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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爲民促和諧”專項行動總結

按照《xx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複議爲民促和諧”專項行動方案》,緊密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有關要求,我辦堅持“複議爲民”,充分發揮改革後的行政複議體制機制優勢,推動辦案質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升人民羣衆對行政複議工作的滿意度,爲xx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如下:

“複議爲民促和諧”專項行動總結

一、總體情況

我辦十分重視發揮行政複議作爲行政監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認真履行復議職責,促進了依法行政。專項行動以來,我辦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13件,其中結案6件,未予受理1件,6件正在審理。在行政行爲類別上,舉報投訴處理6件,行政處罰3件,行政徵收1件,行政確認2件,信息公開1件。已結案6件中,行政複議結果維持4件,駁回2件。在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全過程中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理念,嚴格適用法定受理條件,做到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保障申請人依法行使權利,在依法審理案件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經驗做法

1、複議審理依程序。立案時,充分溝通、明晰法理,一對一指導申請人規範填寫行政複議申請書;辦案中,採取電話調查、現場調查、案件調查會等多種方式查明案件事實;決定時,嚴格遵照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履行行政複議審理職能。經行政複議程序後,80%的當事人服從行政複議決定,不再到法院起訴,實現了“案結事了”,減輕了訴訟和信訪壓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2、複議監督顯公正。堅持嚴格審理、公平公正的辦案准則,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從實體和程序上對被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爲全面審查,依法作出維持、確認違法、撤銷等複議決定。同時,以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工作爲契機,嚴格審查我市涉企行政複議案件,正確梳理案情、多方查證事實、積極聽取意見、主動協調協商,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並對近年來我市涉企行政複議案件進行全面梳理,與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整治形成合力,打好“組合拳”。同時,充分發揮行政複議監督糾錯功能,倒逼政府各部門糾錯整改,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切實保障羣衆合法權益。

3、複議便民有創新。圍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提升服務質效等方面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在13個鄉鎮街道(高新區)以基層司法所爲依託,設立行政複議諮詢服務點。爲來訪羣衆提供“一站式”諮詢服務,引導羣衆通過行政調解、行政複議等法定渠道解決爭議、化解矛盾糾紛,節省羣衆維權時間和經濟成本,讓複議工作更貼近羣衆、貼近民心。以“便民、利民、爲民、惠民”爲原則,提供現場提交、郵寄提交等多種申請方式,暢通行政複議證據收取渠道,便利羣衆申請、方便證據補充;製作行政複議指南,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執行一次性告知和首問負責制度,解決羣衆多次跑的問題。

三、主要問題

一是由於機構改革及人員變動的原因,當前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存在着基礎較爲薄弱,人才有所流失,辦案人員不足等一系列現實問題。從事該項工作多數是新手,工作經驗相對不足。

二是行政複議工作具體措施還不多,一部分行政機關重視程度不夠,造成許多問題常常不能得到及時處理,行政效率有待於進一步提高,行政複議工作機制還需要在探索中不斷完善。

三是行政複議的救濟渠道仍然不夠暢通。行政相對人對《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複議救濟渠道瞭解不多,仍然認爲是官官相護,相對人選擇到法院進行司法救濟的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大大超過行政複議案件數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加強行政複議工作的建議

一是加強輿論宣傳。行政複議的公信力相比法院、仲裁等機構較差,行政複議在人民羣衆心目中的位置不高,加強宣傳引導,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人民羣衆瞭解、熟悉行政複議受理範圍和條件,敢於、善於運用行政複議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是加強學習、培訓,全面提高複議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促進行政複議能力、應訴能力建設。

三是完善應訴機制,增強應訴能力,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確保出庭應訴的工作質量和效果,對可能敗訴的案件做到事前有彙報,事後有報告。

xx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