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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多篇

關於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多篇

關於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 篇一

爲了全面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督促社區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狀,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我社區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區、辦事處關於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現制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社區 各 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其他領導人對其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工作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訂安全生產年度規劃。及時召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落實實施《安全生產法》,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檢查、有效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問題;每月組織安排一次全面或專項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督辦,並保存整理好檢查整改工作記錄。

2、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專班,配備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配齊必要的安全設施,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運轉良好。

3、本文來自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網絡,按照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和行業特點,制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具體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個人。

4、認真開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積極參加安全培訓考覈工作。

5、紮實做好事故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工作。對本單位安全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建檔;對安全隱患要認真制定整改計劃,嚴格落實措施、整改期限、責任區域及責任人。

6、建立和完善事故報告制度,做好事故分析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發生事故後按規定及時上報,無漏報、誤報、遲報、瞞報現象。

7、按照區、辦事處統一部署,紮實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三、考覈與獎懲

1、按照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要求,對生產安全工作做的好單位,且在本年度單位未發生任何大小安全生產事故,將給予一定的精神獎勵,並作爲上級政府年度評先的依據。

2、對於平時在生產過程中,對安全工作不重視,安全生產管理不嚴,抓的不緊,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單位不得被評爲本年度的先進單位,負責人不得被評爲先進個人,並且追究法律責任。

簽名

時間:20xx年**月**日

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書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爲貫徹《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的精神,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xxxx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本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經營方針。

本礦生產經營必須遵守《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煤礦負責人(法人)和經營管理人(礦長)對預防煤礦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

本礦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護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本礦的生產經營管理人(礦長)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礦長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組織培訓,並依法進行處罰。

(二)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本礦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停產,撤出作業人員,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存檔。

礦長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礦長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從業人員依照本礦的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主管部門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可以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礦長或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輪流帶班下井,並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主管部門發現礦長未按規定帶班下井的,可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三、安全生產預防制度

本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治理和報告制度。有《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礦礦長應當負責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煤礦企業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有國務院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進行生產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企業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予以關閉。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礦建立起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落實。目標是: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

責任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 篇三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預防和減少生產事故,保護公司財產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入廠職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覈,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三、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檢查執行情況;

四、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範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五、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六、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七、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種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的安全考覈評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檢查和督促有關部門和班組搞好安生產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管理人員的技術素質。

十一、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一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總經理簽字: 安全生產管理員簽字:

二0一X年一月一日 二0一X年一月一日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 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爲貫徹《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的精神,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XXXX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本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經營方針。

本礦生產經營必須遵守《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煤礦負責人(法人)和經營管理人(礦長)對預防煤礦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

本礦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護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本礦的生產經營管理人(礦長)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礦長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組織培訓,並依法進行處罰。

(二)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本礦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停產,撤出作業人員,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存檔。

礦長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礦長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從業人員依照本礦的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主管部門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可以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礦長或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輪流帶班下井,並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主管部門發現礦長未按規定帶班下井的,可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三、安全生產預防制度

本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治理和報告制度。有《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礦礦長應當負責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煤礦企業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有國務院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進行生產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企業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予以關閉。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礦建立起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落實。目標是: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

鄉(鎮):___________ 單位(蓋章):XXXX 煤礦礦長: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