方面可集中全系統的智慧來探討執法中的執法問題。

(四)健全制度、完善辦案機制

1、建立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分局可以通過制定制度明確辦案人員在案件中的責任,可以賦予案件主辦人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的組織協調、調查取證、應急處理、定性處罰等方面的權力,並實行案件主辦人限時辦結案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這樣可以增強案件主辦人的責任心、提高辦案的實效。

2、案件回訪制度。行政處罰後,絕對不能一罰了之,必要時可以聘請行風監督員對被處罰的當事人進行回訪,瞭解案件實體和程序有無瑕疵、辦案人員是否廉潔自律、是否有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的情形等。

3、加強內部監督,虛心接受外部監督。

行政系統內部的執法監督相對於司法審查成本更低,較之社會監督效果更好,應當着力研究和探索。貴池分局通過開案件評審會的形式對已辦結的案件進行評比,互相揪錯,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補正和糾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司法機關、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是防止行政執法出現錯誤的保證,我們要虛心接受,認真對待。

面對機遇和挑戰,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建設任重道遠,只有全面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執法監督、健全各項制度,才能擔負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衛士的重任。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七

一、基本情況

XX運河管理局水利執法工作開始於*運河管理局水政監察總隊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員會直屬的第一支水政監察總隊。

目前,我局水政監察總隊下設9個水政監察支隊,1個採砂管理支隊,35個水政大隊,2個採砂管理大隊,現有水政監察人員218人(含採砂管理執法人員)。

自從開展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以來。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統一部署和要求,本着“邊建設,邊執法”的原則,狠抓了隊伍建設。

我局各級水政機構通過加強水政監察隊伍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水政監察人員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級水政監察隊伍在法律、法規、水利政策的宣傳,水事案件的查處,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水資源調查評價水量調度、取水許可,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基本舉措

近年來,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水利部的規章,按照建管並舉的治水方針,積極有效地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強了水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建設

要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必須造就一支與之相適的高素質的執法隊伍。爲提高一線執法骨幹在執法辦案中的實際操作能力,我局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一是組織水政監察人員參加水利部、海委組織的培訓班;二是規定各級水政隊伍每週抽出一定時間組織執法人員結合實際案例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勵執法人員參加法律、水政水資源等專業大專函授學習。平時還注重水政監察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個水政監察隊伍中開展以提高人的素質爲中心的“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目前,我局大部分專(兼職)職人員,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同時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監察證。全部水政監察員達到中專(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執法制度建設

爲進一步規範水行政執法行爲,強化水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執法評議考覈辦法》、《水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水行政執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辦法和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調動了水政監察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邁進文明、規範、高效的新階段。同時執法工作也得到廣大羣衆、地方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3、執法裝備逐步改善

配備執法必要的交通、通訊、勘查等工具對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執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幾年來,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專項資金900多萬元爲基層執法單位配備了部分水政執法專用車,電腦、數碼照相機、錄像機、望遠鏡等一大批執法、聽證工具和設備,使我局基層各級水政監察隊伍日常巡查和執法交通裝備不足的問題得到改善,水政執法反應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得到加強

近幾年,我局基層水政監察隊伍堅持集中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通過周密的部署,在管轄範圍內開展了水行政執法大聯動活動,具體是以法律爲準繩,以事實爲依據,採取各單位上下、左右,以及與其他部門內外聯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傳等手段相結合的方法,集中查處破壞河道、堤防違章建築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違章建築物,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單位充分發揮《防洪法》賦予職權,查處了一大批水事違法案件,據統計,*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維護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水行政執法依據欠缺,影響執法力

在現行的水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中,存在着缺陷,給執法工作帶來嚴重阻礙,降低了水行政執法的威懾力。以漳河採砂爲例,新《水法》對河道採砂的許可制度、禁採區和禁採區均作了明確規定,但對違法行爲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僅提出“由國務院規定”,至今國務院沒有出相應配套的規定,可謂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條例》由於出臺較早,處罰規定相對較弱,主要是“警告”、“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賠償損失”、“採取補救措施”、“沒收不當收入”等,可操作性較差。比較管用的“罰款”,對有的違章採砂戶來說也只是“罰我一千,我一天能賺回來,罰我一萬,我一星期也能賺回來”。過小的罰款額度對暴利的採砂行業已威懾不大。導致不少業主寧可受罰,不惜鋌而走險。因此,對於一些違法採砂,更是難以採取強硬措施。在實際執法管理過程中,只好打“擦邊球”,應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訴訟,沒有勝算的把握。

2、執法水平還有待提高

近年來,我局各級水政隊伍通過素質教育,執法水平雖然有了大幅提高,但離水政監察隊伍規範化要求還有差距。目前隊伍結構中,大專生、本科153人,佔我局全體水政監察人員的70%,這些人員大部分工作在總隊、支隊,基層大隊佔的比例相對較少;隊伍中懂業務的少,半路出家的多;執法水平總體不高,各單位之間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監察員既無法律知識,也無水利專業知識的實際情況存在,即便有專業知識的水政人員有的也不具有獨立辦案能力、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導致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徹底查處。

3、水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還不盡人意

(1)我局基層執法工作存在執法戰線長,執法環境差,暴力抗法時有發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鄲河務局執法人員就曾經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監察支隊副支隊長被打斷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幹預現象還是比較突出,地方保護主義嚴重。

(3)違法案件執行困難。目前基層單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調查處理終結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法院或者拒絕受理或者久拖不辦,使案件得不到及時處理。如我局的衛河河務局查處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爲上述原因未能及時執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執行難度大,執行成本高。

4、執法主體地位殘缺執法費用不足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機構只能依據《防洪法》進行處罰,嚴重影響了水行政執法的權威和力度;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交叉等影響了水行政執法的正常進行和執法的嚴肅性;執法經費不足,多年來每年只有30萬元的執法經費,對於全局45個執法單位來說是杯水車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水政監察人員便裝執法,嚴重影響到執法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執法裝備同一標準配置,沒有考慮執法任務的區別,執法難度大、案件多的單位應適當增加裝備。

四、加強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1、加強對水政監察工作的領導

隨着水利建設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動中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不斷出現,面對水事活動中複雜的社會問題,必須加強對水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好,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配備到水政監察隊伍中來。要根據國家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執法工作的特點,切實解決好隊伍的編制和經費等突出問題。要轉變思想觀念,轉變工作方法,把水政監察機構作爲各級水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做到機構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辦公設備落實和執法裝備落實,強化隊伍建設。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水政監察肩負着水行政主管部門貫徹依法治水,維護正常水事秩序,建設現代化水利,營造良好水環境的重擔。水政監察隊伍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當前主要抓好水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執法巡查制度、執法辦案制度、培訓與考覈制度以及水政監察員行爲規範等制度的規範與落實,做到管理有序,執法有章可循。

3、敢於執法,勇於辦案

近幾年來,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水事違法活動,但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受人口、資源、環境因素影響,非法佔用河道現象依然比較嚴重,違法勢頭依然比較兇猛,安全隱患依然存在,而我們的一些執法隊伍卻執法不到位,遇到困難不敢碰硬。因此,必須強調要大膽執法、敢於執法、善於執法。堅持運動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積聚執法力量,在水利部門之間、水利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開展水行政執法大聯動,增強執法力度,擴大執法影響,提高執法效果。強化執法同時要積極爭取地方相關部門的支持。要主動與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門加強溝通。通過溝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執法在複議、訴訟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中的被動,另一方面也使各相關部門對水政執法案件進行快速有效的處理和執行。

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按照水利部水政監察工作章程水政監察隊伍規範化建設“八化”的要求,各級水政隊伍一定要有專職的隊伍、專職的人員、專用的裝備,否則辦案規範化、執法現代化就是一句空話。要積極開展水政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和政治思想素質教育。一支執法隊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於接受再教育和培訓情況。對水政監察員要開展經常性的系統培訓,使他們在工作的同時充實相關理論知識,並督促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統的業務培訓制度就顯得尤爲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訓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從水政監察員的實際需要去組織,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打牢執法能力培養的基石。在加強培訓工作的同時,也要嚴把隊伍進人關,吸納高素質人才進入執法隊伍;對不適合在執法崗位工作的人員要調離執法崗位,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戰鬥力和執法水平。

加強基層水政隊伍的建設。目前大部分基層河務局水政監察人員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執法人員情況,加上執法戰線點多面廣,所以監督的效率較差、漏洞較多,往往出現水事違法行爲已發生多時,而水政執法單位卻遲遲未發現的現象。正是因爲對違法發現較遲,不能及時予以制止及查處,也從一定程度造成了執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須要加強基層水政隊伍的建設,在水事違法行爲多發、易發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執法網絡體系、增加信息量,從而達到管理方式從事後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轉變。

5、建立必要的監督機制

執法中,任何環節的失誤,都會導致執法的無效。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除了要在執法中嚴格程序,公正處理每一起案件之外,還要建立起必要的監督制度,主動接受各方監督,虛心聽取各方意見。有效的監督機制,不僅能促進水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防止執法過錯,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執法人員的必要措施。今後,上級水政機構應加強對下級水政機構的監督和指導,建立起必要的備案審查制度,對下級執法單位的重大處罰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動,要及時報告、備案、審查。在年度考覈中,有關的責任目標要進一步細化,切合工作實際,不使考覈工作流於形式。

6、強化水法宣傳力度,改善執法軟環境

在宣傳中加強對重點對象的宣傳。包括:各級領導機關和涉水部門的領導幹部、執法人員、水政管理相對人的廣大社會羣衆。對不同的對象,宣傳教育的內容與要求也要有所區別。在宣傳方法上,除了採用一般的宣傳教育方法外,還根據水行政管理工作特點與宣傳教育對象的不同,進行系統部署。採用符合實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據對象的不同,分步驟實施。並應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即突出性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向廣大羣衆宣傳和向各級領導宣傳相結合、重點宣傳水法規和管理與服務相結合,以期從根本上由水行政執法隊伍被動執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對人自動學法、守法的局面轉變。

堅持執法與宣傳相結合。在每一次專項執法活動開展時,均應注意加大宣傳力度,大造輿論聲勢,讓宣傳爲執法鋪路。通過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在報紙和網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規等方式,增強宣傳效果。通過宣傳,減少違法行爲,同時也減少執法成本。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八

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緊緊圍繞加強財政法制建設,促進部門依法理財這個中心,在財政行政執法方面不斷加強和完善財政監督職能,健全財政監督機構,拓展監督範圍,積極探索具有財政管理特色的財政監督思路,將財政支出監督放到監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針對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加大了對支農、社會保障、衛生、教育、科技、國債資金等公共支出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事前、事中監控的方式方法,促進了相關管理制度的規範和完善,擴大了財政監督的綜合成效,強化了財政行政執法力度。

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的看到,隨着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財政改革和發展對財政法制建設和財政部門執法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財政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迫切需要得到解決。現結合近年來我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就如何強化財政行政執法,加強財政監督職能調研分析如下:

一、我市財政行政執法的特點

行政執法制度建設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的制度保障。近些年來,我市財政部門按照上級作與財政業務工作相結合。將《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政府採購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國庫管理條例》、《會計準則》等作爲法治宣傳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爲了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財政部門成立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目標、實施範圍。梳理了行政執法依據32條,執法職權176項,全部分解落實到了執法具體部門和執法的每個崗位,並明確了各自的執法責任。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體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違法行政和不當行政行爲的發生。同時在行政許可方面,專門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業務規程》,簡便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的審批手續,提高了工作效率。爲了接受社會監督,還將政務公開與行政執法考評相結合,實行了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和執法結果的公開,並通過設立行政執法舉報投訴電話、舉報箱、局長信箱以及發放調查問卷、聘請服務對象擔任監督員等形式進行監督,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2、注重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我市財政部門還把行政執法信息管理也作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執法人員的檔案、實行資格管理,持證上崗,示證上崗,崗位輪換到行政執法崗位的,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目前在崗的行政執法人員,全部持有行政執法證,無臨時工、合同工執法現象。

根據國家財政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編制“三定”方案的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授權以外,我市財政部門只有財政局具有法定的執法主體資格,財政局直屬單位、內設科室只是行政處罰的承辦單位,在實施財政行政處罰的過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必須統一以財政局的名義對財政違法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財政部門辦理的各類行政處罰案件,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實行“辦案、審查、決定”三分離制度和罰、繳分離制度。在對違反財政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必須依法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由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聽證,要按時安排辦案人員參加聽證會的答辯質證。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前,嚴禁辦案單位提前向當事人收取罰款或沒收非法財物或非法所得。嚴禁辦案單位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工作人員參與財政執法活動。

在財政行政執法的整個體系中,財政監督工作是財政行政執法工作的具體體現。在社會主義市場條件下,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決策的分散化、競爭的自發化已成爲必然。爲維護國家和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場經濟良性運轉,創造寬鬆的市場環境,必須進一步強化財政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財政監督,深化財政改革,完善財政管理。只有從源頭上抓好、抓實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稅,依法理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促進國家財力壯大。謝旭人部長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各級財政部門在財政行政執法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爲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決策落實到位發揮了積極作用。不論是在擴內需、保增長的政策落實和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小金庫”專項治理等方面,還是在教育、醫療、社保等重點領域展開的監督檢查方面,財政監督工作始終服務於大局,準確把握,積極籌劃,全程參與,更加密切關注與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更加凸顯民生特色,更加強調財政監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中的作用,爲建立健全財政監督保障重大決策落實的長效機制積累了經驗。

二、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我市財政部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法律學習宣傳工作體系,爲財政機關依法管理財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時也不可否認,我們在財政執法活動中還面臨着一些問題,突出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目前財政部門的執法人員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財政法律法規以及與財政執法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更少。受傳統管理理念的影響,財政執法人員重業務知識學習、輕法律知識學習的現象比較普遍,自覺鑽研法律法規、熟練掌握法律知識的更爲鮮見。作爲財政執法人員,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質,也就不可能高質量的開展財政執法工作。

財政行政執法行爲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強制執行等。由於行政執法行爲種類較多,故在具體執法活動中反映出的問題也較複雜,執法衝突時有發生。財政部門作爲政府的職能部門,不論在縱向間,還是在橫向間都應當爲實現財政管理的目標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與支持。而在現實中執法不協調和衝突已成爲一個突出的問題。主要反映在部門間的執法協調問題,即“多頭執法”問題。這在財政行政執法中也時有發生,如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監督檢查,就存在重複檢查的現象,給被檢查單位也帶來了負擔。

財政監督管理有空白和盲點。就內部而言,一方面,財政部門一定程度上還存在着傳統的重收支、輕管理的積弊,財政監督管理貫穿於財政收入分配全過程,進而實現財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調控經濟和監督管理等項職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間;另一方面,囿於工作職責,財政部門有關執法機構存在各自爲陣、力量分散的情況。這就造成財政行政相對人既要接受財政部門的財政資金收支使用情況的財務檢查,又要接受會計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還要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多頭檢查使財政執法監督難以形成合力,財政監督的職能作用沒有得到最大發揮。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九

爲進一步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平,全面推進交通運輸依法行政,根據《xx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做好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圍繞檢查的主要內容和範圍,開展了規範基層行政執法行爲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並認真開展了自查自評。

一、執法主體合法

交通運輸局是xx縣人民政府主管交通運輸工作的行政部門,是法定的行政執法主體,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站、交通運輸局公路工程管理站、交通運輸局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站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執法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管理、監督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

在法律層面上均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並按照法定權限範圍內履行職責,不存在重複執法、多頭執法情況。

二、執法權限和責任明確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主要爲運政執法、路政執法、港航執法三大類,法定的行政職權分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交通運輸行業行政監督檢查。目前,我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通過培訓考覈均取得交通部和河北省省行政執法證,具備行政執法資格。在從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中,嚴格按照行業執法規範,開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活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並按照法定職能,強化道路運輸、公路建設與養護管理,依法打擊交通運輸違法違規行爲,切實做到依法履行職責,認真落實責任。此外,根據縣法制辦《關於印發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實了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確保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陽光透明。建立健全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公示制》、《行政執法監督制》、《行政執法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等制度,並將制度執行情況列入年度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內容,發揮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維護了行業穩定,促進了行業發展。

三、行政執法程序完善

在實施交通運輸行政處罰和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中,局屬執法單位嚴格按照《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履行職權職責,落實告知義務。同時,按照《河北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規定,結合政府法制部門的要求,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文書進行清理規範,確保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文書的規範化與合法化。

四、執法自由裁量權規範

爲有效控制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據《河北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依法進行交通行政處罰,保證了交通行政處罰幅度合理合法。在辦理交通行政處罰案件工作中,堅持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的原則,一般案件由承辦部門上報分管領導審查,再上報至主要領導審批後作出處罰決定。重大案件均須上報局主要領導審覈,在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後作出處罰決定。

五、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執法責任制是規範和監督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活動的一項重要制度。對有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爲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或者影響的惡劣程度等具體情況,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比先進資格;

對有關行政執法人員,根據年度考覈情況或過錯形式、危害大小、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等處理。對在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中損壞交通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案件,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近幾年來,我局沒有出現任何違反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單位和執法人員。

雖然,在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和政府法制部門精心指導下,我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些進步,但與建設法制社會、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問題:

1、辦理交通行政處罰案件時收集證據的能力和取證種類仍有不足。案件調查階段執法人員在取證時往往只是給案件當事人做一些簡單的詢問筆錄和拍攝現場照片,以置於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很難形成一個強而有力的證據鏈,降低了所取得證據的說服力、證明力。

2、詢問筆錄過於簡單、詢問當事人時缺乏技巧。在製作詢問筆錄的過程中一些同志製作的詢問筆錄雖然已經能夠反應出案件當事人的違法行爲,但是有些地方還不夠細緻,另外在遇到被詢問人不配合我們的查處工作時,我們詢問的技巧仍然缺乏,詢問筆錄存在漏洞。

3、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在推行三項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如:現場移動執法系統使用頻率偏低;現場執法過程影像記錄不規範,執法記錄儀操作知識欠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時法制人員自身法律知識有所欠缺等問題。這些問題都將引起我們高度重視,並在今後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實踐中認真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