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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的論述

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內容。以改革創新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對於全面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推動律師事業順利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員律師要“身處江湖之遠,心繫廟堂之憂”,隨着律師服務行業的不斷髮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對廣大黨員提出的“三嚴三實”的要求後,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加強律所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律師業中黨組織作用和黨員律師模範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尤其是XX律所目前是一家國際性綜合大所,加強黨建工作勢在必行、時不我待。

有關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的論述

一、黨組織在律所中的地位和作用

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在國家政權和社會生活中居於領導地位,是各類組織、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黨建工作不能在任何組織、任何領域有空白點,必須在各類組織、各項事業、各個領域實現黨的組織、工作、影響的全覆蓋,尤其是律所。因爲律師隊伍代表着法律進步的標誌,是依法治國的推動者,XX律所更要站在時代的前列,在律師界要做標杆,要做表率。

(一)律所黨組織是黨的基層組織

律所黨組織是黨在律師服務行業的基層組織,是黨組織的基礎,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中國共產黨是中央、地方和基層組織共同構成、相互作用的嚴密的組織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基層組織是基本細胞,使黨行成一個有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的整體,如果沒有黨的基層組織,黨就會成爲一盤散沙,就不可能有強大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如何發揮律所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是我們現在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

(二)律所黨組織是開展黨的活動的基本單位

律所黨支部作爲黨的基層組織,擔負着教育管理黨員律師、發展新黨員律師、執行黨的紀律的重要責任。按照黨章規定,所有的黨員都要參加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由黨的基礎組織負責教育、管理和監督;律所黨組織是黨員律師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的基本場所,黨員律師通過黨的基本組織參與對黨內事物的管理,發展新黨員律師、處分違紀黨員律師、處置不合格黨員律師,都要由律所黨支部嚴格把關。而律所黨支部作爲黨的基層組織,其是否堅強有力,能否切實履行黨章規定的職責,對於提高黨員律師素質,發揮黨員律師作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和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律所黨組織是黨在基層的戰鬥堡壘

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核心。實現黨的領導,首先要靠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而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則要靠各級黨組織充分發揮作用來保證,最終要通過黨的基層的大量工作,使之變爲廣大黨員和羣衆的的實際行動。黨的基層黨組織分佈在全國廣大工廠、農村、城市社區、商店、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社會基層單位。儘管這些基層單位的工作性質、領導體制有所不同,黨的基層組織的具體職能、工作方法也不完全一樣,但都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律所黨支部作爲黨的基層組織的一員,要負擔起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職責,要團結和組織黨員律師以外的執業律師、律師助理、職工等羣衆,努力完成律所的工作任務。律所黨支部是黨的領導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具體體現,是其他任何社會組織都無法替代的,它是推動司法體制改革的助力器和排頭兵。

(四)律所黨組織是黨聯繫羣衆的橋樑和紐帶

黨的基層組織建立在社會最基層,與人民羣衆有着直接的、經常的、密切的聯繫,能夠直接傾聽羣衆的呼聲、,掌握羣衆思想的脈搏,瞭解羣衆的情緒,熟知羣衆的生產、工作、生活狀況。同樣,律所黨支部作爲黨的基層組織,擔負着直接聯繫律師、宣傳律師、團結律師的重任。一方面,要及時準確地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律師願望、要求和呼聲,爲主管機關的決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據;另一方面,也要向廣大非黨員律師宣傳黨的主張和決定,團結帶領非黨員律師實現黨的任務。如果組織軟弱渙散,不起作用,黨的意圖就難以貫徹到廣大律師隊伍之中,廣大非黨員律師的意見和要求也難以反映到黨的主管機關中來,主管機關在加強律所黨建工作中就少一份意見、少一份依據。

二、律所黨建工作的基本現狀

(一)部分律師事務所對黨建工作的重視程度有所增強。近年來,各個地區都積極理順律師事務所黨組織隸屬關係,加大黨組織組建力度,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律師隊伍的教育與培訓,引導律師樹立宗旨意識,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民生,踐行承諾,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實現了律師事務所建在哪裏,黨組織就覆蓋到哪裏,黨的工作就開展到哪裏的目標。尤其在XX律師事務所,黨的組織覆蓋了全XX體系之中。

(二)黨員律師的社會地位、政治地位有所提升。部分黨員律師被推薦爲政府擔任法律顧問,爲政府在行政決策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活動中提供專業法律支持,爲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貢獻力量。有的律師事務所與基層司法所開展“幫扶結對手牽手”工程,支持基層司法所搞好基礎建設和業務發展,帶動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素質和工作能力水平的提高。有的黨員律師已進入地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地方黨委隊伍之中,發揮了其不可替代的建設作用。

(三)黨員律師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日益明顯。部分黨員律師積極參與涉法信訪、法律援助工作,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有的黨員律師主動加入新農村建設法律專家服務團,開展義務送法下鄉活動、進社區、進校園、進社團組織,直接面對農民、學生和居民進行法律諮詢,傾情服務於“三農”、服務於新農村建設,服務於校園,服務於居民活動,爲廣大羣衆解決了很多實際困難,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讚揚和好評。

三、律所黨建工作的困難及其原因

(一)困難:在律師這一特殊羣體中開展黨建工作,可供借鑑的經驗不多。因此,在探索的過程中,黨建工作的推進實踐與預期之間必然會產生一定的偏差,出現了一些工作上的薄弱環節,具體表現在:1、黨員意識淡薄:部分律師事務所管理者和執業律師對律師行業的黨建工作存在模糊認識,認爲律所黨建工作只要走走形式或簡單搞搞就行,擔心過分抓黨建工作會影響律師事務所業務的拓展,把黨建工作與律師事務所的發展、律師文化建設割裂開來,一味抓業務發展,而忽視黨建工作。有的黨員律師黨性意識比較淡薄,對黨建工作積極性不高,認爲自己的主要任務是做業務賺錢,而對黨建工作缺乏熱情,雖然有時也參加組織生活,接受組織教育,但這種錯誤觀念沒有得到根本轉變。 2、黨建活動難開展:律師平時出差多、開庭多,工作時間不固定,具有獨立性、流動性、分散性、專業性等特點,因此不能按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黨建模式進行管理、開展工作,對律師黨員集中開展活動難度比較大。3、組織活動經費缺乏: 這是時常困繞律師行業黨建工作的一個現實問題,也是一個難點問題。律師事務所是一個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單位,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沒有專門的經費,這樣就難以開展活動或只能開展一些不需要經費的活動。目前,除一部分較大的律師事務所黨支部能自籌經費自主開展活動外, 還有相當一部分的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的活動經費處於“無米下鍋”或“等米下鍋”的狀態。4、黨員管理鬆散:在對黨員進行管理時,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組織發展工作欠缺。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委員都忙於辦案,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沒有發展計劃,不重視、不主動,教育、考察等工作無人管、無人問。黨務工作者對發展黨員程序不熟悉,不知如何去發展黨員。二是黨建工作管理方法落後,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在律師行業內部的領導機制、管理模式隨着行業內在的要求已發生了深刻變化的今天,還是沿用傳統的管理內容、程序和方法來做律師行業黨建工作,顯然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也很容易使黨組織缺乏吸引力和向心力,無法吸引優秀律師向黨組織靠攏。三是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負責人精力不足、黨務工作不熟悉。律師事務所支部書記普遍沒有經過必要培訓,對如何做好律師隊伍黨建缺乏必要的理論知識。另外,支部書記一般也是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骨幹,精力和能力受到一定牽制,有時會顧此失彼,難以保證支部工作的質量。 5、新鮮血液難補充:律師行業作爲新社會組織、吸納了大量高素質的年輕人就業,但黨組織在這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隊伍中發展黨員的力度明顯不夠,一方面,由於發展黨員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工作程序複雜,時間跨度較長,從而使得許多律師普遍感到入黨門檻高。另一方面,由於事務所普遍規模不是很大,人員不多,黨組織運作不太規範,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對象的考察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交易與引導,甚至無人管、無人問,影響了律師尤其是年輕律師的政治渴望,使律師行業黨的新鮮血液難以及時補充進來,黨員老齡化,青黃不接問題突出。6、模範作用難發揮:基層律師事務所級別雖低,但也人才濟濟,然而很多地區沒有律師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的也多爲黨派人士,黨員律師參政議政渠道少。由於所務和黨務分開,律師基層黨支部參與律師事務所重大問題的決策、獲取相應信息、進行組織動員、實現監督保證的能力不足。在律師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制度中,也沒有對律師黨建工作的開展提供相應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律師黨組織和律師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

(二)原因: 1、黨組織的定位缺乏明確的制度設計。律師執業機構改制後,由於經營理念更趨向於追求利潤最大化,黨組織在其中通常沒有制度化的安排,一些黨組織被邊緣化,從而處於軟弱渙散狀態,制約了應有作用的發揮。2、律師行業面臨的生存與發展的壓力較大。律師隊伍黨建工作狀況與律師行業自身發展的狀況密切相關不深,導致黨組織建設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3、律師隊伍流動性過大。由於律師在地域上、組織上、時間上的分散性,也使教育管理工作面臨挑戰。加上黨員律師爲辦案分散在外,難以召集和組織。這種流動性、分散性的特點,給黨員的教育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4、黨建工作資源缺乏。無論是開展組織活動,還是開展“凝聚力工程”建設,都需要一定的政治、經濟資源。但與計劃經濟下或國有企業中的黨組織不同,律師執業機構黨組織、黨務工作者手中可直接利用的資源少,社會關係狹窄,黨組織作用不明顯,活動範圍小,因而缺乏吸引力和影響力。

四、律所黨建工作的建議

通過對律所黨建工作現狀的瞭解和對出現的問題及原因的分析,筆者對於加強和改進律所黨建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黨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讓黨員律師從思想上認識到,在爲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 要做到法律、政治、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就必須依賴黨組織的有效領導。要摒棄沒有黨組織,不是黨員一樣幹好律師工作的模糊認識。要樹立建設律師事務所同時也應當建立好黨組織, 黨員律師應當是先鋒模範的觀念。讓黨員律師在思想、工作及生活上起表率作用,逐步實現政治學習、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持之以恆地組織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十八大提出的“三嚴三實”的要求,積極將黨的先進思想與律師實踐工作相結合,提高爲社會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及時有效地組織學習和領會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律師黨建工作的指示精神,使每個律師明確自己既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又是人民利益的維護者。

(二)加強黨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確保律師工作堅持一個方向,服務經濟建設和政治大局。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特別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離不開廣大律師,尤其離不開廣大黨員律師的先鋒模範和骨幹橋樑作用。實踐表明,一方面律師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離不開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律師事業成功發展的前提和根本保證;另一方面在律師行業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工作,既能確保律師業科學發展,又能使律師感到有政治歸屬感、社會認同感、集體榮譽感,即:政治上有主張、有靈魂,社會上有認可、被尊重,行動上有方向、有目標。我們要從確保律師事業和律師隊伍正確的發展方向出發,進一步深化對加強律師黨建工作緊迫性的再認識,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特別是政治領導,要領導律師切實做到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無論律師業是什麼組織性質,堅持黨組織政治核心的性質不能變;無論律師是哪個單位的人,堅持黨的領導的原則不能變;無論黨員律師在哪裏執業,作爲執政黨的黨員的先進性要求永遠不能變。要樹立抓律師黨建就是抓生產力的理念,律師黨建抓好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經濟效益就會相得益彰。

(三)強化律所黨務工作、黨建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和服務能力,抓好兩個建設,律師文化建設和誠信建設,培育律師的執業精神。用嚴格的制度、嚴格的紀律和符合律師工作特性的方法保證黨支部的組織制度、生活制度、監督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落實,形成律師黨建工作的長效機制,使黨支部工作走上規範化、系統化、制度化的軌道。健全工作聯繫機制,以黨員、合夥人和黨小組爲單位,加強與非黨員律師定期聯繫制度。在工作制度上, 應充分樹立“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思想理念,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導律師培養正確的價值取向、職業操守、行爲方式、工作信念和生活情趣,引導律所樹立良好的工作理念、專業品牌、協作意識,充分發揮律所的文化導向、激勵、凝聚、約束和保障作用。

(四)固本強基,不斷提高黨支部的戰鬥力,做好黨組織陣地建設工作,抓好組織建設工作。律師黨員是加強律師黨建工作的基礎和根本,律所黨支部是律師黨員政治生活最基本的組織,是組織、帶領黨員律師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形式多樣的黨內生活的陣地。在律所要營造黨建的氛圍,按照有場所、有設施、有標誌、有黨旗、有書報、有制度的“六有”標準。在組織建設方面,符合條件的及時成立黨總支,建好黨小組,設立臺賬,積極開展活動,保持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創造力,嚴格將黨組織活動制度化,結合律師實際,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創新三會一課的內容,對於所內困難的黨員律師和職工,還要實行政策傾斜,定期談心,定期將法律援助和公共案源進行傾斜,以補償他們對於黨建工作的貢獻。律所黨支部應定期組織律師黨員進行政治學習,全面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使之更好地轉化爲黨員律師的自覺行動。有針對性地開展理想、操守教育,使黨員律師更好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牢固樹立敬業爲民、誠實守信、熱心公益、奉獻社會的良好形象。

(五)創新形式,切實增強基層律師所黨建工作實效。基層律師所黨組織要堅持司法行政部門管理爲主,律師協會黨組織指導的雙重管理體制。要根據律師行業的特點,進一步豐富基層律師所黨建活動內容,在堅持必要的政治學習和組織生活的前提下,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引導律師自主學習,使黨支部活動貼近律師工作、貼近律師行業特點,爲基層律所黨支部和律師黨員發揮作用搭建平臺、創造條件。具體建議爲:1、將所內文品活動、文化活動、體育活動有效結合起來,通過不斷的開展黨組織活動和所務活動,來調動律師參與文化建設的自覺性,加強律師文化建設研究,豐富律師文化建設載體 ,這一點我們XX律師事務所已成爲律界楷模,已建立了藝術團、體育隊,開展了首屆羽毛球賽,開展了詩歌朗誦會、演講比賽,2015年還要開展“XX好聲音”大賽。2、與地方律協黨委、地方慈善部門有效結合,形成聯動機制,定期開展公益活動,提高律師參與公益事業建設的積極性。XX合肥支部自2015年成立以來,與地方協助單位開展了“52公益行”系列活動,讓我們的律師免費爲綠植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獲取綠植回贈,然後將綠植免費發放給相關黨委和個人,再將相關單位和個人用綠植換來的經費和衣物捐贈給慈善部門,通過慈善部門的渠道捐贈給需要的單位和個人。此項活動是黨建工作的一個創新,通過該項活動發揮了社會聯動機制,激發了黨員律師和黨員羣衆服務社會的熱情,擴大了律所和律師的知名度,受到了社會的好評。3、通過支部與基層社區街道黨組織取得聯繫,每月定期安排黨員律師走進社區,爲廣大社區居民解決了鄰里糾紛、物業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寵物糾紛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通過該項活動,既服務於社會,又鍛鍊了處理糾紛的能力,提高了律所和律師的知名度。4、定期安排黨員律師走進校園,給廣大學生進行求職風險和執業風險的培訓和講座。與高校實行聯動,既解決了廣大畢業生的求職風險管控問題,又提高了律師專業演講水平;既提高了律所的知名度,又爲律師贏得了多所高校客座教授的榮譽。5、積極安排黨員律師走進社團和商會,實現社團、商會和律所的聯動,定期開展論壇和交流活動,培養了黨員律師開拓市場的能力,也爲律所和律師贏得了很多業務案源。6、以黨員律師爲龍頭,積極開展行業心理疏導和培訓活動。通過黨員律師的活動和交流,爲許多新執業的律師克服了執業緊張感和恐懼感,排除了新執業律師的執業壓力和心理障礙,爲廣大律師的身心健康和執業成長髮揮了支部應盡的作用。7、支部與地方公檢法黨組織進行聯動,通過業務交流和座談,讓廣大律師明確了律師在與公檢法從事業務活動過程中應當注意怎樣的形象,瞭解了法官、檢察官、警官眼中的律師的標準是什麼,執業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專業性、素養性問題,爲廣大律師從事業務代理和辯護過程中積極與業務單位進行溝通和協調創造了良好的氛圍,提高了溝通和協調能力。8、針對XX律所年輕化的特點,發揮律師業務單位多的優勢,以支部爲龍頭,與相關基地形成聯繫機制,定期開展戶外拓展等活動,激發年輕律師的工作熱情和活力,排泄了執業壓力,增強了律所凝聚力。

(六)積極發展黨員。目前,入黨難已成爲創建律師黨建品牌工作的突出問題。爲此,律師行業應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求,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做好發展黨員的工作。這對新形勢下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要突出抓好四個環節的工作:一是要有計劃地制定黨員發展目標,讓廣大律師有目標追求,感到有希望有奔頭。二是要注重對青年律師的教育培養。這是解決律師行業黨組織後繼無人、缺乏活力問題的關鍵。三是要注重老、中、青相結合,既要注入青年律師的活力,又要發揮中老年律師“傳幫帶”的作用,增強黨支部的整體生機與活力。四是要按照“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要求和管理辦法,既嚴格又靈活地把好教育、考察、培訓、程序等關口,使黨員發展工作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使黨的新鮮血液能及時地高質量地補充進來。

(七)積極落實黨支部活動經費。黨建工作是否落到實處,黨員活動是否能夠積極開展,離不開活動經費的支撐,經費來源可以由如下幾個方面來解決:1、律所年初預算時,列支部分支部活動經費。2、發動黨員律師邀請相關業務單位進行贊助。3、發動黨員律師進行募捐。4、與社會黨組織進行聯動等。

五、結語

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是進一步增強廣大律師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增強廣大律師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責任意識, 大力推進律師事業的科學、持續發展, 進一步發揮律師隊伍在和諧社會建設、法治城市建設中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

律師的職業價值在於通過專業知識和工作態度更好地服務國家、服務人民、服務社會、服務經濟。在法律服務的道路上,有夢想纔會有目標,有目標纔會有希望,有希望纔會有激情,有激情纔會有力量。在法律服務的道路上,只有腳踏實地奮鬥,“夢”纔不會不可及。作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我們應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律所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促進律所工作全面發展,在實現律師夢的道路上,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增添一抹屬於中國律師的時代色彩,奏響一曲服務依法治國、服務改革開放、服務社會經濟、服務人民羣衆的華麗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