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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多篇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多篇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1

在正式成爲一名法院新干警前,法律對我而言一直停留在象牙塔時期民法老師常說的“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抽象概念上,也依稀記得當初在法理老師介紹下,信心滿滿地讀了一下《西窗法語》,結果是晦澀難懂的法理讓我不知所措,讓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知識的海洋麪前永遠學無止境。

這次作爲一名新錄用的法院工作人員,我懷着無限的憧憬和嚮往近距離地與法律接觸,參加了平生的第一次法庭審判,當我踏入法庭的那一刻,首先映入眼簾的是整裝待發的書記員正在嚴密地檢查電腦設備和相關法律文件,遠遠的看去,書記員嚴謹的工作態度和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讓我意識到這是個莊嚴的場合,我下意識的將手機調整爲靜音,雙眼輕輕的掃視四周找到合適的位置落座,靜靜地等待法官入場開庭。

沒過幾分鐘,法院的法官筆直挺立的走了進來,與我之前想象中的有點不同,這次庭審只有一名法官出庭,採取了簡易程序中的獨任製法庭,雖然是一名年輕的女法官,但當她拿起法槌的那一刻,我彷彿看見一個久經沙場、叱吒風雲的女將軍在自己的主戰場上揮斥方遒、指點江山,雖然是一名女子,在自己的主戰場上也有一股不輸男子的鐵膽豪情——巾幗不讓鬚眉。

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當中嚴格按照“開庭審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後陳述——宣判(休庭)”的程序有條不紊的進行,做好舉證認證的每一個環節,細節中彰顯女法官獨有的睿智和鎮定,坐在臺下的我,不自主地捕捉着法官的每一個動作,一言一行都彰顯出執法如山、秉公辦案的理念,諺語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天下之儀表,女法官如同拿着一隻大盾,保護兩方,不讓任何一方不公平的佔據着優勢,正大光明,一視同仁。

古語有云: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作爲一名新干警,我深深地認識到這纔是我人生的另一個開端——由學生向社會人的轉型,在這轉型的過程當中,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學,很多事要做,才能成爲一名優秀的法院工作人員,說過中國人要有中國夢、中國人要敢做夢,說不定看似不可能實現地夢想在未來某個時間就不經意地實現了,對於現在的我而言,選擇砥礪前行,成爲一名優秀的法院工作人員,是我的中國夢!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2

經學校安排,有機會到鼎城區人民法院旁聽了一場刑事審判,使我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多實踐方面的認識。在本案中,其中兩被告因搶劫他人財物且傷害他人人身安全,另一被告因明知是搶劫所得財物而予以收購,最終都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讓我體會到了司法機關執法嚴明,堅決懲治犯罪的正義性!

相對於民事審判、行政審判而言,刑事審判要求更嚴格的審判程序。在審判中,法庭的人員都表現出了較好的專業素質,能夠將各種法律規範和程序規範應用自如,這些都是我們法學學子所應具備的基本法律人要求。而作爲法律工作者,他們不僅能將法律良好的貫徹執行,還能對法律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我覺得在審判中保持法律的嚴肅性是很重要的,但是這不等於我們要靠嚴厲的法律來威懾羣衆,法律應該寬嚴結合,對那些十惡不赦,嚴重敗壞社會風氣,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法律應該嚴厲打擊,在審判上也該毫不留情,只有這樣才能起到懲惡揚善的威懾作用,才能讓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處罰。但是對於一些性質並不那麼惡劣,甚至有許多減輕刑罰情節的犯罪,我們應儘量給犯罪者較輕的刑罰,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雖然我國的法律對各種犯罪行爲規定的較爲詳細,但在實踐中,仍然有許多情況是需要在審判中發揮自由裁量權的,要通過法律,理性,道德結合來給出最好的判決。在這方面,我國的審判人員也有許多經驗需要積累,有許多觀念需要更新。

就本次旁聽報告,我總結了一下兩點主要體會:

一、對庭審過程。

這是我第一次旁聽刑案的庭審過程,莊嚴的法庭肅穆的氣氛彰顯了對法律的敬畏司法的權威和對公平正義理念的秉持。控、辯、審三方都表現了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司法素養,使我對法律職業的追求多了一份篤定也發現了自身的差距。審判長主持整個庭審過程,威嚴又不失機智,因同案到庭被告有3人,如何控制好整個流程既不拖沓又使各方充分表述使整個庭審在最有效的時間完成就是審判人員的智慧體現了。檢方在法庭調查中佔用了大部分時間,主要是向法庭出示證據,可以看出檢方之前也做了大量準備工作,證據沒有漏洞,對證據材料也很熟悉,但檢方對部分證據材料證明力的說明不到位,也就是對部分材料的進一步的技術分析尚有欠缺。所以對檢方我認爲有足夠的敬業精神但知識底蘊和技術能力還有不足。辯方也是我最關注的一方,表現了非常好的職業素養和閱歷。辯論過程簡潔而切中要害。準備過程不留痕跡,沉穩、自信。這是給我最大的啓發。因刑案被告人應當到庭,並且在庭審中有自我陳述和辯護的權利,雖然在開庭前律師會見當事人時會與其溝通,也會給出一些指導,但因被告人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心理會急於向審判人員表現自己的無辜無知以求從輕處斷,往往就會按自己當場意願發揮而背離辯護人的辯護本意。這樣表現的不得體就會給判方狡辯的嫌疑,結果就會適得其反,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如何巧妙處理,以彌合這樣的偏差,就是律師的臨場應變能力和大智慧了,今天指導老師的處理給我上了很好一課。

二、我對該案本身的認識

本案是一宗搶劫案件,被告人簡飛,王宇是隻有國中文化程度且有吸毒惡習的無業青年,因無錢購買毒品,遂萌生了搶劫獲取毒資的犯罪動機。2009.08.09日,兩被告人對被害人稱新宇進行搶劫,獲取財物摩托車一臺,並刺傷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輕傷。事後,兩被告人將搶劫所得摩托車賣給第三被告人曾亞,第三被告人在明知是搶劫所得財物的情況下,仍以低價收購該摩托車。法院審理查明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三被告不同的量刑情節: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3

爲增強學生法制意識,3月22日下午,向陽法院第20個公衆開放日,迎來了立新教育集團明德校區四年一班全體學生走進法院進行社會實踐,感受法治氛圍,增強法治信仰。

我們一進門,都被眼前的“司法爲民公正司法”幾個大字所吸引,講解員通過淺顯易懂的語言爲同學們講解了這句話的意義,讓同學們從小感受陽光、透明的法治氛圍。

在講解員的講解下,同學們參觀了訴訟服務大廳和刑事、民事、少年審判法庭,瞭解了法院的立案流程和審判流程。在刑事審判法庭前,同學們感受到了法庭的莊嚴肅穆,並開展模擬庭審,體驗了法官、書記員、辯護人、公訴人等職業。我們瞭解了法官、檢察官、書記員、法警、被告人等角色,以及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我們在每個角色的位置都坐了坐,體驗了一把。當我坐在審判長的位置上時,法槌一敲,我感受到了審判長的威嚴;坐在書記員的位置時,我覺得做人要嚴謹,一絲不苟;坐在被告的位置,則感覺無地自容……

今天的參觀,讓我大開眼界,學習到很多相關法律知識。同時,我們也堅定了決心,立志要從自己做起,自強、自尊、自重、自愛,爭當新時代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4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跟隨古老師以及葉老師來到佛山市中院旁聽。在一個靚仔叔叔的引導下,我們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兩次在校旁聽(南海法院,肇慶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審庭環境更爲整潔,嚴肅。這營造了很好的庭審氛圍。坐在裏面,連呼吸都不自覺地小心翼翼起來。

在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審判長(聽說是很厲害的一名法官,審判過佛山滅門案)宣佈庭審開始。旁聽的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詳細確切來說,應該是一起共同故意傷害案件。由於被告陳兵在案發之後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並沒有與其他的被告人(蘇紹川,匡大記,匡大操,皆已判刑)一起合併審判(在庭審結束後問了法官才瞭解的詳情,剛開始一直在困惑爲何陳兵會與其他的被告分開審判)。在法庭調查環節,檢察院派出的女檢察員(每次旁聽的檢查員皆爲女性,且給我的感覺都很有威嚴,說話擲地有聲,句句清晰地扣人心絃,說話速度稍快,給人乾淨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聽回來,都有立志做檢察員的衝動)宣讀起訴書之後,陳兵在誰把西瓜刀帶到案發現場以及自己有沒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這兩個焦點上與檢察員之間有一段對話。檢察員在詢問西瓜刀是否陳兵帶去時,陳兵回答說是他們駕摩托車到達案發現場時,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給自己的,而自己並沒有使用西瓜刀對被害人王鳳舞實施傷害行爲。而在被告的辯護人詢問被告時,辯護律師直接問了被告:“你是否有拿着西瓜刀對被害人進行追趕?”我認爲該辯護律師問的問題有點欠缺詢問技巧,該問題並不利於其當事人即被告。這也給最後檢察員認爲被告的認罪態度並非良好埋下了證據。而在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環節中,檢查員與被告之間的博弈展開了。許多同夥的供詞以及證人的證詞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陳兵把西瓜刀帶到案發現場並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連砍兩刀。而被告陳兵對自身並沒有帶西瓜刀以及沒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連砍兩刀並無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僅憑自己口述並不能使審判人員信服。在最後陳兵也說出了一句話:其實故意傷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麼讓他們(證人)說出真話來證明他們(同夥)在說謊。”如果真的如陳兵所說,西瓜刀並不是自己帶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卻沒辦法找到證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說法,那我國現行法律制度對在押人員取證是否沒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於目前沒有開《證據法》課程,所以對該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論。但據我看的偵探電影,偵探小說的內容,被告的辯護律師是有爲其當事人查事實,收集證據的權利與資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辯護律師並沒有提出有力的證據,甚至沒有說出有力的話語來使審判人員信服。我認爲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律師並沒有做出應有的作用。但是後來聽了古老師的解釋,原來在我國很少有律師願意爲當事人調查取證,一來是怕麻煩,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被牽扯進案件。聽了古老師的解釋之後,很是沉重, 爲了當事人,而更多的是對律師這一行業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審判的最後陳詞階段,檢查員提出了以故意傷害罪來定被告陳兵的罪。而被告的辯護律師也不否認該定罪,但請求法官給予陳兵輕判,理由之一是陳兵認罪態度良好。對於該點,本人並非贊成。第一,從陳兵在案發之後逃回老家四川該行爲可以看出,陳兵存在着逃逸的行爲;第二,陳兵對自己在案發過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並沒有認罪,即沒有承認西瓜刀爲自己所攜帶且被害人的要害傷爲自己所致,並且也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須承擔證據責任。在該點也可以看出陳兵雖承認自己犯故意傷害罪,但並沒有全部認罪,且在主要方面沒有認罪,所以本人並不認爲陳兵認罪態度良好。在被告人陳兵最後向被害人親屬(被害人妻子)道歉時,被害人妻子激憤地回了一句:“對不起就夠了嗎?”霎時間很是傷感。一件小事引發的血案,致使幾名年輕人斷送了青春,更無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親人,至愛的同時,更要堅強地面對以後生活的困難。書上說: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而刑法更是最後的最後一道防線。對違法行爲的懲罰,更像是對被害人親屬的安慰,給予心理平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個悲劇。旁聽席上被告的親屬數十個人,個個外表憨厚,衣衫簡樸,卻渾身透露出無知的氣息,對這次旁聽抱着甚是輕鬆的態度。如果他們能對法有更多的瞭解,對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許就不會出現舉刀砍人的悲劇。法盲,一個多普遍的詞兒,或許是犯罪現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及敬畏,導致了多少年輕人走向不歸路。普法普法,中國的路還很長。

在附帶民事審判環節,焦點辯論似乎沒有,被告表示願意賠償原告所提出的30多萬元的賠償金請求。但在法官問其在案發之前有無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時,被告明確表示沒有。這意味着若判決被告負賠償責任,被告也無能力支付賠償金。贏了官司輸了錢,判決容易執行難。這種現象在我國並不罕見。這急切需要國家政府出臺一個有力有效的規定製度來挽救這批生活困難的被害人親屬。

這次旁聽給了我很多啓發及思考,對人性的思考,對生命的惋惜,對法盲的扼腕嘆息……作爲一名法學生,深刻感受到我國法治之路的艱辛。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5

扶溝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今天在這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河南萬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訴被告楊振、高同紅買賣合同欠款糾紛一案,現在宣佈開庭。首先查明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及代理人情況

?原告河南萬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水蓮到庭沒有。

:未到庭。

?委託代理人吉鳳春,河南萬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務人員,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到庭沒有

:到庭

?被告吳建波,男,漢族,1974年5月29日生,住河南省開封縣曲興鎮耿樓村5組69號,是否到庭

:未到庭

?被告孫國立,男,漢族,1972年11月10日生,住河南省開封縣袁坊鄉付砦村4組,是否到庭

:未到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二被告經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扶溝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條之規定,本案由審判員高同林獨任審判,由書記員

孫彥海出庭擔任法庭記錄。雙方當事人如認爲本案審判員及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有權申請回避,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並經批准。

?原告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

?交待當事人權利義務(略……),雙方當事人是否聽清

原告:聽清了

審?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簡要陳述案件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

:詳見起訴狀(略……)

?原告除訴狀所訴事實及理由外還有無補充及變更

:有,違約金增加從2014年5月1日至清償完畢止,違約金按月息2分計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舉證的責任,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後果,原告你是否聽清楚

:聽清了

?原告方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供

:有,向法庭提交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合同一份,欠款明細一份。交強險保單一份,商業險保單一份,車輛安全互助憑證一份。

證明目的:(1)證明被告吳建波購買原告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車牌號爲豫AM8897。(2)被告輛車首付車款爲98000元,被告已將車款還清,下欠我公司替交的保險費爲26622.59元(3)孫國立應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

?原告,你公司起訴的這輛車在哪個地方。

:由被告控制。

?你公司主張的違約金有什麼依據。

:根據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違約金按照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此規定因違約金過高,違背法律規定,我公司調整爲按月息二分計算。

宣佈法庭調查結束,進行法庭辯論

?原告辯論意見

:原告起訴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宣佈法庭辯論結束,當事人陳述最後意見

?原告最後意見

:支持變更後的訴訟請求

因被告未到庭,本庭不再組織調解。

現在宣佈休庭,另行擇日宣判。

當事人覈對筆錄,如無異議,請簽字按手印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6

作爲福州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很榮幸這次有機會去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參加旁聽,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個莊嚴與神聖的地方,令人心生敬畏,所以在參加旁聽之前,心情難免忐忑不安,當進入法庭的時候,莊嚴肅靜的氛圍讓我心生對法官們的敬畏,也讓我心生對法律的無比的敬畏。

來到法庭,在這更顯安靜。靠近門口有幾排座位,這是旁聽者的座位,正對門口的是審判席,中間是審判員,審判員兩邊一名人民陪審員,另一名是代理審判員,在審判席正上方是我國國徽,我深知這代表着莊嚴,在這裏我們必須保持安靜。在審判席的左邊是公訴人,右邊是被公訴人,但是本次庭審,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席,而是由律師經過特別授權作爲代理人出席本次庭審。審判席的正前方是書記員,負責對案件的記錄。

雖然開庭之前我們並不瞭解本次所審理案件的案情,但是通過雙方代理人在法庭中的訴訟請求和陳述,我們瞭解到這是一個關於房產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原告從被告(房地產開發商)那裏購買商業店鋪用於出租盈利,簽訂買賣合同,並付清第一筆和第二筆房款,但是由於出租的經濟效應不好等原因,對購買合同提出異議,認爲購買合同的簽訂顯失公平,要求撤銷購買合同,並要求被告返還欠款共計950萬元。但被告認爲合同的簽訂是合法有效的,原告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

讓我感到詫異的是,本次開庭,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出庭,而是採用特別授權的方式,由律師代理,由此我不禁感嘆,律師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真的舉足輕重。在我的印象中,律師在法庭裏總是脣槍舌劍,雙方有激烈的交鋒,但是這次的出庭旁聽改變了我對律師的印象,雙方律師成熟穩健,表述不急不躁,條理清晰,很有邏輯,完全顛覆了我印象中律師在法庭上爭辯的不可開交的形象,讓我頓時對律師這個行業心生尊敬之感

我這是第一次在中級法院旁聽,我覺得擔任本次審判的審判長的素質很高。首先我從審判長不慢不緊的語速感覺到了她的沉穩和豐富的審判經驗;其次她對審判進程的掌握比較得手;再次,她歸結案件“爭點”和引導代理人陳述把握的也比較準。不像一些審判員憑藉着自己的職務表現的很強勢,像是在想通過這種途徑來澄清些什麼問題或向當事人傳達這樣的一個信息——不要失控,他們認爲審判要按照法官的意志進行。而這位女法官卻能以禮待人,溫文爾雅。我們都能知道,作爲民事庭的法官們,對他們素質的要求只有更高,這是職務的屬性使然,因爲他們所要審理的案件所涉及的領域基本專業性很強。並不是說要求他們對所以領域的知識都要有個瞭解,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覺得他們需要一種臨場的接受能力和應變能力,能在案件審理前的準備階段和庭上通過當事人對背景知識的介紹,快速的瞭解到相關的知識,並找到對本案審理有幫助的信息,以便劃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界限來。在本案中,法官將爭論的焦點歸結爲該買賣合同是否存在顯失公平。

關於本案涉及到的房屋購買合同是否存在顯失公平這一問題,雙方當事人的律師也都通過大量的證據加以論述。

原告代理人提出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返還欠款950萬元,原告認爲該購買合同顯失公平,認爲是無效的,其理由有很多,第一,在簽訂購買合同時,被告處於優勢地位,因爲當時被告欠原告950萬元貨款,兩年未償還,原告多次催討以實現債權,但是

被告拒不償還,因此,原告被迫購買被告房產,代理人拿出產權證作爲證據,另外原告代理人拿出當時被告所寫的欠條,也證實債權關係確實存在,被告的確欠原告欠款兩年未償還。第二,原告認爲被告出售房產的價格遠遠高於當時的市場交易價格,高出當時平均房價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所以原告認爲該購買合同顯失公平。因此,原告請求被告償還欠款950萬元,並撤銷購買合同。

但是被告代理人認爲該合同有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原告具有真實的意思表示,認爲撤銷該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第一,被告代理人認爲該高買合同不存在顯失公平,因爲原告是一個職業商人,曾簽訂過很多合同,具有豐富的商業經驗,與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原告當事人就應當預料到經濟效益的風險,其損失與被告無關。第二,被告人代理人拿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說明當時全國重要城市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都存在上漲,所以被告當事人沒有利用優勢地位擡高房價出售給原告,從而雙方不存在利益失衡。第三,被告人代理人拿出營業執照,證明被告的鋼鐵公司具有償還能力,以證明雖然被告欠原告貨款950萬,但是原告並沒有主張過實現其債權。因此,被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這是我第一次真切的領略到律師的風采,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卻都有可圈可點之處,透過他們所運用的辯論技巧體現出來。策略一是,充分發揮自己在專業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優勢,一般是反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7

爲牢牢抓住青少年犯罪預防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主旋律,引導未成年人學法、用法、守法,12月14日下午,滁州市法院與滁州團市委舉辦“刑事法庭進校園”活動,南譙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走進滁州學院,公開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下午2:30,由南譙法院刑庭法官孫倩倩、人民陪審員王餘久、王海娜組成的合議庭在滁州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依法對被告人孫某危險駕駛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滁州學院一百多名學生旁聽了庭審.庭審過程中,學生們專心致志地觀摩庭審過程,認真觀察庭審細節,並記錄心得體會,庭審秩序井然.

庭審結束後,滁州中院和南譙法院的3名法官與滁州學院學生進行互動,同學們積極就法律方面問題向法官們提出內心疑問,法官們一一作出解答,現場氣氛熱烈.同學們紛紛表示,南譙法院這種用實際發生的案例作爲素材的法制教育方式,將真實庭審搬進校園,以案說法、以案釋法、以案明法,極大地提高了大家學法的積極性,讓大家更切身地體會到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再一次增強了大家的法制觀念.

旁聽法庭庭審心得體會篇8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於上週三、週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並沒有太多期待,但是這次的案件還是給了我很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瞭解.

第一個案件爲熊__故意傷害案.本案於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後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並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着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着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瞭解了被告人熊__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__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後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於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並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着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爲輕傷的司法鑑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後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鑑定書(經鑑定爲傷殘10級),鑑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於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脣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製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於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於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願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後,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關於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後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後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鑑於社會公衆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後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我們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後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爲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爲社會服務.老師們爲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裏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