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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藝術

淺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藝術

淺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藝術
淺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藝術

【摘  要】  水利工程質量關係國家財產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關係投資效益發揮,也關係水利行業的形象。黨和國家歷來重視質量工作,《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要求全面提升工程質量水平。水利建設加速發展的形勢要求充分發揮質量監督的作用,不斷提高監督工作水平。本文結合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實踐經歷,圍繞監督工作提質增效、工程質量提升的目標,在質量監督有關技術要求的基礎上,探討了質量監督的藝術要求。

關鍵詞】  水利工程  質量監督  藝術

引 言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是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監督職能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範以及批准的設計文件,對質量主體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爲以及工程實物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公衆利益的行政行爲。如今水利工程參建單位多、項目建設工期長、建設強度高,對質量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質量監督人員應不斷提高監督工作的技術水平和藝術水平。其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設計文件要求等,開展專業化的監督就是監督的技術。監督工作的藝術則是按照監督計劃,靈活運用各種技巧、手段和方法,引導和督促各參建單位履職盡責,促進質量目標實現。監督工作的藝術以技術爲基礎,又促進技術目標的實現。實踐中,以下幾點可以借鑑。

加強宣傳懲戒,營造重質量守信用的良好氛圍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重視宣傳,把宣貫培訓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要通過廣泛深入的質量宣傳,在轄區水利行業市場營造重質量守信用的良好氛圍。

1.1  採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

靈活採用工地會議、質量簡報、“質量月”、微信羣發信息等多種形式宣傳有關質量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強制條文、《質量發展綱要》等,宣傳工程有關質量技術知識,使有關參建人員熟悉質量工作政策法規依據,掌握工程技術標準和工作方法,克服政策法規盲區和光憑經驗辦事的侷限。

1.2  宣傳質量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和質量案例

要以新疆聯豐水庫潰壩、東安縣水渠混凝土成渣等類似工程質量事故案例爲警示,深刻吸取教訓。引導參建人員吃透政策法規精神,提高質量責任意識,真正做到“警鐘長鳴”,按照政策法規和建設合同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踏實做事、嚴格管理、自覺規範質量行爲,確保工程質量,避免發生工程質量問題而被追究責任的風險。

1.3  加大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力度

利用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培育重質量守信用的市場風氣。將日常監督情況作爲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重要內容,加大查處曝光度,發揮信用體系平臺作用,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格局,調動責任主體自查、自糾、自我約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 堅持原則,嚴格全過程質量監督

2.1 質量體系監督

督促質量責任主體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落實主體責任。工程實施過程中,查看管理標準、方案措施等能否滿足工程質量需要,是否落實;檢查有關人員是否到位,是否按規定和合同約定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職責,促使“該負責的人切實負起責,並負責到底”。

2.2 質量行爲監督

加大不定時、不定點、不定內容,不提前告知的檢查,着力查處違反強制性標準要求、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擅自降低質量標準等不良行爲。對質量違法違規行爲應及時糾正,按規定應該處罰的一定要處罰,遏制再次發生。對屢禁不止的質量問題和“屢教不改”的質量責任主體,應按照委託權限,加大執法力度,並與相關部門聯動,加強互動,讓質量違法違規行爲付出應有的代價,受到震懾。

2.3 實體質量監督

應用先進的檢測儀器、設備和技術,對工程實體結構尺寸、混凝土強度、建築物高程等進行抽查,準確評判工程質量真實水平。認真查找問題,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責令改正,並做好督促整改和複查工作,整改後重新驗收。

2.4 工程驗收監督

對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工程項目、階段驗收等驗收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嚴把工程質量驗收關,對人員資格、組織形式、驗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的,質量管理資料不齊全、不規範的,責令驗收組織單位嚴格按驗收規程落實整改。

3 依法監督,有所爲,有所不爲

清代《官箴》:“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是履行政府監管水利工程質量的職能,就要依法監督、公正監督、廉潔監督,才能讓監督對象信服。

3.1  依法監督

當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迎來了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的新局面。質量監督應按照政策法規賦予的職能職責依法監督、規範操作,做好各環節的監督檢查。要腳踏實地,留下工作痕跡。按照及時、全面、真實、準確的要求形成工作日誌、監督臺賬等記錄,客觀反映監督工作情況,分析質量動態,排查質量隱患。

3.2  履行職責到位,不玩忽職守

要全面履行監督職責,不能心浮氣躁、投機取巧,要踏實做事、嚴格管理,按監督計劃該抽查必須抽查,尤其是影響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及公共利益的關鍵部位,避免發生工程質量問題而被追究責任的風險。

3.3  明確職責,不越權越位

“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不代替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質量監督人員要明確職責和工作內容,做好自我定位,弄清該幹什麼,不要把屬於參建主體的質量管理職責包攬過來,充當設計的“技術專家”、施工單位的“質檢員”、監理單位的“監理員”,避免養成有關單位的惰性和承擔不必要的責任風險。

3.4 加強溝通,秉公執法

既要樹立政府監督的權威,又要互相尊重,以誠相待,做到監督執法與服務指導相結合;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辦事,處理質量問題不姑息遷就;要站在公正立場處理問題,不得徇私枉法。處理質量問題爭議時,應該仔細傾聽有關單位陳述的理由,查閱有關質量資料,覈實現場,堅持用事實說話,用數據說話,用書面材料說話,使責任主體口服、心服地去糾正偏差。

3.5 加強自律,堅守廉潔底線

“公生明,廉生威”,質量監督人員要把監督行爲限制在法律法規限定的範圍內,不得有花花腸子,向相對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可以定期或在一個項目監督工作結束後,邀請參建單位代表對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進行評價,促進監督人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

麪點結合,突出監督重點

4.1  突出監督重點

加大重點項目、民生工程、重點環節、重要材料、關鍵部位的監督檢查力度,有效解決事關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質量問題和幹部羣衆關心的質量熱點問題。重點整治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滲、漏、裂等質量通病。小型水利項目要着力克服重實物輕資料,重外觀輕實體的侷限。

4.2  實行差別化管理

對能力弱、服務差的企業和人員加大抽查力度;對比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和隱患應書面通知整改,並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加強跟蹤回訪,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直至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堅持責任主體不落實,整改措施不落實,整改結果不符合要求不放過。要通過督促整改,大力扼制偷工減料等不良質量行爲。

4.3 加強事前監督

受理項目監督申報後,監督人員應儘快熟悉設計方案,結合類似項目質量管理情況分析評估質量風險點,對易發生的施工質量通病進行預警,要求有關參建單位制定並落實相應預防保證措施和控制措施。並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督巡查,切實做到質量風險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有效防範質量通病。發現質量隱患,應督促項目法人組織有關責任單位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4.4  強化質量責任追究

對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發生投訴、舉報、羣體性事件,媒體報道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嚴重工程質量問題;由於勘察、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工程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其他需追究責任的違法違規行爲應重點監督,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按《質量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追責。

堅持學習,提高業務能力

5.1  加強人員教育培訓

監督機構應重視人員的培養、考覈,建設高素質的監督隊伍;加強與其它質量監督機構的交流;改進和完善監督工作,建立一套符合規程要求,適合地方特點,實用高效的監督流程,實現監督工作規範化、標準化、高效能。

5.2  積極學習提升

質量監督人員應熟悉質量有關政策、法規、強制條文,掌握紮實的工程專業技術,掌握被監督工程的主要技術指標、相關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學習和運用現代化的監督手段,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執法水平,樹立權威。能準確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及時排查處理質量隱患,不能熟視無睹、看不出問題、找不準癥結、抓不住重點。

6 結 語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水利工程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羣衆對質量監督寄予了更高的期盼。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要貫徹有關弘揚工匠精神和提升水利工程質量水平的要求,堅持精益求精,堅持體系與實體相結合、全面與重點相結合、執法與服務相結合、從實物監督向行爲監督轉變,工作重心由事後監督向事前防控轉移,不斷提高工作的技術和藝術水平,規範監督管理,搞好服務指導,提高監督的時效性。引導和督促各方質量責任主體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切實履行質量職責,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爲,抽查檢測實體質量,查處質量問題,不斷提高轄區內水利工程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