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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調查報告多篇

海水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x市海水養殖業發展問題調查報告

一、我市海水養殖業發展現狀

我市地處亞熱帶,擁有zz公里的海岸帶和兩個內海,水質良好,水溫常年穩定,水產養殖沒有生長停滯期,發展海水養殖得天獨厚。全市現有蝦池面積xx畝,其中高位池面積xx畝,主要分佈:xxzz畝、zzxx畝、zzx畝、東澳x畝。低位池面積xx畝,主要分佈:xxaa畝、xxzz畝、xxvv畝、xxvv畝、xxzz畝。養殖方式爲合作社和專業戶,其中合作社有xx家、專業戶有xx多戶。兩個內海有漁排xx個、vv個欄口,其中老爺海有漁排zz個、xx個欄口;小海有漁排xx個、vv個欄口。

由於低位蝦池都抽用兩個內海海水進行養殖,而兩個內海漁排放養長期都處於“無序、無度、無償”狀況。因放養過度,水道堵塞,海水交換能力低,導致海水質量差,環境污染嚴重,病害頻發,且在漁排和蝦池之間相互傳染,惡性循環,不僅漁排養殖不能得較高經濟效益,而且蝦池養殖也效益低下。據調查,在沒有發生病害情況下,低位池養殖成本約xx元/畝,產量約xx公斤/畝,價格xx元/公斤左右,經濟效益較好,可一旦發病就會嚴重虧損,有些養殖戶難於維持下去。爲增加農民收入,近幾年,經過廣泛宣傳發動和政府扶持,很多地區養殖戶對其蝦塘進行更新改造,據統計,全市已改造的蝦池有zz畝,其中xxvv畝、zzvv畝、xxvv畝、zzxx畝、xxvv畝。經過更新改造後的蝦池養殖效益明顯上升,據調查,更新改造後蝦池產量約xx公斤/畝,養殖成本約vv元/畝,經濟效益明顯提升。全市尚有vv畝低位池等待改造。

我市低位池大都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由於早期建設沒有科學規劃,佈局不合理,排灌系統不科學,進排水不分家,容易造成病毒交叉感染。從現未改造的低位池狀態來看,存在池塘陳舊老化、池水淺、漏水嚴重、技術落後等,加上漁排放養密度過高,水質差及病毒交叉感染嚴重等因素影響,嚴重製約我市海水養殖業發展。因此,引導和扶持農民從內海養殖向外海養殖和進行低位池改造,對發展我市養殖業,增加農民收入非常必要。

二、發展我市海水養殖業的意見

(一)引導和扶持農民發展深水網箱養殖

鑑於小海海域現有養殖漁排x個、x個欄口,且都放養在港門口的狹小水道上,嚴重地影響海水交換,影響小海周邊x畝蝦池的養殖。同時,因漁排放養過度,病害頻發,很多漁排養殖連年虧損。爲使漁排養殖和蝦池養殖達到雙贏,一方面要加強對小海漁排養殖規劃管控,遷移港區及狹榨通道漁排,嚴禁新增漁排。同時,在港北附近劃定一片海域,通過政府扶持,引導漁排養殖戶成立合作社,拆除小海養殖漁排轉向深海網箱養殖。

據瞭解,製作周長x米雙浮管圓式深水網箱成本約爲x萬元/個,建議由市政府補貼製作,安排給願意拆除自家漁排的養殖戶養殖。實施計劃爲:2022年安排x萬元製作x個深水網箱進行養殖試驗,成功後,每年安排x個,爭取5年內把港區及航道上漁排轉移完成。

【第2篇】關於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的調查報告

一、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各環節涉及的稅收分析

(一)海水的初級利用階段。海水經抽調後,滷度在2~5之間可供養殖。主要由各鹽業企業的內部養殖公司自行養殖或者以承包的形式租賃給個人養殖,養殖的海產品主要有對蝦、鱸魚、梭魚、梭子蟹、青蛤、溢蟶等。在此階段,根據現行的稅收政策,僅對企業實現的租賃收入徵收營業稅金及附加,租賃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xx年埕口鹽場34萬公畝對外承包面積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49萬元,魯北化工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19萬元,企業所得稅按現行規定實行減半徵收。對屬於個人的養殖收入屬於免稅範疇,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在海水利用的初級階段,政策性減免稅項目較多,實現稅收較少,稅負相對較低。

(二)海水的中級利用階段。養殖區的海水蒸發後濃度升高,海水滷度達到在12~15之間,主要產生養殖和化工兩種經濟效益。

(三)飽和滷水的綜合利用。滷度約達24以上的滷水即稱爲飽和滷,飽和滷水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

(四)辦公生活區。總體上看,鹽業生產企業的水面區域屬於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範疇,只有少量的辦公生活區符合徵稅條件,稅收較少。

二、海水資源綜合利用中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

(一)各稅種沒有做到全面管理。稅務人員存在重申報輕管理的現象。通常情況下,企業對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較容易掌握的稅費計提較及時準確,而對租賃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重視程度不夠。

(二)稅收管理沒有做到精細化。根據調查的情況,發現很多稅收管理員的管理水平不足,對企業的全盤情況瞭解較少,沒有對海水綜合利用各階段產生的稅收情況有一個詳細的把握。

(三)企業存在故意偷逃稅行爲。特別是利用液體鹽生產高端化工產品方面,企業主要通過兩種途徑達到偷逃稅目的:一是大企業集團間的鹽業生產企業與利用液體鹽化工企業之間屬於關聯企業的性質,鹽業生產企業無償向化工企業提供飽和滷水,視爲自用,不做銷售處理,不計提稅金,二是有償使用飽和滷水,但記賬時通過非飽和滷水入帳,不計提稅金。

(四)延伸徵管不到位。海水養殖產品大部分屬於免稅產品,但是當地的一部分經營業戶以集中收購海產品後轉賣經營爲業,形成了很多豐年蟲卵專業戶、海產品專賣店等納稅業戶,基層徵收單位往往忽視了對這部分業戶的稅收管理,造成稅收流失。

三、加強稅收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一)對大企業實行專人管理。挑選業務素質較高的稅收管理員專門負責大企業管理,在宣傳稅收政策、開展納稅輔導的同時,詳細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各環節的稅收情況,前移管理關口,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稅收宣傳員、信息採集員、納稅輔導員、納稅評估員、稅收監督員的五員角色,加強管理,搞好服務。

(三)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海水綜合利用過程中,養殖、循環利用等涉及到多種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這些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助於盤活企業經營,爲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四)大力培植涵養稅源。堅持以科技爲先導,以項目爲載體,以資源爲依託,鹽化養並舉,科學拉長產業鏈,一水多用,充分發揮稅收的扶持作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高級滷水化工項目,營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努力打造海洋化工基地、海水養殖基地和綠色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基地。

【第3篇】市海水養殖業發展問題調查報告

一、我市海水養殖業發展現狀

我市地處亞熱帶,擁有zz公里的海岸帶和兩個內海,水質良好,水溫常年穩定,水產養殖沒有生長停滯期,發展海水養殖得天獨厚。全市現有蝦池面積xx畝,其中高位池面積xx畝,主要分佈:xxzz畝、zzxx畝、zzx畝、東澳x畝。低位池面積xx畝,主要分佈:xxaa畝、xxzz畝、xxvv畝、xxvv畝、xxzz畝。養殖方式爲合作社和專業戶,其中合作社有xx家、專業戶有xx多戶。兩個內海有漁排xx個、vv個欄口,其中老爺海有漁排zz個、xx個欄口;小海有漁排xx個、vv個欄口。

由於低位蝦池都抽用兩個內海海水進行養殖,而兩個內海漁排放養長期都處於無序、無度、無償狀況。因放養過度,水道堵塞,海水交換能力低,導致海水質量差,環境污染嚴重,病害頻發,且在漁排和蝦池之間相互傳染,惡性循環,不僅漁排養殖不能得較高經濟效益,而且蝦池養殖也效益低下。據調查,在沒有發生病害情況下,低位池養殖成本約xx元/畝,產量約xx公斤/畝,價格xx元/公斤左右,經濟效益較好,可一旦發病就會嚴重虧損,有些養殖戶難於維持下去。

爲增加農民收入,近幾年,經過廣泛宣傳發動和政府扶持,很多地區養殖戶對其蝦塘進行更新改造,據統計,全市已改造的蝦池有zz畝,其中xxvv畝、zzvv畝、xxvv畝、zzxx畝、xxvv畝。經過更新改造後的蝦池養殖效益明顯上升,據調查,更新改造後蝦池產量約xx公斤/畝,養殖成本約vv元/畝,經濟效益明顯提升。全市尚有vv畝低位池等待改造。

我市低位池大都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由於早期建設沒有科學規劃,佈局不合理,排灌系統不科學,進排水不分家,容易造成病毒交叉感染。從現未改造的低位池狀態來看,存在池塘陳舊老化、池水淺、漏水嚴重、技術落後等,加上漁排放養密度過高,水質差及病毒交叉感染嚴重等因素影響,嚴重製約我市海水養殖業發展。因此,引導和扶持農民從內海養殖向外海養殖和進行低位池改造,對發展我市養殖業,增加農民收入非常必要。

二、發展我市海水養殖業的意見

(一)引導和扶持農民發展深水網箱養殖

鑑於小海海域現有養殖漁排x個、x個欄口,且都放養在港門口的狹小水道上,嚴重地影響海水交換,影響小海周邊x畝蝦池的養殖。同時,因漁排放養過度,病害頻發,很多漁排養殖連年虧損。爲使漁排養殖和蝦池養殖達到雙贏,一方面要加強對小海漁排養殖規劃管控,遷移港區及狹榨通道漁排,嚴禁新增漁排。同時,在港北附近劃定一片海域,通過政府扶持,引導漁排養殖戶成立合作社,拆除小海養殖漁排轉向深海網箱養殖。

據瞭解,製作周長x米雙浮管圓式深水網箱成本約爲x萬元/個,建議由市政府補貼製作,安排給願意拆除自家漁排的養殖戶養殖。實施計劃爲:2022年安排x萬元製作x個深水網箱進行養殖試驗,成功後,每年安排x個,爭取5年內把港區及航道上漁排轉移完成。

(二)引導和扶持低位蝦池改造

爲調動農民改造低位池積極性,促進養殖增效,建議市政府每畝補貼xx元,從2022年起,每年改造xx畝,爭取3-5年內全部完成低位池改造。

(三)扶持種苗繁育基地建設

1、扶持和樂蟹種苗繁育基地建設

近年來,由於和樂蟹天然資源的過度捕撈以及養殖環境的惡化,造成天然捕撈和樂蟹種苗量急劇下降,未能滿足我市養殖和樂蟹的需求,制約和樂蟹的發展壯大。因此建議政府予以扶持,並引進資金技術,興建和樂蟹育苗場來解決我市養殖戶養殖和樂蟹苗種問題。初步設計規模爲:投資xx萬,佔地面積x畝,育苗車間x座,育苗池x個,育苗水體x立方,年產和樂蟹苗x億尾。通過扶持發展和樂蟹種苗基地,發揮品牌效益,推動和樂蟹產業發展。

2、扶持東風螺種苗基地建設

目前我市養殖東風螺有xx多戶、x千多口,主要分佈在xx鎮,年產東風螺xx噸,產值xx萬元。可市內沒有一座育苗場,苗種均來自文昌及瓊海。由於東風螺養殖對水質的要求非常高,我市水質跟文昌、瓊海又有差別,所以養殖戶每次購苗,都要測驗苗場的水質是否與本地水質相近,才確定購苗,選擇苗種空間非常有限。因此,建議政府扶持在xx鎮建設一座東風螺育苗場,初定規模爲:投資x萬,年產x億粒。通過扶持東風螺種苗基地建設,推動東風螺產業發展。

(四)加強水產病害防治

做好水產病毒防治,是促進農民增收、養殖增效的重要措施。對此,我們將與海南大學、海南省水產研究所等一些專家聯繫,組織技術人員深入現場指導:一是指導農民根據水體情況確定養殖類型和品種;二是指導農民根據水體空間,適度放養;三是指導農民做好病害預防,養殖前期進行消毒,調節養殖水體ph值,改良水質;四是指導農民養殖中控制好ph值,透明度溶解氧,氨氮變化,定期施有益生物,降低水中有害因子,保持良好的水體環境,增強免疫抗病能力。同時,設立養殖科技110,對病害及時組織專家會診防治,把病害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4篇】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調查報告

xx市xx縣位於xx海灣西南岸,海岸線102公里,擁有廣闊的淺海灘塗1000萬公畝,養殖面積67萬公畝,鹽田面積333萬公畝,豐富的海水資源爲 xx縣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動力,以鹽業生產、鹽業化工爲主題的海水資源的綜合利用項目已越來越成爲xx縣經濟的支柱產業。海水資源的綜合利用也爲當地提供了豐富的稅源,給當地財政帶來的豐厚的回報。據統計,以魯北化工、埕口鹽化等爲代表的海水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年提供的稅收佔全縣財政總收入的20% 以上。爲理清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各環節提供的稅收,在稅收徵管過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今年年初該局按照市局的統一安排,結合全省地稅系統xx“質效年”活動,組織力量下到鹽業生產企業第一線,對整個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的過程做了一番詳細的調查研究,並制定了初步的稅收徵管意見。

調查過程中,該局主要對魯北鹽化項目和埕口鹽化項目做了典型的剖析,採取了檢查帳目、實地考察和座談會的形式。海水“一水多用”的總體情況是:海水(2~5°be′)首先用來養殖,得魚、蝦、蟹、貝等海產品;中度滷水(12~15°be′),用來自硫酸系統的so2 、氯鹼系統的cl2作原料提取溴素,並生產溴系列精細化工產品;滷水在24°be′時,副產的鹽石膏去制硫酸和水泥;滷水在26.5°be′時,結晶得海鹽、並精加工生產加碘鹽等;排出的苦鹵繼續利用,提取硫酸鉀、氯化鎂等產品。

一、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各環節涉及的稅收分析

(一)海水的初級利用階段。海水經抽調後,滷度在2~5°之間可供養殖。主要由各鹽業企業的內部養殖公司自行養殖或者以承包的形式租賃給個人養殖,養殖的海產品主要有對蝦、鱸魚、梭魚、梭子蟹、青蛤、溢蟶等。在此階段,根據現行的稅收政策,僅對企業實現的租賃收入徵收營業稅金及附加,租賃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xx年埕口鹽場34萬公畝對外承包面積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49萬元,魯北化工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19萬元,企業所得稅按現行規定實行減半徵收。對屬於個人的養殖收入屬於免稅範疇,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在海水利用的初級階段,政策性減免稅項目較多,實現稅收較少,稅負相對較低。

(二)海水的中級利用階段。養殖區的海水蒸發後濃度升高,海水滷度達到在12°~15°之間,主要產生養殖和化工兩種經濟效益。

1、生產化工產品。在本滷度範圍內的海水,經過嚴格的程序提煉後,能夠生產出從一溴到十溴的多種溴素產品,另外還能生產出鈉、苯等多種化工產品。由於該滷度的滷水是非飽和滷,不符合液態鹽的條件,不實現資源稅稅收,但化工項目實現稅收較爲可觀。xx年埕口鹽場生產溴素1583噸,銷售1459噸,實現銷售收入 1642萬元,上繳稅金181萬元。魯北化工股份公司溴素廠實現銷售收入1542萬元,實現利潤227萬元,上繳稅金165萬元。溴素化工項目能夠提供較爲可觀的.稅收,而且能循環利用海水,比較環保,總體稅負在11%左右,財政貢獻率較高,是值得提倡的海水綜合利用項目。

2、產生部分養殖效益。主要是繁殖豐年蟲卵,由於受近海污染的影響,海水質量下降,水中微生物減少,近年來豐年蟲卵的繁殖能力降低,產量逐年萎縮。據統計,xx年全縣的豐年蟲卵產量約120噸,僅相當於xx年的22%。這部分水產品產生的稅收較少,但屬於企業整體收益的組成部分,也屬於稅務檢查容易忽略的地方。

(三)飽和滷水的綜合利用。滷度約達24°以上的滷水即稱爲飽和滷,飽和滷水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

1、用來曬鹽。原鹽資源銷售或自用後即提供資源稅和增值稅及附徵稅費。由於是經過天然曬制,所以成本低廉,收益比較穩定。每噸鹽的生產成本約80元,利潤最低也在50元以上。xx年魯北鹽場結晶區生產原鹽26萬噸,銷售原鹽21萬噸,實現資源稅342萬元,實現銷售收入3300萬元;埕口鹽場結晶區總面積32 萬公畝,實現資源稅646萬元,實現銷售收入7000萬元。由於資源稅政策調整,xx年減收198萬元。據鹽業管理部門統計,xx年全縣各鹽業企業投資 1.8億元,xx年原鹽生產能力將達到320萬噸,可提供資源稅6400萬元。

2、發展苦鹵化工項目。主要生產氯鹼產品,項目也僅侷限於魯北鹽場(系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即利用本公司鹽場提溴、曬鹽後的滷水爲原料,生產出燒鹼、氯氣、鹽酸。氯鹼產品屬於海水的綜合利用的末端產品。用來生產氯鹼產品的滷水主要有兩種渠道:一種是直接購買鹽場的飽和滷水,按照市場價格折算按每立方米 20元付給鹽場材料費,另一種渠道則是通過購買鹽場的原鹽,再融化成飽和滷水後,進行加工再生產。生產1噸液氯需要1.18噸原鹽,生產1噸燒鹼需要 1.2~1.6噸原鹽。xx年,魯北氯鹼廠生產液鹼191732噸,銷售195337噸,實現銷售收入10969萬元,銷售成本費用6561萬元,實現利潤4317萬元,稅金1516萬元。生產液氯49524噸,銷售44333噸,實現銷售收入6420萬元,銷售成本費用5220萬元,實現利潤1132萬元,稅金441萬元。生產鹽酸8245噸,銷售8000噸,實現銷售收入264萬元,銷售成本費用240萬元,實現利潤24萬元,稅金8萬元。共實現銷售收入17654萬元,利稅總額7439萬元,其中地方稅收1965萬元,總體稅負在11%以上。

(四)辦公生活區。總體上看,鹽業生產企業的水面區域屬於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範疇,只有少量的辦公生活區符合徵稅條件,稅收較少。

二、海水資源綜合利用中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

(一)各稅種沒有做到全面管理。稅務人員存在重申報輕管理的現象。通常情況下,企業對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較容易掌握的稅費計提較及時準確,而對租賃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重視程度不夠。

(二)稅收管理沒有做到精細化。根據調查的情況,發現很多稅收管理員的管理水平不足,對企業的全盤情況瞭解較少,沒有對海水綜合利用各階段產生的稅收情況有一個詳細的把握。

(三)企業存在故意偷逃稅行爲。特別是利用液體鹽生產高端化工產品方面,企業主要通過兩種途徑達到偷逃稅目的:一是大企業集團間的鹽業生產企業與利用液體鹽化工企業之間屬於關聯企業的性質,鹽業生產企業無償向化工企業提供飽和滷水,視爲“自用”,不做銷售處理,不計提稅金,二是有償使用飽和滷水,但記賬時通過非飽和滷水入帳,不計提稅金。

(四)延伸徵管不到位。海水養殖產品大部分屬於免稅產品,但是當地的一部分經營業戶以集中收購海產品後轉賣經營爲業,形成了很多豐年蟲卵專業戶、海產品專賣店等納稅業戶,基層徵收單位往往忽視了對這部分業戶的稅收管理,造成稅收流失。

三、加強稅收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一)對大企業實行專人管理。挑選業務素質較高的稅收管理員專門負責大企業管理,在宣傳稅收政策、開展納稅輔導的同時,詳細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各環節的稅收情況,前移管理關口,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稅收宣傳員、信息採集員、納稅輔導員、納稅評估員、稅收監督員”的五員角色,加強管理,搞好服務。

(二)充分發揮納稅評估的作用。對於企業規避稅收的行爲,要通過微觀稅負分析的方式,找出稅負較低的原因,帶着疑點去查找稅源的隱藏點,對企業的各稅種上繳情況進行納稅評估。具體工作中應着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1、企業承包水面收入是否入賬;2、自身養殖部分收入是否入帳;3、對企業有償使用液體鹽是否計算收入、計提資源稅;4、對於企業無償使用液體鹽是否覈算收入,計提資源稅;5、企業所得稅是否據實預繳;6、稅收優惠政策是否落實;7、是否存在提高入帳 “鹽價”,減少原鹽資源稅的課徵數量;8、集團公司內部關聯企業之間經濟往來是否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同時,加強對海產品二級市場的稅收管理,主要是通過公司承包清單,摸清納稅人底數,採取稅收清理的方式對不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集中清繳稅款。

(三)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海水綜合利用過程中,養殖、循環利用等涉及到多種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這些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助於盤活企業經營,爲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四)大力培植涵養稅源。堅持以科技爲先導,以項目爲載體,以資源爲依託,鹽化養並舉,科學拉長產業鏈,一水多用,充分發揮稅收的扶持作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高級滷水化工項目,營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努力打造海洋化工基地、海水養殖基地和綠色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基地。

【第5篇】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的調查報告

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的調查報告

一、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各環節涉及的稅收分析

(一)海水的初級利用階段。海水經抽調後,滷度在2~5之間可供養殖。主要由各鹽業企業的內部養殖公司自行養殖或者以承包的形式租賃給個人養殖,養殖的海產品主要有對蝦、鱸魚、梭魚、梭子蟹、青蛤、溢蟶等。在此階段,根據現行的稅收政策,僅對企業實現的`租賃收入徵收營業稅金及附加,租賃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xx年埕口鹽場34萬公畝對外承包面積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49萬元,魯北化工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19萬元,企業所得稅按現行規定實行減半徵收。對屬於個人的養殖收入屬於免稅範疇,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在海水利用的初級階段,政策性減免稅項目較多,實現稅收較少,稅負相對較低。

(二)海水的中級利用階段。養殖區的海水蒸發後濃度升高,海水滷度達到在12~15之間,主要產生養殖和化工兩種經濟效益。

(三)飽和滷水的綜合利用。滷度約達24以上的滷水即稱爲飽和滷,飽和滷水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

(四)辦公生活區。總體上看,鹽業生產企業的水面區域屬於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範疇,只有少量的辦公生活區符合徵稅條件,稅收較少。

二、海水資源綜合利用中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

(一)各稅種沒有做到全面管理。稅務人員存在重申報輕管理的現象。通常情況下,企業對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較容易掌握的稅費計提較及時準確,而對租賃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重視程度不夠。

(二)稅收管理沒有做到精細化。根據調查的情況,發現很多稅收管理員的管理水平不足,對企業的全盤情況瞭解較少,沒有對海水綜合利用各階段產生的稅收情況有一個詳細的把握。

(三)企業存在故意偷逃稅行爲。特別是利用液體鹽生產高端化工產品方面,企業主要通過兩種途徑達到偷逃稅目的:一是大企業集團間的鹽業生產企業與利用液體鹽化工企業之間屬於關聯企業的性質,鹽業生產企業無償向化工企業提供飽和滷水,視爲自用,不做銷售處理,不計提稅金,二是有償使用飽和滷水,但記賬時通過非飽和滷水入帳,不計提稅金。

(四)延伸徵管不到位。海水養殖產品大部分屬於免稅產品,但是當地的一部分經營業戶以集中收購海產品後轉賣經營爲業,形成了很多豐年蟲卵專業戶、海產品專賣店等納稅業戶,基層徵收單位往往忽視了對這部分業戶的稅收管理,造成稅收流失。

三、加強稅收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一)對大企業實行專人管理。挑選業務素質較高的稅收管理員專門負責大企業管理,在宣傳稅收政策、開展納稅輔導的同時,詳細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各環節的稅收情況,前移管理關口,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稅收宣傳員、信息採集員、納稅輔導員、納稅評估員、稅收監督員的五員角色,加強管理,搞好服務。

(三)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海水綜合利用過程中,養殖、循環利用等涉及到多種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這些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助於盤活企業經營,爲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四)大力培植涵養稅源。堅持以科技爲先導,以項目爲載體,以資源爲依託,鹽化養並舉,科學拉長產業鏈,一水多用,充分發揮稅收的扶持作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高級滷水化工項目,營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努力打造海洋化工基地、海水養殖基地和綠色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