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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形態心得體會(實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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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形態心得體會(實用6篇)

篇1:四種形態的心得體會

四種形態的心得體會

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強調,“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爲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考量,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具體表現,也是管黨治黨的精準標尺,體現着黨對幹部的嚴管厚愛、治病救人,同時也蘊含着深刻的馬克思主義辯證唯物主義哲學思想。

一、“四種形態”蘊含着質變與量變的辯證關係。

任何事物的變化總是在一定質的基礎上先從量變開始的,量變積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質變,量變是質變的必然結果。從“好同志”到“階下囚”不是一天兩天就轉變的,而是經過數年乃至十幾年的時間跨度,曾經的“好同志”思想防線一點一點鬆懈直至垮塌,行爲一步一步失範直至脫繮。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破紀”從“破法”開始,很多黨員幹部從吃一頓飯、收一張卡、拿一點小意思等小問題發端,近而發展成質的變化,從小錯釀成大禍。這個過程並非自由落體運動,不少黨員幹部有過彷徨、糾結、後怕的心路歷程。如果在這個時候組織能關鍵的“大喝一聲”“猛擊一拳”,及時在出現苗頭性傾向或者違紀發端之時就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就能挽救很多同志。因此紀檢監察部門及時對黨員幹部開展提醒警示、批評教育,或者對其咬耳扯袖,讓其紅臉出汗,及早發現、及時提醒、及時處理,就不至於放任其錯誤從量變向質變轉變,就能有效避免“好同志”斷崖式下沉爲“階下囚”.

二、“四種形態”蘊含着全面與重點的辯證關係。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對“三轉”的持續深化,這裏面既有全面又有重點,兩者辯證統一。用紀律管得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也管得了8700萬黨員這個“最大多數”,才能叫全面從嚴。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劃分體現了黨中央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決心。除了對那些問題嚴重的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立案調查,紀檢監察部門還要多運用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開展執紀工作,實現對全體黨員的監督。一旦發現有個別人不收手、不收斂,要毫不猶豫地運用第三、四種形態,下大力氣拔“爛樹”,以最堅決的態度減少腐敗存量,以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治病樹”、 “正歪樹”、“拔爛樹”,養護好整片森林。

三、“四種形態”蘊含着矛盾具有普遍性的哲學思想。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之中,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是反腐的“拐點”,不意味着紀檢監察部門不查案子了。雖然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但反腐形勢依然嚴峻,而“四種形態”是在着眼於全面從嚴治黨,治療“未”來病,把規矩、紀律講在前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紀律是把尺子,“四種形態”就是刻度。標註刻度的尺子能把情況分得更清,問題看得更準。不縱不枉,不錯不漏,是什麼問題就是什麼問題,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這是實事求是,也是依規治黨。反腐肅紀只能越來越嚴厲,力度會越來越大,不會偃旗息鼓。

篇2:四種形態心得體會財務

如何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思考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即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爲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這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實踐經驗的深刻總結,既是當前紀律檢查機關開展監督執紀問責的基本遵循,也是對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既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又要學會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這不僅是工作任務,更是工作方法。

“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如何理解

古代扁鵲見蔡桓公的故事衆所周知,蔡桓公諱疾忌醫,結果從“疾在腠理”、“疾在肌膚”,變成“疾在腸胃”、“疾在骨髓”,終不可治。同理,有人用“勤澆樹、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來形容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好比“勤澆樹”;“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好比“正歪樹”;“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好比“治病樹”;“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好比“拔爛樹”.在整個“森林”生態中,病樹、爛樹畢竟是少數,執紀監督工作更多的是“勤澆樹”、“正歪樹”.相對於黨紀重處分和刑事責任追究,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尚是柔性措施,既是警示懲戒,更是教育挽救,讓遊走在法紀邊緣的黨員幹部懸崖勒馬。

然而,“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也招致這樣一些疑惑和誤解:疑惑一: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敗節奏放緩了?

抱有這種想法的人,往往將全面從嚴治黨等同於處理少數有嚴重問題的黨員幹部。其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蓋,每一名黨員、每一個黨組織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禍患常積於忽微”,對有違反紀律和規矩的行爲要“露頭就打”,避免黨員幹部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乃至重蹈蔡桓公的覆轍。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爲大多數有效體現了黨對幹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反腐敗工作力度不減反增、節奏不緩更急。

疑惑二:這會不會成爲問題官員從輕發落的藉口?

有人認爲,“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爲大多數”,會導致一些違紀人員“該處分的不處分,該重處分的給予輕處分”.其實,這樣的擔心大可不必。從新修訂《條例》和《準則》兩項黨內法規,可以看出全面從嚴治黨“全面,覆蓋到何種程度”“從嚴,嚴格到什麼份上”.比如新修訂的《條例》以黨章爲遵循、以問題爲導向,增加了違反六大紀律行爲的內容,在量紀的尺度上比原版更嚴,對黨員在守住“底線”的基礎上要求更高,將一些以前黨紀不追究的行爲也都納入黨紀處分的範疇,觸犯刑律的即使免予刑事處罰也一律予以重處分。所以,對問題官員的追究絕對不會輕描淡寫、從輕發落。

“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如何落實

抓住兩個重點,轉變工作理念

切實“三轉”,落實“兩個責任”.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各級黨委不僅要落實好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也要把監督作爲分內之事;紀委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共同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組織的日常工作,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都是黨章規定的主體責任。紀律審查也必須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很多涉及的都是“小節”問題,黨委要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出手,對違紀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理,並舉一反三、整頓規範,警示教育大多數。紀委要切實“三轉”,實行“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通過監督責任履行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追究,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倒逼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紀委在執紀監督中,對違紀人員可以黨紀立案,也可以提出並處或單處組織處理措施的建議,組織處理要與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紀在法前,找準“主戰場”.以前,有的紀檢機關重視查辦大案要案,一些人甚至認爲領導幹部只要不違法,違反紀律就是“小節”,從而忽視日常監督執紀,致使出現“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皆成‘階下囚’”的現象。其實,紀檢機關的陣地不應該擺在法律底線上,在紀、法之間有一個緩衝帶,這個緩衝帶纔是今後執紀監督工作的“主戰場”.在這個“主戰場”,紀檢機關一是要抓早抓小,要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輕微違紀問題,更多地運用黨紀輕處分和各種組織處理方式來處理;二是要紀法分開,突出查違紀問題,堅持快查快結,集中精力查清主要違紀問題後,把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落實相關制度,完善系列措施

運用好談話函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出手。談話函詢本身不是黨紀處分也不是組織處理的手段,而是問題線索處置的一種方式。作爲對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的五類處置標準之一,談話函詢環節對線索反映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處置,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其中大部分是給予黨紀輕處分或組織處理。談話函詢,不但對被反映的幹部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也有利於紀委減少初查覈實的工作量。

運用好多種組織處理手段,明確相應懲戒措施。組織處理不能侷限於狹義上的崗位、職務調整,而要充分運用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提醒、函詢、誡勉等各種方式。黨紀政紀處分後,當事人會受到任職、考覈、待遇等方面的懲戒,受組織處理的,相應的懲戒措施也要跟進。比如,2015年新出臺的《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規定了受到誡勉的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考覈、本任期考覈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六個月內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誡勉期滿後,對於沒有很好改正,還可以進一步給予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受到崗位、職務調整的,也規定了提任職務等限制。

總體來說,組織處理的懲戒措施雖有所規定,()但仍要不斷細化完善。比如可以擴大懲戒面,除了現有規定的誡勉、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對通報批評等也可以規定一定的懲戒措施。

正確運用兩種手段,查處問題寬嚴相濟

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都是執紀監督的重要手段,兩者可以優勢互補。紀律審查工作中,要善於運用和正確運用組織處理的手段,提升紀律懲戒的綜合效果。

案件調查過程中,借勢借力於組織處理措施。根據《中國共產黨案件檢查工作條例》、《關於在查處違犯黨紀案件中規範和加強組織處理工作的意見(試行)》等規定,被調查的黨員幹部錯誤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或妨礙調查的,可及時建議黨委或黨外組織停止其職務或免去其職務。特別是一些突發事件或違紀人員身份特殊的案件,調查取證需要時日,一時難以作出紀律處分的,及時採取停職、免職等組織手段,能夠排除調查干擾,迴應社會關注,取得查處主動權。還有查辦窩案串案過程中,有必要區分主從關係、情節輕重作區別對待,組織處理手段可以成爲政策攻心、分化瓦解的工具,從而加快查辦節奏、彰顯查辦效果。案件處理過程中,從嚴把握組織處理條件。必須根據被審查人的違紀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依照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確定是否適用;防止和避免組織處理適用上的隨意性。特別是只作組織處理,不再給予黨紀處分的更要從嚴把握條件。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違紀人員只應受輕處分,即黨內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如果應受重處分,則不宜只給予組織處理;二是具有從輕、減輕情節,或者能認識錯誤、配合調查的;三是有利於經濟發展、社會和諧,能夠被公衆認可。(作者尹玲英系浙江省嵊州市監察局副局長)鏈接

何謂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

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都是執紀監督的重要手段。

黨紀處分,是指各級黨委和紀檢機關,依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對違紀對象作出的黨內

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這五種處分決定。其中的黨紀輕處分,是指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兩種處分。

組織處理,根據中紀委、中組部《關於在查處違犯黨紀案件中規範和加強組織處理工作的意見(試行)》(x紀發[2008]x號)規定,是指黨組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涉嫌違犯黨紀的黨員幹部,進行必要的崗位、職務調整的組織措施。這個文件規定的組織處理的方式有三種:停職、調整、免職三種;在實際工作中,組織處理的方式顯然並不限於這三種,與崗位、職務調整有關的降職、責令辭職等措施顯然也屬組織處理方式,與崗位、職務調整無關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誡勉談話也應視爲廣義上的組織處理方式。

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的關係

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作爲執紀監督的兩種不同手段,執行主體、執行條件和程序、懲戒方式都不盡相同。兩者各具優勢且可以優勢互補,但又不能相互代替。

兩者優勢互補。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可以並處,以更好地達到對違紀人員教育懲戒的目的。給予違紀人員黨紀輕處分的,可同時建議黨委、政府採取免職、調離崗位等組織處理措施;組織處理也可以單處,以體現寬嚴相濟。如果違紀情節較輕,只應給予黨內輕處分,且有從輕、減輕等情節,僅採取組織處理方式也能達到懲戒目的,也可不再予以黨紀立案。不能相互代替。組織處理不能替代紀律處分,按照違紀性質和情節輕重,應追究黨紀責任的,即使已採取組織處理,仍應予以黨紀立案。比如黨員領導幹部有賭博行爲,情節不是特別嚴重的,已通過免職措施將其從領導崗位調整下來,不能認爲對違紀人員來講免職比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而不再給予黨紀處分。反之亦然,對明文規定要給予組織處理的,不能以已給予黨紀處分爲由,而不再作組織處理。

如何運用“四種形態”開展紀律審查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時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但絕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等同於反腐敗”、“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可以說,圍繞“四種形態”監督執紀,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是紀檢監察工作“三轉”的又一次深化,爲監督執紀工作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指明瞭方向。

如何在紀律審查過程中貫徹落實執紀監督要運用“四種形態”的新要求,如何落實執行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每一名紀檢監察工作者都應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進一步轉變,努力適應紀律審查新要求。

重視紀律審查前的初查工作

新形勢、新要求下,紀律審查工作對線索的收集、梳理、分析、排查、初核更加全方位、精細化、專業化。紀律審查各環節工作都必須轉變。

案件線索運用的做法需要轉變。“四種形態”的運用,體現紀律審查要更多立足抓早抓小,要求我們必須及時處置各類問題線索,縮短初核的時間、時限。同時,加強線索運用的意識還要繼續保持,因爲這既是紀律審查人員的一項基本功,也有利於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反腐敗工作。

初查的範圍、重點需要調整。以往線索初查的重點是涉及受賄、貪污等與職務有關的重大違反廉潔紀律的違紀違法線索。隨着“四種形態”的提出,以及圍繞新修訂的兩項法規,就要求我們將違反六大紀律的線索問題處於同等重要位置,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要將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等線索置於更加突出的位置,初查預案製作中的初查方向、涉案性質等內容都需要調整。

初查的方式、手段需要調整。對於可能涉嫌違法的線索,主要還是移送給檢察、公安等

偵查機關去實施初查。紀檢監察機關主要進行一些材料、資料、證據的書面審查,而不再單獨或以紀律爲主地進行一些帶有祕密調查性質的初查。這就意味着,新時期的初查工作,一般性調查談話、取證將會大量使用,即使對於一些相對問題較複雜的當事人也會採取“走讀式”的談話。

善於運用談話函詢取得突破

在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兩項法規”和適應“四種形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下,紀律審查工作的調查談話,也面臨着重大的調整。

對違紀當事人的詢問談話特別是重要口供突破方向上,受賄、貪污問題不應再作爲紀律審查主攻目標,最多隻是基礎,要全面蒐集各種違紀的事實。特別是在已拿下重大違紀事實後,不能在數額大小上戀戰,更要騰出精力來重點攻取違犯其他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問題。

要善於運用函詢這一手段。函詢既是線索處置的方式之一,也是線索調查的重要手段。函詢是具有鮮明紀律審查特色的調查手段,妥善運用可以及時處置、了結一些信訪件,但對於被函詢人來說,函詢就像雙刃劍。這是因爲,一方面使用函詢體現了組織對黨員幹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如果函詢對象不如實作出說明,將觸犯新修訂的

篇3:四種形態心得體會財務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哲學思考

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強調,“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爲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

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考量,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具體表現,也是管黨治黨的精準標尺,體現着黨對幹部的嚴管厚愛、治病救人,同時也蘊含着深刻的馬克思主義辯證唯物主義哲學思想。

一、“四種形態”蘊含着質變與量變的辯證關係。任何事物的變化總是在一定質的基礎上先從量變開始的,量變積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質變,量變是質變的必然結果。從“好同志”到“階下囚”不是一天兩天就轉變的,而是經過數年乃至十幾年的時間跨度,曾經的“好同志”思想防線一點一點鬆懈直至垮塌,行爲一步一步失範直至脫繮。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破紀”從“破法”開始,很多黨員幹部從吃一頓飯、收一張卡、拿一點小意思等小問題發端,近而發展成質的變化,從小錯釀成大禍。這個過程並非自由落體運動,不少黨員幹部有過彷徨、糾結、後怕的心路歷程。如果在這個時候組織能關鍵的“大喝一聲”“猛擊一拳”,及時在出現苗頭性傾向或者違紀發端之時就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就能挽救很多同志。因此紀檢監察部門及時對黨員幹部開展提醒警示、批評教育,或者對其咬耳扯袖,讓其紅臉出汗,及早發現、及時提醒、及時處理,就不至於放任其錯誤從量變向質變轉變,就能有效避免“好同志”斷崖式下沉爲“階下囚”.

二、“四種形態”蘊含着全面與重點的辯證關係。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對“三轉”的持續深化,這裏面既有全面又有重點,兩者辯證統一。用紀律管得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也管得了8700萬黨員這個“最大多數”,才能叫全面從嚴。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劃分體現了黨中央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決心。除了對那些問題嚴重的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立案調查,紀檢監察部門還要多運用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開展執紀工作,實現對全體黨員的監督。一旦發現有個別人不收手、不收斂,要毫不猶豫地運用第三、四種形態,下大力氣拔“爛樹”,以最堅決的態度減少腐敗存量,以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治病樹”、 “正歪樹”、“拔爛樹”,養護好整片森林。

三、“四種形態”蘊含着矛盾具有普遍性的哲學思想。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之中,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是反腐的“拐點”,不意味着紀檢監察部門不查案子了。雖然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但反腐形勢依然嚴峻,而“四種形態”是在着眼於全面從嚴治黨,治療“未”來病,把規矩、紀律講在前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紀律是把尺子,“四種形態”就是刻度。標註刻度的尺子能把情況分得更清,問題看得更準。不縱不枉,不錯不漏,是什麼問題就是什麼問題,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這是實事求是,也是依規治黨。反腐肅紀只能越來越嚴厲,力度會越來越大,不會偃旗息鼓。

對踐行“四種形態”的幾點思考

於黨組織而言,首先要知責明責。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四種形態”和《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兩項黨內法規作爲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牢記廉潔自律要求,熟悉紀律處分規定;要明確職責定位,層層建立責任清單,明晰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目標要求和主要措施,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將主體責任具體化、規範化、制度化;要層層傳導壓力,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定期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責任落實情況,加大對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力度,真正做到責任覆蓋無盲區。其次要履責擔責。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好帶頭執行、全面推動、督促傳導的職能作用,切實抓好“四種形態”的貫徹落實。強化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的責任意識,面對大是大非敢於亮劍,面對歪風邪氣敢於鬥爭,發現問題敢於及時提醒,不遮醜護短、姑息遷就、養癰遺患,要把腐敗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強化日常監管,各級黨組織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把紀律紅線邊緣的黨員拉回正規,及時阻斷從前一種形態向後一種形態發展的路徑。善於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戰鬥性,使對幹部的日常批評教育和監督管理成爲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重要手段,確保黨內紀律和黨內規矩成爲硬約束。第三要問責追責。把嚴肅問責作爲推動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利器,結合實際出臺責任追究辦法,爲落實責任追究提供製度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在運用“四種形態”中落實主體不力導致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處理、嚴肅追責。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爲的地方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既查案件本身的問題,又查監督不力的問題;既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又嚴肅追究紀委的監督責任,以嚴肅的責任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於紀檢監察機關而言,實踐“四種形態”,責任不是輕了,而是更重了;執紀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心得體會《四種形態的心得體會》。強調抓早抓小並不意味着放鬆對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而是在持續保持懲治極極少數嚴重違紀問題的同時,加大對少數、極少數輕微違紀行爲的查處力度,挺紀在前,始終保持堅強的政治定力,踩着不變的步伐,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減存量、遏增量。要突出懲治重點,按照“四種形態”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清理暫存線索,堅決把存量減下來;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紅臉出汗要成爲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處理要經常使用,堅決把增量遏制住。尤其是要注意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羣衆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這三種情況。要突出執紀特點。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不留盲區、沒有例外。堅持敢字當頭、迎難而上,把紀律作爲管黨治黨的戒尺,發現苗頭就要及時提醒,觸犯紀律就要立即處理,堅決排除在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遇到的各種阻力和干擾,努力在嚴肅執紀中體現對黨員幹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要突出執紀安全。堅決落實紀律審查各項制度,把保障審查對象人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崗,出現紀律審查安全事故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推動良好政治生態形成。

篇4:四種形態心得體會財務

一、正本清源,注重預防,加強教育“強警示”。“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強調全體黨員要堅守紀律和規矩“底線”,勇於開展自我批評,加強自我監督,主動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防患於未然。

一要嚴格黨內組織生活。黨員幹部要切實強化組織觀念,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會一課”等制度,積極參加民主生活會,用好“團結-批評-團結”的有力武器,自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主動深刻剖析自身問題,對組織的約談函詢,要認真對待、主動配合;對同志的批評提醒,要虛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黨內同志關係,形成杜絕觸碰紀律規矩的有效防線。

二要加強警示教育。圍繞學習新修訂頒佈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建設廉政文化長廊、開展警示教育、廉政談話和廉zd規知識考試等形式,開展“讀廉書樹廉志做廉人”、“學思踐悟”等專題教育活動,教育警示黨員幹部遵紀守規,廉潔自律。

三要強化日常監督。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能,開展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和專項督查,引導黨員幹部自覺接受紀律與法律、黨內與黨外、組織與羣衆、社會與媒體的監督,促使黨員養成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習慣。

二、手握戒尺,動輒則咎,紀律規矩“挺前面”。“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強調對自律不嚴、常態化監督不力而觸碰紀律和規矩“底線”的黨員,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小錯變成大錯、小禍釀成大禍。

一方面,要強化黨紀黨規意識。堅持正面引導,發揮示範作用,開展經常性地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黨紀黨規意識,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促使黨員幹部知敬畏、明底線。另一方面,要樹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種形態”體現和詮釋了紀嚴於法、紀先於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嚴密的“防禦陣地”。因此,在工作實踐中,要通過談心談話、提醒函詢、誡勉談話、廉政約談等方式,對黨員幹部自身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小過即問、及時糾正;對有輕微違紀行爲的,要嚴抓嚴管、及時處理,防止小問題養成大問題。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責,違規違紀“零容忍”。“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強調對嚴重違紀但不足以淪爲“階下囚”的黨員,出重拳、下猛藥,當頭棒喝、治病救人。

一要拓展執紀監督的廣度。對照《紀律處分條例》中“六大紀律”、“負面清單”所列問題,嚴肅查處黨員幹部違紀違規問題;深入開展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十八大後、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後仍不收手、頂風違紀的行爲。

二要突出紀律審查的深度。把嚴明紀律、執行紀律貫穿於監督執紀問責的全過程,着力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爲;加大紀律處分,根據違紀問題的嚴重程度,採取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調整崗位(職務)、給予黨政紀處分等方式對違紀人員進行嚴肅處理,並對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曝光,達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要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圍繞強農惠農資金使用、項目建設、財經紀律執行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重點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中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以權謀私、失職瀆職案件,對於違紀違規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黨組織的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者的監督責任。

四、利劍高懸,加強協作,嚴肅查處“懲腐敗”。“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強調對那些紀律處分已達不到懲戒目的的黨員,堅決追究法律責任,及時清除黨內毒瘤,保持黨的肌體健康。

一方面,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對接,突出時效性。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對接,在確保把違反紀律主要問題查清的前提下,堅持快查快結,縮短審查週期,涉嫌違法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繼續依法查處;對於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黨員,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和決定及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及時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另一方面,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作,突出聯動性。健全與司法機關聯席會議、案件查處相互抄報、司法機關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與司法機關案件線索受理、案件移送、證據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辦案協作、案情通報力度,從依紀處理和依法處理兩個層面,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對腐敗分子的懲處,確保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

五、嚴管厚愛,履職盡責,嚴格要求“提素質”。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

一要堅持秉公執紀。要圍繞監督執紀問責這一主責主業,牢固樹立執紀爲民的權力觀,堅持爲民用權、秉公用權,繼續深化“三轉”工作,規範權力運行,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嚴格遵守組織原則、紀律要求、辦案程序等制度規定,客觀公正地處理違紀違規問題。

二要完善內控機制。要進一步完善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紀委常委分片聯繫、紀檢監察工作單項考覈、紀檢監察幹部准入等內控制度,細化實化約談、作風巡查等制度,緊盯來信來訪、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執紀審理、紀律處分等重要環節,建立完善公開機制,主動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

三要強化幹部管理。要牢固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理念,加強紀檢監察幹部的日常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嚴肅查處紀檢監察幹部在問題線索清理、處置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擅做取捨、選擇性辦案,以案謀私、跑風漏氣,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行爲,堅決防止“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梳理學習王岐山同志近一年來在各種場合所強調的內容,不難發現,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是貫穿其中的一條主線。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正是圍繞這條主線作出的最新理論概括,對於如何把紀律挺在前面,怎樣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科學行動指南,體現了對管黨治黨規律和反腐敗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

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要求決定了,黨紀嚴於國法。去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啓了全面依法治國新徵程。在緊接着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王岐山同志講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然要求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明確指出將對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等重要黨內法規制度進行修訂。會後不久,他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鮮明提出“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爲黨內法規如何修訂定下基調,也爲“挺紀在前”做了鋪墊。此後,王岐山同志帶領中央紀委深入思考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黨紀和國法的區別是什麼,研究完善黨內法規體系、強化自我監督的制度安排。

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管黨治黨實踐不斷向前發展。去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將“全面從嚴治黨”正式納入 “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從嚴治黨不是一般的工作任務,而是具有全局性、統領性的戰略舉措。王岐山同志深刻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是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的根本保證。”

如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今年1月,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從嚴治黨關鍵在嚴格執紀,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重要地位。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王岐山同志參加北京代表團審議時發表講話,創造性地提出了“把紀律挺在前面”的管黨治黨新理念,作出“紀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紀律建設就是治本之策”的重要論斷,也講了後來幾乎逢會必提的“動輒則咎”“抓早抓小”等具體要求。也是在這次講話中,他提出“要讓紀律嚴起來、落下去,該紀律處分的及時處分、該組織處理的作出處理,發揮紀律的正面引導和懲戒警示兩方面作用”,決不能“造成幹部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

思考持續深入,思想不斷豐富。今年3月至7月,王岐山同志在河南、浙江、陝西等地調研時的講話,都強調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並對破法必先破紀的邏輯,“治病樹、拔爛樹”和“保護森林”的關係,以及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等概念和問題作出深刻闡述。他指出,懲最終還是爲了治,在嚴格執紀中要堅持黨的一貫方針,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他要求用紀律管住大多數,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都要衝着紀律去,黨委要把嚴明紀律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紀委要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職責定位,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

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是什麼關係?怎樣纔算做到把紀律挺在前面?執紀的節奏和力度又該如何把握……針對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困惑,7月底,王岐山同志在京主持召開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座談會時指出,全面從嚴治黨要管全黨、治全黨,明確提出以紀律從嚴治黨,應該使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爲常態,逐步讓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爲大多數,重處分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爲極少數。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全面從嚴治黨。這次講話顯示,“四種形態”的理論已漸趨成熟。

時隔兩個月,在福建調研的講話中,王岐山同志提出,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等同於反腐敗,靠紀律管全黨就是要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一步就如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實踐問題作出明確回答,給予理論指導。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嚴明紀律的具體化。通過從輕到重、從普遍到個別、從常態預警到非常態嚴厲懲治層層設防,使黨規黨紀的提醒、勸誡和制裁覆蓋到全體黨員,讓黨員的思想行爲能時刻得以匡正和校準,最大限度保證大多數黨員幹部不出軌、不越界,避免滑向腐敗深淵,充分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的管黨治黨要求。

可以這樣理解,正是爲了有效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理論創新應運而生,並在學而思、思而踐、踐而悟的過程中不斷豐富發展。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提出,就是“豐富發展”的一個具體體現,反映出我們黨對管黨治黨規律的深刻把握,爲加強紀律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及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和反腐敗鬥爭規劃了方法路徑,提供了重要遵循。

篇5:四種形態心得體會財務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時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件事,再次釋放了我們黨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加強制度反腐、堅持治標兼治本的強烈信號,立意高遠,意義重大。

一、認識體會

(一)堅持紀法分開,關係更順了。“紀”與“法”既相互剝離又有機銜接,兩者之間的劃定更加清晰、準確,執紀的範疇也更加明白、具體,避免了再出現因紀法混淆、以紀代法、法在紀前而導致尺度把握不準、處理倚輕倚重等問題。

(二)堅持紀在法前,標準更高了。更加註重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通過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促進黨內關係正常化,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充分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和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精神。而要強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就必須堅持高標準,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爲帶電的“高壓線”。

(三)堅持紀嚴於法,要求更嚴了。嚴是愛,鬆是害。要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爲大多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成爲極少數,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就必須在“嚴”字上狠下功夫,從嚴整風肅紀,而且越往後越嚴,讓黨員幹部在紀律“防線”面前止步,而不會越過法律“紅線”。

二、思路舉措

(一)加強宣傳引導。在準確把握“三類重點對象”“三個時間節點”的基礎上,通過學習會、知識測試、專題輔導等方法,傳達學習和宣傳“四種形態”的內容及精神實質,要求全區紀檢監察機關熟練掌握、大膽履職,紮實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促使各級黨組織主動發揮主體作用,並引導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區紀委監察局創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網絡的便捷實用性,以工作QQ羣、碧江廉政微信公衆賬號和碧江手機報爲載體,開啓黨員幹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強化廉政教育和網民以及媒體引導。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羣、微信平臺發送“四種形態”、《準則》《條例》等內容140餘條,利用碧江手機報發佈相關信息480餘期,點擊率及轉發率累計超過10萬人次。

(二)堅持科學運用。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性質、態度以及社會影響程度,做到對症下藥,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既不養癰爲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用好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把戒尺,把對黨員幹部的厚愛體現到嚴管之中。比如,查處區衛生系統窩案時準確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諶遺茂,壩黃鎮中心衛生院院長譚紹文,川硐鎮衛生院院長羅致3人移送司法機關;對嚴重違紀的1人給予重處分並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給予輕處分6人;誡勉談話5人,既讓幹部羣衆看到了鐵腕反腐的堅定決心,也感受到了組織上挽救幹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優良的社會效果。

(三)建立長效機制。全面促進黨內生活正常化、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幹部問題線索的收集與處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談話、崗位廉政談話、述責述廉、警示教育、監督、約談、問責、通報曝光等制度,還強化組織處理手段,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真正成爲常態,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今年2月,按照《碧江區黨委(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實施辦法》要求,實行區直部門黨組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會述責述廉,6位黨委(黨組)書記在會上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區紀委委員現場測評,讓履職不力的黨組織書記紅了臉、出了汗。

針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履行主體責任和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先後對區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區住建局等27個單位的35名黨政一把手進行了集體約談。今年7月至9月底,又在全區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通過整治,已立案查處一批、約談警示一批、組織調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區各級黨組織約談幹部1413人,其中涉及問題線索的鄉科級幹部21人、一般幹部40人;120名黨員領導幹部主動報告自身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49條,主動上交違紀資金80餘萬元;批評教育51人、誡勉談話39人、黨政紀處分21人。

三、存在問題

(一)監督理念仍需增強。個別紀委(紀檢組)主責不清、主業不明,要麼經常承擔一些繁瑣的具體事務,甚至“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存在錯位現象;要麼以“三轉”爲由,對所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聞不問,不承擔任何任務,導致監督措施不到位、執紀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現象。

(二)主體責任落實不力。有的黨委(黨組)對如何落實主體責任仍然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把握不夠準確,運用不夠主動,從而影響了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全面落實,使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得不到強有力的保障。

(三)協調配合不夠緊密。有的單位片面認爲從嚴管黨治黨就是反腐敗,把黨風廉政建設看作是紀檢監察機關一家的事情,沒有正確認識和主動履行各自的職責,相互之間缺乏及時、有機、高效的溝通與聯繫,協調不暢甚至出現脫節和斷檔,導致“四種形態”銜接不緊、運用不好,未能達到預期效果。

四、下步打算

(一)提升學習運用能力。創新學習方式、內容和載體,將理論與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融會貫通、舉一反三,而不能斷章取義、生搬硬套,確保“四種形態”運用得當,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切實維護黨章黨紀黨規的嚴肅性。

(二)提升發現問題能力。管黨治黨重在從嚴從實,監督執紀貴在抓早抓小。要堅持發現問題不等不靠,突出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摒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纔去查處”的慣性思維,糾正以大案論英雄、忽視日常監督執紀的錯誤傾向,由“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由嚴懲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推進。

(三)提升綜合協調能力。切實整合資源、聚合力量,深入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把各方面的優勢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出來,突出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綜合協調作用,實現各部門、各領域、各環節的“無縫對接”,進一步形成整風肅紀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和強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淨化能力。按照“三轉”和“三嚴三實”的要求,狠抓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從注重教育、強化培訓、綜合鍛鍊、嚴格管理入手,內強素質,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執紀鐵軍。

“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時的講話信息量大,內涵豐富,關於“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重要表述尤其引人關注,從中可以讀出對一些重要問題的持續深入思考。

篇6:四種形態心得體會財務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時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件事,再次釋放了我們黨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加強制度反腐、堅持治標兼治本的強烈信號,立意高遠,意義重大。

(一)堅持紀法分開,關係更順了。“紀”與“法”既相互剝離又有機銜接,兩者之間的劃定更加清晰、準確,執紀的範疇也更加明白、具體,避免了再出現因紀法混淆、以紀代法、法在紀前而導致尺度把握不準、處理倚輕倚重等問題。

(二)堅持紀在法前,標準更高了。更加註重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通過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促進黨內關係正常化,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充分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和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精神。而要強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就必須堅持高標準,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爲帶電的“高壓線”。

(三)堅持紀嚴於法,要求更嚴了。嚴是愛,鬆是害。要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爲大多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

案審查成爲極少數,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就必須在“嚴”字上狠下功夫,從嚴整風肅紀,而且越往後越嚴,讓黨員幹部在紀律“防線”面前止步,而不會越過法律“紅線”。

(一)加強宣傳引導。在準確把握“三類重點對象”“三個時間節點”的基礎上,通過學習會、知識測試、專題輔導等方法,傳達學習和宣傳“四種形態”的內容及精神實質,要求全區紀檢監察機關熟練掌握、大膽履職,紮實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促使各級黨組織主動發揮主體作用,並引導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區紀委監察局創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網絡的便捷實用性,以工作QQ羣、碧江廉政微信公衆賬號和碧江手機報爲載體,開啓黨員幹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強化廉政教育和網民以及媒體引導。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羣、微信平臺發送“四種形態”、《準則》《條例》等內容140餘條,利用碧江手機報發佈相關信息480餘期,點擊率及轉發率累計超過10萬人次。

(二)堅持科學運用。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性質、態度以及社會影響程度,做到對症下藥,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既不養癰爲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用好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把戒尺,把對黨員幹部的厚愛體現到嚴管之中。比如,查處區衛生系統窩案時準確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

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諶遺茂,壩黃鎮中心衛生院院長譚紹文,川硐鎮衛生院院長羅致3人移送司法機關;對嚴重違紀的1人給予重處分並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給予輕處分6人;誡勉談話5人,既讓幹部羣衆看到了鐵腕反腐的堅定決心,也感受到了組織上挽救幹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優良的社會效果。

(三)建立長效機制。全面促進黨內生活正常化、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幹部問題線索的收集與處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談話、崗位廉政談話、述責述廉、警示教育、監督、約談、問責、通報曝光等制度,還強化組織處理手段,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真正成爲常態,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今年2月,按照《碧江區黨委(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實施辦法》要求,實行區直部門黨組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會述責述廉,6位黨委(黨組)書記在會上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區紀委委員現場測評,讓履職不力的黨組織書記紅了臉、出了汗。

針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履行主體責任和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先後對區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區住建局等27個單位的35名黨政一把手進行了集體約談。今年7月至9月底,又在全區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通過整治,已立案查處一批、約談警示一批、組

織調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區各級黨組織約談幹部1413人,其中涉及問題線索的鄉科級幹部21人、一般幹部40人;120名黨員領導幹部主動報告自身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49條,主動上交違紀資金80餘萬元;批評教育51人、誡勉談話39人、黨政紀處分21人。

(一)監督理念仍需增強。個別紀委(紀檢組)主責不清、主業不明,要麼經常承擔一些繁瑣的具體事務,甚至“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存在錯位現象;要麼以“三轉”爲由,對所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聞不問,不承擔任何任務,導致監督措施不到位、執紀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現象。

(二)主體責任落實不力。有的黨委(黨組)對如何落實主體責任仍然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把握不夠準確,運用不夠主動,從而影響了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全面落實,使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得不到強有力的保障。

(三)協調配合不夠緊密。有的單位片面認爲從嚴管黨治黨就是反腐敗,把黨風廉政建設看作是紀檢監察機關一家的事情,沒有正確認識和主動履行各自的職責,相互之間缺乏及時、有機、高效的溝通與聯繫,協調不暢甚至出現脫節和斷檔,導致“四種形態”銜接不緊、運用不好,未能達到預期效果。

(一)提升學習運用能力。創新學習方式、內容和載體,將理論與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融會貫通、舉一反三,而不能斷章取義、生搬硬套,確保“四種形態”運用得當,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切實維護黨章黨紀黨規的嚴肅性。

(二)提升發現問題能力。管黨治黨重在從嚴從實,監督執紀貴在抓早抓小。要堅持發現問題不等不靠,突出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摒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纔去查處”的慣性思維,糾正以大案論英雄、忽視日常監督執紀的錯誤傾向,由“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由嚴懲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推進。

(三)提升綜合協調能力。切實整合資源、聚合力量,深入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把各方面的優勢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出來,突出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綜合協調作用,實現各部門、各領域、各環節的“無縫對接”,進一步形成整風肅紀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和強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淨化能力。按照“三轉”和“三嚴三實”的要求,狠抓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從注重教育、強化培訓、綜合鍛鍊、嚴格管理入手,內強素質,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執紀鐵軍。

“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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