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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 物品、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的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 物品、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的總結

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 物品、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的總結(精選多篇)

**鄉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物品、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的總結

爲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隆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物品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隆安監明電〔2014〕4號)精神,結合實際,我鄉在全鄉範圍內迅速開展了以危險化學品、民用

爆破物品、煙花爆竹爲重點的安全生產檢查,現將檢查情況總結如下:

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我鄉成立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安監站、派出所、土管所等工作人員,出動人員32人次、車輛8臺次,對我鄉的加油站、炸藥倉庫、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戶做了全面細緻的安全檢查。重點是對危險化學品及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情況,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和民用爆破物品、煙花爆竹的管理責任是否落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賬務是否相符、存儲是否規範、安全保衛措施是否到位等情況。

地處我鄉轄區內的保山公路總段304炸藥倉庫,將現存不再使用的雷管1430支、引線4450米,主動交由**派出所一併處理。我鄉12戶煙花爆竹經營戶將現有庫存數據報給安監站,並加強存儲安全管理。各加油站進一步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加強了值班制度。各採石場也採用人工或機械採石,不使用爆破物品。

通過本次檢查,強化了我鄉各相關企業的安全意識,整頓了我鄉在奧運會前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物品、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爲全鄉人民羣衆營造了一個安全、有序的奧運會環境。

**鄉人民政府

第二篇:阿壩州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阿壩州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阿府函〔2014〕75號)

各縣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臥龍管理局:

爲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有效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切實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認識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在我州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可或缺,加強其安全管理至關重要。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有毒有害、點多面廣等特點,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社會影響巨大,後果不堪設想。

近年來,我州通過實施對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的安全生產審覈、評價、許可等工作,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我州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已建立了較好的安全管理基礎,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但必須充分認識到,隨着經濟的不斷髮展,技術服務市場化,用工結構多元化等諸多因素導致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基層落實不夠到位;“三違”現象仍有發生;現場安全管理有待加強;安全投入相對不足和安全培訓不夠到位,不能完全滿足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快速發展的需要等。這些情況和問題給我們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課題,我們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站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反分裂鬥爭的高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紮實推進全州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發展。

二、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管理的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原則: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安全發展”,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持“以人爲本”,始終把保障從業人員和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放在首位;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堅持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原則,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

(二)工作目標:以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6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爲目標,加強安全管理,不斷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務:進一步充實安全管理力量,明確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強化現場規範操作管理,加強隱患排查與治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監察,加大安全投入,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加強應急管理。

三、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和企業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進一步明確職能部門職責,落實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1.工業經濟行政管理部門。工業經濟行政部門是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阿壩州民用爆炸物品實行統購分銷,由阿壩州民用爆破器材專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州民爆公司)經營,該公司負責按全州民用爆炸物品的需要,制定購銷計劃,憑相關手續按規定到州公安局辦理《民用爆炸物品準購證》和《民用爆炸物品準運證》,統一採購全州民用爆炸物品,並負責全州爆炸物品的專業運輸,各縣分公司必須到州民爆公司購買民用爆炸物品並負責本縣內民用爆炸物品的專業運輸;負責對該公司及其分公司、經營點的安全監督管理;履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成品油經營、儲存批准行政許可並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牽頭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廢舊處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爲。

2.公安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購買、儲存、銷售、運輸、廢舊處置、使用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業、慶典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準購、準運行政許可,並審覈發放《準購證》、《準運證》,嚴格運輸路線監控,加強過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監控,重點加強隧洞、橋樑以及危險路段巡邏,必要時引導通行;負責配合交通公路部門在隧洞、橋樑以及危險路段設置警示警牌;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品信息管理,監控其品種、數量、流向和使用情況;負責涉爆、涉危(品)刑事案件偵破;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廢舊處置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爲。

3.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專用車輛資質和從業人員(駕駛員、押運員)資格審查許可;嚴查過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資質、從業人員資格;負責全州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在隧洞、橋樑以及危險路段設置警示警牌;配合查處非法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行爲。

4.安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包括儲存)及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初審、複審)或行政許可;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綜合大檢查、專項督查以及安全行政執法檢查;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爲。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註冊登記管理工作;配合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吊銷、註銷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配合查處非法從事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行爲;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

6.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許可證及其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審覈發放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產品及其包裝物、容器實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嚴厲查處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法生產行爲;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7.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鎮燃氣行政許可和安全管理;負責組織城鎮燃氣規劃建設安全條件評估(評價);負責城鎮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查處非法從事城鎮燃氣經營行爲。

8.供銷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定點經營管理,實行統一購貨,專人專車統一配送管理;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倉庫規劃建設,會同安監、公安部門布點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負責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配合查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爲。

9.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產品的價格制定價格和監督管理,嚴厲禁止亂漲價、亂收費,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爲;配合開展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市場經營活動安全管理。

10.其他部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一崗雙責”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川府發〔2014〕40號)的規定,負責相關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職責,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企業要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爲主要內容,以主要負責人爲中樞的安全責任體系,明確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把安全生產責任逐級逐項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崗位和人員,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2.明確企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責任。企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在組織生產和經營時,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3.明確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和落實生產、安全、設備、計劃、財務、人事等部門在招投標、採購、生產組織、安全監督、安全投入、安全培訓、人員聘用等方面的安全職責。

4.明確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企業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能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爲,主動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5.明確承包項目和承包方安全職責。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企業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一)加強機構建設。各縣政府要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要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主任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企業各級生產單位要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不低於從業人員總數的1%。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具備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工作崗位保持相對穩定。

(二)加強制度建設。各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企業要重點健全和完善14項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安全目標管理制度;3.安全例會制度;4.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6.設備管理制度(企業);7.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8.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及工作許可制度;10.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企業);11.應急管理制度;12.事故管理制度;13.安全獎懲制度;14.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等。

五、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一)嚴格安全“三同時”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編制《安全專篇》,並按照審查批准的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試生產前,制訂並落實試生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竣工後經驗收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加強基層崗位風險管理。組織基層從業人員開展崗位作業危害和不安全行爲辨識活動,對基層關鍵崗位人員、工藝、設備變更及時開展風險識別、評價,將危害因素識別、風險評價及控制與日常生產運行和現場活動緊密結合,合理確定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的頻次和時機,建立動態、有效的風險識別評估機制。

(三)強化現場安全檢查。加大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州級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綜合安全大檢查,縣級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企業要切實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值班制度。

六、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加大事故隱患排查力度。對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重點設備進行事故隱患排查,並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分級,並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與事故隱患排查相結合,實現事前管理和源頭控制。明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級管理的任務、範圍和責任。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隱患管理臺賬、檔案。

(二)暢通重大隱患信息報送渠道。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工作,確保重大隱患信息及時報送,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危險程度及整改情況。

(三)規範隱患治理工作。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主體、資金渠道、進度安排和質量要求,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隱患治理期間,要落實監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要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並設立專用帳戶,專項用於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和隱患治理。按照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14〕478號)的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七、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一)強化安全技術培訓。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強化操作人員,尤其是班組長、新上崗和轉崗人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相關安全生產知識、操作技能以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強化安全意識,規範安全行爲,增強安全措施的執行力。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的創新和發展,提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八、加強應急管理,嚴肅事故調查處理

(一)建立應急組織機構、制定應急預案。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企業均要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應急領導機構、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依據突發事件的類別,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制訂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逐級上報,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並報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備案。

(二)規範應急演練工作。應急預案管理部門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後,要及時對演練過程和效果進行評價,針對演練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整改,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三)嚴格事故報告制度。要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對於發生的傷亡事故或社會影響較大的,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時限等要求報告上級管理部門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嚴禁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四)認真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分析事故,查找原因,查處事故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關於調整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通知+皖安監綜(20

關於調整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通知

安 徽 省 安 全 產 監 督 理 局

安 徽省經濟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 省國家稅務局

安 徽省地方稅務局

皖安監綜〔2014〕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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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濟委員會、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根據《關於調整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加強煤炭生產安全費用使用管理與監督的通知》(財建〔2014〕168號)、《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企〔2014〕478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管理辦法》(財建〔2014〕180號)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對2014年9月28日,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印發的《安徽省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管理辦法》(皖安監綜〔2014〕147號)

第三條規定的安全費用提取標準調整如下:

一、煤礦:

淮南礦業(集團)公司、淮北礦業(集團)公司、皖北煤電集團公司按噸煤50元提取。

二、非煤礦山:

(一)井下礦山,按每噸16.5元提取;

(二)露天礦山,其中金屬礦山按每噸8元提取,非金屬礦山按每噸1.5元提取;

(三) 小型露天採石場,即年採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最大開採高度不超過50米,產品用於建築、鋪路的山坡型露天採石場,按每噸0.75元提取。

三、民用爆破器材,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爲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一)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含)以下的,按5%提取;

(二)全年實際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2.5%提取;

(三)全年實際銷售收入超過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1%提取;

(四)全年實際銷售收入超過10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2%提取。

四、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爲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一)當年銷售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下的,按6%提取;

(二)當年銷售收入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含)的部分,按5%提取;

(三)當年銷售收入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部分,按4%提取;

(四)當年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提取。

其他沒有作出調整的行業,企業提取安全費用的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2014年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作總結

2014年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作總結

2014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局領導班子直接帶領下和市局危化科的指導下,我們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加大檢查督察力度,認真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加大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的監控,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監管力度,使我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保持安全、穩定、有序發展的局面。同時認真做好安委辦日常文件信息辦理傳遞工作。現將主要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2014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監管工作總結

1、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唯一一家危化企業閩光電石廠受市場影響,已於10月中旬自行停產。

聖火氣瓶經營點已取得市安監局頒發《經營許可證》。 建平加油站已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

現我縣共有煙花爆竹生產、批發和零售企業230家(其中生產企業1家,在建2家,零售227家),根據工作安排,在開展

對生產企業的檢查過程中,一是成品庫、儲料庫臺賬記錄不規範。二是監控設備損壞未及時修復。已責令業主立即進行整改。同時秋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換頒證工作馬上開始,我局爲規範此項審批程序,按照政府要求,已派專人進駐縣政務中心進行行政審批。

2、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全面加強危化安全管理工作

爲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縣立即安排部署,建立了普定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下發了《普定縣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工作方案》(普安辦字

【2014】18號),明確了檢查範圍及檢查重點,以及對檢查內容作了詳細要求,併成立了普定縣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領導小組,組長由普定縣安監局分管局長擔任,對我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貫徹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在危險化學品和煙

花爆竹行業紮實有效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通過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86餘條,下達整改指令書15份,目前這些存在問題約大部分已得到徹底整改,促進了安全隱患的儘快治理。部分問題不構成隱患,轉入正常監管工作。

共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和煙花爆竹專項大檢查2次,目前正在結合春節,籌劃開展新一輪安全檢查工作。檢查的重點是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加油站、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檢查從幾個方面把關:一是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情況,二是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三是安全評價提出的問題整改情況,四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五是生產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不安全因素當場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完畢。不能按期整改或推諉應付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結合安全大檢查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和經營單位分別進行了再次調查、登記,建立企業檔案。

在煙花爆竹監管工作中,繼續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一是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打非工作有關文件和規定,二次印了打非工作通知。二是做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發證工作,去年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230餘家,今年發證工作正在進行中。二是在鞏固煙花爆竹市場整頓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強化

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和無證經營行爲,沒收非法產品價值2014餘元。

12月27日,接工商部門《案件移送函》,有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網點,我局綜合股立即會同城關鎮安監站進行查處,此次檢查中,共查出非法煙花爆竹1500型80個、8000型8個、10000型16個、5000型17個、4000型12個、3000型10個、1000型20個、煙花1個、自制土炮7袋,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收繳物品已移交公安機關統一銷燬。嚴厲打擊了非法銷售的囂張氣焰,對規範市場經營秩序起到了良好作用。

3、認真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在全行業認真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條例》和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的宣傳貫徹工作。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全面進行了複審再培訓,共培訓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228人。

4、繼續做好安全生產許可有關工作

認真貫徹行政爲民、服務企業的思想,切實做好煙花爆竹行政許可有關工作。積極聯繫市安監局,幫助企業審查材料,現共有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取得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1家危化物品經營企業取得安全生產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2014年主要工作打算

1、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路線和政策,繼續深化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穩定,檢查重點是:未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企業,安全評價中提出的主要問題,歷次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問題整改情況,尚未發現的嚴重隱患,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變化帶來的新問題,消防器材配備、防雷防靜電檢測落實情況等。

2、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監控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單位繼續完善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安全檔案,做好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監管工作,確保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爲企業安全生產做好服務。

3、做好煙花爆竹行政許可審查工作。

二○一二年元月三日

第五篇: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情況調研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

情況調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全生產若干重要問題調研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14?113號)要求,爲準確評估我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深入剖析深層次問題和矛盾,研究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管理工作,認識和把握工作規律,探索建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更多精彩文章請關注好 範文網:)爆竹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途徑,決定開展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情況調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目的及意義

鞏固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成果,通過進一步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找出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完善工作思路,研究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議,探索構建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途徑和措施,形成基本情況清楚、問題分析準確、工作目標明確、對策措施有力的課題研究報告,爲總局黨組決策提供依據。

二、調研內容

2

(一)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現狀、主要問題與對策 ⒈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基本情況,重點了解氯鹼企業、涉及光氣的企業、大型化工企業情況。

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方面的地方法規情況,規定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准入條件的情況。

⒊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包括體制、機構、人員情況)。 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主要工作情況(包括行政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專項整治、隱患治理、園區規劃、科技進步)。

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情況。

⒍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情況。

⒎近三年來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及原因分析報告(包括典型事故案例)。

⒏當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矛盾。 ⒐各地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好做法和經驗。 ⒑下一步工作措施與對策、建議。

(二)我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現狀、主要問題與對策 ⒈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數量、從業人員及其培訓情況、產品種類、產值(銷售額)及出口情況、安全生產和經營許可情況等。

⒉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監管、機構、人員情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及其落實情況。

⒊煙花爆竹產業安全發展規劃及產業整頓提升情況:湖南、江西、安徽、廣西、河南、四川、貴州、內蒙古8個重點省(區)煙花爆竹產業安全發展規劃制訂情況,規劃目標及實現目標的具體政策措施;設區的市貫徹落實省煙花爆竹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的配套政策措施情況;湖南瀏陽、醴陵,江西上慄、萬載,廣西合浦,內蒙古敖漢旗等重點菸花爆竹生產縣(市)地方產業政策情況。

⒋煙花爆竹標準執行及標準化工作情況:現行有關煙花爆竹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情況;亟待制訂(修訂)的煙花爆竹國家和行業標準需求情況。各地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進展情況。

⒌煙花爆竹安全評價工作和“三同時”情況:各地具有相應資質的煙花爆竹安全評價機構情況;各地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近年來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問題;實施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三同時”要求及工作情況。

⒍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情況:各地已經成熟使用和正在研發的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基本情況;針對使用機械生產煙花爆竹的新情況採取的安全監管措施。

⒎煙花爆竹藥物安全監管情況:氯酸鉀購買、銷售、使用登記檔案的建立情況;各地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開展情況;

對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和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企業的處罰落實情況;企業對新配方藥物的檢驗檢測情況。

⒏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人員培訓情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從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人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及近年來接受的培訓情況。

⒐煙花爆竹事故情況及原因分析:近三年來煙花爆竹事故分析。

⒑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情況:各級政府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工作情況;基層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經驗做法。

⒒隱患排查治理開展情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排查發現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建立情況;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等基礎工作及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的建立情況。

三、調研方式

(一)危險化學品方面。要結合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召開有關政府、部門、企業人員參加的座談會或專題研討會,充分聽取基層的意見和建議,深入剖析當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有效對策措施。

(二)煙花爆竹方面。針對調研內容,編制相關調查問卷表格,組織開展問卷調查,全面細緻地摸清煙花爆竹行業及安全監管工作基本情況;在調研省份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研究討論有關工作措施。

四、調研要求

(一)全面摸清我國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現狀,總結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和體會。

(二)在基層調研的基礎上,歸納總結當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深層次原因,探究內在規律。

(三)明晰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思路,明確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提出有理論高度、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對策措施。

(四)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在10月底前根據調研內容的要求形成調研報告,並將調研報告和相關調查統計表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化司。

聯繫電話:010-64463239(危化品)、64463354(煙花爆竹)傳真:64463070

電子郵箱:chemsos@ 附件: 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基本調查表

2.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調查表

3.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基本調查表

4.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調查表

5.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調查表

6.煙花爆竹產業發展(或安全發展)規劃制訂調查表

7.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調查表

8.煙花爆竹安全評價機構情況調查表

9.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情況調查表

10.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調查表

11.煙花爆竹打非情況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