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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基本內涵,對照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做政治上明白人

深刻理解“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基本內涵,對照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做政治上明白人

深刻理解“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基本內涵,對照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做政治上明白人

各位同志:

這次主題教育,我嚴格按照學校黨委要求,在學《選編》階段,以自學爲主,通過認認真真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論述,包括《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加強紀律建設,把守紀律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唯物黨中央權威,貫徹民主集中制》、《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今天我發言的題目是:深刻理解“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基本內涵,對照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做政治上明白人。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基本內涵

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鮮明政治特色,作爲一條紅線貫穿於全會精神之中,並具體化爲諸多新規範、新要求、新舉措。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立黨之要、興黨之策、強黨之道,也是黨員的基本條件、立身基石、根本標誌。

理解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首先應該從深刻認識其基本的內涵入手。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行爲和政治言論等方面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政治約束、政治規則、工作慣例和優良傳統的總稱,其中也包括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都隸屬黨紀範疇,兩者既有內容上的交叉重疊,也有明顯的區別。從概念內涵上分析,政治紀律是成文的政治規矩,政治規矩則是那些沒有明文列入黨的政治紀律範疇的要求;政治紀律是剛性約束,是不得觸碰的“警戒線”“高壓線”,政治規矩則源於政治倫理,強調的是自我約束,重在自警自律。從概念外延上解析,“黨的政治規矩”的涵蓋面要大於“黨的政治紀律”的涵蓋面,如對黨絕對忠誠、堅定政治立場、保持思想純潔等,這些要求不屬於政治紀律的約束,卻是黨的政治規矩的內在要求。

二、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正面清單”

總體來看。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正面清單”,主要包括:《黨章》規定的正面的政治生活規範,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正面的政治生活規範。

還包括:“三個必須”。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5月8日視察中央辦公廳的講話中針對如何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調的“三個必須”:“必須是全面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全方位向黨中央看齊,做到表裏如一、知行合一;必須是具體的,不能光口頭上講講,要落實在各個方面、各項工作上;必須是堅定的,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做到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5.“五個必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針對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提出的“五個必須”的要求:“主要指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必須遵循組織程序、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負面清單”

總起來看,十八大以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負面清單”主要包括多項不可觸碰的政治底線。

1.《黨章》規定的不能做的政治行爲。

2.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的不能做的政治行爲。

3.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不能做的政治行爲。

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關於政治紀律的18條共29種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爲。

5.“三個決不允許”。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針對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提出的“三個決不允許”:“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習近平總書記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會上的講話中重申了“三個決不允許”的要求。

6.“五個決不允許”。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針對在正確行使黨員權利特別是在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時需要做到“五個決不允許”:“決不允許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決不允許泄露黨和國家祕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決不允許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7.“四個有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針對少數黨員幹部政治紀律意識不強、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搖擺提出的“四個有的”的現象:“有的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維護黨的政治紀律重視不夠。個別的甚至對中央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有的黨員幹部想說什麼說什麼,想幹什麼幹什麼;有的還專門挑那些黨已經明確規定的政治原則來說事,口無遮攔,毫無顧忌,以顯示自己所謂的‘能耐’,受到敵對勢力追捧,對此他們不以爲恥、反以爲榮。”

8.“五個有的”。習近平總書記2013年6月28日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針對部分幹部理想信念不堅定提出了“五個有的”的現象:“有的對共產主義心存懷疑,認爲那是虛無縹緲、難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馬列信鬼神,從封建迷信中尋找精神寄託,熱衷於算命看相、燒香拜佛,遇事‘問計於神’;有的是非觀念淡薄、原則性不強、正義感退化,糊里糊塗當官,渾渾噩噩過日子;有的甚至嚮往西方社會制度和價值觀念,對社會主義前途命運喪失信心;有的在涉及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等原則性問題的政治挑釁面前態度暖昧、消極躲避、不敢亮劍,甚至故意模糊立場、耍滑頭,等等。”

9.“三個不能”。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10月8日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中針對黨內政治生活和組織生活都要講政治、講原則、講規矩時提出的“三個不能”:“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隨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娛樂化、庸俗化。”

10.“七個有之”。習近乎總書記2014年10月23日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會上的講話針對部分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組織紀律問題提出的“七個有之”的現象:“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

11.“五個決不允許”。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針對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提出的“五個決不允許”的要求:“決不允許背離黨中央另搞一套.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決不允許他們擅權干政、謀取私利。”

12.“三個有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針對部分高級領導幹部不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回事,甚至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包天的地步,提出的“三個有的”的現象:“有的政治野心膨脹.爲了一己私利或者小團體的利益.揹着黨組織搞政治陰謀活動,搞破壞分裂黨的政治勾當!有的領導幹部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老子天下第一。把黨派他去主政的地方當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用幹部、作決策不按規定向中央報告。搞小山頭、小團伙、小圈子。他們熱衷乾的事目的都是包裝自己,找人擡轎子、吹喇叭,爲個人營造聲勢,政治野心很大。有的人發展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對中央工作部署搞軟抵制,甚至衝着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大放厥詞,散佈對中央領導同志的惡毒謠言。壓制、打擊同自己意見不合的同志。一心以爲鴻鵠將至,誰擋他的道就要把誰搬開。”

13.“四個有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針對領導幹部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四個有的”的現象:“有的置若罔聞,搞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團,一門心思鑽營權力;有的明知在換屆中組織沒有安排他,仍派親信到處遊說拉票,搞非組織活動: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揚言‘活着要進中南海,死了要人八寶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獨立王國’,搞小山頭、拉小圈子,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爲實現個人政治野心而不擇手段。”

14.“兩個有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針對部分領導幹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放鬆警惕、降低要求提出了“兩個有的”的現象:“有的黨員、幹部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搖擺,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三令五申的要求,陽奉陰違甚至搞非組織活動,公開發表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言論;有的黨組織覺得政治紀律是“軟”的、“虛”的。對違反政治紀律的錯誤言行不在意、不報告、不抵制、不鬥爭,更談不上查處。”

三、按照習總書記的“三個必須”和“五個務必”要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總體上看,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負面清單”遠遠多於“正面清單”。“正面清單”主要是從黨的性質、黨的宗旨、黨的執政使命出發提出的一些規範性的政治要求,而“負面清單”則主要提出了一些關於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基本底線、基本原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要是約束性的內容,即使是“正面清單”也是正面的約束,也提出了較高的行爲標準。在工作中,我們要嚴格按照習總書記的 “三個必須”和“五個務必”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關鍵是在思想和行動上不能出現“負面清單”上列舉的內容,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時,要時刻對照“正面清單”的要求,自我加壓,查找問題和不足,補足差距和短板,努力做政治上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