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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多篇)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一

勞動紀律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員工的行爲,維護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堅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油人事〔〕26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石油人事〔2010〕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遵守和執行勞動紀律是公司員工的一項基本義務。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崗位職業道德,忠於職守,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在冊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人事處是勞動紀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起草、修訂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監督、指導各單位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依據勞動紀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的教育、規範、檢查、考覈、懲處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條:公司勞動紀律檢查要採取多種形式,構成公司抽查、二級單位抽查、車間(科室)檢查和班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檢查體系。

第七條:車間級單位要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檢查臺賬、請銷假臺帳、違紀臺帳和員工離崗登記表。

第八條勞動紀律資料:

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工作,在崗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崗、不得私自換班或連班,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干擾他人工作、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三、按規定持卡出入廠區,嚴禁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

四、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遊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嚴格遵守請銷假和考勤管理規定,嚴禁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離開崗位或不上班的曠工行爲。

六、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到離崗時間不準離崗。

七、嚴禁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八、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十、嚴格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保證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十一、愛護公有資產,嚴禁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幹私活;嚴禁偷盜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嚴禁損壞公物。

十二、嚴禁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的員工。

第三章:罰則

第九條: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堅持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明紀律,警戒他人,鞏固和提高員工隊伍的組織紀律性。

第十條:員工因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和被勞動教養除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員工被勞動教養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勞動紀律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不聽指揮、不服從調動的,一次扣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集團公司六大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工作場所無理取鬧、干擾他人生產(工作)、侮辱、恐嚇領導和同事或打架鬥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二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500元。

四、串崗、私自換班或連班的,扣發當月獎金200-1000元。

五、在禁菸區內吸菸的,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累計二次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遊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10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

七、曠工1天的,扣當月獎金;累計2天至5天的,給予警告處分;6天至10天的,給予記過處分;11至15天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

九、公司門衛守衛人員不能履行出入轄區管理規定的,一人次扣當月獎金50-2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不按規定考勤、缺失原始憑證的,一人次扣相關職責人當月獎金50元。

十一、不按規定巡檢,每次扣當月獎金200-1000元;不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的,每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二、員工不按規定出入廠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三、車間管理者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操作服務人員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

十四、各單位領導必須按管理權限審批假期,不得越權給假,對於越權給假的要嚴肅處理。超越權限批假的,扣審批人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十五、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幹私活的,情節較輕,能夠處以經濟處罰;情節較重,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員工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七、故意損壞公物及破壞生產的,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偷盜公司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繳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到達元立案標準或未到達2000元卻造成重大生產安全損失和影響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隨國家盜竊罪立案標準變化而調整。

十九、員工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員工在處分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應從嚴從重予以經濟處罰或處分。留用察看期間有違紀行爲且到達處分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次數以當年度爲一個週期計算,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十八款除外。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處分及處理的種類和期限:

一、警告;處分期6個月。

二、記過;處分期9個月。

三、記大過;處分期12個月。

四、降級;處分期12個月。

五、降職;處分期12個月。

六、撤職;處分期12個月。

七、留用察看;處分期12個月、24個月。

八、解除勞動合同。

受到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獎金、不能評選先進,不得列爲後備幹部,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

第十六條:睡崗、串崗、脫崗的界定:

一、睡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區域睡覺,不在工作狀態。

二、串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到工作區域其他崗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脫崗是指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離開本職工作區域。

第十七條:曠工的界定:

在規定應出勤工作的時間內,未經批准無故未到本職工作崗位上班的行爲即爲曠工。以下情景均按曠工處理:

一、未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經批准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證明、僞造證明和謊編理由,騙取組織批准假期的。

三、酒後上班或在崗喝酒,被責令停止工作的。

四、脫離工作崗位參加培訓學習,有曠課行爲的。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二

一、爲嚴肅公司紀律,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爲,制定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二、員工除遵守本條例外,還應主動遵守。有限職責公司員工守則以下簡稱守則,違反守則相關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比照本制度給予處罰。

三、處罰分類: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爲“解除勞動合同”、“記大過”、“記過”、“警告”。

四、員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1.假借、濫用權力營私舞弊或者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行爲的。

4.擅自在外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財、物爲兼職工作供給便利的。

5.泄漏公司機密或泄露本崗位規定應當保守的。工作祕密的。

6.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或者其他直接導致公司在新聞媒體出現負面報道的。

7.僞造公司印鑑、管理人員簽字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爲的。

8.故意爲自我或他人設置工作障礙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9.與客戶直接接觸的崗位工作人員對待客戶態度惡劣,辱罵客戶或與客戶發生肢體衝突的。

10.嚴重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多次(兩次以上含兩次)嚴重瀆職的。

11.月份內遲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13.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三個月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或六個月曠工累計達8個工作日者。

14.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又拒絕公司培訓或崗位調整的。

15.嚴重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損失或多次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的。

16.嚴重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當又拒絕上級主管的批評的。

17.設計人員“做私單”,或相關監督、管理類人員發現設計人員“做私單”隱瞞不報的。

18.其他在相應崗位合同或崗位職責說明中列明屬於嚴重違紀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

五、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屬於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記大過”處分

1.管理人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爲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較大損者。

3.故意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聲譽者。

6.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7.六個月內曠工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休假累計3個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聽與本職崗位職權無關公司機密的行爲的。

9.監督、管理人員對所監督、管理的對象違紀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爲隱瞞不報的。

10.客戶服務人員因工作態度問題被客戶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重大差錯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員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屬於輕度違反勞動紀律,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使公物損壞造成較大損失者。

2.未經准許,擅自帶外人進入公司辦公場所參觀者。

3.月份內遲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曠工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差錯的。

七、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屬輕微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警告”處分

1.遇突發事件,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譁或口角,及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辦事不力,於工作時間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爲者。

4.辦公時間,私自外出不超過30分鐘者。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範本 篇三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車間人員禁止抽菸(除了衛生間)違着扣罰一個月工資或當場辭退。2、禁止員工上班喝酒,初犯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公司予以開除;

3、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4、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並處留廠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15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6、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對危害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公司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爲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覈實後,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8、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9、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爲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存在以下違規行爲的,公司可以給予書面警告一次、罰款2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註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外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處理;

2、所有員工着裝要得體,車間所有員工一律穿廠服,禁止穿拖鞋以及高跟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6、不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公司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後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爲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菸區域吸菸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爲的,公司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2、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曠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爲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0、上班時間私自回宿舍

存在以下違規行爲的,公司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並處罰款500元:

1、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嚴禁酒後進廠返工,對於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公司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故意損壞公司財物。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7、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公司提出後不改正者。

8、泄漏公司的技術、商業機密,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公司另行研究給予獎勵,全勤獎勵30元。

1、弘揚正氣,見義勇爲,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爲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爲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公司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公司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嘉獎或立功;

5、公司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公司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爲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內容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4、不酒後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幹;

7、不打架鬥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衆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鬨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對於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爲,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範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3、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5、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鬨滋事、聚衆賭博等妨礙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6、打架鬥毆或者聚衆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7、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或組織職工停工和抗議,在公司造成極壞影響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

8、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0、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產品質量嚴重下降或產品損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範本 篇四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目的:爲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範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制度。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後開早會(週六、週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菸區吸菸。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範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並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並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區域清理乾淨,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並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爲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塗、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製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籤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範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倖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