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個人文檔 > 常用文書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多篇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多篇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篇1

申請人:河南光速網絡通信工程有限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申請請求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司百靈的傷予以重新鑑定

事實與理由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的護理期評估意見超出了傷殘鑑定的範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河南省司法廳的有關規定,禁止對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護理期作出鑑定,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的護理期評估意見超出了傷殘鑑定的範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二、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百靈需終生護理的評估意見缺乏法律根據,適用評估標準錯誤。經過庭審質詢,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司百靈護理期的評估意見依據的是《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我們國家目前有任何規定允許交通事故可以參照工傷標準的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的評定程序、評定依據及價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靈是交通事故受傷,對於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評定評估以專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爲依據,以《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作爲本案評估的法律依據顯然是錯誤的三、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百靈需終生護理的評估意見結論明顯錯誤。雖然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司百靈護理期的評估適用了《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但是根據此規範5.7-5.10之規定,五級至十級傷殘均無護理依賴。在無護理依賴的前提下卻做出司百靈需終生護理的結論顯然是錯誤的。四、經過庭審質詢本鑑定結論不能作爲定案的依據首先,爲確保本次鑑定的客觀性,鑑定人應當分別接受質詢,因爲鑑定人在民事訴訟中有着與證人相同的證明意義和價值,不分別接受質詢定會影響鑑定結論的客觀性。其次,本案的鑑定人之一薛長年拒絕回答被告方的質詢,這和只有一個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沒有實質性的區別。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的鑑定結論依據不足,違反法律規定不能作爲定案的依據,特向貴院申請重新鑑定,望貴院予以批准。

此致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河南光速網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篇2

申請人:xxx,年月日出生,漢族,xxx國小學生

現住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男,年月日出生,漢族,

現住xxxxx。(系申請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

現住xxxxx。(系申請人之母)

被申請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xxx廠退休工人,

現住xxxxx

申請事項: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鑑定。

事實與理由: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申請人不服xx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現已提出上訴。在一審審理中被申請人提交法庭xx市法醫鑑定中心()法檢字第號《法醫學鑑定書》,該鑑定依據被申訴人髖關節功能重度障礙這一傷情,比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分級》之規定,將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定爲六級。申請人認爲,本案被申請人的傷情是由於申請人在道路上行走時與我相撞而造成的,應屬交通事故,其評殘依法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之規定來進行。根據該規定,被申請人的傷情應屬或級傷殘。因此,現申請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鑑定,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法定代理人: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篇3

申請人: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申請請求

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司百靈的傷予以重新鑑定

事實與理由

1、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的護理期評估意見超出了傷殘鑑定的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河南省司法廳的有關規定,禁止對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護理期作出鑑定,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的護理期評估意見超出了傷殘鑑定的範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

2、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百靈需終生護理的評估意見缺乏法律根據,適用評估標準錯誤。

經過庭審質詢,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司百靈護理期的評估意見依據的是《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我們國家目前有任何規定允許交通事故可以參照工傷標準的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的評定程序、評定依據及價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靈是交通事故受傷,對於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評定評估以專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爲依據,以《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作爲本案評估的法律依據顯然是錯誤的。

3、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司百靈百靈需終生護理的評估意見結論明顯錯誤。

雖然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對司百靈護理期的評估適用了《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但是根據此規範5.7-5.10之規定,五級至十級傷殘均無護理依賴。在無護理依賴的前提下卻做出司百靈需終生護理的.結論顯然是錯誤的。

4、經過庭審質詢本鑑定結論不能作爲定案的依據

首先,爲確保本次鑑定的客觀性,鑑定人應當分別接受質詢,因爲鑑定人在民事訴訟中有着與證人相同的證明意義和價值,不分別接受質詢定會影響鑑定結論的客觀性。其次,本案的鑑定人之一薛長年拒絕回答被告方的質詢,這和只有一個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沒有實質性的區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河南同一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的鑑定結論依據不足,違反法律規定不能作爲定案的依據,特向貴院申請重新鑑定,望貴院予以批准。

申請人:xxxx

年 月 日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篇4

申請人:張學輝,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黃龍世紀廣場c區九層,

電話:0571-2880290713834115698傳真:0571-87901646

申請事項:

作爲吳某某故意傷害一案的辯護人,申請人對公訴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證鑑定室法醫人檢(20xx)068號《法醫學活體檢驗鑑定書》有異議,特此申請重新鑑定事實與理由:

某某市公安局物證鑑定室法醫人檢(20xx)068號《法醫學活體檢驗鑑定書》"檢驗情況"表明,被檢人宗某某"左額面部至左頸項部(左耳廓前)見-18*15cm的塊狀增生疤痕及色素改變,左下頜部及左頸項部較明顯,頸部活動受限"。其"檢驗意見"爲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十六條四款,評定重傷。

?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十六條四款的規定是:"面頸部深二度以上燒、燙傷後導致疤痕攣縮顯著影響面容或者頸部活動嚴重障礙。"

申請人認爲,(20xx)068號《法醫學活體檢驗鑑定書》認定的只是被檢人"頸部活動受限";而"頸部活動受限"與重傷標準規定的"頸部活動嚴重障礙"是不能劃等號的,兩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確的;同時也未表明被檢人"傷後導致疤痕攣縮顯著影響面容"。因此申請人認爲,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損傷既未達到"傷後導致疤痕攣縮顯著影響面容"程度,也未達到"頸部活動嚴重障礙"程度,被檢人傷勢不符合《人體重傷鑑定標準》關於重傷規定的構成要件,不構成重傷。

同時,申請人認爲,被害人宗某某傷勢符合《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第四十五條(二)"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規定,構成輕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規定,辯護人申請對被害人宗某某傷情重新鑑定。

此致某某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學輝律師

20xx年6月20日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篇5

申請人:李__,男,漢,住_縣_村_社。

申請人:胡__,女,漢族,住_縣_鎮_村_社。

委託代理人:毛__,__事務所律師。

楊__訴申請人財產損害糾紛一案,你院委託__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__房屋損害原因及解決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學技術鑑定書》(以下簡稱鑑定書),申請人認爲該鑑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鑑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請重新進行鑑定。

要求重新鑑定的理由如下:

1、依據鑑定書認定的事實,不能得出其鑑定結果,明顯自相矛盾。該鑑定書第二頁上:“楊__房屋爲剛性條石基礎,基礎底寬0.8至0.9m,埋深約 1.2m(排水溝頂標高爲標準);排水溝底爲條石,計四層約1.2m(與楊__房基底同一標高)”. 接着在分析楊__房屋受原因中稱:“由於申請人 20xx年建房施工條石排水溝時,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即基底附加壓力)”。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申請人修的排水溝的底基和楊__的房屋底基爲同一平面,怎麼可能出現“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這種可能性呢?這充分表明了結論和事實不相符。

2.該鑑定書缺乏客觀公正性和完整性。因爲房屋發生傾斜、沉降除了與地基有關外,與房屋自身的結構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有十分重要的聯繫,而該鑑定書,對原告楊__的房屋的建築質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與其自己的房屋發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關聯性的問題卻故意迴避。只用了一句:“楊__房屋整體剛度較差”,對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一言帶過。而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的__市房屋安全鑑定辦出具的:《關於楊__房屋的安全鑑定意見》中對原告楊__的房屋所發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確指出:“1.該房屋結構不符合規範要求;2.基礎主體施工質量較差”。由此可見該鑑定書的結論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該鑑定書應當是以“__市中級人民法院科學技術鑑定所”的名義制發,卻在鑑定書的頭上用:“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中級法院無法定的鑑定資格)的名義發出,所以,該鑑定書的製作程序不當,有誤導之嫌。

綜上所述,由於__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科學技術鑑定所出具的《技術鑑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鑑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對本案所涉損失的原因重新進行鑑定。

此呈

重新申請鑑定申請書篇6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司鑑定【20xx】法醫第***號鑑定意見書不服,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提出重新鑑定申請。 請求事項:

依法對(20xx)*民初字第***號案件中,**物證司法鑑定中心對被申請人出具的**司鑑定【20xx】法醫第***號鑑定意見書中關於原告***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事項進行重新鑑定。

事實與理由:

一、被申請人鑑定程序嚴重違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6條的規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按此規定,鑑定前應徵得人民法院同意,並與被告協商。而本案原告方未按規定與被告方協商選定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因此程序違法。

二、本案原告是右脛腓骨中斷骨折而引發司法鑑定,鑑定人作出最終意見的依據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xx)標準附錄a,拾級a條款,***爲拾級傷殘。***的二次手術費需人民幣一萬元。傷殘等級的評定應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xx)標準的正款內容,而非僅僅參照附錄a評定,且鑑定書中並沒有說明是什麼原因對付曉東造成的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

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喪失程度如何,是否達到評殘標準,在整個鑑定報告及附件中,關於原告功能喪失的數據來源無記錄原始文本也無附件照片或錄像作爲參照依據。鑑定人並未嚴格按照《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23條的規定: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或者音像載體應當妥善保存。因此,鑑定人存在嚴重違規。從而致使在鑑定意見書“四”中分析說明既缺乏原始依據,也缺乏參考的標準角度,因此該結論的依據明顯不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下列規定: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對鑑定人出具的鑑定書,應當審查是否具有下列內容:

(一)委託人姓名或者名稱、委託鑑定的內容;

(二)委託鑑定的材料;

(三)鑑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

(四)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五)明確的鑑定結論;

(六)對鑑定人鑑定資格的說明;

(七)鑑定人員及鑑定機構簽名蓋章。

被申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存在鑑定程序不合法,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等問題和錯誤。請求貴院委託法定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20xx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