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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一

1.適用範圍

1.1本預案適用於安裝工程分公司在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對和處置。

1.2本預案歸口管理部門爲安裝工程分公司辦公室。

2.風險分析與事件分級

2.1風險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各種自然災害以及中暑、中毒事件等均會對職工造成人身傷害。爲了保工程的順利開展,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及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證廣大職工的職業健康安全,以及在發生傷亡事故時有應急處置辦法,根據施工生產過程中五大傷害的實際制定本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2.2事故分級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編制的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勞動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3國家和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有關規定

3.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3.5山東清源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組織機構及職責

安裝工程分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

4.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工作職責:

(1)審定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全面指導分部的應急救援工作;

(3)落實集團公司有關應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或指定人員到現場指揮應急搶險工作,對應急搶險重大問題進行上報、決策;

(5)上報事故信息;

(6)負責審定下達和解除預警信息,負責下達應急響應程序的啓動和終止指令;

(7)應急響應結束後,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評估和總結;

(8)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和培訓廣大職工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程和規章制度

(9)針對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等各種自然災害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等均會對職工造成人身傷害的危險,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4.2應急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土建項目部、安裝項目部全體人員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的會議決議,有關要求等;

(2)負責24小時應急值守,接收各類突發事件的報告,跟蹤事件的處置狀況,收集相關信息並做好上報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組織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審覈,發佈和管理備案等工作;負責制定、報批和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培訓計劃;

(4)負責應急資金計劃的制定;

(5)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管理制度的編制,落實,制訂應急物資和裝備配備計劃,負責應急物資的定期檢查等;

(6)負責應急隊伍建設,制定並實施應急隊伍的培訓與演練計劃等;

(7)組織應急演練,應急培訓、應急物資和搶險救援隊伍等,並對施工情況進行考覈評價管理。

4.3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是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應急救援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主要包括現場搶險組(救援、疏散,警戒等)、醫療救治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保安組。

(1)現場搶險組

組長:項目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確定的各項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救護,設置隔離區域;負責協助外部救援和醫療隊伍開展工作;

(2)醫療救治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醫療室全體人員爲醫療救治組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搶救受傷人員,組織搶救所用醫用物質;

(3)後勤保障組

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成員:辦公室人員

主要職責:保障應急救援物質的供應,平時對所用物質妥善管理;

(4)善後處理組

組長:項目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受傷人員的後續醫療救治;負責覈實受傷人員情況及其親屬的接待,安撫;負責恢復現場施工工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項目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保護事故現場,蒐集事故資料;負責事故調查,確定事故損失,性質、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處理意見等。

(6)保安組

組長:項目部保安部負責人

成員:項目部保安部負責全體保安員爲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人員與事故現場的隔離、警戒;

5.監督與預警

5.1風險監督

5.1.1工作職責

土建項目部、安裝項目部負責風險監督工作。負責與各施工單位對接,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佩戴情況,及時獲取事故信息,及時應急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發佈預警通報,通知各部門作好應急準備。

5.1.2監督方法

(1)工程項目在組織招標過程中嚴格審覈投標單位的資質;

(2)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嚴格界定事故責任,由集團法務部把關審覈;

(3)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與施工人員及時交流,避免出現情緒意外現象;

(5)對施工現場周圍環境分析研判危險因素;

(6)與施工工程所在單位人員配合監督、管理施工過程。

5.2預警信息發佈

應急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後,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結合事故等級,研判可能造成的後果,綜合判斷情況的緊急程度,確定預警級別。由應急辦公室採用電話,短信等方式發佈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事件時間、地點、可能影響的範圍以及應採取的措施等。

5.3預警行動

各應急救援工作組接到預警信息後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4.4預警調整和結束

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的變化情況,報請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發佈調整或解除預警信息通知。

6.應急響應

6.1信息報告

6.1.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領導、生產辦公室和公司總工會;

6.1.2重傷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項目部報告後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6.1.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公司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應到達現場;

6.1.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公司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督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託人)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路途比較遠確實無法趕赴現場時,應立即委託臨時代理人進行指揮活動,並應在1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

6.1.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6.1.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6.1.7員工受傷後,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務室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公司應在8小時內通知安全監督部門處理;

6.1.8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羣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單位,聯繫人及通訊方式。並儘可能提供以下信息:事故類型,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巳採取的措施,事故可能發展趨勢。

6.2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場地環境和條件等第一手資料,並熟悉掌握安全法規、安全技術標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有充分的時間作準備,保證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

6.2.1“高處墜落”的應急措施

防止高空墜落的重點是防止架上墜落。於是要求腳手架必須由架子工進行搭設和拆除,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認真把好十道關口,即安全交底關、材質檢查關、尺寸關、鋪板關、欄護關、連接關、承重關、上下關、保險關和檢驗關。其他如懸空墜落、臨邊墜落等也是事故發生中較高的類別。防止高空墜落髮生最根本的措施還應從物和人兩方面進行落實,物的方面就是要有滿足規範規定的防護設施,從人的方面來講,就是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滿足一定要求,即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年齡不滿18週歲和飲酒以後,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6級以上大風及雷暴雨天,以及夜間施工照明不足的情況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此外,高空作業人員要正確使用安全帶。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把安全帶的繫繩掛在牢固的結構物、吊環或安全拉繩上,且應認真複查,嚴防發生虛掛,脫鉤等現象。使用安全帶繫繩長度需要3m以上時,應使用加有緩衝器裝置的專用安全帶,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減少墜落時的衝擊高度。安全帶的使用期爲3~5年,使用期間如發現異常現象,應提前報廢,高空作業無處掛安全帶時,應專門設置掛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杆等,否則,不能施工作業。

“三寶”防護措施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挽救了無數職工的生命,已被建築企業廣大職工公認爲安全“三寶”

(1)進入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安全帽。進人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好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帽襯與帽殼之間必須保持4~5cm的間隙,並要繫好帽帶,防止脫落,防止墜落物件把帽子打掉致傷頭部。

(2)懸空作業人員須系安全帶。凡在2m以上懸空作業,必須繫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帶,若有的懸空作業點沒有掛安全帶的條件時(如:行車樑的上部、吊裝屋架上弦等),施工負責人應爲工人設置掛安全帶的安全繩、安全欄杆等。

(3)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施工,必須在高度4~5m處設一層固定安全網,每隔4層樓再設一道固定安全網,並同時設下層隨牆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凡外架、橋式架、插日架的操作層外側,必須設置小孔安全網,防止人、物墜落造成事故。

“四口”防護措施

(1)凡樓梯口、電梯口(包括垃圾口)、預留洞口(包括管井口),必須設圍欄或蓋板、架網。混凝土預製樓板的預留洞口,可事先預埋鋼筋網。設備安裝時再剪掉預埋鋼筋網。

(2)正在施工的建築物所有出入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蓆棚。棚的寬度應大於出入口,棚的長度應根據建築物的高度,以5~10m爲宜。

“五臨邊”防護措施尚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臺的外側邊等,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lm高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架子把住十道關”腳手架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萬一腳手架發生故障,往往會造成多人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對各種腳手架必須嚴格掌握,認真把好十道關口。

(1)材質關:嚴格按規定的質量、規格選擇材料;

(2)尺寸關:必須按規定的間距尺寸搭設立杆、橫杆、剪刀撐、欄杆等;

(3)鋪板關:架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並經常清除板上雜物,保持清潔、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須達5cm;

(4)欄護關:腳手架外側和斜道兩側必須設lm高的欄杆和立網;

(5)連接關:必須按規定設剪刀撐和支撐,高7m及以上的架子,必須與建築物連接牢固,不得搖晃。①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杆應設一根支桿,與地面角度應不大於60°;②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7m,腳手架與建築物應至少有一個連接牢固點;③剪刀撐,不論木、竹、鋼管腳手架均應在盡端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m設縱向剪刀撐,其最大寬度不超過6跨,與地面呈45'~60°夾角,從上到下連續設置;

(6)承重關:鋼管腳手架均布載荷,不得超過27MPa。在腳手架上堆磚,只允許單行側擺3層。用於裝修工程,鋼管腳手架的允許載荷最大爲20MPa。其他架子(橋樑、吊籃、掛架、挑架等),必須經過計算和試驗確定承重載荷⊙如超載,應採取加固措施以保證安全;

(7)上下關:必須爲工人上下架子搭設馬道(斜道、跑道)或階梯。嚴禁施工人員因從架子爬上爬下而造成墜落事故;

(8)雷電關:①凡金屬腳手架與一萬伏以上高壓輸電線路的水平距離必須保持5m以上,或者搭設隔離防護層。②一般電線不得直接捆在金屬架杆上,必須捆紮時應加墊木隔離。③凡金屬腳手架高於周圍避雷設施者,架間每隔24m設一個避雷針,針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9)挑樑關:懸吊式吊籃腳手,除吊籃按規定加工、設欄護和立網外,挑樑架設要平坦和牢固;

(10)檢驗關:各種架子搭好後,工長必須組織架工和其他作業工種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準上架操作。使用時,特別是大風、雷後,要檢查架子是否穩固,發現問題及時加固,確保使用安全。10m以上的腳手架,在操作層下面留一層架板,以保證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設安全層時,可在操作層下設張安全網,以防萬一。

“屋面天棚有措施”在天棚和輕型屋面(石棉瓦、玻纖瓦等)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險,稍踏偏楞木,就會墜落傷亡。因此,凡在天棚和輕型屋面上操作、行走之前,必須在上面搭上墊板或在下方滿搭安全平網。

“梯子必須牢又堅”由於梯子不牢發生的高處墜落事故是較多的,因此要求:①梯子要牢;②踏步高度在30~40cm;③與地面夾角60°~70°;④底腳要有防滑措施;⑤頂端捆紮牢固或設專人扶梯。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腳手架外側邊緣,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爲詳細的搭設交底。

6.2.2“物體打擊”的應急措施

施工工過程中,立體交叉作業、吊模、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整體腳手架的升降、都存在着物體打擊的可能,預防物體打擊是生產過程中時刻注意預防的工作

(1)在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如防護棚及腳手架的搭設拆除,應設警戒區,並設專人監控,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2)機械的安裝和折卸如吊機、施工升降機等的安裝和折卸過程中,工具及零部件等要妥善管理好放置好,要防止工具的滑落,在施工中,要注意精力集中,防止一時疏忽將零部件從高空落下,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3)起重吊裝要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要求,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墜落和臂杆塌落傷人

(4)整體腳手架的升降之前在認真檢查,將腳手架上的雜物清理乾淨,機械設備運轉狀況良好,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再進行升降。

6.2.3“坍塌”的應急措施

土方開挖及腳手架是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途徑,具有較大的破壞性,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必將造成很大的損失甚至人員傷亡。

(1)在土方開挖前要請地質勘探部門進行地質勘探,摸清實地情況,以便制定針對性方案,採取安全措施;

(2)開挖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造成士方坍塌故,應採取邊坡支撐加固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3)基坑周圍設防護欄杆,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運士的坡度、轉彎半徑應符合有關全規定;

(4)腳手架要按照施工方案求進行搭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增設剪刀撐、連牆杆,其是在臺風和訊期在提前採取加固措施,防止腳手架的坍塌造成事故。

6.2.4“機械傷害”的應急措施

施工過程中,大、中、小型施工機械以及手持電動工具等,如使用不當,不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很有可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應當從安全裝置等方面採取技術措施。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經專業培訓、考覈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後,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工作,經常保持機械設備的完好狀態,嚴禁帶病進行操作;

(3)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裝置信號應完好無損,有缺損時要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不能使用。

6.2.5觸電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夠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採用TN-S系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沒有接地保護,潮溼作業沒有采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設備未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預防措施

(1)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2)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設備或鋼架觸及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冒險施工。

(3)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兩道防線。

(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5)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置,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污染介質侵害、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溼、水濺和易燃易爆物等;

(7)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8)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9)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6.2.6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預防監控措施

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電熱設備、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接觸或距離過近,產生電弧、電火花等。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職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架設不規範,亂拉亂接;職工在宿舍內明火煮飯、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

(2)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3)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設備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明火爐;使用碘鎢燈時,燈具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白熾燈泡;

(5)使用焊機時要執行動焊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配備防火器材;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6)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品的倉庫內,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易燃、易爆危險品引發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由於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施工現場,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塗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塗料時,動用明火或吸菸;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體間隔距離過小。

預防措施

(1)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菸,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2)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體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10m;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30m;

6.2.7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職工食用了腐爛、變質食品;職工冬季取暖時產生的有毒煤氣;

預防措施

(1)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2)嚴禁在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3)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冬季取暖注意室內通風,防止發生煤氣中毒;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避開高溫、高熱時段,防止中暑脫水現象發生。

6.3響應措施:

6.3.1火災事故的救援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電源開關較遠時,需就近剪斷電線,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沙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作業中,遇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時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講清火災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6.3.2對觸電事故的相應措施

使人體脫離電源,方法有拉閘、拔插銷、切斷電線(要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一次只能切斷一根線,以免短路電弧傷人),把電線拉離人體(電線外皮破損時,要借用絕緣工具),把人體拉離電線(不能直接接觸人體,可以拉觸電人身上乾燥的衣服或借用絕緣工具);

進行人工搶救

觸電者脫離電源後,如神志清醒,應先讓其安靜休息,還要走動,然後請醫生或送醫院診治;

觸電者已昏迷,應先讓其仰臥,解開衣釦、衣帶、腰帶、然後判斷一下是否還有呼吸:觀察胸部、腹部是否有起伏,把手放在鼻孔處是否感到有氖流;再判斷是否有心跳:用手摸頸部或腹股溝處的大動脈,或把耳朵放在左胸區;

如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心跳也停止了,應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擠壓,有兩人在場時,一人負責人工呼吸,一人負責心臟擠壓;只有一人在場時,應交替進行之;每次吹氣2-3次,擠壓10-15次;

進行上述搶救正作的同時,應立即請醫生或送醫院;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一時收不到效果要堅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廢,在送醫院的途中也不要停止;

待觸電者身上出現屍斑或身體變冷時方可放棄,經過人呼吸,胸外心臟擠壓救活的觸電者,事實證明這些方法確實有效。

6.3.3機械傷害事故的救援

(1)對於一些微小傷害,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較重大傷害者就近送醫院診治。

6.3.4坍塌事故的救援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就地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者可能全身被埋,可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其呼吸暢通。

6.3.5中毒事故的救援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3.6高處墜落事故的救援

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先對傷病員進行生產自救,如情況緊您可直接撥打報警電話,也可直接將傷病員送往醫院,

6.4擴大響應

在當前應急措施難以應對、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請示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調整響應級別,向上級單位請求支援,同時充分尋求屬地政府或救援機構的支援。

7.應急結束

在公司/項目部範圍內,應隔傷員得到有效治療,且事故有效控制時,由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宣佈本次事件應急響應結束。

8.後期處置

8.1應急響應結束後,按照把事故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則,及時做好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8.2財務部負責牽頭覈算救災發生的費用及後期保險和理賠等工作。

8.3事件調查組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及時、準確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範措施,落實責任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8.4應急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各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

由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現場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現場搶險組(救援、疏散,警戒等)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各組人員由專業相關各部門人員抽調組成,相關人員均應參加相應的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培訓活動。

9.2應急物資與裝備

各項目部儲備適量的應急防護設施

(1)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2)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車輛,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6)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9.3通信與信息

通訊聯絡通過固定電話、手機方式進行。

9.4應急通訊

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二

1編制目的

爲了防止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項目概況

(略)

2.2危險源情況

根據從事工程的項目特點,所承接的項目主要有機械設備、電氣焊、高空作業等工程施工。可發生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安全事故有高空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

(1)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商務經理、生產經理、項目書記、總工程師、機電經理組成。安監部長是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擔任副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2)生產經理是坍塌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機電經理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現場經理是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第二負責人,分別負責相應事故救援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3.2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1)搶險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總監、現場經理、機電經理、項目工程師和項目班子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項目書記擔任,成員由項目行政部、經警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3)後勤保障部:組長由項目書記擔任,成員由項目物資部、行政部、合約部、食堂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4)醫療救護組:組長由項目衛生所醫生組成,成員由衛生所護士、救護車隊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善後處理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項目領導班子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卹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有項目安全部長,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爲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

4.1.1預防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4.1.2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各施工現場應根據各自進行的施工工程的具體的情況制定方案,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項操作規程。

(1)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2)在工程場地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置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

(4)工程場地內嚴禁吸菸,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設專人監護。

(5)作業現場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間工程內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消防保衛部門的批准,並且要配備充足滅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嚴禁在施工工程現場內存放氧氣瓶、乙炔瓶。

(8)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9)進行電、氣焊作業要取得動火證,並設專人看管,施工現場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到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處辦理動火證,並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飛濺下落火花的孔洞採取措施進行封堵。

4.1.3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從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的規定。

(6)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7)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並按規定設置圍欄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接,採用外搽連接方式(所有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8)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9)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梯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11)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12)爲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13)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注意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不可一閘多用,每臺設備應由各自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以保證安全。

(14)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築材料和雜物。

(15)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6)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設備相聚不得超過3米。

(17)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佈線,必須按規定裝設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4.2信息報告

(1)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組長(副組長)報告。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急救撥打120、999。

(2)組長接到報警後,通知副組長、組員,立即啓動應急救援系統。

(3)根據事故類別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

——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5應急響應

5.1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

5.1.1大型腳手架出現變形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杆架設一組,直到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樑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樑後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樑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託旋緊後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樑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樑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並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杆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鬆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並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後放開倒鏈。

5.1.2大型腳手架失穩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員傷亡時的應急措施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腳手架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等,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覈實腳手架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坍塌的腳手架壓在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如腳手架太重可用吊車將架體緩緩擡起,以便救人。如無人員傷亡,立即實施腳手架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措施。以上行動須由有經驗的安全員和架子工長統一安排。

5.1.3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搶救措施

(1)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受傷部位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並保護現場。察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源存在。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繫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爲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輸傷員。

——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5.2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如果夠不着插座開關,就關上總開關。切勿試圖關上那件電器用具的開關,因爲可能正是該開關漏電。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溼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溼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切記不能給觸電的人注射強心針。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

(4)若傷者曾經昏迷、身體遭燒傷,或感到不適,必須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5)高空出現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截斷電源,把傷人擡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對傷人進行急救。

(6)現場搶救觸電者的原則:現場搶救觸電者的經驗原則是:迅速、就地、準確、堅持。迅速——爭分奪秒時觸電者脫離電源;就地——必須在現場附近就地搶救,病人有意識後在就近送醫院搶救。從觸電時算起,5分鐘以內及時搶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鐘以內搶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準確——人工呼吸發的動作必須準確;堅持——只要有百萬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搶救。

5.3坍塌事故應急處置

(1)坍塌事故發生時,安排專人及時切斷有關閘門,並對現場進行聲像資料的收集。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人員再半小時內到達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的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還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料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2)事故現場周圍應設警戒線。

(3)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坍塌事故發生後,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各種力量需在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坍塌事故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不易處理,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調度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講究科學、穩妥可靠的原則。解決坍塌事故要講科學,避免急躁行動引發連續坍塌事故發生。

(6)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

(7)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8)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9)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4電焊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1)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焊接鍋爐承壓部件、管道及承壓容器等設備的焊工,必須按照鍋爐監察規程(焊工考試部分)的要求,經過基本考試和補充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方可允許工作。

(2)焊工應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紮在褲子裏。口袋須有遮蓋,腳下穿絕緣橡膠鞋,以免焊接時被燒傷。

(3)焊工應帶絕緣手套,不得溼手作業操作,以免焊接時觸電。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5)高空電焊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帶,作業面設水平網兜並鋪彩條布,周圍用密目網維護,以防焊渣四濺。

(6)不準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

(7)現場上固定的電源線必須加塑料套管埋地保護,以防止被加工件壓迫發生觸電。

(8)電焊施工前,項目要統一辦理動火證。

5.5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車輛火災事故發生後,項目應立即組織人員滅火,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

(2)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3)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權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4)爲防止車輛爆炸,項目人員除自救外,還應向社會專業救援隊伍求援,儘快撲滅火情。

(5)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山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是防止車輛發生火災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爲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5.6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後,迅速撥打急救電話,並通知交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迅速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並派人保護現場。

(3)協助交警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4)做好事後人員的安撫、善後工作。

5.7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應急處置

5.7.1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流程應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一旦啓動本預案,相關責任人要以處置重大緊急情況爲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進行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救援,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安全總監爲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總監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5.7.2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幫助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疏散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爆炸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和應變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施工人員不僅可以沉穩自救,還可以冷靜地配合外界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發生時,在安全地帶的施工人員可通過手機、對講機向樓上施工人員傳遞火災發生信息和位置。

(3)緊急情況下電梯、樓梯、馬道的使用

高層建築在發生火災時,不能使用室內電梯和外用電梯逃生。因爲室內電梯井會產生“煙囪效應”,外用電梯會發生電源短路情況。最好通過室內樓梯或室外腳手架馬道逃生(本工程建築高度不高,最好採取這種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樓梯受阻,施工人員可以在某樓層或樓頂部耐心等待救援,打開窗戶或劃破安全網保持通風,同時用溼布捂住口鼻,揮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處的位置。切忌逃生時在馬道上擁擠。

5.7.3火災、爆炸發生時人員疏散應避免的行爲因素

(1)人員聚集

災難發生時,由於人的生理反應和心理反應決定受災人員的行爲具明顯向光性,盲從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無路時,只要有一絲光亮,人們就會迫不及待的向光亮處走去。盲從性是指事件突變,生命受到威脅時,人們由於過分緊張、恐慌,而失去正確的理解和判斷能力,只要有人一聲招呼,就會導致不少人跟隨、擁擠逃生,這會影響疏散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2)恐慌行爲

是一種過分和不明智的逃離行爲,它極易導致各種傷害性情感行動。如:絕望、歇斯底里等。這種行爲若導致“競爭性”擁擠,再進入火場,穿越煙氣空間及跳樓等行動,時常帶來災難性後果。

(3)再進火場行爲

受災人已經撤離或將要撤離火場時,由於某些特殊原因驅使他們再度進入火場,這也屬於一種危險行爲,在實際火災案例中,由於再進火場而導致災難性後果的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5.8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成員,分析現場事故情況,明確救援步驟、所需設備、設施及人員,按照策劃、分工,實施救援。需要救援車輛時,應急指揮應安排專人接車,引領救援車輛迅速施救。

5.8.1塔式起重機出現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塔吊基礎下沉、傾斜: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將迴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②根據情況設置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本站★)。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②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接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③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④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接件中變形的連接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杆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①採取焊接、連接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②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築物,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②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③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後,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斷裂、開焊: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②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5.8.2小型機械設備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各種機械傷害時,應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傷害部位和傷害性質進行處理。

(2)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輕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者不明傷害部位和傷害程度的,不要盲目進行搶救,以免引起更嚴重的傷害。

5.8.3機械傷害事故引起人員傷亡的處置: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設備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等情況,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覈實塔式起重機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壓在倒塌的設備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繫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爲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聯繫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動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擡肩、一人擡腿。

——一般性外傷:①視傷情送往醫院,防止破傷風。②輕微內傷,送醫院檢查。

——制定救援措施時一定要考慮所採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風險,經評價確認安全無誤後再實施救援,避免因採取措施不當而引發新的傷害或損失。

6應急物資及裝備

(1)救護人員的裝備:頭盔、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呼吸保護器具等;

(2)滅火劑:水、泡沫、co2、滷代烷、乾粉、惰性氣體等;

(3)滅火器:乾粉、泡沫、1211、氣體滅火器等;

(4)簡易滅火工具:掃帚、鐵鍬、水桶、臉盆、沙箱、石棉被、溼布、乾粉袋等;

(5)消防救護器材:救生網、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墊、救生滑桿、緩降器等;

(6)自動蘇生器:適用於搶救因中毒窒息、胸外傷、溺水、觸電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處於假死狀態的傷員。

(7)通訊器材:固定電話一個,移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對講機若干。

7預案管理

7.1培訓

(1)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鑑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自救與互救能力;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與上下級聯繫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7.2演練

項目部按照假設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實際演練,將演練方案及經過記錄在案。

8預案修訂與完善

(1)爲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以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和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