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臨工聘用合同協議書(精選5篇)

本站小編爲你精心整理了5篇《臨工聘用合同協議書》的範文,但願對你的工作學習帶來幫助,希望你能喜歡!當然你還可以在本站搜索到更多與《臨工聘用合同協議書》相關的範文。

臨工聘用合同協議書(精選5篇)

篇1:臨時工聘用合同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條款。

一、協議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縣城人民路保潔工作,協議期限爲一年,從20_年9月20日至20_年12月19日止。

二、乙方工作內容

對縣城的人民路進行清掃保潔,一日三掃,全天無縫保潔,具體路段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三、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和工作安排,並進行監督。

(二)、負責對乙方工資每月按時發放。

(三)、甲方負責乙方的保潔工具,勞保用品。

(四)、甲方在協議期內給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一份, 非因公傷害、患病等治療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一)、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協議要求認真 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及調整,遵紀守法,圓滿 完成工作任務;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 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直至廢除本協議;

(二)、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工資待遇及勞保;

(三)、自簽訂協議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四)、其他。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協議,須提前 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協議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縮減編制需要裁員,經雙方協商就調動崗位或裁員,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因非公負傷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願從事原工作,經醫療期滿後尚不痊癒的;

4、訂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達成一致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能接除協議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公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哺乳期內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篇2:臨時工聘用合同協議書

僱 傭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僱傭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臨時需要特僱傭乙方提供勞務,特簽訂如下勞務合同:

一、甲方僱傭乙方爲甲方提供勞務,以10小時爲一個工作日,由甲方負責人記錄用工總小時數。

二、甲方向乙方給付的勞務費爲每個工作日 元,該合同終止之時,乙方的勞務費用由甲方總公司的財務部門根據甲方的用工考勤記錄一次付清。

三、乙方在進入甲方工廠工作時應努力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機器設備,若有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四、乙方的工作由甲方負責人直接指派,若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能完成規定的工作,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及扣除當日工資。

五、乙方需嚴格遵守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殘或死亡,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蓋章: 畫押:

簽字: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篇3:臨時工聘用合同協議書

傭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按照生產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 用工內容:在甲方提供的公共場所,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工作。

2. 用工方式:乙方提供給甲方勞務人員,甲方安排工作。

3. 工期:按甲方需求。

4. 勞務費用

4.1.雙方協商價格:100元/人_天(住車費每人每天另補助10元,按每天出勤人數爲準)。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人數爲準,另每天多支付60元打碼勞務人員勞務費。

5. 作業標準

5.1.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必須按照甲方現場主管提出的要求進行作業。

5.2.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的作業,必須滿足甲方現行的質量標準。

5.3.新工人試工期3天,每天每人40件標準(1×30袋/箱)的產品,20件標準(1×60袋/箱)的產品;試用期過後,每天每人產量25件(1×60袋/箱)±2箱,50件(1×30袋/箱)±2箱。

6. 甲方責任

6.1.及時爲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安排工作。

6.2.負責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伙食(甲方只負責中午一餐),勞保用品。

6.3.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結算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用。

6.4.監督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出勤狀況和工作狀態。

6.5.因雙方客觀發生變化時,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崗位和工作內容。

6.6.甲方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安排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工作。

7. 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出的作業標準要求勞務人員進行相應作業。

7.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提供甲方要求的人數。

7.3.乙方必須確保提供的勞務人員的基本素質,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嚴格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不準進入在逃犯、刑滿釋放、存在犯罪記錄及公安機關備案人員)。

7.4.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如因個人原因違章違紀(如偷盜、打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進行處理。

7.5.乙方每日對其提供給甲方的勞務人員進行出勤確認,並及時提供名單給甲方。

7.6.乙方自行承擔勞務人員的工傷及保險責任。

7.7.乙方必須每天提供勞務人員的負責人。

7.8.乙方所提供的勞務人員必須每天攜帶身份證,甲方每天覆印備案,每天甲方現場主管簽字確認。

8. 勞務費結算

8.1.勞務費每七天爲一個結算期(注:押七天勞務費)。

8.2.勞務費以現金結算。

8.3.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勞務人員,工作時間因甲方工作量而定。

8.4.達到甲方所要求的產量,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勞務人員全天勞務費,達不到按實際發生件數覈算。

9. 違約責任

9.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9.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立即終止,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產量的勞務人員的勞務費。

9.3.因乙方違約,甲方不予以支付任何勞務費用(注如因甲方廠裏原因造成乙方違約,甲方必須支付所有勞務費用)。

10. 爭議解決

10.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

11.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賬清後自動失效。

11.2.如因外界原因甲乙雙方不能再履行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

12. 補充協議

12.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合同份數

13.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臨時工聘用合同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臨時工聘用合同協議書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爲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

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爲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爲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爲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爲。(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覈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學校人事處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用人部門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人事處(蓋章):

人事處處長:

年月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範本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爲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後,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並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爲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