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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學法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學法心得體會 篇一

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日趨緊迫。隨着“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序推進,全民學法用法的氛圍已悄然構成,作爲黨政機關職工,我們的言行舉止、工作舉措都關係着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決策的效率和可行性,我們構成學法、懂法、守法的行爲自覺,是必要之舉、務必之舉。

一、開展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增強廣大公務員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的需要

觀念決定理念,理念決定意識。切實轉變公務員學法用法的觀念,提高公務員學法用法的法律意識尤爲重要。做爲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首先要把學法、懂法、守法放在第一位,堅持經常學、認真學、學深學透、學懂弄通、熟練掌握。其次是嚴格守法。衆所周知,一切法律都是維護國家權威的準繩,國家公務員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學法是爲了更好的懂法、守法和執法,只有認真守法,才能公正執法。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法律在完善,無論多麼完備的法律都需人去執行。所以,公務員學法用法的觀念務必轉變,既要適應國家形勢需要轉變,又要以維護髮展大局爲重心轉變,也就是說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務員,務必要學懂弄通國家的相關法律,在懂法的同時要堅決守法,嚴格執法,使國家的法律效率發揮應有的作用。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務必不斷解放思想,切實轉變觀念,把學法用法提升到思想的最高位,在意識形態裏鑄就學法用法長效理念,做國家法律學習、遵守、執行、維護的第一人,從而,充分發揮國家公務員作用,到達情爲民所繫,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

二、開展公務員學法用法是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需要

國家公務員既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又是國家政策的決策者。無論大事小事,皆關係國計民生,關係人心向背。當前,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運行,國家法律的調控和保障,需要廣大公務員更多地學習和掌握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轉變哪些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行政方式和管理模式,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社會,處理經濟事務,協調各種矛盾,自覺依法行政。

公務員學法用法要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來對待,要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學,構成領導幹部領學的良好風尚,消除那種領導幹部嘴上說一說,中層幹部影一影,一般幹部混一混的學習習氣,要做到真學,學懂弄通並熟練運用,提高運用法律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

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態度決定着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和公正性,所以,領導幹部務必在公務員學法用法中堅持以身作則、以身示範,認真學,耐心學,要坐住板凳,帶着問題學,在學習中提升潛力,在學習中掌握規律,在學習中探索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遇到的難題,真正做到不懂法者不爲官,缺乏科學論證的不決策,違背法律的事情不作爲。

三、開展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加強黨的執政潛力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需要

加快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進程,是黨中央、國務院普法規劃中的奮鬥目標。切實抓好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不僅僅是當前廣大公務員的首要任務,而且,事關黨的執政潛力建設的強弱。公務員是黨和國家政策的執行者,學法、用法、懂法、守法、執法是其務必認真履行的職責,試想一個不懂法的公務員,將如何承擔國家和人民賦予的重任,將如何執法?更談不上依法行政了,如果一個整體也是如此,那麼我們黨的執政潛力將無法想象。所以要充分認識公務員學法用法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自覺守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職責感和自覺性,以國家公務員的高度自覺和職責心來正確對待學法用法工作,要堅持經常、常抓不懈、循序漸進,不斷更新完善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學法用法新機制。公務員在學法用法中要充當播種機、宣傳隊,讓學法用法走進社區、車間、學校;走進村莊、田間、地頭;走進人民羣衆的心裏。到達全社會共同學法用法、懂法、守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新成效,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優良的法制環境。

學法心得體會 篇二

透過學法用法,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繫到執政爲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審計幹部來說,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一、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着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着發展。因此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穫。我不僅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穫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說,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法關鍵。

二、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爲一名基層審計幹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潛力和水平,是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羣衆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搞審計業務要學好《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務必構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爲了更好地用法。透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與羣衆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事,還務必把握好“三道關”。一是法律關。法律是準繩,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我心中有數,用法律保護羣衆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二是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爲。幹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爲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務必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地關係着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權威,是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法的有效途徑。

學法心得體會 篇三

作爲一名職業學院的教師,能有幸參加這次“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的培訓我感到非常的榮幸。在這短短7天的學習時間裏卻讓我受益匪淺;不但讓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什麼是奧爾夫音樂教學法也讓我對幼兒教育的理念有了新的認識。

這次的培訓,與其說是一次教學法的培訓不如說它是一次教育理念的傳授。在奧爾夫音樂教學中他特別強調兒童的原本性,這是奧爾夫教育的核心思想,也是這個體系的突出特點。他認爲人對音樂的體驗和感受不是靠外在的知識灌輸,技術訓練,而是要通過人們的參與,自發的,自然的獲得。然而,在現如今的音樂教學中,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只強調“我的孩子會唱了幾首歌?”“會彈了幾首曲子?”“考了幾級?”而完全忽略了兒童的感受,在練習一些演奏技術十分難的'樂器上只懂得苦練,完全脫離了音樂的藝術要求和心理的愉悅,從而使孩子喪失了對音樂的興趣。然而在“奧爾夫音樂教學法”中它並沒有條條框框,不封閉,不排他,在他的音樂教育中不僅是單獨的音樂同時它還結合了舞蹈,語言,表演等藝術與之相結合,使他的教育內容更加的豐富,體系更加完整,真真正正體現了其教育的“原本性”培養了孩子的學習興趣,達到了“寓樂於教”的更高境界。

7天的培訓即將結束,同時我也感到了自己肩上揹負的重任。在今後的教學中,面對那些將來走上幼兒教師崗位的孩子們,我們要在教學過程中灌輸這種教育理念,以及實用的教學方法,培養他們通過這種教育手段幫助幼兒提高分辨藝術水平高低,美醜的能力,塑造美好的心靈,從音樂中享受到喜悅,樂趣,達到教育人,培養人的目的。

當然,在這7天裏我們並不能將“奧爾夫音樂教學法”很好地與實際相結合,這還需要我們教師在今後的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創新,形成一套有着自己特色的奧爾夫音樂教學。在奧爾夫音樂教育中並沒有對與錯,只有適合與否,我們要從實際出發,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從本土的民族特色出發,開創出適合於我們自己的奧爾夫音樂教學。

學法心得體會 篇四

從教十三載,我還是第一次參加這樣專業而形式多樣的培訓,通過這次兩天多的理論學習、5節導課觀摩以及各位老師的精彩議課,本人受益匪淺,感觸頗多。

首先是觀念的轉變,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學”就是讓學生自己通過看書來獲取知識。互幫”就是讓先學會的上臺來當小老師。我也曾多次和同事調侃道:難道老師想盡一切辦法教學生都教不會的,學生還能把學生教會?那我們不是就該下崗了?所以,從09年我市開始推行“自學互幫導學法”以來,我一直以牴觸的情緒面對這種新理念。心想:既然教育局都讓學生自學,讓我們耍,難道我們還不會耍呀?可是,隨着教育局組織的一次次大型的“自學互幫導學法”培訓的舉行,我的心逐漸緊張了起來,逐漸認識到這一次好像不是光打雷,恐怕是真的要下雨了,尤其是後來聽說教育局的領導要深入課堂,實地檢查,並作爲考覈學校的依據,而我校爲了推進“自學互幫導學法”的進程,也實行推門聽課,這時我才真正感到一種恐懼:“暴風雨來了!”才真正認識到:我不能再原地踏步了,我必須要進步才行!

課堂的改革需要理論的指導。對於“自學互幫導學法”,我以前只是把它當作一種口號而已。至於什麼“三階段八環節”究竟是什麼?我的心裏是一片茫然。就在這時,教育局組織了一期又一期的“自學互幫導學法”培訓會,我有幸作爲國小數學培訓(2)班的學員參加了這次培訓。

這次的培訓會很有獨到之處。其一:培訓時間較長,爲期五天。這在我從教以來還是第一次參加這樣長時間的專業的培訓。其二:形式多樣。首先是舉行了開班典禮,唐雲棕局長、彭仕倫老局長親自參與動員,接着主要由趙興華主任對“自學互幫導學法”的理論知識作系統的、詳細的講解,然後是觀摩課堂導學,組織議課。這樣一來,五天的時間一晃而過,由第一天週末的怨言、老師們的腰痠背痛到今天的戀戀不捨,有的老師甚至還說:“我還想把趙主任自編的教材複製回去慢慢研讀,要不下次的培訓我還來參加。”由此可見,這次的培訓對我們的觸動之大!

通過這幾天對“自學互幫導學法”理論的`培訓以及導學觀摩,我們不但提升了自己的理論修養,還讓我們由迷茫走向清醒,我現在是真正體驗到了經過疑惑與痛苦,而後享受頓悟的那種愉悅。

從理論上,我認識到“自學互幫導學法”是在新課程背景下,提倡“教”以學爲主,學以思爲重,促進學生社會性發展。視學生爲“具有無限發展的生動活潑的發展個體”。教學中要以學生爲主體,以學生自學爲主線,學習中要讓先會的教不會的。我還認識到:“教別人學習”是最好的學習方法,教別人的同時自己也是在不斷的學習和更新,鍛鍊了自己的能力,更加豐富了自己的知識。而老師只是起一個“導學”的作用,充分體現了以人爲本的發展方向,它與國家的新課改的基本理念是緊密相連的。它的核心理念體現在“動機、目標、自學、互幫、評價、導學。”其中我們強調“自學”,是因爲它既是課堂導學的目標,也是課堂導學的策略,我們主要是想通過學生的自學的方式與策略,來訓練與培養學生自學的習慣與能力,這也是學校教育、課堂教學改革最重要的目標。通過自學,就造就出一部分先會者,也出現一部分未會者,還有一部分介於二者之間,這樣,就爲“互幫”提供了可能。當然,“互幫”不是目的,它是爲了解決自學時學生用個體的力量所不能解決的問題。“自學”纔是目的,既是互幫的目的,也是一切導學行爲的終極目標。

有了這些理論的指導,也讓我逐步反省到自己平時教學中的一些誤區:

誤區一:“自學”,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學”就是讓學生自己通過看書來獲取知識。於是一開課,就出示幾點自學提示,然後就讓學生帶着問題自學教材,覺得這就是“自學互幫導學法”中的“自學”。殊不知,其實真正的“自學”並不是讓學生一下就從書上看到結論,而它的實質是“讓學生經歷知識的產生過程”。因爲學習是學生的自我建構,是學生的經驗建構,是學生的自主建構。所以,真正的“自學”是讓學生經歷建構的過程。

誤區二:“互幫”,在以前,我理解的“互幫”有兩層意思,一是調整桌子的擺放位置,弄成形式上的小組,二是讓先學會的到臺上來當小老師,教不會的。而真正的“互幫”的實質是變一個老師爲多個老師,實現“生生互幫互助”,讓每個學生都有事可做。主要體現在互相幫助、互相激勵、互相評論、互相檢測、互相監督。才能真正解決獨立自學不能解決的問題,從而提高課堂效益,減輕教師負擔,實行優生差生雙贏。

誤區三:“目標的提出”,以前我以爲只要出示了教學目標或出示了自學要求就表示學生有了目標了。其實通過這次的學習,我才真正理解到“共商學習目標”幾字的含義,共商目標時,應多設想,少設定。輕預設,重生成。因爲教師的目標不等於學生的目標。大多數同學的目標不等於每個同學的目標,目標儘可能是讓學生自己參定的,不同的學生可以定出不同的目標,正因爲有了一個必須的、自己能達到的目標,他纔會有動力、有方法。纔會真正實現“我選擇,我負責”,目標的巨大的導向作用才能發揮出來。因爲“教育”是學生遺忘了學校灌輸的知識後所留下的東西,所以,我們不但要注意知識目標的達成,更重要的是注重非知識目標的達成。

總之,通過這次的培訓學習,我對“自學互幫導學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我決心在今後的導學實踐工作中,主動以“自學互幫導學法”理論爲指導,讓自己儘快地成纔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