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多篇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多篇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1

這一學期在班裏舉行一次模擬法庭活動,此次法庭審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於某校老師的疏漏,學校的設備簡陋,客觀環境的影響,一位大學聯考生沒有補填上志願。將老師和學校告上了法庭。這次活動給我的感覺就是四個字————亂七八糟。以前只是在電視上看過律師辯論的情景,從未注意過其程序,而且我們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擬法庭有點像辯論賽,笑哉!笑哉!

經過班裏的模擬法庭,深知自己對民事案件審理程序知之甚少,決定去旁聽法庭和認真學習訴訟法,以下是我個人的體會。

我們來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聽一宗民事案件,總的來說就像“鴨子聽雷”,因爲他們講的都是恩平話,不過也有一點點收穫,大概明白民事審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

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起訴和受理;起訴應具備四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經過對起訴的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予以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爲。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1)開庭準備。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評議和宣判。

還有從中懂得執行措施主要有:

(1)向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3)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存款;

(4)強制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產或票證;

(5)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8)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爲;

(9)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

雖然這次是採用庭後和解,但我還是感謝模擬法庭,旁聽法庭這兩次的活動,驅動我學習了不少知識。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2

認識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處,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並沒有那麼大。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註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關於模擬法庭心得體會xx年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後,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衆,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後,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於警車內,後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後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並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於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後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於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4週歲但未滿8週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爲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爲和犯罪主體並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於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爲其行爲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爲。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爲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爲並不是爲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後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爲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爲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爲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聖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穫,也受到了很大的啓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並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3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接近尾聲了。臨近畢業有些許的興奮和不捨,可是老師提醒了我們一句:“你們別高興的太早,還有模擬法庭要參加呢”,是啊,差點就忽略了這一點。在模擬法庭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於2008年5月10日順利地參加了這次模擬法庭的現場考覈,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後宣佈:“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佈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後宣佈法庭紀律,接着是審判組法官出庭並宣佈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爲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後,法庭宣佈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爲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麼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瞭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着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覈,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於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於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爲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爲:第一頁 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覈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佈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並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於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爲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爲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四、對於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覈,原以爲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爲我還年輕,我有着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我非常感謝福建廣播電視大學泉州分校永春工作站爲我們提供了這麼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爲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

對於自己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後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爲只瞭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爲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4

經過大一半學期,我們已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部門有了必須的瞭解,如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卻缺少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和實踐活動。所以爲了使同學們能加夠深入,更進一步的理解這些法律,根據討論安排,在老師的耐心指導下,我們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這也正是我們組選取模擬法庭而不是調研活動的原因。這一次模擬法庭讓我收穫良多,在那裏我談談我參加本次模擬法庭的心得體會。

我們小組由10人組成,審判長1人、審判員2人、書記員1人、辯護律師2人、公訴人2人、證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擬法庭我擔任辯護人。我們選取的案例任翔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被告人任翔,男,1993年5月8日出生,漢族,寧夏銀川市人,高職文化程度,1999年—2005年在銀川市第四國小就讀,2006年—2009年在銀川市十四中學就讀,後於2010年進入石景山區模式口技工學校就讀,現居在寧夏銀川市西夏區石景山區模式口。2011年11月10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同年11月11日被銀川市公安局逮捕。案件經過是:2011年11月10日,18歲的任翔爲了給女朋友過生日,在銀川市石景山區模式口家中向其母親劉某索要錢財,因劉某說家裏沒錢,兩人發生爭吵,任翔大吼:“我是你兒子,你把我生下來就就應給我錢。”劉某聽後生氣,也對着任翔大罵:“你就是個不是個人,不陪做我的兒子,生你養你這麼大就是個錯誤。”任翔被激怒,衝上去反擰劉某右臂,兩人扭打在一齊,後鄰居王二柱聽到起其屋內有打鬧的聲音就急忙趕到了劉翔的家中,進行勸架,使勁將任翔拉開,此時劉某已疼痛不已,癱坐在地上,後經檢查,劉某右肱骨遠端粉碎性骨折,肱骨髁間骨折,肱骨內外髁分離移位,劉某有關節功能嚴重障礙。經法醫鑑定,劉某的傷勢重傷偏輕。此後劉某

向警方報案,任翔被抓獲。在老師的耐心指導下,我們明白要想做好模擬法庭是,首先就要了解各種法律文書,確定劇本,於是我們就開始在網上查閱超多案件事實和各種資料,確定了我們的法律劇本,然後我們就開始了模擬法庭的模擬演練。我想這個演練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個庭審程序。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安排公訴人和辯護人入庭,再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調查與覈對被告人的基本狀況,起訴書副本有無收到,何時收到。再介紹案件名稱,合議庭組成人員,出庭的公訴人和辯護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審中享有的權利,是否申請回避。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辯護人向被告人發問。公訴人舉證,辯護人質證。辯護人也可舉證。然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先由公訴人發表公訴詞,再由辯護人發表辯護詞,公訴人進行答辯。被告人和辯護人能夠提出新的意見。之後被告人作最後陳述,審判長宣佈休庭之後,進行合議庭討論,最後再開庭作當庭宣判或擇日再判。這就是整個庭審程序。

我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模擬法庭活動,以前只是在電視劇中看過庭審,這次親身體驗一番,才領會到他的真正的益處。在這次活動中,我作爲辯護人,所謂辯護人,便是指,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人民法院指定,幫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在開庭的過程中,我體會了整個開庭審理的經過,在法庭辯論階段對案件焦點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深刻地體會到了法庭辯論的魅力與辯護人的職責。在法庭上,我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來源於法律。而我所要做的,便是根據法律,儘可能地維護被告的正常權利。雖然我們的模擬法庭程序還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認爲我們的準備還是很完全的,在我們的潛力範圍內,我們都做了精心的準備。透過這次實踐教學,我瞭解了刑事案件審理的基本過程,覺得關於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書的格式和資料都記憶深刻。

在模擬演練的時候,所有的同學都很認真,我感覺不是因爲這個活動是個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就應是我們能夠在其中學到許多東西,類如團隊合作、成員分工、法庭實踐。

透過這次活動,學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穫,同時也在必須程度上促進我改善自我的學習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機會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雖然付出了很多的時光和精力,但是收穫是很大的。當然,透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我要努力的方向。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係。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齊互相瞭解,時光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帶給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齊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齊找劇本,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能夠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潛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我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爲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潛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5

法律實踐“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在電大指導老師、廣大同學的精心準備和認真參與下,就一件現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虛擬刑事犯罪案例展開了審理。我在“模擬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國家公訴人”,通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能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內容,必不可少作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的學生,應當說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爲主、老師指導爲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自己和同學們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加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爲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爲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

二、精心組織、認真參與是“模擬法庭”成功的關鍵

爲了舉行這次“模擬法庭”,電大及班主任、指導老師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制定嚴謹的方案,從案例的選擇到時間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慮了同學的性格特點,在法庭中還對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雙方出示證據,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並發表公訴詞和辯護意見書,由合議庭閉庭合議等審理過程進行了合理引導;同學們扮演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應角色,審判人員、控辯雙方、原被告雙方和證人言行均在忠於案件的基礎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審理過程中明辨是

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脣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爲: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三、加強對人民羣衆的法制教育至關重要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是最後因攔車這一小事而致人重傷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啓示。我國家普法宣傳還不能深入到千家萬戶,普通老百姓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率相當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佔絕大多數。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羣衆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衆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纔不會發生。

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兩年多的學習,特別是在這次“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

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不能頭腦發熱,做事不計後果。必須不斷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6

這已經是第二次寫模擬法庭心得體會了,回首上一次吳老師組織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已經一年有餘了,但仍歷歷在目。而對於這次模擬法庭我本不以爲然,可是同學們的傾情演出和體現的法律素養讓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謝吳老師的指導和同學們的辛苦付出,不但沒有讓我倦怠,反而讓我重溫了第一次模擬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難忘,讓我“溫故而知新”簡單複習了刑事訴訟法中法庭審判的流程,說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讓我們的認識得到了實質上的飛躍。且說說看我的收穫吧,主要對法庭審判這個流程的掌握:

(一)開庭

當我們旁聽人員在觀衆席上坐定下來,這時候書記員講話了。書記員首先查明瞭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讀了法庭規則,並請公訴人、辯護入庭,再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當審判人員就座後,當庭向審判長報告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這裏當我看到證人出庭了,我頓時心生感動。且想偌大的一箇中國,雖然法律明文規定要求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可是由於各方面的原因,證人被“千呼萬喚”都仍不出庭作證。而這個小小的模擬法庭卻讓彰顯了法律被付諸實踐的可貴之處。

接下來,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後,查明瞭被告人的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是否曾受到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是否被採取了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以及收到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況自古以來就是審判最開始的必經程序,這也是案件事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後,審判長宣佈了案件的來源、起訴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開審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包括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迴避,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的陳述。審判長分別詢問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申請何人迴避和申請回避的理由。這些看似繁瑣的程序卻恰恰體現了刑事訴訟法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統一,保證着訴訟的公平正義。

(二)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審判人員在控辯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當庭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覈實的訴訟活動。首先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應該有充分證據證明,對罪名定性應該準確,而看我們同學們自己寫的起訴書,聽了之後,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這三年學習法律絕不是在紙上談兵,而是活學活用。然後是被告人陳述,再分別訊問了各個被告人,接着是控辯雙方申請舉證,發問、詢問證人,出示物證、宣讀鑑定結論或有關筆錄並進行質證,再由法庭覈實證據。經過舉證、質證、認證的證據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是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適用等問題提出觀點,發表意見,進行論證和互相辯駁的活動。法庭辯論先由公訴人發言,再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辯護,最後控辯雙方進行相互辯論。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控辯雙方各抒己見,讓案件事實在辯論過程中越發顯得明朗,對如何適用法律來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四)被告人最後陳述

在法庭辯論終結後,合議庭評議和宣判之前,給被告人以最後陳述的權利,使其還有一次爲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雖然被告人的陳述在這裏已是強弩之末,可能已經不能扭轉乾坤了,但是訴訟法應該爲保障被告人的權利提供給其一次表達心聲的機會,同時還有利於教育廣大羣衆要守法,時時刻刻牢記法律的底線。

(五)評議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完畢後,審判長宣佈休庭10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之後,復庭由審判長當庭審判。

至此,模擬法庭燃起的硝煙終於可以塵埃落定了。接受了這樣一次法庭的洗禮,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絕不能鑽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總的來說,整個模擬法庭表演近乎完美,雖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僅教給了法學院同學們關於法庭審判的專業知識,更教育了同學們珍愛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7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爲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作爲以後想成爲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在學校學習必要的法律理論知識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從事法律實務這個職業,尤其是對於電大這個本來就是培養實踐性人才的學習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實踐法律纔是最重要的。而模擬法庭是我們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忙作用。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透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爲今後從事法律實務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下方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看法。

一、模擬法庭的概念和性質。

所謂模擬法庭,是指透過模擬表演的形式將庭審過程展示出來的供學習和觀賞的一種活動。我們所談的模擬法庭主要是純學習性的模擬法庭,他是法學教育方法中的一種。其主要有一下性質:模仿性、學習性、表演性和指導性。模仿性是模擬法庭最本質的特質。模擬法庭主要模擬庭審過程,其有關的案例資料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但是有關的訴訟參與人,是虛假模擬出來的,由模擬法庭參與者所扮演,就像演話劇一樣。在我們的模擬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我的權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學習是我們模擬法庭最終目的,我們需要透過這個模擬法庭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模擬法庭的教學能夠幫忙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的潛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操作潛力。我們不能把模擬法庭純當做一個話劇表演,要把學習的目的貫穿於始終。合理的指導是完成好模擬法庭的內在要求。模擬法庭離開了老師的指導,僅僅有學生自學自演,是無法到達良好的效果的。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只有老師指出才能及時發現得以糾正。

二、法庭庭審程序嚴謹。

從老師佈置模擬法庭的案例開始,同學們就進行了詳細的分工,並根據分工分頭開始準備各類材料。從起訴書、證據、答辨狀、法律條款的確認等。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係,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彙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訴訟意見等工作。最後,爲了完成這些工作,參與人員犧牲了超多時光,進行了細緻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把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佈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譁、鬨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菸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掉移動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應對超多複雜的事宜,龐雜的法律關係,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審過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尊重人格,無論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舉證、質證的權利;原告有申請撤訴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原告訴訟請求和反駁原告請求的權利;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係,有相互辨認的權利;經法庭允許,雙方當事人有權向證人發問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有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應承擔以下訴訟義務:對自我提出的主張有舉證的職責;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和理由;應自覺遵守法庭紀律;對發生法庭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務必自覺履行。另外,法庭還尊重當事人意見沒有進行法庭調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以後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後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和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我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後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潛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潛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潛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潛力。

親身參加這次模擬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識得到了鍛鍊,實踐潛力得到了些許提高。透過模擬法庭的實踐,使我的法律綜合潛力鍛鍊和提高,諸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知識的潛力結合法律基礎課的學習,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犯行爲進行鬥爭。透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能夠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到達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爲構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模擬法庭在教學模式上更加開放靈活,不像書本上的知識那樣枯燥無味,它提高了同學們學習的興趣,用心參加到模擬法庭這個實踐活動中來,讓我們充分認識到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在實際中起了指導作用。“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資料,以前我們主要是依靠自我學習爲主、老師指導爲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帶給了十分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最後,也感謝陳老師的點評和指導。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篇8

按照湘潭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爲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三年以來的學習狀況,20_年5月19日,湘潭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節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後將被告人起訴於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採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複,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於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着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用心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衆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後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鑑。

下方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於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務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着“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覈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並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後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後,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後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爲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後也宣讀了代表自我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我的實際行動與紮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後被告人

做了最後陳述後,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後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着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爲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後,由於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迴避制度建立的好處在於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好處。如果這樣的狀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夠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我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後宣佈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能夠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於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務必的程序、步驟,這爲我今後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爲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於刑事類案件,對於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爲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爲是否爲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爲承擔刑事職責?爲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於20_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後,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衆,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狀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後,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於警車內,後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後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並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狀況:對於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後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於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等狀況,能夠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爲的性質,能夠得知,其犯罪行爲和犯罪主體並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於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爲其行爲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爲。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潛力的狀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爲貼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爲並不是爲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後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狀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爲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爲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

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爲的具體狀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聖的職業。

透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穫,也受到了很大的啓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並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透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