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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督查方案

疫情防控督查方案

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督查方案

爲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滬建辦綜〔2020〕3號)和《關於進一步統籌推進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和 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滬建辦綜〔2020〕4號),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如下:

一、督查範圍

全市所有在監房屋建築和市政非交通類工程建築工地。

二、督查時間

3月10日起至疫情結束,每週三天(週二、週三和週四)。

三、督查重點

1. 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2. 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3. 復工條件落實和保持情況

以上內容詳見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組織

1、督查共分12個檢查組,每組2-3人,由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總站”)、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以下簡稱“管理總站”)、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行政服務中心”)、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審查管理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審圖中心”)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其中管理總站、行政服務中心、審圖中心等共計8人,總站不少於16人(巡查科3人、質量、安全各2人、市場科、技信科、執法科各抽1人、監管科不少於6人等)搭配組成。

2、第一到第九組各對口一片區域(見下表),第十到十二組直接對口總站直管工程。

3、總站負責將各組片區內復工工地詳細清單分發到各組組長,管理總站、行政服務中心、審圖中心聯繫人每週五向總站提供下週二三四參與督查人員名單和聯繫電話,服從督查安排。

4、組長科室負責本組督察實施,行政措施單開具,每日情況快報;檢查數據彙總和檢查情況總結工作。

組別

組長

組員

對口區域

第一組

總站安全科

總站巡查科

閔行、自貿區

第二組

總站安全科

管理總站

浦東、臨港

第三組

總站質量科

管理總站

長寧、松江

第四組

總站質量科

管理總站

黃浦、崇明

第五組

總站巡查科

管理總站

楊浦、奉賢

第六組

總站巡查科

行政服務中心

靜安、金山

第七組

總站市場科

行政服務中心

虹口、青浦

第八組

總站技信科

行政服務中心

普陀、寶山

第九組

總站執法科

審圖中心

徐匯、嘉定

第十組

總站監管科

總站監管科

總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組

總站監管科

總站監管科

總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組

總站監管科

總站監管科

總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數量

各組每天抽查2-3個工地直至疫情結束,每個行政(功能)區必須覆蓋。

六、彙總和歸檔

1、各組長科室確定一名聯繫人,每天四點前將當天督察表傳至安全科(趙偉豪),安全科彙總完成後每天五點前報站領導。

2、每週四檢查結束檢查完成後,上報本週擬通報工地,參建單位,責任人名單。

3、各組長科室負責所查工地的證據固定、立案、總結等後續處置,每月報立案工地數和月度小結,安全科每月底彙總完成報站領導。

4、檢查完成後,按要求整理檢查檔案報總師室歸檔。

七、督查回頭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報的建築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報告後,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進行督查回頭看,如果整改不力,將進一步嚴肅處理。

督查後勤保障

1、檢查車輛、防疫保障物資由總站統一安排調配(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總站、審圖中心三家單位協助提供4輛公務車輛,每週具體車輛和司機應保持固定不變,報給總站統一安排調配);

2、市區抽查工地回683號就餐,在郊區時則在對應區站就餐。

附表一:《疫情防控督查表》

建設工程疫情防控督查表

所屬區域 檢查人員檢查時間

工地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工地狀態

復工準備( ) 已復工()

檢查項目

檢查重點

檢查結論(明確符合、不符合或無此項意見,不符合簡要敘述)

人員到崗履職

疫情防控小組體系清晰、職責明確,定崗定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

工地與社區、疾控部門對接人員明確

有社區、疾控部門等對接部門聯繫人姓名、聯繫方式

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質量員、施工員、機械員、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等均到崗履職

關鍵人員各崗位職責清晰

疫情防控情況

工地進口設有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

施工現場只開放一個進、出口,施工現場和生活區24小時單獨設崗,建立門衛每崗不得少於2人,門衛對所有進出場人員進行全登記

施工總包單位對所有進場人員,逐一排摸和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健康明。要素包含是否來自、去過、經由重點地區,是否曾與病例人員接觸等。

施工現場有環境消毒制度,定期消毒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有衛生防疫宣傳廣告

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疫情防控交底

施工現場配備有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復工條件和保持

《建築工地復工檢查表》施工現場留底,並且檢查重點、簽字、蓋章等要素齊全,結論清晰

復工前安全生產自查工作的落實(重點排查深基坑、起重機械、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隱患)

復工後疫情管控措施有效保持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交底等

行政文書開具

提示:

1. 現場檢查應確保自身防護,避免人羣聚集,並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 違反黑體字部分必須開出行政措施單或要求停工整改,並納入擬通報批評名單。

3. 工地與社區、疾控部門對接人員必須明確人員姓名和聯繫方式;社區、疾控部門等對接部門必須明確聯繫人姓名、聯繫方式;對現場人員隨機抽查(2-3名)並記錄姓名,是否人員登記在冊、是否有當日體溫記錄,查看“隨申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