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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化能源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方案

關於深化能源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方案

關於深化能源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方案

爲紮實推進我街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懲能源資源領域黑惡勢力,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有效整治能源資源領域亂點,淨化行業土壤,優化發展環境,保障我街道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任務順利進行,根據**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關於深化能源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方案》(汾掃黑組發〔2019〕7號)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緊緊圍繞省委“三打三治”**市委和**市委“兩清三打四延伸五攻堅”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深入推進全街道能源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掃清推進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中的障礙,爲全街道在“兩轉”基礎上高質量發展全方位崛起創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打開路,依法從嚴打擊能源資源領域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堅持懲腐打傘,堅決剷除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堅持綜合施策,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洽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統籌推進,實現能源資源領域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得到徹底剷除,各類亂點亂象得到全面整治,行業管理秩序明顯提升,企業外部發展環境顯著優化,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增強。

三、工作任務

聚焦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突出問題,專項鬥爭的重點是:

(一)在能源資源領域以暴力、脅迫等手段,欺行霸市、搶佔資源、強攬工程、惡意競標、強買強賣,強迫中標企業轉包、分包工程的黑惡勢力;

(二)在能源資源歸屬糾紛中,僱傭社會閒散人員實施打架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阻礙施工的黑惡勢力;

(三)在能源資源企業生產建設和經營流通中,實施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軟暴力”催收,以及強行收取“地盤費”“保護費”“污染費”等黑惡勢力;

(四)插手能源資源企業與當地居民糾紛,煽動居民鬧事鬧訪,以及充當地下“執法隊”“出警隊”,暴力妨害執行公務的黑惡勢力;

(五)通過非法手段長期染指能源資源領域,企圖以“轉型”“洗白”“蟄伏”等方式插手或滲透到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程項目中的黑惡勢力;

(六)能源資源企業領導幹部及職工與黑惡勢力裏勾外聯,霸佔能源資源、侵吞國有資產、切塊割賣能源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爲;

(七)國家公職人員、社區幹部縱容、煽動、唆使或幕後組織搶佔資源、強攬工程、強買強賣、惡意阻工等違法犯罪行爲,以及包庇縱容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甚至干擾阻撓查處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行爲;

(八)其他影響能源資源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爲以及能源資源領域的涉黑涉惡犯罪。

四、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9年11月中下旬)。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具體安排。

(二)集中攻堅階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緊扣方案確定的八個工作重點,對本地、本行業、本領域的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邊摸排、邊打擊、邊整治,做到任務不落實不鬆勁、整改不到位不放手,確保全面實現工作目標。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7月至12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對專項鬥爭進行認真總結,提煉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五、方法措施

(一)全面排查起底問題線索

1.案件起底。街道綜治辦、派出所對已偵破的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案件進行“回頭看”,重點排查有無漏罪漏人、有無尚未發現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有無尚未整治整改到位的行業突出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移送或通報紀檢監察機關、行業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健全完善政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對能源資源領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和重大惡勢力集團案件逐一過篩,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強化雙向移送反饋,深挖隱藏在幕後的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2.線索起底。對已作出查否結論、羣衆反覆舉報的涉黑涉惡線索,進行復查,力求覈查準確。對於在能源資源領域行業發生的妨害公務、暴力抗法、行政處罰等案件進行集中梳理排查,掌握黑惡勢力犯罪、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線索,及時向公安、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3.信訪起底。對於近3年來涉及能源資源領域的羣衆信訪舉報內容,特別是羣體性信訪和反覆上訪事項進行排查梳理、串並分析,深挖黑惡犯罪和“保護傘”線索,深入排查能源資源領域存在的重大矛盾糾紛和羣體性信訪訴求,對涉黑涉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覈查處理。

(二)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1.堅持打早打小。對不構成犯罪的行爲,要主動出手、綜合施策,運用治安、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處置到位,確保發現在早、打擊在小、治理在先,嚴防形成現實危害,堅決防止坐大成勢。

2.堅持打準打狠。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涉及能源領域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及其“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要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避免人爲“拔高”或“降格”,確保案件辦理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要緊盯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犯罪,按照證據裁判要求收集、固定、審查、運用和認定證據,完善鬥爭策略,明確主攻方向,對能源資源領域黑惡勢力犯罪掀起一波新的強大攻勢,形成有效震懾。

3.堅持打深打透。以“黑惡積案清零、問題線索清零”爲目標,緊盯重大和隱患蟄伏的黑惡勢力不放,窮追猛打、重拳出擊,深挖漏罪漏人,攻克一批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案件。對羣衆反映強烈、影響較大但進展較慢的大要案件,要嚴格落實“一把手”包案、責任倒查等制度,創新完善偵查手段,迅速查清關係網,扭轉工作局面,推動儘快撕開口子、揭開蓋子、挖出根子。

4.堅持打財斷血。對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案件,要全面調查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綜合運用追繳、沒收、判處財產刑以及行政罰款等多種手段,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同時也要把握執法尺度,釐清合法與非法界限,既精準打擊操控能源資源企業黑惡勢力,又穩妥做好企業經營託管和員工安置等工作,防止引發次生風險。

(三)組織開展能源資源領域重點整治

1.整治企業亂點。針對能源資源企業職工參與黑惡勢力,內外勾結侵害企業利益、刑事治安案件多發等問題,企業要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深入排查關鍵崗位、關鍵環節、關鍵部位風險點,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保衛力量和設施,推動“平安企業”“平安園區”建設。

2.整治社會亂點。針對能源資源企業及工程項目周邊治安突出問題,要持續深化延伸打擊力度,着力解決“黃賭毒”“盜搶騙”“食藥環”等治安突出問題,集中打擊侵害企業利益的煤霸、路霸、車霸等黑惡勢力,堅決打擊使用暴力、“軟暴力”等手段插手徵地拆遷、勞資糾紛、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爲,推動能源資源企業周邊治安秩序持續好轉。特別是對影響工程項目整體推進、久拖不決的重大問題,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確保按期整改到位,爲項目推進掃清障礙。

(四)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

1.突出查處重點。緊盯能源資源領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緊盯黑惡勢力滲透能源資源領域違法犯罪行爲,緊盯能源資源領域已經查處黑惡勢力、但未見背後“保護傘”的問題,認真梳理線索,組織覈查處置,堅決清除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的腐敗分子。

2.主動挖掘線索。街道紀委、綜治中心要認真落實“兩個一律”“一案三查”和“一制度兩臺賬”制度,有力推進能源資源領域懲腐打傘工作。要集中梳理關於能源資源領域的腐敗和“保護傘”線索,圍繞黑惡勢力發展壯大軌跡、歷次被查處、獲取經濟利益、特殊身份取得、涉案財產“非法”變“合法”等情況,找出規律,對症下藥,循線深挖,全面掌握能源資源領域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3.依紀依法查處。對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要認真核查、優先處置,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要抓住能源資源領域涉黑涉惡重大案件,採取領導包案、重點督辦和“雙專班”等措施,分類制定對策方案,及時合理調配力量,確保查深、查透、查到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案件,可提請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查處。

4.加強日常監督。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日常監督執紀。對能源資源領域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存在的涉黑涉惡苗頭性問題,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防止小錯釀成大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街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相關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在能源資源領域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把專項鬥爭擺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強力推動。

(二)強化責任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按照本方案要求親自主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當好“施工隊長”,推動解決重大問題,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要把專項鬥爭將納入目標責任考覈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推動工作開展。

(三)加強宣傳發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辦公室要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手段,加強能源資源領域掃黑除惡特別是典型案例宣傳工作,廣泛動員人民羣衆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擴大線索增量,形成有效震懾,營造濃厚氛圍。

(四)加強督導檢查。街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組將適時派出督導組,對專項鬥爭進行實地督導。對問題較多、羣衆反映強烈的區域,要加強跟蹤指導,必要時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