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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隱患的整改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安全隱患的整改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篇一

1、目的和內容

1.1爲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2、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廠(車間)、處室行政一把手爲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單位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3.3安督辦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覈;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彙總和發放等。

3.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3.5財務處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生技處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安督辦主任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爲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督辦,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級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單位第一責任人任組長。

5.2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2.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廠(車間)、處室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安技員,各部門、車間報安督辦,安督辦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報告形式

報告一般採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採用口頭報告。

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採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詳見隱患報告登記表)

公司各處室進行的專業安全檢查和各部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報告安督辦進行登記備案。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分廠(車間)、處室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按照分廠(車間)、處室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覈實,並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繫解決的自己聯繫解決,不能自己聯繫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督辦,安督辦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5.3.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督辦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督辦應進行監控。

5.4檔案建立

安督辦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5.5獎懲

5.5.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爲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5.5.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兌現,由安督辦申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5.5.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5.5.4對發掘事故隱患不力,而又發生事故的部門將按照公司《工傷事故管理規定》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篇二

1、目的

通過對發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及時採取隱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現實的、潛在的事故隱患,從而達到減少和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標準化的有效運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體系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採取的隱患整改措施的制訂實施等控制管理。

3、職責

3.1安全部負責對整改措施計劃的審批、監督及驗證;

3.2安全員、技術人員、班組長負責編制整改措施計劃的方案; 3.3各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隱患整改措施的實施。

4、工作程序

4.1隱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時機;

4.1.1當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發生時;

4.1.2日常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項時;

4.1.3上級部門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項時;

4.1.4安全標準化自評和考評中發現不符合項時;

4.1.5公司組織各專業管理(設備管理,工藝技術管理、安全管理、基建管理、電氣管理等)檢查中發現不符合項時;

4.1.6相關方投訴時;

4.1.7其它不符合方針、目標要求的情況;

4.2不合格項的填寫、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實施和驗證

4.2.1在日常安全檢查和安全標準化自評、考評中發現的不符合項由安全部填寫《隱患整改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中的“不符合事實描述”和“完成時間”欄,傳至各相關部門。

4.2.2專業性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項由各專業小組填寫《隱患整改通知單》中的“不符合項”,“隱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間”,傳至各相關部門。

4.2.3各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單報告後,部門負責人對不符合事實確認,並組織人員要在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原因分析,確定糾正措施、確定責任人、確定資金來源、進行整改實施。

4.2.4當隱患和不符合事實發現現場不是責任部門現場時,由責任部門按4.2.3進行糾正措施實施。

4.2.5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4.2.6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採取應急防範措施,並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4.2.7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部彙總並存檔。

4.2.8各級檢查人員負責對實施後效果進行驗證。

4.2.9各責任部門進行隱患整改後要從中總結經驗,制定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4.3 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情況的記錄

4.3.1在隱患整改措施實施過程中,總經理負責調配必要的資源以協助分析原因或確定責任部門,並對實施的過程進行監督。

4.3.2有關記錄由安全部負責保管,保存期三年,各部門單位有關記錄由各部門單位安全員負責保管,保存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