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安全生產公文

安監局新聞宣傳獎勵實施辦法

XX縣安監局新聞宣傳獎勵實施辦法

安監局新聞宣傳獎勵實施辦法

(討論稿)

 

一、總體目標

爲加強我局新聞宣傳工作,營造濃厚安全生產宣傳輿論氛圍,塑造良好的安監機關形象,充分調動幹部職工參與宣傳報道工作積極性,培養和造就宣傳報道隊伍,規範對通訊員的獎勵,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職責分工

(一)各分管領導爲新聞宣傳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分管股室(大隊)宣傳報道計劃及落實工作。局辦公室負責年終對外發布的稿件進行統計、評比,兌現獎懲。

(二)提倡幹部職工全員參與。

(三)嚴格分層把關審稿:各類新聞報道稿件審覈簽發流程爲:通訊員起草->股室(大隊)負責人核稿->分管領導審稿,提出意見->主要負責人簽發。

(四)每個股室(大隊)安排通訊員不少於1名,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宣傳報道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日常工作及宣傳報道稿件的編寫、修改、發送工作。

2、挖掘信息源,展現我局範圍內工作亮點,力求稿件主題鮮明、文筆通暢、內容充實生動,具有思想性、時效性和可讀性。

3、做好責任範圍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完成年度報道任務。

三、獎勵方法

(一)報紙類

1、在中央層級報紙(人民日報、中國日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法制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安全生產報 )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1000元,其他版面頭條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500元,次要版面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200元。

2、在省級報紙(安徽日報、新安晚報、江淮晨報、安徽法制報)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500元,其他版面頭條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200元,次要版面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100元。

3、在市級報紙(安慶日報XX週刊、安慶廣播電視報)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200元,其他版面頭條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100元,次要版面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50元。

(二)電視廣播類

1、發表在中央級別電視媒體的新聞稿件,按採用情況進行獎勵。其中:

《新聞聯播》欄目單獨採用,每篇獎勵1000元;綜合採用,每篇獎勵500元。

《焦點訪談》《新聞1+1》欄目單獨採用,每篇獎勵500元;綜合採用,每篇獎勵300元。

《朝聞天下》《新聞直播間》《新聞30分》欄目單獨採用,每篇獎勵200元;綜合採用,每篇獎勵100元。

2、發表在省市縣其他電視欄目的稿件,省級每條獎勵200元,市級每條獎勵100元,縣級每條獎勵50元。

3、廣播類採用稿件,中央層級每條獎勵100元,省級每條獎勵50元,市級每條獎勵20元。

(三)雜誌類

1、在《中國安全生產》、《中國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勞動保護》上發表的稿件,3000字以上每篇500元,1000字以上每篇300元,200字-1000字每篇200元。

2、在《安徽安全生產》上發表的稿件,1000字以上每篇200元,200字-1000字每篇100元。

(四)網站類

1、在中央層級網站(新華網、人民網、中國新聞網)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200元,其他版面頭條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100元,次要版面稿件(200字以上)每篇獎勵50元。

2、在省級網站(中安在線、安徽省安監局網站)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100元,其他稿件每篇獎勵30元。

3、在安慶市安監局網站發表的稿件,每篇獎勵20元。

4、在縣內主流網站(XX縣政府網、新聞網、文明網、縣安監局網站)發表的稿件,每篇獎勵10元。

(五)內參類

發佈在《安慶信息》、《XX信息》等內參類雜誌上的稿件,單獨採用,每篇獎勵50元;綜合採用,每篇獎勵30元。

(六)行業協會類

發佈在省內各級安全生產行業協會主辦雜誌報刊上的稿件,參照第三條雜誌類執行獎勵。

四、任務獎勵

(一)優秀獎勵。根據發稿數量排名,每年評選3名優秀宣傳信息員,頒發榮譽證書,分別獎勵500元、300元、200元。

(二)數量獎勵。凡年度累計發表稿件在20篇以上者(省級或以上稿件至少1篇),年終另外獎勵100元,50篇以上者(省級或以上稿件至少2篇),年終另外獎勵200元,100篇以上者(省級或以上稿件至少5篇),年終另外獎勵500元。

(三)徵文名次獎勵。報名參加中央省市縣(具體爲:全國、安徽省、安慶市、XX縣)各級報紙雜誌徵文活動,按照級別和名次進行獎勵。其中:

1、國家機關媒體徵文,獲得一等獎(第1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1000元;獲得二等獎(第2到5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600元;獲得三等獎(第6到10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400元;獲得優秀獎(參與獎),獎勵200元。

2、省級機關媒體徵文,獲得一等獎(第1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800元;獲得二等獎(第2到5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600元;獲得三等獎(第6到10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400元;獲得優秀獎(參與獎),獎勵200元。

3、市級機關媒體徵文,獲得一等獎(第1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600元;獲得二等獎(第2到5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400元;獲得三等獎(第6到10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200元;獲得優秀獎(參與獎),獎勵100元。

4、縣級機關媒體徵文,獲得一等獎(第1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400元;獲得二等獎(第2到5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200元;獲得三等獎(第6到10名,或按徵文主辦方規定),獎勵100元;獲得優秀獎(參與獎),獎勵50元。

(四)參與演講比賽、朗誦比賽、歌詠比賽或其他形式文藝表演並獲得比賽獎級的,參照第三條徵文名次執行獎勵。

(五)以上4項獎勵可以兼得。

五、其他事項

(一)請通訊員注意保留草稿或定稿,郵件發送、寄送證據,稿件採用情況證明,獲獎證書、名單等具體材料,以便辦公室進行統計覈實。

(二)稿件數量以辦公室統計的數字爲準,發表在不同地域不同層級媒體上的同一稿件,就高不就低,以最高獎勵標準統計,數量計爲1條。

(三)由多人合作署名,創作的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稿件,視爲同爲1篇稿件,其獎勵款按作者人數進行分配,主筆者(參與者協自行商認定)獲得一半的獎勵。

(四)發表其他省市縣(例如:湖北省、武漢市,池州市、東至縣)均可以納入統計範疇,獎勵金額按標準的一半計算。

(五)獎勵款年底進行集中兌現。

(六)不能提供發稿有效證據、侵犯知識產權,抄襲他人作品,僞造數據,以其他不正當方式騙取獎勵的,經覈實後,將扣除已發獎金,並雙倍處罰。

六、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2017年2月17日,X安監黨組〔2017〕2號文件生效以後所發表的稿件計入稿件總數。

 

 

                                       XX縣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