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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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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第二篇:淺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第三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我見第四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嘗試第五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問答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處在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是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工作。隨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其在體制、機制、制度、源頭上遏制和防範腐敗的作用逐步顯現,實踐證明這項改革是規範財政性資金收支較徹底、完善、可靠的模式。

一、我縣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

我縣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至今已4年多,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提高了財政資金的調度週轉和使用效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後,存款餘額集中在財政部門,單位實際發生支出時才從財政國庫的賬戶中支付資金,有效回籠了國庫資金,增強了財政資金宏觀調控能力,從源頭上遏制和防範腐敗;

2、提高了財政部門對資金的監控力度,用款單位發生的每一筆支出,財政部門在當天或者到第二天即能掌握,實現了財政部門對支出撥付全過程的有效監管;

3、簡化了資金撥付環節,提高了基層單位用款效率,確保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保證了各項支出的用款;

4、更新了預算單位用款觀念,提高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強化預算約束,促進今後部門預算、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等相關改革的工作;

5、進一步規範了銀行賬戶管理,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二、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種先進的、規範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客觀上需要與科學健全的預算管理制度、金融體系及規範的政府運作機制相協調。這項制度作爲財政預算執行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打破了傳統的資金運行方式,一定程度會對各部門的既得利益進行重新整合。這就決定了在推進這項改革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或存在一些困難或問題:

1、對改革的認識不夠統一。有的預算單位片面認爲是財政部門收權,會削弱本單位的管理職責和資金運作自由權,影響單位利益,態度不積極。

2、配套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是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礎。近年來,部門預算改革成效顯着,初步確立了改革框架,但是仍然存在有的項目不能在年初確定,先要錢、後定項目的情況,致使預算確定的資金與項目實際需要不匹配,部門預算僅明細到項目,項目具體內容及構成在預算中反映不出來;

3、我縣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僅做到財政授權支付和工資直接支付,因此授權支付比重過大,直接支付比例小,加上改革還沒有延伸到所有的二、三級預算單位和鄉鎮,有的資金去向難以直接有效監控。

4、我縣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僅工資是直接支付,公用經費是授權支付,項目資金和專項資金都是實撥到預算單位。部分部門內設有總會計,所有預算、指標、決算都是通過總會計彙總分配,所以撥款不能直達基層用款單位,無法對其開展授權支付,即教育系統。鄉鎮單位僅工資是直接支付,其他資金也沒進行授權支付,原因是鄉鎮沒有國家金庫,不能開展授權支付。

三、對策及建議

1、強化業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素質。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知識範圍和業務領域都很廣,國庫改革工作本身就是一個培訓過程,因此,需要我們把業務培訓作爲一項重要的經常性和基礎性工作來抓。不僅要培訓財政部門的內部幹部,也要重點培訓預算單位會計、代理銀行的相關人員,培訓內容重點放在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通過不同層次的培訓,全面提高人員業務素質,使他們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2、提高預算編制水平,繼續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力度。真正實現公共財政、財政一體化戰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預算的編制是根本。通過實行綜合預算、零基預算、早編細編預算,加強預算管理,從而實現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經濟穩定及經濟發展的職能。

3、繼續做好集中支付改革的宣傳工作,提高相關人員思想道德素質和服務意識,使各個預算單位充分認識財政管理改革重要性。

第二篇:淺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淺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摘要]摘要:全面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公共財政的必然選擇。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同時也遇到了重重阻力,離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對此,本文擬從加強改革的認識、解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中的委託代理問題以及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等角度來探討進一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關鍵詞]國庫改革問題

一、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概述 (一)什麼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國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現階段建立現代財政國庫制度的核心內容。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程序,由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在指定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所有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庫支付機構審覈後,將資金直接從單一賬戶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是解決財政資金使用中諸多問題的治本之策,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公共財政的必然選擇。目前,已有33個省份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並向城市、縣級推進。按照中央的統一設計和要求,2014年起我國將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現狀

近幾年來,財政工作爲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實現宏觀調控,穩定經濟發展,加大監督力度,實現資金優化配置,建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政府採購。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爲基礎,以健全的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爲依託,在預算單位動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商品、勞務和支付款項時,由其提出申請,經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審覈後,將資金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給收款人。這改變了過去先將財政資金層層撥付到預算單位,再由預算單位分散支付給收款人的做法,從而有效減少中間環節,減少資金佔用,方便單位及時用款,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爲了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訂出臺了《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並由中央財政選擇國家水利部等6家中央單位率先開始試點,財政部門對各試點單位的經費不再事先預撥,資金的使用,由各單位根據細化的預算自主決定,財政部門覈對後由單一賬戶進行轉賬結算。在實際支付之前,所有的資金都集中在國庫,財政部門可以統一調度。這種制度減少了財政支出的中間環節,有效防止了財政資金被擠佔、截留、挪用等問題,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了腐敗,確保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可以說,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調整了相關主體的既得利益,從而影響了制度執行的積極性

國庫集中支付是一項需要代理銀行和各級政府、單位全力配合協作的系統工程,一旦這些主體的既得利益受到破壞,制度執行起來就會異常困難。在傳統的財政收支管理方式下,財政預算性比較弱,資金按額度撥付給各個預算部門,預算部門具有很大的自主權,可以通過挪用、擠佔、坐收坐支等方式實現部門利益;對於銀行來說能獲得大量的信貸資金,並且就業務處理而言也比較簡單。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後,預算單位必須專款專用,在資金支配上受到很大的限制,並且由於賬戶分立覈算,年底不能再像以前那樣用事業經費衝抵行政經費的缺口,原有的一些不規範的資金使用行爲被嚴格限制;而銀行不僅需要投入大量的

人力、物力和財力,來處理比以往復雜得多而手續費卻很少的業務,而且還面臨着諸如墊付資金、資金損失等風險,這些都對利益主體的積極性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打擊,使得該支付制度實施起來比較困難。

(二)支付流程比較繁瑣並且難以依法理財

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從項目發生到預算單位或供應商收到資金需要經歷二十多個環節,任何環節出問題就會影響整個工作流程,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在政府制定採購計劃時,由於審批程序複雜致使財政資金不能及時到賬,從而對工作進度和資金使用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並且由於財政資金性質複雜,涉及的業務和部門比較繁瑣,不僅增加了相關部門的工作量,而且也使得支付效率相對低下。另外,由於年度預算批覆時間在每年的3-4月份,而在此之前往往有些經常性專項由於沒有預算指標無法支出,迫使預算單位利用其他項目資金墊付或者延遲專項支付,導致預算項目的混用和竄用,難以滿足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中依法理財的要求。

(三)業務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

由於國庫集中支付方式處理每一筆支出均需要由預算單位主動發起,所以對於諸如銀行代扣代繳業務(稅款、電話費、水電費、物業費)的扣繳等被動扣款業務還難以運用目前的業務模式進行處理,否則委託代收的“零餘額”賬戶就會出現“負餘額”,滯納金的問題隨機產生,致使需要保留一些預算單位的基本賬戶。並且現有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下一年的經費的撥付指標參照本年度資金的使用情況,這樣容易導致預算單位年終大量支取零餘額賬戶資金,把不該財政用款的支出也用財政經費支出或者採用提取現金方式、轉儲大額定期存單以及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劃撥資金的方式使年終零餘額賬戶不會出現結餘,以避免財政會因本年度的資金未用完而減少單位下一年度的經費。

三、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對策

(一)提高預算編制和管理水平

編制預算時應將以“基數加增長”編制方法爲主的改變爲“零基預算加項目預算”、“因素編制法”爲主再與其他方法相結合,這樣可以綜合考慮稅源情況、政策性減收和經濟增長預期等多因素的基礎上進行預算編制;在編制支出預算時將預算工作分支細化,並結合單位當年的財力狀況和實際需求對支出額度、方向和用途等做出具體覈定。在執行預算時候要做到統籌兼顧,不斷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嚴禁隨意超越預算、擴大預算範圍和調整預算等行爲發生。

(二)要進一步推進和細化預算編制改革

財政資金不再區分預算內外。即將所有的財政資金都納入預算,從而使國庫收支真實反映所有的財政收支狀況,並使所有的財政收支都納入國庫的管理和監督範圍。改變預算年度的歷年製爲跨年制。我國的預算年度是1月1日到12月30日,即歷年制,但審批預算的各級人大一般都是在3月或更晚一些時候開會,這使得前幾個月的預算執行缺乏法律依據。我國可以借鑑國外實行跨年制,這樣可使預算草案在預算執行前就得以通過,全年的預算都有法律依據。細化預算科目,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部門預算具體而準確,而我國目前的預算編制比較粗糙、預算科目比較籠統,不利於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運行,所以有必要從功能上、性質上進行預算科目規範分類,建立多級預算體系,每項支出都要有相應的科目,並在一套科目中反映。

(三)簡化業務流程,提高資金支付效率

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進一步簡化用款計劃審批程序,特別是

要簡化財政內部對用款計劃的審批環節。如對人員和公用經費的審批程序可直接報送到國庫部門予以審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撥款的原則在每月底自動產生下達用款計劃;進一步規範財政部門的審批時限,儘量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批,保證單位及時用款;改進和簡化資金清算程序,節省清算時間,延長單位使用資金的時間,方便單位用款。同時,建議人民銀行制定電子住處的使用和管理辦法,逐步取消紙技憑證的傳遞,實現網上資金的無紙化清算。

(四)協調各利益主體的利益

財政會計、代理銀行、國庫和預算單位等都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利益主體,雖然它們之間存在着博弈關係,看似利益衝突,實際上只要它們相互鼎力配合協作,完全可以使各利益主體的利益最大化,實現“共贏”。例如,代理銀行和國庫之間加強溝通和聯繫,代理銀行認真把關,決不允套取國庫資金的現象發生,否則取消其代理資格;與此同時,國庫也應積極配合代理銀行的工作,及時清算代理銀行的代墊資金,如果由於財政困難等原因難以及時清算,則應該及時和代理銀行溝通協商,把代理銀行的代墊資金作爲政府的貸款處理,及時還本付息。只有互惠互利,確保各方的利益,才能順利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2014年是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的第十年。被稱爲一場“財政革命”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給我國預算執行管理制度帶來了根本性變革,確立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在我國財政財務管理中的核心基礎性地位。隨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紮實有序推進,我國實現了財政資金運行由“中轉”變爲“直達”, 財政資金運行監控能力和使用效益大幅提高,基層預算單位每一筆收繳和支付信息,都可以實時傳輸到財政部門。同時,財政資金運行安全得到切實保障,通過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實現了財政部門對預算執行全過程的實時、明細和智能監控。

參考文獻:[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財政部國庫司。國庫集中支付基本業務釋要(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j].預算管理與會計,2014,(7)。

[3] 寇鐵軍.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分析[j].北財經大學學報,2014(4).

[4]李安澤.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的四條過渡路徑[j].當代財經,2014(7).

[5]劉敏.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j].企業研究,2014(12).

第三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我見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我見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我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稅體制進行過幾次重大的改革,尤其是年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由於受各種條件的限制,以往改革的重點大多是在財政收入方面,好範文,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面對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

的財政支出制度的基本框架尚未進行大的改革。財政支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我們認爲,借鑑國際通行的做法,在我國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解決當前支出管理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下面,談一些個人看法。

(一)現行國庫支付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也就是將預算確定的各部門和各單位年度支出總額按期撥付到其在商業銀行開立的賬戶上,由各單位自主使用。這種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缺乏嚴格的預算監督機制,容易滋生腐敗行爲。預算資金一旦撥付給了部門和單位,就脫離了財政監督,各種剋扣、截留、挪用資金的現象無法控制。特別是建設項目資金,經過層層剋扣,落實到具體項目上的資金往往少而又少,容易出現“豆腐渣工程”現象。其表現是各種腐敗現象有禁不止,國家經濟秩序被嚴重擾亂,在人民羣衆中造成極壞的影響,黨和政府的威信也受到嚴重損害。二是由於大量資金沉澱在各部門、各單位,資金使用效率很低。同時,財政部門在進行資金調度時還要額外增發短期國債,資金成本大大增加。三是無法建立起一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預算管理制度。預算執行是預算管理的關鍵,這一環節管不好,財政管理就無法適應現代經濟制度的要求,預算管理制度不可能做到科學、規範。

(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也是解決我國現行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強化預算管理,解決我國預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必須進行兩項根本性改革:一是預算編制、審批、監督制度改革;二是預算執行制度改革。目前,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要求,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佈署,第一項改革已經在穩步推進。從年起,各部門開始試編部門預算,並細化向人代會報送的預算草案。但是,如果第二項改革沒跟上,第一項改革的效果必然大打折扣,細化預算編制的意圖難以實現、作用難以發揮,預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仍然得不到解決。因此,有必要在搞好第一項改革的同時,精心佈置,積極穩妥地推進第二項改革工作。

預算執行方面的改革方法很多。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以及其他預算支出部門都進行過不少探索和實踐,採取過多種模式,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都沒有根本解決問題。我認爲,借鑑國際經驗,在我國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

所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對從預算分配到資金撥付、資金使用、銀行清算,直至資金到達商品和勞務供應者賬戶全過程的監控制度。其基本含義是:財政部門在中央銀行設立一個統一的銀行賬戶,各單位的預算資金統一在該賬戶下設立的分類賬戶中集中管理;預算資金不再撥付給各單位分散保存;各單位可根據自己履行職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預算項目和額度內自行決定購買何種商品和勞務,但支付款項要由財政部門來進行;除特殊用途外,資金都要通過國庫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

實行集中支付,雖然不改變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權限,但其作用在於建立起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機制。財政部門掌握資金支付權,可以根據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預算的規定而決定是否給予支付;將資金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而不再通過任何中間環節,可以掌握每筆資金的最終去向,爲從根本上杜絕在預算執行中的剋扣、截留、挪用資金的現象奠定基礎。如果這項改革實實在在地推進,不僅具有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意義,更具有倡廉、堵亂、防散、壯乾的作用,意義非同一般。

(三)現階段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雖然難度很大,但條件基本具備、時機基本成熟。推進這項改革的難度:一是人們的觀念一時難以轉變。分散支付方式是幾十年來人們習慣的支付方式,對此進行根本性改革,觀念轉變需要有個過程。二是部門和單位可能會有些阻力。在分散支付條件下,各部門和各單位使用資金時,不受預算硬約束,自主性強,資金還可以存入商業銀行生息。改革後,這些“好處”將不復存在。三是在分散支付條件下,地方政府可以將某些部門和單位的資金集中存入指定的商業銀行,作爲爭取項目貸款的條件。改革後,預算資金必需保存在中央銀行,地方政府將失去這個手段。這些因素都可能在推行這項改革時形成阻力。但是,只要認清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有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各部門、各地方從改革大局出發,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加上我們精心設計改革方案,困難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我們認爲,現階段推進這項改革的條件已基本具備,時機也基本成熟。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改革

預算編制,加強財政監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這既是壓力也是動力,對我們克服各種阻力,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十分有利。二是從年起,預算編制方法已作重大改革。按照人大常委會的要求,中央預算編制要細化到部門和地方、細化到項目,這些都爲推進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三是近年來進行的一系列財政經濟體制改革爲進一步推進集中支付改革打下了堅

實的基礎,積累了經驗。特別是由於分稅制財稅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財政改革重點轉移到公共支出領域已是形勢的必然。四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西方發達國家通行的做法,有豐富的國際經驗可資我們借鑑。匈牙利和我國臺灣省已經完成了這項改革,其實踐表明,這項改革雖然有很大阻力,但是可以成功的。五是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這個領域和我們一起作過深入研究,贊成我們的改革思路,認爲它符合國際慣例,並表示盡最大努力向我國提供技術援助,支持這項改革。六是我國目前辦公自動化水平和軟件開發設計能力已能基本滿足這項改革的要求。七是地方政府改革意識不斷加強,不少地方主動請戰,積極要求進行這項改革試點。

(四)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思路。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最終目標是要實現從現行的分散支付向國庫集中支付轉變。目前,我們將這項改革先定位於支付制度改革,主要是考慮到國庫收入制度改革條件尚不成熟以及改革要先簡後繁、逐步深入,一俟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成功,我們再集中精力推進國庫收入制度改革,最終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也就是西方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的“國庫單一賬戶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⒈改變資金管理方式。第一,在中央銀行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相應地,在財政部門建立統一的資金賬冊管理體系。第二,預算資金由原來層層下撥給預算單位,改變爲由財政部門統一保存在中央銀行國庫單一賬戶上進行管理,財政部門不再將資金撥到預算單位,而只給預算單位下達年度預算指標,以及審批預算單位月度用款計劃。預算資金在沒有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之前始終保存在中央銀行國庫單一賬戶上。第三,設立“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簡稱“支付中心”)。預算資金由原來通過人民銀行國庫部門整筆撥給各預算單位,改變爲由支付中心根據各預算單位的用款情況和實現的購買行爲開具的付款申請,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即由原各預算單位分散支付改爲由支付中心集中支付。財政部門設立的支付中心,負責辦理各預算單位向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支付的款項;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負責國庫賬戶管理、資金清算以及相關管理和監督工作。

⒉改變資金支付方式。由於資金管理方式發生變化,支付方式也作相應改革。改革以後,除小額零星開支外,預算單位發生購買行爲時,向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資金由支付中心根據預算單位申請的數額和用途直接從國庫單一賬戶上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

此外,爲了保證預算單位及時、便利地用款以及某些特殊用款開支,除了上述這種主要支付方式外,還有以下三種輔助支付方式:()工資支出。支付中心在商業銀行開設工資賬戶,並根據同級財政部門下達的工資預算,按月將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劃撥到商業銀行的工資賬戶;商業銀行再根據各預算單位開具的職工工資表,將資金撥付到職工個人的工資賬戶(工資卡)。()零星支出。預算單位的日常小額經費支出,包括購買一般辦公用品,支付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由支付中心根據覈定的零用金額數,將資金從國庫財政存款戶撥入其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用金存款賬戶”,並委託商業銀行爲各單位提供小額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信用卡,由各單位自主支配使用。()轉移性支出。撥付給預算單位或下級財政部門(統稱受款人),但尚未用於購買商品和勞務的支出,由支付中心將覈定的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入受款人的銀行賬戶。試點過程中,尚未實行集中支付的預算單位的支出也採取這種方式進行支付。

(五)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配套改革。爲了加快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使這項改革順利進行,需要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一是要制定《集中支付操作程序》、《國庫支票管理辦法》;二是要修改《國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國庫會計覈算辦法》、《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等相關財政、金融法規;三是要建立支付中心業務和信息處理系統;四是要選擇代理國庫日常業務的商業銀行等。

第四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嘗試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嘗試

作者:薛小燕2014.2.23

【摘要】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爲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支付爲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實施,實現了財政資金使用的“中轉”變“直達”,賬戶管理由分散到統一,提高了預算執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爲公共財政框架的重要基石,是預算執行制度的創新,是我國財政資金運作方式的根本變革。建立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公共財政框架的客觀要求,對逐步規範財政收支行爲,加強財政監督、減少資金週轉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宏觀調控作用意義重大。爲了積極推進並不斷完善我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市政府早在2014年就將個別縣市和市財政局、水利局等八個部門確定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試點單位,財政部門也加大了對試點單位改革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力度,收到了明顯成效。2014年市政府進一步擴大了市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範圍,於8月1日起對納入市財政支付覈算中心的155個單位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並對市直單位的近200名財務人員就試點前預算單位應準備的各項工作、財政直接(授權)支付辦理程序及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進行了專門培訓,以確保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標和原則

(一)改革目標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其最終目標是最大限度地減少財政資金的庫外沉澱和閒置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二)原則

1.有利於積極穩妥,逐步推進。由於我國財政支出管理制度是在幾十年計劃經濟體制下發展形成的,無論是從體系的建立還是理財觀念的改變和接受上都會有很多阻力和困難,不可急於求成,應當實事求是地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從易到難,積極穩妥。

2.有利於監督管理。改革要增強財政收支活動的透明度,在基本不改變預算單位財務自主權和資金使用權的前提下,使收入繳庫和支出撥付的整個過程都處於有效的監督管理之下,變過去預算單位按銀行存款數掌握支出爲按財政部門覈定的用款計劃指標控制支出。

3.有利於規範操作。要合理確定財政部門、預算單位、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的管理職責;在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使用權的前提下,使所有財政性資金都在國庫單一賬戶內規範運作。

4.有利於預算單位方便用款。減少資金申請和撥付環節,使預算單位用款更加及時便利,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運作程序

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爲基礎,以健全的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爲依託,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審覈後,將資金通過單一賬戶體系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其基本運作程序是:預算單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計劃向財政支付機構提出申請,經支付機構審覈同意後在預算單位的零餘額賬戶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項,然後通過銀行清算系統由零餘額賬戶與財政集中支付專戶進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專戶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在國庫集中支付方式下,由於銀行間的清算是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時進行的,因而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的賬戶在每天清算結束後都應當是零餘額賬戶,財政資金的日常結餘都保留在國庫單一賬戶中。

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用款計劃的編報

(一)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的編報

預算單位編制月份用款計劃時,必須根據單位預算指標結合單位實際支出需要,分清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範圍,按照規定格式

編制。基本經費支出用款計劃按(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照年度均衡性原則編制,項目經費支出用款計劃按照項目實施進度編制,預算外資金支出用款計劃按照預算外收入上繳進度情況參照預算內月份用款計劃分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按規定時間進行單獨編報。

(二)特別緊急支出的辦理

特別緊急支出是指經預算單位認定,並由市政府或市財政局批准的特別緊急事務支出。特別緊急事務支出可通過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辦理。

因特別緊急支出預算單位授權支付用款額度不足時,預算單位需及時提出用款計劃申請,按規定程序報財政局審批,財政局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程序,將批覆的用款額度下達覈算中心,覈算中心可先將調增的用款額度通知代理銀行,並根據單位提出的支付申請向代理銀行開具支付指令,然後再到財政局國庫科辦理《額度通知單》的審覈簽章手續。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財政直接支付與授權支付的基本內容

(一)財政直接支付是由財政部門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供應商或收款人賬戶,財政直接支付包括工資支出、工程採購支出、物品、服務採購支出和其他直接支出。

1.工資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工資支出範圍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撥款供養的在編人員和離、退人員的基本工資、

津貼、獎金等工資性支出;其他支出如臨時工工資、加班費、考勤補助等都不實行財政直接支付。預算單位發放工資,應根據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分別編制統一的工資表並經人事部門、編制部門、財政部門審覈簽章後向覈算中心提出支付申請,然後由代理銀行進行發放。

2.工程採購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工程採購支出項目和支出範圍是指基本建設項目中財政資金部分的基本建設支出;維修項目中單項維修財政安排資金超過5萬元人民幣(含)的支出。

3.物品、服務採購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物品、服務採購支出項目和支出範圍是指預算單位列入市級財政頒佈的《政府採購目錄》的商品、服務採購支出(單件或單批商品不足2014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除外)。

4.其他直接支付支出。其他直接支付支出範圍是指預算單位一般預算支出中的印刷費、會議費、培訓費(指單位組織縣〈市、區〉人員參加的集體培訓支出)、交通費(汽燃費、修理費)房屋租賃費、取暖費(鍋爐用煤)等支出,並且支付金額達2014元人民幣以上。

(二)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授權,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單位零餘額賬戶將資金支付到供應商和收款人的賬戶。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範圍是指除上述財政直接支付支出外的全部支出。

兩年多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試運行表明,在會計集中核算基礎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財政資金多環節撥付、多戶頭存放形成的資金庫外沉澱和閒置浪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利於強化財政預算執行,推進部門預算改革的步伐;有利於健全財政監督機制,有效防止擠佔、截留和挪用財政資金,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爲此,中心全體工作人

員在領導的帶領下,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努力改進工作作風,耐心指導預算單位按規定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虛心聽取預算單位的反饋意見和建議,並積極整改,確保我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第五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問答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問答

問:我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是怎樣設置的?

答:我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設置爲五類賬戶的集合:

1、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用於記錄、覈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支出。

2、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零餘額賬戶,用於預算資金的日常支付和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3、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預算外資金專戶,用於記錄、覈算和反映預算外收入和支出,並對預算外資金的日常收支進行清算。

4、爲預算單位開設零餘額賬戶,用於記錄、覈算和反映預算單位的轉帳和小額零星支出,並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

5、經國務院批准或授權財政部批准開設的專戶。由於目前處於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時期,政策性支出項目還比較多,某些財政支出具有特殊意義,賬戶和支付的管理有特殊要求,有的需要通過政策性銀行封閉運行,如糧食風險基金等。

問:傳統體制下財政國庫管理和運作方式存在哪些弊端?答:目前財政性資金的繳庫和撥付方式是通過徵收機關和預算單位多重設立賬產分散進行的。存在的主要弊端:一是重複和分散設置賬戶,財政性資金由各部門和預算單位分散掌

握和安排,財政資金活動透明度不高,造成在支出活動沒有實際發生之前大量資金長時間滯留在部門和單位,一方面大量資金閒置,降低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難以集中財力辦大事,該辦的事情不能集中財力予以支持。同時也增大了管理難度,容易造成擠佔、挪用,甚至產生腐敗現象。二是財政收支活動信息反饋遲緩,財務會計信息失真現象較爲普遍,難以及時爲預算編制、執行和宏觀經濟調控提供準確依據,嚴重地影響—廠政府對財政經濟運行的把握和調控。三是在傳統收付制度下,財政部門資金使用狀況的監督主要採取事後監督的方式,難以實現事前有效的監控,從而容易產生截留、擠佔、挪用資金甚至產生私設“小金庫”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

問: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有哪些?

答:不同的支出類型實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和程序:

1、直接支付方式;

2、財政授權支付方式。

問:什麼是財政授權支付方式?

答:是指經財政部門授權,由預算單位在批准的用款額度內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單位零餘額賬戶將資金撥付到收款人賬戶。開設小額現金賬戶的,通過小額現金賬戶提取現金進行支付。實行此方式主要包括預算單位的零星支出和購買支出(分散採購部分)。

問:“財政國庫集中收付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答:財政國庫集中收付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

2、提供授權支付憑證信息;

3、辦理政府採購資金撥款:

4、配合財政國庫做好工資直髮的有關工作;

5、管理和使用財政性資金有關賬戶;

6、管理明細賬;

7、管理預算單位支付信息;

8、管理財政性資金各種支付憑證並加強管理。問:什麼是零基預算?

答:所謂零基預算,通俗地說就是指在編制預算時不考慮單位上年度開支基數,一切從零開始。

問:什麼是部門預算?

答:部門預算就是一個部門一本預算,即由政府各部門編制,經財政部門審覈後報人大審議通過,反映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預算。部門預算可以看做是政府和立法機構對預算進行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框架。部門預算實際上就是綜合預算。問:什麼是預算外資金?如何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監管?答:預算外資金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企業主管部門和政府委託的其他機構,爲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

而收取、提取、募集,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預算外資金是國家財政性資金,應由財政部門建立統一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積極推行“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改革,徹底實現票款分離,在此基礎上逐步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結合使用,以增強政府調控能力,使預算外資金管理實現“國家所有、財政管理、政府調控”的三權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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